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宋紀四十一
作者:畢沅
起強圉赤奮若八月,盡屠維單閼八月,凡二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景祐四年(遼重熙六年)
八月,甲戌,出內藏庫絹三十萬,下河北路市糴軍儲。
越州水,賜被溺民家錢有差。
甲午,詔:“天下常平倉錢穀,自今三司及轉運司無得借支。”
九月,丙寅,三司言:“東頭供奉官錢遜奏信州鉛山產石碌,可烹煉為銅。今池、饒、江三州錢監並闕銅鑄錢,請遣遜與本路轉運使試驗以聞。”從之。
丁卯,御邇英閣讀《唐書》。以後讀真宗所撰《正說》及進講《春秋》,俱於邇英閣。
冬,十月,癸巳,翰林學士李淑請班其父樞密直學士若谷下,詔從淑請。
乙未,同知樞密院事章得象言:“開封府進士章仲昌,臣鄉里疏屬,實無藝業,近聞訟訴發解不公事,請牒歸其家。”從之。時鎖廳應舉人特多,開封府投牒者至數百,國子監及諸州不在焉。及山榜,而宰相陳堯佐之子博古為解元,參知政事韓億子孫四人皆無落者,故嘲謗群起。然殿中侍御史蕭定謨與直集賢院韓琦、吳育、王拱辰實司試事,非有所私也。
是月,遼主駐石寶岡。
十一月,己亥朔,準布貢於遼。
辛亥,遼以契丹行宮都部署蕭惠為南院樞密使。
己未,出內藏庫綿五十萬,下河北、陝西路市糴軍儲。
庚申,遼封皇子洪基為梁王。
癸亥,罷癸、萊買金場。
十二月,壬申,給真定府、潞州學田各五頃。仍詔自今須籓鎮乃許立學,它州勿聽。
甲申,忻、代、並三州言地震,壞廬舍,覆壓人畜,忻州尤甚,吏民死者萬九千七百餘人。自是河東地震連年不止,或地裂泉涌,或火出如黑沙狀,一日四五震,民皆露處。乙酉,命侍御史程戡往並、忻州體量安撫。
右司諫韓琦上疏曰:“鄉者興國寺雙閣災,延及開先祖殿,不逾數刻,但有遺燼。復聞仰觀垂象,或失經行。今北道數郡,繼以地震。此女謁用事,臣下專政之應也。又震在北,或者上天孜孜遣告,俾思邊塞之為患乎?望自今嚴飭守臣,密修兵備,審擇才謀之帥,悉去懦弱之士,明軍法以整驕怠之卒,豐廩實以增儲偫之具。”
旬餘,琦復上疏曰:“近聞大慶殿及諸處各建道場,及分遣中使遍詣名山福地,以致請禱,是未達寅畏之深旨也。臣竊以為祈禱之法,必徹樂減膳,修德理刑,下詔以求讜言,側身而避正殿,是以天意悅穆,轉為福應。願陛下法而行之。且大慶殿者,國之路寢,朝之法宮,陛下非行大禮、被法服,則未嘗臨御,臣下非大朝會,則不能一至於庭,豈容僧道繼日累月喧雜於上,非所以正法度而尊威神也!望今後凡有道場設醮之類,並於別所安置。”
給徐州學田五頃。
庚寅,以龍圖閣學士張逸為樞密直學士,知益州。逸凡四至蜀,諳其民風。會歲旱,逸使作堰,壅江水溉民田,自出公租減價以賑。民初飢,多殺耕牛食之,犯者皆配關中。逸奏:“民殺牛以活將死之命,與盜殺者異;若不禁之,又將廢穡事。今歲小稔,請一切放還,復其業。”報可。
壬辰,徙知饒州范仲淹知潤州,監筠州稅余靖監泰州稅,夷陵縣令歐陽修為光化軍乾德縣令,帝諭執政令移近故也。
先是京師地震,直史館葉清臣上疏言:“頃仲淹、余靖等以言事被黜,天下齰舌不敢議朝政,行將二年。願陛下深自咎責,詳延忠直敢言之士,庶幾明威降鑒,善應來集。”書奏數日,仲淹等皆得近徙。
仲淹既徙潤州,讒者恐其復用,遽誣以事。語入,帝怒,亟命置之嶺南。參知政事程琳辨其不然,仲淹訖得免。自仲淹貶而朋黨之論起,朝士牽連而出,語及仲淹者皆指為黨人;琳獨為帝開說,帝意解,乃已。
遼以楊佶為忠順軍節度使。
