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直學士、知審官院韓贄兼判都水監。初,置都水監,欲重其事,以知雜御史判。至是知雜趙抃辭以不知水事,故命贄焉。 戊辰,宰相韓琦言:“秦州永寧寨,舊以鈔市馬,自修古渭寨,在永寧之西,而蕃、漢多互市其間,因置買馬場,凡歲用緡錢十餘萬,實耗國用。”... 閱讀全文
廟之始,遂抑而不得配帝,甚非所以宣章嚴父之大孝。臣等參稽舊典,博考公論,敢以前所定議為便。”詔從抃等議。 二月,戊辰,命韓琦提舉修撰《仁宗實錄》。 辛未,令西京左藏庫副使、緣界河巡檢都監趙用再任,從高陽關及河北緣邊安撫司之請也,用才武果敢而... 閱讀全文
疑之,數問襄如何人。一日,因其請朝假,變色謂中書曰:“三司掌天下錢穀,事務繁多,而襄十日之中,在假者四五,何不別用人!”韓琦等共奏:“三司事無缺失,罷之無名。今更求一材識名望過襄者亦未有。”歐陽修又奏:“襄母年八十餘,多病。襄但請朝假,不赴... 閱讀全文
雍二年。丙午,一零六六年) 春,正月,丁巳,遼主如鴨子河。 壬申,以翰林學士、知制誥范鎮為翰林侍讀學士、知陳州。初,鎮草韓琦遷官制,稱引周公、霍光,諫官呂誨駁之;於是琦表求去位,鎮批答曰:“周公不之魯,欲天下之一乎周。”帝以鎮不當引聖人比宰... 閱讀全文
殿發哀,聽遺制,見上於東楹,皆如嘉祐之儀,惟入垂拱殿後門乃哭為異。 帝初晏駕,急召太子,未至,帝復手動,曾公亮愕然,亟告韓琦,欲且止勿召。琦拒之曰:“先帝復生,乃太上皇。”愈促之。 帝始為皇子,被召,戒舍人曰:“謹守吾舍,上有適嗣,吾歸矣。... 閱讀全文
補廂軍。 庚辰,詔兩制及國子監舉諸王宮教授。 丙戌,遼主駐特古里。 戊戌,廢慶成軍。 六月,癸卯,錄唐魏徵、狄仁傑後;從韓琦請也。 丁未,占城來貢。 辛亥,詔:“諸路監司訪尋州縣,興復水利,如能設法勸誘修築塘堰、圩堤,功利有實,當議旌寵。”... 閱讀全文
則可?”文彥博奏,以為責在監司,宜得至公之人,可任案察。呂公弼曰:“朝廷能擇諸司長官及十八路監司,則無不濟矣。” 己丑,韓琦等上《仁宗實錄》,曾公亮等上《英宗實錄》。 八月,侍御史劉琦、監察御史里行錢顗等言:“薛向小人,假以貨泉,任其變易,... 閱讀全文
。”帝曰:“青苗有顯效。”光曰:“茲事天下知其非,獨安石之黨以為是耳。”帝又曰:“蘇軾非佳士,鮮于侁在遠,軾以奏稿傳之;韓琦贈銀三百兩而不受,乃販鹽及蘇木、磁器。”光曰:“凡人當察其情,軾販鬻之利,豈能及所贈之銀乎?安石惡軾,以姻家謝景溫為... 閱讀全文
議逾時不決,遼復遣蕭禧來言。甲寅,詔樞密院議邊防。 癸亥,遼主祠木葉山。 冬,十月,丁卯,遼主駐藕絲淀。 壬申,遣中使賜韓琦、富弼、文彥博、曾公亮詔曰:“通好北敵,凡八十年,近歲以來,生事彌甚。代北之地,素無定封,故造釁端,妄來理辨。比敕官... 閱讀全文
律寅吉秉直好義,命為輔導。樞密使耶律伊遜謀搖太子,惡寅吉在側,鏇奏出為群牧林牙。 戊午,司徒兼侍中、太師、魏國公、判相州韓琦卒。前一夕,大星殞州治,櫪馬皆驚。帝發哀苑中,哭之慟。發兩河卒為治冢,帝自為碑文,篆其首曰:“兩朝顧命定策元勛之碑”...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