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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 / 4頁

智囊(選錄)·察智部·陳襄

【原文】襄攝浦城令,民有失物者,賊曹捕偷兒數輩至,相撐拄。襄曰:“某廟鍾能辨盜,犯者捫之輒有聲,否則寂。”乃遣吏先引盜行,自率同列詣鍾所,祭禱而陰塗以墨,蔽以帷,命群盜往捫。少焉呼出,獨一人手不污。扣之,乃盜也。蓋畏鐘有聲,故不敢捫雲。〔評... 閱讀全文

資治通鑑·晉紀·晉紀二十二

起旃蒙單閼,盡屠維協洽,凡五年。孝宗穆皇帝中之下◎ 永和十一年乙卯,公元三五五年春,正月,故仇池公楊毅弟宋奴使其姑子梁式王刺殺楊初;初子國誅式王及宋奴,自立為仇池公。桓溫表國為鎮北將軍、秦州刺史。二月,秦大蝗,百草無遺,牛馬相敢毛。 ...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五十七

知州蔡襄薦也。往時閩人專用賦以應舉,襄得希孟,專以經術傳授。襄親至學舍,執經講問,為諸生光;延見處士陳烈,尊以師禮。州人陳襄、鄭穆,學行著稱,襄皆折節待之。閩俗治喪尚浮屠,務豐侈,往往破家,襄下令禁止。至於巫覡主病、蠱毒殺人之類,皆痛斷絕之...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七

,而禁近耳目之臣用舍為大。今去重而取輕,失大而得小,懼非宗廟社稷之福也。”遂出知杭州。 以樞密副使韓絳兼參知政事。侍御史陳襄言:“王安石參預大政,首為興利之謀,先與陳昇之同領條例司,未幾,升之用為相而絳繼之,曾未數月,遂預政事。是中書大臣皆...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七十一

戍,大治戈船,遏絕互市。交人疑懼,至是分三道入寇,戊寅,陷欽州。 壬午,立陝西蕃丁法。 癸未,以右諫議大夫宋敏求、知制誥陳襄為樞密直學士。先是知制誥鄧潤甫言:“近者群臣專尚告訐,此非國家之美。宜登用敦厚之人,以變風俗。”帝嘉綱之。居數日,敏...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七十二

宣諭曰:“卿職刑獄盜賊,然盜賊最急,宜用心督捕。” 冬,十月,戊寅朔,濮陽郡王宗朴薨;封定王,益僖穆。 庚辰侍讀鄧潤甫、陳襄邇英閣進讀,因言:“司馬遷載秦、漢以來君臣事跡,有不可陳於君父之前者,如《呂不韋傳》之類是也。”帝曰:“類此者,皆闕...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七十三

言:“奉詔遣人送方物,乞賜還廣源、機榔等州縣。”詔:“候進奉人到闕,別降疆事處分。” 戊午,始命太常寺置局,以樞密直學士陳襄等為詳定官,太常博士楊完等為檢討官。襄等言:“國朝大率皆循唐故,至於壇遺神位、法駕輿輦、仗衛儀物,亦兼用歷代之制。...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七十四

軾譏諷朝政文字人,除王訁先、王鞏、李清臣外,張方平而下凡二十二人,如盛僑、周邠輩固無足論,乃若方平與司馬光、范鎮、錢藻、陳襄、曾鞏、孫覺、李常、劉分攵、劉摯等,蓋皆略能誦說先王之言,辱在公卿士大夫之列,所當以君臣之義望之者,所懷如此,顧可置...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八十四

,言:“臣等忝任風憲,而勰指為群邪,意在朋比,妄假陛下之詔以扇惑朝廷。”故雍既罷而勰亦貶。 勰在熙寧時為流內銓主簿,判銓陳襄嘗登進班簿,神宗稱之,襄曰:“此非臣所能,主簿錢勰為之耳。”明日,召對,將任以清要官。王安石使弟安禮來見,許用為御史...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十

。 壬子,手詔:“內外侍從各舉所知三人,限五日以聞;舉得其當,受上賞,毋以先得罪於朝廷及蔡京、王黼門人為嫌。” 先是帝得陳襄薦司馬光等三十三人奏章,大善之,故有是詔。禮部侍郎李正民,以為光等皆不合時宜者,由是帝薄之。 詔天章閣祖宗神御二十四...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