趙元昊既悉有夏、銀、綏、靜、宥、靈、鹽、會、勝、甘、涼、瓜、沙、肅,而洪、定、威、懷、龍皆即歸堡鎮偽號州,仍居興州,阻河,依賀蘭山為固。是歲,始大補偽官,以嵬名守全、張陟、楊廓、徐敏宗、張文顯輩主謀議,鐘鼎臣典文書,成逋克、成賞都輩主兵馬,野利仁榮主蕃學。置十八監軍司,委酋豪分統其眾。自河北至臥囉娘山七萬人,以備遼人;河南洪州、白豹、安鹽州、羅落、天都、惟精山五萬人,以備環慶、鎮戎、原州;左廂宥州路五萬人,以備鄜延、麟府;右廂甘州路三萬人,以備西蕃、回紇;賀蘭駐兵五萬,靈州五萬人,興州、興慶府七萬人,為鎮守:總五十餘萬。而苦戰倚山訛,山訛者,橫山羌,夏兵柔脆,不及也。選豪族善弓馬五千人迭直,偽號六班直,月給米二石。鐵騎三千,分十部。發兵以銀牌召酋長,面受約束。創十六司於興州,以總眾務。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寶元元年(遼重熙七年)
春,正月,辛丑,遼主如混同江。
癸卯,趙元昊請遣人供佛五台山,乞令使臣引護,並給館券;從之。元昊實欲窺河東道故也。
同知禮院宋祁上疏曰:“去年火焚興國寺浮屠,延燔藝祖神御殿,已而盜壞宗廟釦器者再,則神不昭格之意也。自昔災異之發,遠者十數年,近者三四年,隨方輒應,類無虛歲。而罪己之問不形於詔書,思患之謀不留於詢逮,逾時越月,群下默然。間者但引緇黃,晨齋夕唄,修不經之細祝,塞可懼之大變,人且未信,天胡可欺!臣誠至愚,竊恐銷伏之間未得為計也。伏望陛下普詔百執,各貢所懷,留神省閱。”
甲辰,雷。麟、府州及陝西大雨雹。
丙午,以災異屢見,下詔求直言,限半月內實封進納。
庚戌,命翰林學士丁度等權知禮部貢舉。
乙卯,大理評事、監在京店宅務蘇舜欽詣匭通疏曰:“臣聞河東地大震,歷旬不止;孟春之初,雷電暴作。臣以為國家闕失,眾臣莫敢為陛下言者,唯天丁寧以告陛下。陛下果能霈發明詔,許群臣皆得獻言,臣初聞之,踴躍欣忭!旬日間頗有言事者,其間豈無切中時病?而未聞朝廷舉行,是亦收虛言而不根實效也。竊見綱紀墮敗,政化闕失,其事甚眾,不可概舉,謹條大者二事以聞。
“一曰正心。心正則神明集而萬條理。今民間傳陛下比年稍邇俳優,燕樂逾節,賜予過度。燕樂逾節則盪,賜予過度則侈;盪則政事不親,侈則用度不足。臣竊觀國史,見祖宗日視朝,旰昃方罷,猶坐後苑門,有白事者,立得召對,委曲詢訪,小善必納。真宗末年不豫,始間日視朝。今陛下春秋鼎盛,實宵衣旰食求治之秋,乃隔日御殿,此政事不親也。又,府庫匱竭,民鮮蓋藏,誅斂科率,殆無虛日。三司計度經費,二十倍於祖宗時,此用度不足也。望陛下修己以御人,洗心以鑒物,勤聽斷,舍燕安,放棄優諧近習之纖人,親近剛明鯁正之良士,因此災變,以思永圖。
“二曰擇賢。夫明主勞於求賢而逸於任使,然盈庭之士,不須盡擇,在擇一二輔臣及御史諫官而已。昨王隨自吏部侍郎、平章事超越十資,復為上相。此乃非常之恩,必待非常之才,而隨虛庸邪謅,非輔相器,降麻之後,物論沸騰,故疾纏其身,災仍於國。又,石中立頃在朝行,以詼諧自任,今處之近輔,物望甚輕,人情所忽,蓋近臣多非才者。陛下左右尚如此,天下官吏可知也。且張觀為御史中丞,高若訥為司諫,二人者皆登高第,頗以文詞進,而溫和柔懦,無剛直敢言之氣。斯皆執政引置,欲其緘默,不敢舉其私,時有所言,則必暗相關說。故御史、諫官之任,臣欲陛下親擇之,不令出執政門下。台諫官既得其人,則近臣不敢為過,乃馭下之策也。
“臣以為陛下身既勤儉,輔弼、台諫又皆得人,則天下何憂不治,災異何由而生!惟陛下少留意焉!”
