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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列傳·卷一百一十九

叱之退。上欲抵良貴罪,常同為之辨,欲並逐同。鼎奏:"子諲雖無罪,而同與良貴不宜逐。"二人竟出。給事中張致遠謂不應以一子諲出二佳士,不書黃,上怒,顧鼎曰:"固知致遠必繳駁。"鼎問:"何也?&q...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一百三十五

常同 張致遠 薛徽言 陳淵 魏矼 潘良貴 呂本中常同,字子正,邛州臨邛人,紹聖御史安民之子也。登政和八年進士第。靖康初,除大理司直,以敵難不赴,辟元帥府主管機宜文字,尋除太常博士。高宗南渡,辟浙帥機幕。建炎四年,詔:"故監察御史常...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一百四十

開封者必不如是。"澄愧謝,為追還。始檜拜相,制下,朝士相賀,敦復獨有憂色曰:"奸人相矣。"張致遠、魏矼聞之,皆以其言為過。至是竄銓,敦復謂人曰:"頃言秦之奸,諸君不以為然,今方專國便敢爾,他日何所不至...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二百零四

歷之備。"制可。史館既開,修撰綦崇禮言不必別設外局,乃已。郡人顏經投匭訴其敷糴軍食,遂貶秩停官。起知撫州,御史張致遠又論之,予祠。六年,修撰范沖言:"日曆,國之大典,比詔藻纂修,事復中止,恐遂散逸,宜令就閒復卒前業。&q... 閱讀全文

三朝北盟會編·卷二百十六

人幸平江府督韓世忠劉光世張俊進兵淮東擊敗虜(改作金)眾薦張浚復知樞密院事罷席益汪伯彥舉用馬擴折彥質王居正晏敦復陳與義謬剛張致遠胡寅劉大本沈與求章誼劉世甯潘良貴范沖朱震之徒而人心悅向五年遷左僕射兼樞密院事及都督之任士民聞之莫不以手加額鼎為政戢... 閱讀全文

三朝北盟會編·卷二百二十五

里當念爾欺言章劾之落職放罷。張戒入文字論秦檜十事救胡銓等罷。常同緣不附和議久不得差以死。呂本中坐不附和議言章罷中書舍人。張致遠坐不附和議罷給事中。魏矼任吏部侍郎差館伴虜(改作金)使矼入文字云:時任御史日常論和議之非今難以專對秦檜招矼至堂中問...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