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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23 / 25頁

藝文類聚·卷七十四·巧藝部

勢,不侵蒲竹,必使酒肆來人,池流色變,將損北海之續,還代西河之簡。梁元帝上東宮古蹟啟曰:師宜八分之巧,元帝三體之妙,史籀李斯之篆,梁鴻曹喜之書,莫不總華桂宮,盈滿甲館,竊以鸞驚之勢,既聞之於索靖,鷹跱之巧。又顯之於蔡邕,是以游霧重雲,傳敬禮... 閱讀全文

藝文類聚·卷九十五·獸部下

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韓子》曰:宋人有耕者,田中有株,兔走觸,折頸而死,因釋耕守株,冀復得兔,為宋國所笑。《史記》曰:李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子曰:吾欲與汝,復牽黃犬,俱出蔡東門,逐狡兔,其可得乎。又,范雎謂秦昭王曰:夫以秦而治諸侯... 閱讀全文

東周列國志·第一百五回

乃盡逐其賓客。因下令大索國中,凡他方遊客,不許留居鹹陽;已仕者削其官,三日內皆要逐出境外;容留之家一體治罪。有楚國上蔡人李斯,乃名賢荀卿之弟子,廣有學問,向游秦國,事呂不韋為舍人。不韋薦其才能於秦王,拜為客卿。今日逐客令下,李斯亦在逐中,已... 閱讀全文

東周列國志·第一百八回

典不行,彼失意,是以去耳。”始皇曰:“周室分茅之制,尚可行乎?”群臣皆曰:“燕、齊、楚、代,地遠難周,不置王無以鎮之。”李斯議曰:“周封國數百,同姓為多,其後子孫自相爭殺無已,今陛下混一海內,皆為郡縣,雖有功臣,厚其祿俸,無尺土一民之擅,絕... 閱讀全文

藝舟雙楫·卷二·論文二

。秦蔑禮用暴,漢不引為殷監,而循其故轍,故賈生曰,秦功成求得,終不知反之廉節仁義。轉而為漢,遺風餘俗,猶尚未改。高祖常稱李斯有善歸主,孝文以吳 公嘗學事於李斯,征為廷尉,是其舉事不非秦也。然則史公謂戰國權變可頗采,譏學者牽於所聞,不察終始,...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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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舟雙楫·卷六·論書二

備在焉。山人既至,舉人以巴東故,為山人盡出所藏,復為具衣食楮墨之費。山人既得縱觀,推索其意,明雅俗之分,乃好《石鼓文》,李斯《嶧山碑》 《太山刻石》《漢開母石闕》《敦煌太守碑》《蘇建國山》及皇象《天發神讖碑》,李陽冰《城隍廟碑》《三墳記》,... 閱讀全文

酉陽雜俎·卷十五

近如隔壁。井匠懼,不敢掘。街司申金吾韋處仁將軍,韋以事涉怪異,不復奏,遽令塞之。據亡新求《周秦故事》:謁者閣上得驪山本,李斯領徒七十二萬人作陵,鑿之以韋程,三十七歲,固地中水泉,奏曰“已深已極,鑿之不入,燒之不燃,叩之空空,如下天(一曰&#... 閱讀全文

通典·卷二十一

天子,助理萬機。秦初有左右,(荀悅曰:“秦本次國,命卿二人,是以置左右丞相,無三公官。”)至二世,復有中丞相。(二世已誅李斯,乃拜趙高為中丞相,事無大小,皆決之。)漢高帝即位,一丞相,綠綬,(高帝二年,拜曹參為假左丞相,即漢初丞相當有左右,... 閱讀全文

通典·卷三十一

至國家武德七年,凡十年而干戈息。)豈非已然之證歟!夫君尊則理安,臣強則亂危。(管子曰:“君尊則國安,君卑則國危。”)是故李斯相秦,堅執罷侯置守。其後立議者,以秦祚促,遂爾歸非。向使胡亥不嗣,趙高不用,閭左不發,酷法不施,百姓未至離心,陳、項... 閱讀全文

通典·卷一百四十四

謂之缶",注云:"盆也。""坎其擊缶"。(澠池會,秦王為趙王擊缶是也。李斯云:"擊瓮扣缶,真秦之聲。")革四(鼓 齊鼓 擔鼓 羯鼓 都曇鼓 毛員鼓 荅臈鼓 雞樓鼓 正鼓 ...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