丙辰,以災異,詔轉運使、提點刑獄案所部吏以聞。
上封者言:“自變茶法,歲輦京師銀絹易芻粟於河北,配擾居民,內虛府庫,外困商旅,非便。”丙寅,命權御史中丞張觀、侍御史程戡、右司諫韓琦與三司別議之。戡,陽翟人。
直史館蘇紳上疏曰:“星之麗天,猶萬國之附王者。下之畔上,故星亦畔天。今大異若此,得非任事之臣逾常分乎?朝廷事無大小,委之政府,至於黜陟之柄,亦或得專。夫大臣平日宜辨論官才,使陛下周知在位之能否,及有除擬,可以隨才任用,使進擢之人知恩出於上,則威福不外分也。今則不然,每一官闕,但閱其履歷,附以比例,而陛下無復有所更。故競進之徒,趨走權門,經營捷徑,恩命未出於上,而請託已行於下矣。祖宗時擢用要官,惟才是用,臣下莫得先知,故被擢之人,鹹思自厲。此無它,講求有素而大權不在於下也。雷者,天之號令,今方春而雷,天其或者欲陛下出號令以震動天下,宜及於早,而矯臣下舒緩之咎。凡朝廷事,無巨細,無內外,取其先急者,悉關聖慮而振肅之,不可緩也。夫星變既有下畔上之象,地震又有陰侵陽之證,天意恐陛下未悟也,更以震雷警之,欲陛下先事為備,則患禍消而福祥至矣。”
直史館葉清臣上疏曰:“陛下臨朝淵默,垂拱仰成,事無大小,有議皆可。使輔相之臣竭忠無私,皆如蕭、曹、房、杜則可;一有不及,才或非倫,則誤陛下事多矣。今有一人進擢,則曰宰相某之親舊也;一人罷黜,則曰宰相某之嫌隙也。由是天下囂然,不曰自陛下出而曰由宰相得,非臣陰之盛而易天地之序者乎?京房曰:‘臣事雖正,專必震。’彼正而專猶且震,況專而不正,安得不潰陰陽之氣而致天地之變乎!此地震之所由至也。臣願陛下用天之高明剛健,法太祖之英武肅果,太宗之神睿聰察,先皇帝之精勤明哲,然後官人以材如周文,以法繩下如漢宣,招諫遷善如唐文皇。若此,何懼後患之不消,福慶之不臻哉!”
校書郎張方平上七事:一曰密機事,二曰用威斷,三曰廣言路,四曰重圖任,五曰正有司,六曰信命令,七曰示戒懼。御史中丞張觀亦言:“承平日久,政寬法慢,用度漸侈,風俗漸薄,以致災異。”因上四事:一曰知人,二曰嚴禁:三曰尚質,四曰節用。
除並、代、忻州壓死民家去年秋糧。
二月,戊辰朔,詔:“天下貢舉人,自今止令逐州解頭入見。”時舉人群見,進止多不如儀,而民有侯化隆、高惟志者,又輒闌入殿庭獻封事,故有是詔。
庚午,詔自今日御前殿視事,用蘇舜欽之言也。
甲戌,賜鄆州學田五頃。
右司諫韓琦上疏言:“宰臣王隨,登庸以來,眾望不協,差除任性,褊躁傷體。廟堂之上,不聞長材遠略,仰益盛化,徒有延納僧道,信奉巫祝之癖,貽誚中外。而自宿疚之作,幾涉周星,安臥私家,備禮求退。方天地有大災變,陛下責躬問道之際,曾未入見,而扶疾於中書視事,引擢親舊,怡然自居。暨物議沸騰,則簡其拜禮,勉強入見,面求假告,都無省愧之心,固寵慢上,寡識不恭久咎,自古無有。次則陳堯佐男述古,監左藏庫,官不成資,未經三司保奏,而引界滿酬獎之條,擢任三門白波發運使,參知政事韓億,初乞男綜不以資敘回授兄綱,將朝廷要職從便退換,如己家之物,紊亂綱紀,舉朝非笑。此二事,陛下若忽而小人,因循不問,彼必愈任威福,公行不善,更無畏矣。又,石中立本以藝文進,不能少有建明,但滑稽談笑之譽,為人所稱;處翰墨之司,固當其職,若參決大政,誠非所長。況復仍歲以來,災異間作,則燮理之任,正當其責。而使陛下引咎求言,繼日臨朝,遍責剌牧長吏各修其職,獨政府之臣皆以為過不在己,泰然自處於皋、夔、稷、契之右。臣僚欲廣陛下之德,已頒前詔於天下,而罷立期限,則皆仰而不從,蓋臣事專而君道之弱明應矣。伏望出臣此疏,明示中書,委御史台於朝堂集百官會議,正其是非,以塞群議。”帝嘉納之。
乙亥,遼主自春州駐東川。
丁丑,高麗遣使貢於遼。
壬午,遼主幸五坊閱鷹鶻。
遼以翰林都林牙蕭罕嘉努兼修國史,仍詔諭之曰:“文章之職,國之光華,非才不用。以卿文學,為時大儒,是用授卿以翰林之職。朕之起居,悉以實錄。”自是日見親信,罕嘉努知無不言,雖諧謔不忘規諷。
