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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 / 1頁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八十三

升,自來年為始,專充賑濟;從之。 貶通判杭州秦觀監處州茶鹽酒稅,以劉拯言其影附蘇軾、增損《實錄》也。 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賚有差。 戊子,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 癸巳,命知蘇州呂惠卿改知江寧府。 乙未,...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十八

錄》。 閏月壬申,復提舉常平官。癸酉,罷十科舉士法。甲申,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為 門下侍郎。丙戌,復義倉。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齎有差。戊子, 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乙未,西南張蕃遣人入貢。丙申, 命左僕射章惇... 閱讀全文

宋史·志·卷一百一十七

,以京官充。舊自丞、簿以上,皆宗姓為之,通署寺事。初置卿、少,率命常參官判寺事。大中祥符八年,以兵部侍郎趙安易兼卿,判寺趙世長改為知寺事。九年,始定丞、郎以上兼卿,給、舍以下兼少卿,郎中以下兼丞,京官兼主簿。其卿闕,則丞以下行寺事而無知、判...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