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之。”然治曹汭獄,希莊獻旨,縱羅崇勛傅致其罪,議者少之。乙亥,以權御史中丞張觀同知樞密院事。帝初諭中書,候兩府闕官則用宋庠。及王博文卒,中書以庠名進,帝曰:“觀,先朝狀元,合先用。”蓋譖者之說已行也。賜河南府嵩陽書院田十頃。己卯,遼主獵白... 閱讀全文
,僧有正拜三公、二師兼政事令者凡二十人。 辛丑,許建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壬寅,以參知政事王鬷知樞密院,翰林學士、知制誥宋庠參知政事。 時陝西用兵,調費日蹙,天章閣待制、同判禮院宋祁上疏論三冗三費:“有定官,無限員,一冗也;廂軍不任戰而耗衣... 閱讀全文
大臣皆謂仲淹不當輒與元昊通書,又不當輒焚其報。呂夷簡詰周不稟朝命,擅入西界。周言經略專殺生,不敢不從。坐削官,監道州稅。宋庠因言仲淹可斬,杜衍曰:“仲淹本志欲招納叛羌耳,何可深罪!”夷簡亦徐助衍言,知諫院孫沔又上書為仲淹辨。帝悟,乃薄其責。... 閱讀全文
學士承旨丁度筆也。 樞密使、工部侍郎賈昌朝,依前官平章事兼樞密使,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王貽永為樞密使,資政殿學士、知鄆州宋庠參知政事。帝既罷范仲淹,問章得象:“誰可代者?”得象薦庠弟祁,帝雅意屬庠,乃復召用。 以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吳育、龍圖... 閱讀全文
中皆失色。育論辯不已,乃請曰:“臣所辯者職也,顧力不勝,願罷臣職。”乃與度易位。度為樞密副使,在龐籍後。時籍女嫁參知政事宋庠之子,庠固言於帝,以親嫌不可共事,故越次用度。始,昌朝與育爭,帝欲俱罷二人,御史中丞張方平將對,昌朝使人約方平助己,... 閱讀全文
責通判萊州。 庚戌,以京東轉運使包拯為直集賢院、陝西轉運使。 壬子,御正殿,復常膳,仍賜二府《喜雨詩》。 乙卯,陳執中、宋庠、丁度皆復所降官。 丁卯,上封者言:“諸路轉運司廣要出剩,求媚於上。民輸賦稅,已是太半之賦,又令加耗,謂之潤官。江西... 閱讀全文
聞竦乞一殿學士職名,不顧廉恥,冒有陳請,陛下豈宜許其自便,留在朝廷!乞不改前命,仍指揮催促赴任。”從之。 是日,參知政事宋庠加檢校太傅,充樞密使。壬戌,以樞密副使龐籍參知政事。 六月,戊辰朔,詔近臣舉文武材堪將帥者。 癸酉,河決澶州商胡埽。... 閱讀全文
將攻遼金肅城,遼南面林牙杲嘉努等擊破之,斬首萬餘級。 三月,戊子朔,詔罷今年冬至親祀南郊之禮,以九月擇日有事於明堂。先是宋庠議,今年當郊而日至在晦,用建隆故事,宜有所避,因請秋季大享於明堂。帝謂輔臣曰:“明堂者,布政之宮,朝諸侯之位,天子之... 閱讀全文
昌朝由此罷。初,溫成皇后乳母賈氏,宮中謂之賈婆婆,昌朝以姑事之;諫官劾昌朝交通女謁,指賈氏也。 以觀文殿大學士、兵部尚書宋庠、樞密副使、禮部侍郎田況,並為樞密使。帝初欲用王堯臣為樞密使,當制學士胡宿固抑之,乃止。 以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張... 閱讀全文
司使包拯言:“祥建議通陝西鹽法,行之十年,歲減榷貨務緡錢四百萬,其勞可錄。”故有是命。 辛丑,樞密使、兵部尚書、同平章事宋庠,罷為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鄭州。殿中侍御史呂誨等論:“庠外寬內忌,近者李瑋家事,猥陳均州繆例,欲陷瑋深罪,阿...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