甲午安化蠻寇宜、融州。
三月,戊戌朔,宰臣王隨罷為彰信節度使、同平章事,陳堯佐罷為淮康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鄭州,韓億罷為戶部侍郎,石中立罷為戶部侍郎、資政殿學士。
初,呂夷簡罷,密薦隨與堯佐二人為相,其意引援非才,居己下者用之,覬它日帝或見思而復相己。及隨與堯佐、億、中立等議政,數忿爭於中書。隨尋屬疾在告,詔五日一朝,日赴中書視事,而堯佐復年高,事多不舉,時有“中書翻為養病坊”之語。會災異仍見,琦論隨等疏凡十上,堯佐亦先自援漢故事求策免,於是四人者俱罷。
以判河南府張士遜為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平章事,戶部侍郎、同知樞密院事章得象以本官平章事,同知樞密院事王鬷、權知開封府李若谷並參知政事,權三司使王博文、知永興軍陳執中並同知樞密院事。
初,韓琦數言執政非才,帝未即聽。琦又言曰:“豈陛下擇輔弼未得其人故邪?若杜衍、宋道輔、胥偃、宋郊、范仲淹,眾以為忠正之臣,可備進擢。不然,嘗所用者王曾、呂夷簡、蔡齊、宋綬,亦人所屬望,何不圖任也?”帝惟聽琦罷王隨等,更命士遜及得象為相。士遜猶以東宮舊恩,或言又夷簡密薦之。得象入謝,帝謂曰:“往者太后臨朝,群臣邪正,朕皆默識;惟卿清忠無所附,且未嘗有乾請,今日用卿,由此也。”
以知應天府夏竦為三司使,知制誥宋郊為翰林學士。帝初欲用郊同知樞密院事,中書言故事無自知制誥除執政者,乃先召入翰林。左右知帝遇郊厚,行且大任矣。學士李淑害其龐,欲以奇中之,言於帝曰:“宋,受命之號也。郊,交也。合姓名言之為不祥。”帝弗為意。它日,以諭郊,因改名癢。
遼主幸皇太弟重元行帳。
己亥,發邵、澧、潭三州駐泊兵討安化蠻。
壬寅,遼主如蒲河淀。
辛亥,夏國遣使貢於遼。
甲寅,御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乙卯,試諸科。丙辰,試特奏名。鏇賜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七百二十四人,其特奏名被恩賜者又九百八十四人。瓊林宴,初賜《大學篇》。
先是,帝以開封所解鎖廳進士陳博古等,嘲謗籍籍,密詔博古及韓億子孫四人並兩家門下士范鎮試卷皆勿考。鎮,成都眉山人。考官奏鎮靜實有文,非附兩家之勢而得者,乃聽考而降其等級。鎮,禮部奏名為第一。故事,禮部第一人賜第,未有第二甲者,雖近下猶申之,吳育、歐陽修殿庭唱第過三人,亦抗聲自陳。鎮獨默然,至第七十九人,乃出拜,退就列,無一言,眾以是稱之。禮部第一人在第二甲自鎮始。初。薛奎知益州,還朝,與鎮俱。或問奎入蜀所得,奎曰:“得一偉人,當以文學名世也。”
遼主錄囚。
夏,四月,庚午,詔:“天下毋得連用真宗皇帝籓邸舊名。”
癸酉,給事中、同知樞密事王博文卒。始,博文為三司使,言於帝曰:“臣且死,不得復望兩府之門。”因泣下。帝憐之。後數日,與陳執中並命。位樞密凡三十六日。訃至,趣駕臨奠,贈吏部侍郎。博文以吏事進,政務平恕,嘗語諸子曰:“吾平生決罪,至流刑,未嘗不陰擇善水土處。汝曹志之。”然治曹汭獄,希莊獻旨,縱羅崇勛傅致其罪,議者少之。
乙亥,以權御史中丞張觀同知樞密院事。
帝初諭中書,候兩府闕官則用宋庠。及王博文卒,中書以庠名進,帝曰:“觀,先朝狀元,合先用。”蓋譖者之說已行也。
賜河南府嵩陽書院田十頃。
己卯,遼主獵白馬堝。甲申,射兔新淀井,鏇獵於金山。
壬辰,除宜、融州夏稅。
乙未,詔:“自今試舉人,非國子監見行經書,毋得出題。”從翰林侍讀學士李淑請也。
五月,乙巳,錄囚。
