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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 / 2頁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七十

皇帝淳祐二年(蒙古太宗皇后稱制元年) 春,正月,丙申朔,詔省刑、薄征。 戊戌,右丞相史嵩之等進呈《四朝史》。嵩之改校勘官高斯得所草《寧宗紀》,於濟王及帝潛邸事,妄加毀譽,斯得等爭之不能得。李心傳藏斯得所草,題其末曰:“官史官高斯得撰”而已。...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七十一

判潭州潘牜方上封事曰:“熙寧初元日食,詔郡縣掩骼,著為令。今故濟王一抔淺土,其為暴骸亦大矣!請以王禮葬。”不報。 秘書郎高斯得上言:“大奸嗜權,巧營奪服;陛下奮獨斷而罷退之,是矣。諫憲之臣,交疏其惡,或請投之荒裔,或請勒之休致;陛下苟行其言...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七十二

堂肆赦,州郡奉行不虔,有稽遲、隱匿、文具三弊,宜革去以昭溥博之仁。”從之。 甲辰,詔戶部嚴革諸路州縣增收多量苗米之弊。 高斯得遷浙東提點刑獄,劾知處州趙善瀚、知台州沈塈等倚勢厲民,不報。 九月,己未,朝獻景靈宮。庚申,朝享太廟。辛酉,大饗於...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七十三

,察民情之枉。可令諸路監司下之郡邑,有關涉六事者,日下遵行。” 攸縣富民陳衡老,以家丁糧食資強賊,劫殺平民。湖廣提點刑獄高斯得至,有訴其事者,首吏受賕左右之,斯得發其奸,械首吏下獄,於是發其狀,黥配之。具白朝省,追毀衡老官資,簿尋其家。會諸...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七十四

並推賞。” 癸丑,帝問:“自實之法,施行如何?”謝方叔等曰:“自實即經界遺意,惟當檢制使人,寬其限期,行以不擾而已。”時高斯得起為福建轉運副使,貽書方叔曰:“《史記》秦始皇三十一年,令民自實田。上臨御適三十一年而行自實,異日書之史冊,正與秦...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七十五

,帝曰:“成都系蜀安危,不可不亟圖之。”丁大全對曰:“朝廷既已示勸,何事不可為?”時邊境危急,而大全習為便給如此。 先是高斯得治吳自性之獄,高鑄為首惡,黥配廣州,捐資免行,至是為丁大全監奴,嗾監察御史沈炎論斯得以閩漕交承錢物,臨安尹顧岩傅會...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七十七

害,又言:“應天變莫先回人心,回人心莫先受直言。鉗天下之口,沮直臣之心,如應天何!”時直言者多忤賈似道意,故應麟及之。 高斯得自罷歸,杜門不出,至是應詔上封事曰:“陛下專任一相,虛心委之,果得其人,宜天心克享,災害不生。而己未、庚申之歲,大...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七十八

自是行慶,恤災或遇霪雨、雪寒,鹹賜如上數。 癸丑,以江萬里參知政事,王龠同知樞密院事,禮部尚書馬廷鸞簽書樞密院事。 召高斯得為中書舍人兼侍講。斯得進《高宗系年要錄綱目》,帝善之。 癸亥,蒙古移秦蜀行省於興元。 丁卯,蒙古以平章政事趙璧行省...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八十

,陛下不之許。向使早聽臣出,當不至此。”文煥兄文福知廬州,文德子師夔知靜江府,俱上表待罪。似道庇之,詔皆不問。 工部侍郎高斯得疏論邊事,帝善而不能行。斯得鏇出知建寧府。 三月,庚申,四川制置司言:“劉整故吏羅鑒自北還,上整書稿一帙,內有取江...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八十一

朝,與宜中論事多不合。宜中請建督府於京,檄召諸路軍馬勤王,並令潰軍各歸所部,團結內外兵十七萬五千人,分廂,差官督之。 召高斯得權兵部尚書。斯得疏請誅奸臣以謝天下,開言路以回天心,聚人才以濟國是,旌節義以厲懦夫,竭財力以收散亡。斯得痛國事之危...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