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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十三

太傅、少傅、太保、少保、賓客、左右諭德、贊善、庶子、洗馬、率更令丞、司經令丞、中允、文學、通事舍人、校書、正字等官。 召張養浩為司經。養浩,濟南人,先為堂邑縣尹,毀淫祠三十餘所,罷舊盜之朔望參者,曰:“彼皆良民,饑寒所迫,不得已而為盜耳。既...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十四

;諸色課程,如收至大銀鈔,以一當五頒行。至大銀鈔二兩至一厘,定為一十三等,以便民用。”元之鈔法,至是凡三變雲。 監察御史張養浩言立尚書省不便;既立,又言變法亂政,將禍天下;台臣抑而不聞。養浩曰:’昔僧格用事,台臣不言,後幾不免。今御史既言,...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十五

分汰之。” 九月,丙戌,帝至自上都。 壬辰,皇太子言:“司徒劉夔,乘驛省親江南,大擾平民,二年不歸。”詔罷之。 監察御史張養浩上時政書。其略曰:’自古國家之難,多伏於治平無事之日。為人臣者欲及未然而言,則恐無實跡,人主忽焉而莫之信;欲俟已然...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十六

冤濫,賦役繁重,以致乖和。宜與老臣共議所由。”詔明言其事當行者以。 二月,己卯朔,會試進士,命中書平章政事李孟、禮部侍郎張養浩知貢舉,吳澄、楊剛中、元明善皆與焉,於是得人為多。進士詣謁,養浩皆不納,但使人戒之曰:“諸君子但思報效,奚勞謝為!...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十九

可常施,赦不可屢下。使殺人獲免,則死者何辜!”命中書陳便宜事,行之。 丁亥,帝欲結彩樓于禁中,元夕張燈設宴。參議中書省事張養浩上疏於左丞相拜珠,拜珠謂當進諫,即袖其疏入奏,其略曰:“世祖臨御三十餘年,每值元夕,閭閻之間,燈火亦禁;況闕庭之嚴...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二十三

”帝稱善。因進曰:“幸假臣一郡,試以此法行之,三五年間,必有以報朝廷者。”左右有曰:“虞伯生欲以此去耳。”遂寢其議。 以張養浩為陝西行台御史中丞。 初,養浩以父老,棄官歸養,屢征不赴。及聞陝西中丞之命,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道,... 閱讀全文

元史·本紀·卷二十七

諭之曰:“恩可常施,赦不可屢下。使殺人獲免,則死者何辜?”遂命中書陳便宜事,行之。丁亥,帝欲以元夕張燈宮中,參議中書省事張養浩上書諫止,帝遽命罷之,曰:“有臣若此,朕復何憂?自今朕凡有過,豈獨台臣當諫,人皆得言。”賜養浩帛二匹。諸王忽都答兒... 閱讀全文

元史·本紀·卷二十八

飢,免其租,仍賑糧一月。甲子,恩州水,民飢、疫,賑之。三月己巳,中書省臣言:“國學廢弛,請令中書平章政事廉恂、參議中書事張養浩、都事孛術魯翀董之。外郡學校,仍命御史台、翰林院、國子監同議興舉。”從之。敕四宿衛、興聖宮及諸王部勿用南人。斡魯思... 閱讀全文

元史·列傳·卷五十九

僚屬非材,請較試,取其優者用之。御史台闢為掾史。元用初不習吏事,而見事明決,吏反師之。轉中書省右司掾,與清河元明善、濟南張養浩同時號為三俊。除應奉翰林文字,遷禮部主事。時累朝皇后既崩者,猶以名稱,而未有諡號。元用言:“後為天下母,豈可直稱其... 閱讀全文

元史·列傳·卷六十二

毀其稿,家無幾存。皇慶、延祐之世,每一政之繆,人必以為鐵木迭兒所為;一令之善,必歸之於孟焉。子獻,御史中丞、同知經筵事。張養浩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幼有行義,嘗出,遇人有遺楮幣於途者,其人已去,追而還之。年方十歲,讀書不輟,父母憂其過勤而...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