六月,乙亥,遼主御清涼殿試進士,賜邢彭年以下五十五人第。
戊寅,罷天下舉念書童子。
帝留意農事,每以水旱為憂。甲申,詔天下諸州每旬上雨雪狀,著為令。
戊子,權知司天少監楊惟德等言:“來歲己卯閏十二月,則庚辰歲正月朔日當食,請移閏於庚辰歲,則日食在前正月之晦。”帝曰:“閏所以正天時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不許。
秋,七月,甲辰,遼主錄囚。
己巳,準布部長朝於遼。
戊申,遼主如黑嶺。
癸丑,賜襄州學田五頃。
丙辰,群臣表上尊號曰寶元體天法道欽文聰武聖神英睿孝德,帝不許。群臣五上表,帝謂宰相張士遜曰:“唐穆宗云:‘強我懿號,不若使我為有道之君;加我虛尊,不若處我於無過之地。’朕每愛斯言。”士遜請不已,乃詔削“英睿”二字而受之。
右司諫韓琦言:“李照所造樂不合古法,今親祀南郊,不可以薦,請復用太常舊樂。”詔宋綬、晏殊同兩制詳定以聞。綬等言“新樂比舊樂下三律,眾論以為無所考據,願如琦請。”詔從之。
壬戌,御崇政殿,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著作佐郎信都田況、大理評事張方平、茂才異等丹陽邵亢。況所對入第四等,方平四等次,亢與宰相張士遜連姻,報罷。
癸亥,策試武舉人。八月,丙寅,試武舉人騎射。
丁卯,復置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
鎮國軍節度使、駙馬都尉李遵勖屬疾,奏請納祿,援唐韋嗣立故事求山林號,詔不許。
遵勖昷藉力學,王旦器之。天聖末,嘗奏事殿中,帝起更衣,莊獻屏左右問:“比來外人有何言?”遵勖唯唯。太后固問,遵勖曰:“臣無它聞,但議者謂天子既冠,太后宜還政。”太后曰:“我非戀此,帝年少,內侍多,尚恐未能制之耳。”遵勖尋卒,贈中書令,謚和文。
九月,乙未,出左藏庫錦綺綾羅一百萬,下陝西路市糴軍儲。
丁未,遼主駐平淀。
己酉,鄜延路鈐轄司言:“趙元昊從父山遇遣人來約降。”詔勿受。初,元昊悉會諸豪,刺臂血和酒置髑髏中,共飲之,約先攻鹿阝延,自靖德、塞門、赤城路三道併入;酋豪有諫者,輒殺之。山遇數止元昊,不聽,畏誅,遂挈妻子來降,時已被詔,知延州郭勸與鈐轄河陽李渭遣山遇還,山遇不可,即命監押韓周執山遇等送元昊,集騎射而殺之。時元昊自稱烏珠已數年矣。元昊既殺山遇,遂謀僭號。
丁巳,進封齊國永壽保聖夫人許氏為魏國夫人。
冬,十月,甲子朔,遼主度遼河,鏇駐白馬淀。
丙寅,詔戒百官朋黨。初,呂夷簡逐范仲淹等,既逾年,夷簡亦罷相,由是朋黨之論興。士大夫為仲淹言者不已,於是內降答刂子曰:“向貶范仲淹,蓋以密請建立皇太弟姪,非但詆毀大臣。今中外臣僚屢有稱薦仲淹者,事涉朋黨,宜戒諭之。”故復下此詔。
參知政事李若谷建言:“近歲風俗惡薄,專以朋黨污善良。蓋君子小人各有類,今一以朋黨目之,恐正臣無以自立。”帝然其言。
鹽鐵副使、工部郎中司馬池、歲滿當遷,中書進名,帝曰:“是固辭諫官者。”遂命為天章閣待制,知河中府。
辛未,以左千牛衛將軍宗實為左領軍衛將軍。
壬申,遼錄囚。
甲戌,趙元昊築壇受冊,僭號大夏始文英武興法建禮仁孝皇帝,改大慶二年為天授禮法延祚元年。追謚其祖繼遷曰神武皇帝,廟號太祖;父德明曰光聖皇帝,廟號太宗。遣使奉表以僭號來告。
十一月,甲辰,詔廣西路鈐轄司趣宜、融州進兵討安化蠻。初,官軍與蠻戰,為蠻所敗,鈐轄張懷志等六人皆死。帝命洛苑使馮伸己知桂州兼廣西鈐轄。伸己道江陵,未至,於是遣中使諭伸己速行。伸己日夜疾馳至宜州,繕器甲,訓隊伍,募民發丁壯,轉糧餉,由三路以進。伸己臨軍,單騎出陳,語酋豪曰:“朝廷撫汝曹甚厚,何乃自取滅亡!汝聽我言則生,不然,無噍類矣!”眾蠻仰泣羅拜,曰:“不圖今日復見馮公也!”先是大中祥符末及天聖間,伸己嘗再知宜州,蠻頗服其威信,故云。明日,蠻渠頂投兵械萬計,率眾降軍門,廣西遂安。伸己,拯從子也。
乙巳,詔:“宜、融州民嘗從軍役者,免今夏稅,運糧者免其半。”
戊申,朝享景靈宮。己酉,享太廟、奉慈廟。庚戌,祀天地於圜丘,大赦,改元。百官上尊號。
戊午,鄆州言資政殿大學士、左僕射王曾卒。輟視朝二日,贈侍中,諡文正。曾姿質端厚,眉目如刻畫,入朝,進止有常處。平居寡言,自奉廉約,人莫乾以私。前後輔政十年,其所進退士,人莫有知者。范仲淹嘗以問曾,曾曰:“夫執政者恩欲歸己,怨使誰當?”仲淹服其言。先是有大星墜其寢,左右驚白之,曾曰:“後一月當知。”及期,曾果卒。皇祐中,帝為篆其墓碑曰:“旌賢之碑”,後又改其鄉曰旌賢。大臣碑得賜篆自曾始。
十二月,癸亥朔,封宰臣張士遜為郢國公。加恩百官。
甲子,京師地震。
遼召善擊鞠者數十人於東京,令與近臣角勝,遼主臨觀之。己巳,以皇太弟重元判北南院樞密使事,北府宰相薩巴仍兼知東京留守事。命宰臣張儉守司空,宰臣韓紹芳加侍中,以特里袞耶律瑪陸為北院宣徽使,以耶律喜遜為南府宰相。
鄜延路都鈐轄司言趙元昊反。辛未,徙環慶路副部署劉平為鄜延路副都部署。癸酉,命三司使夏辣為奉寧節度使、知永興軍,知河南府范雍為振武節度使、知延州。
甲戌,召龍圖閣直學士、知兗州孔道輔為御史中丞。
詔:“陝西、河東沿邊舊與元昊界互市處,皆禁絕之。”
丁丑,詔:“有能捕元昊所遣刺探事者,賞錢十萬。”
乙酉,詔:“三司歲給嘉勒斯賚綾絹千匹、片茶千斤、散茶千五百斤。”
丁亥,遼主錄囚,非故殺者減科。南面侍御壯古哩詐取女真貢物,罪應死,以其有吏能,黥而流之。
加嘉勒斯賚保順軍節度使、邈川大首領。自西涼為李繼遷所陷,巴勒結舊部往往歸嘉勒斯賚,回紇降者複數萬。嘉勒斯賚居青唐,西有臨谷城,通青海、高昌諸國,南人皆趨之以貿易,由是富強。朝廷欲使背擊元昊以披其勢,因授節鉞焉。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寶元二年(遼重熙八年。己卯,一零三九年)
春,正月,己酉,河陽言彰信節度使、同平章事王隨卒。贈中書令,謚章惠,後改文惠。
初,元昊遣使稱偽官,抵延州,郭勸、李渭留其使,具奏:“元昊雖僭中國名號,然閱其表函尚稱臣,可漸以禮屈,願與大臣熟議。”詔許使者赴京師。其表曰:“臣祖宗本後魏帝赫連之舊國,拓跋之遺業也。遠祖思恭,當唐季率兵拯難,受封賜姓名。祖繼遷,大舉義旗,悉降諸部,收臨河五鎮,下沿境七州。父德明,嗣奉世基,勉從朝命。而臣偶以狂斐,制小蕃文字,改大漢衣冠,革樂之五音為一音,裁禮之九拜為三拜。衣冠既就,文字既行,禮樂既張,器用既備,吐蕃、達靼、張掖、交河、莫不從服,軍民屢請願建邦家,是以受冊即皇帝位。伏望陛下許以西郊之地,冊為南面之君,敢竭庸愚,常敦歡好。”
甲寅,知延州郭勸落職知齊州,鄜延鈐轄兼知鄜州李渭降授尚食使、知汝州,坐不察敵情也。
元昊使者將行,不肯受詔及賜物,樞密院議數日不決。王德用、陳執中欲執之,盛度、張觀不可。卒遣之,但卻其獻物,韓周復送至境上。
丁巳,遼禁朔州鬻羊於宋。
二月,庚午,許明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丙子,遼主駐長春河。
三月,壬寅,編修院與三司上歷代天下戶數。先是帝御邇英閣,讀《正說·養民篇》,見歷代戶口登耗之數,顧謂侍臣曰:“今天下民籍幾何?”翰林侍讀學士梅詢對曰:“先帝作《正說》,蓋述前代帝王恭儉有節,則戶口充羨;賦斂無度,則版圖衰減。五季生齒凋耗,太祖受命,太宗、真宗繼聖承祧,休養百姓,今天下戶口之數,蓋倍於前矣。”因詔三司及編修院檢討以聞;至是上之。
丙午,初,元昊反書聞,朝廷即議出兵,群臣爭言小丑可即誅滅,右正言吳育獨建議:“元昊雖名籓臣,尺賦斗租不入縣官,宜度外置之,示以不足責。且彼已僭輿服,誇示奠豪,勢必不能自削。宜授國初江南故事,稍易其名,可以順撫。”奏入,宰相張士遜笑曰:“人言吳正言心風,果然!”至是育復上奏,言宜堅壁清野,挫剽急之鋒,徐觀其勢而為之策;俱不報。
丁未,徙知潤州范仲淹知越州。
庚戌,都官員外郎王素為侍御史,中丞孔道輔薦之。素,旦子也。
丙辰,許泉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魏國永壽保聖夫人許氏卒,輟視朝三日,追號肅成賢穆夫人,帝為制服發哀。
丁巳,鑄“皇宋通寶”錢。
先時錢文皆曰元寶而冠以年號。及改號寶元,特命以“皇宋通寶”為文。
元昊為書及錦袍、銀帶投鄜延境上,以遺金明李士彬,且約以叛。候人得之,諸將皆疑士彬,副都部署夏元亨獨曰:“此間耳。士彬與羌世仇,若有私約,通贈遺,豈使眾知邪?”乃召士彬與飲,厚撫之,士彬感泣。不數日,果擊賊,取首馘、羊馬自效。
詔權停貢舉。
夏,四月,癸亥,封嘉勒斯賚妻為夫人,二子俱為團練使,各賜衣帶、器幣及茶絹。時嘉勒斯賚父子猜阻,異居不相統屬,朝廷欲兼撫之,故有是命。
乙丑,放宮人二百七十人。帝因諭宰臣張士遜等曰:“不獨矜其幽閉,亦省掖禁浮費。近復有邀駕獻雙生二女子,朕卻而不受。”士遜曰:“誠盛德事也。”然天聖末,士遜亦嘗納女口於宮中,為御史楊偕所彈雲。
壬申,免昭州運糧死蠻寇者家徭二年,賦租一年。
辛巳,潁州言戶部侍郎蔡齊卒。贈兵部尚書,諡文忠。齊方重有風采,自初仕,未嘗至權門。丁謂秉政,欲齊親己,齊終不往。龐籍、楊僭、劉隨、段少連皆齊所薦,後多為名臣。
丁亥,募河東、陝西民入粟實邊。
右司諫韓琦上言:“祖宗以來,躬決萬條,凡於賞罰任使,必與兩制大臣外朝公議,或有內中批旨,皆出宸衷。自太后垂簾之日,始有假託皇親,因緣女謁,或於內中下表,或但口為奏求,是致僥倖日滋,賞罰倒置。唐之斜封,今之內降,蠹壞綱紀,為害至深。乞特降詔諭,今後除諸宮宅皇族有己分事方許內中奏陳,自餘戚里家及文武臣僚或有奏請事,並令進狀,更不許內中奏陳,犯者重貶,則聖政無私,朝規有敘矣。”五月,己亥,禁皇族及諸命婦、女冠、尼等非時入內。
癸卯,詔李若谷、任中師、韓琦與三司詳定減省浮費,從賈昌朝之請也。
知樞密院事王德用,狀貌雄毅,面黑,而頸以下白皙,人皆異之。其居第在泰寧坊,直宮城北隅,開封府推官蘇紳嘗疏言:“德用宅枕乾岡,貌類藝祖。”帝匿其疏不下。御史中丞孔道輔繼言之,語與紳同,且謂德用得士心,不宜久典機密。壬子,罷為武寧節度使,赴本鎮。德用尋以居第獻,詔隸芳林園,給其直。
以鎮海節度使夏守贇知樞密院事。守贇時為真定府路都部署,召用之,既入見,問西事,守贇言:“平時小塞屯兵馬不及千餘,第可御草寇耳。若賊兵盛至,固守不暇,安能出斗邪!宜並小塞兵馬,共扼衝要,伺便邀擊,可以成功。”帝深然之。
韓琦言:“今欲減省浮費,莫如自宮掖始。請令三司取入內內侍省並御藥院、內東門司先朝及今來賜予支費之目,比附酌中,皆從減省,無名者一切罷之。”詔:“禁中支費,只令入內內侍省、御藥院、內東門司同相度減省。其臣僚蝗予,即許會問入內內侍省等處施行。”琦又言:“景德至景祐文書,有司必不備具,若俟取索齊始議裁減。徒成淹久。但考今日調度,實浮費者,即可蠲省。如故將相、戚里及權近之家,多占六軍,耗費縣官衣糧,有妨征役,在京者不啻數千人,若此類,何必待舊日文書校邪!”詔從之。
癸丑,罷群牧制置使。尋復之。
六月,壬戌,詔:“自乘輿服御及宮掖所須,宜從簡約;若吏兵祿賜,毋得輒行裁減。”時論者或欲損吏兵俸賜,帝曰:“祿廩皆有定製,毋遽更變以搖人心。”故降是詔。
丙寅,以左侍禁魯經為閤門祗候。經使嘉勒斯賚,特擢之。先是遣經持詔諭嘉勒斯賚,使擊元昊以披其勢,賜帛二萬匹。嘉勒斯賚奉詔出兵四萬五千向西諒,西諒有備,嘉勒斯賚知不可攻,捕殺游邏數十人亟還,聲言圖再舉,然卒不能也。初議重賄嘉勒斯賚使擊元昊,因以地與之,參知政事程琳曰:“使彼得地,是生一元昊;不若用間,使二羌勢不合,即中國之利也。”
戊辰,詔:“諸致仕官嘗犯贓者,毋得推恩子孫。”
辛未,以殿前都虞候石元孫為鄜延路副都部署。元孫,守信孫。
壬申,以左千牛衛將軍宗實為右千牛衛大將軍,始自宮中出還第。
先是詔陝西安撫使龐籍諭旨知永興軍夏辣議西鄙事,丙子,辣言:“繼遷一族,本党項遺種,太平興國中,竭內帑之財,罄關中之力,不能撲滅。真宗即位,惟戒疆吏謹烽堠,嚴卒乘,此實真宗之遠圖也。然自靈武陷沒,銀、綏割棄以來,假朝廷威靈,聚中原祿賜,略有河外,服屬小蕃。德明、元昊,久相繼襲,拓地千餘里,積貨數十年,較之繼遷,勢已相萬。芻豢過飽,猖獗遽彰。
“議者莫不欲大行誅討,然自昔兵家皆謀先勝而後戰,即舉無遺策。以繼遷窮蹙,比元昊富實,事勢可知也;以先朝累勝之軍,較當今關東之兵,勇怯可知也;以興國習戰之帥,方沿邊未試之將,工拙可知也;繼遷逃伏平夏,元昊窟穴河外,地勢可知也。若分兵深入,則自齎糧糗,不能支久,須載芻粟,難於授送。師行賊境,利於速戰,進則賊避其鋒,退則敵躡其後,晝設奇伏,夜燒營柵,師老糧匱,深可虞也。若窮其巢穴,須涉大河,即無長舟巨艦,則須浮囊挽綆。賊列寨河上,以逸待勞,我師半渡,左右來擊,未知何謀可以捍禦。臣以為不較主客之利,不計攻守之便,議追討者,是為無策。
“事不先定,必有後憂。計上十策:一,教習強弩以為奇兵;二,羈縻屬羌以為籓籬;三,詔嘉勒斯賚父子併力破賊;四,度地形險易遠近,寨柵多少,軍士勇怯,而增減屯兵;五,詔諸路互相應援;六,募土人為兵,號神虎、保捷,州各一二千人,以代東兵;七,增置弓手、壯丁、獵戶以備城守;八,並邊小寨,毋積芻糧,賊攻急則棄小寨入保大寨,以全兵力;九,關中民坐罪若過誤者,許入粟贖罪,銅一斤為粟五斗,以贍邊計;十,損並邊冗兵、冗官及減騎軍以紓饋運。”當時頗採用之。
壬午,詔削趙元昊官爵,除屬籍,揭榜於邊,募人禽元昊,若斬首獻者,即以為定難節度使。元昊界蕃、漢職員能率族歸順者,等第推恩。初,保忠但賜國姓,而詔言除屬籍,誤也。
甲申,徙監泰州酒稅務余靖知英州,監唐州酒稅尹洙知長水縣,乾德縣令歐陽修權武成軍判官。
丙戌,詔河東安撫司移文告於遼,以元昊反已奪官除籍及沿邊益兵之意。
秋,七月,知諫院韓琦,請自今雙日止御後殿視事。帝問輔臣以故事,張士遜曰:“唐五日一開延英,蓋資閒燕以輔養聖神。”帝曰:“與夫宵衣旰食固不侔也。前代帝王,靡不初勤政事而後失於逸豫,不可不戒也。”時帝感小疾,太醫數進藥,故琦有是請,帝訖不從。
先是遼主幽太后於慶州,既改葬齊天后,群臣多勸遼主復迎,可得南朝歲聘之利,不從。會遼主召僧,聽講《報恩經》,感悟。丁巳,遼主謁慶陵,致奠於望仙殿,遂躬迎太后至顯州,謁園陵,還京。太后見趙安仁,責之曰:“汝負萬死,我嘗營救;不望汝報,何為離間我母子邪?”安仁無以答。
戊午,以知永興軍夏辣知涇州兼涇原、秦鳳路沿邊經略安撫使、涇原路馬步軍都部署,知延州范雍兼鄜延、環慶路沿邊經略安撫使、鄜延路馬步軍都部署。
八月,己巳,降武寧節度使王德用為右千牛衛上將軍,知隨州,仍特置判官一員。初,德用既以孔道輔言罷和樞密院,而河東都轉運使王沿又言德用嘗令府州折繼宣市馬。至是德用以馬與券來上,乃市於商人,然猶用言者而再貶之。家人皆惶恐,而德用舉止言色如平時,但不接賓客而已。
西川自夏至秋不雨,民大飢。庚辰,命韓琦為益利路體量安撫使,西染院副使王從益副之;蔣堂為梓夔路體量安撫使,左藏庫副使夏元正副之。
初,帝用禮官議,祀高禖於郊,又以宋火德,制赤帝象於宮門中以祈皇子。已而皇子生,辛巳,命參知政事王鬷以太牢報祠高禖。帝數舉皇子,後皆不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