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贈翿一官,錄其子云。 甲辰,執政奏以朝議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觀劉洪道為建康府路安撫大使司參謀官,帝曰:“不可,是又欲與呂頤浩同官。”趙鼎曰:“頤浩之來尚遲,今先令洪道往池州措置防江。”帝曰:“此固勿害,但議者謂頤浩多引用山東之人,故不欲遣... 閱讀全文
移蹕建康,是時兵練將勇,食足財豐,據江上不測之險,當敵人疑懼之秋,可以守矣;而舟師不設,金人未至,先已奔走,遵海而南,此呂頤浩之過也。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陛下今歲戰守之策,安所從出?萬一事起倉猝,大臣復欲棄土地,遺人民,委府庫,脫身奔走... 閱讀全文
未至也。先是王才據橫澗山,降劉豫,遂引偽知宿州胡斌以兵入寇,詔淮南宣撫使劉光世遣兵招捕,夢得使統制官張俊自青陽間道會上。呂頤浩欲招才,乃命才以所部赴行在。於是夢得遣使臣張偉諭才如詔旨,才遂率其將丁順等三十餘人渡江。才懼罪,請留建康。頤浩議以... 閱讀全文
目,稍重事權,使臣獨當一路,自光之蔡,迤進進兵。”詔賜敕書嘉獎,仍令就都督府計議。 丁丑,尚書左僕射、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呂頤浩總師次常州,而其前軍將、武節大夫、榮州團練使趙延壽所部忠銳軍叛於呂城鎮。是日,叛兵過金壇縣,奉議郎、知縣事胡思忠率... 閱讀全文
萬緡,以酒稅、上供、經制等錢應付。至是劉光世移屯,又增月樁錢五萬六千緡,轉運判官、直秘閣劉景真等告之於朝,詔通融應副。自呂頤浩、硃勝非並相,以軍用不足,創取江、浙、湖南諸路大軍月樁錢,以上供、經制、系省、封樁等窠名充其數,茶鹽錢蓋不得用,所... 閱讀全文
資政殿大學士、左通奉大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時辛炳、常同論浚不已,帝未聽。二人因錄所上四章申浚,浚懼,即移疾待罪,且以呂頤浩在相位時書進呈,帝乃釋然。炳又言:“前此人臣,未有如浚之跋扈僭擬、專恣誤國、欺君慢上者,浚兼有眾惡,望早賜竄黜。”... 閱讀全文
命六宮自溫州泛海往泉州。晚,泊臨平鎮。 劉光世乞與韓世忠均支錢糧。帝曰:“諸將之兵,用命則一,其所支錢糧,豈容有異!此皆呂頤浩不公之弊。”趙鼎曰:“朝廷舉措既當,諸將自服。今不公如此,必致紛紛。乞下光世會合得錢米之數然後行。”沈與求曰:“豈... 閱讀全文
置大使,兼知洪州。 張浚數於帝前言綱忠,趙鼎亦為帝言綱才器過人,故有是命。 鎮南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呂頤浩為荊湖南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潭州。 丁巳,故文林郎范正平,贈直秘閣,予一子官。正平,純仁長子也,以懺蔡京故陷黨籍,... 閱讀全文
自常州入見,即日除參知政事。 壬子,詔張守兼權樞密院事。 丙辰,鎮南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荊湖南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潭州呂頤浩為兩浙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臨安府,仍赴行在奏事。 寶文閣學士、新知襄陽府劉洪道知潭州,充荊湖南路安撫使,仍兼都督... 閱讀全文
帶。詔彥軍並隸權主管馬軍司公事劉錡,於是錡始能成軍。 辛巳,鎮南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新兩浙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臨安府呂頤浩為少保兼行宮留守。 頤浩比至臨安,處事甚有緒,豪右莫敢犯禁。時已命百司漸赴行在,所謂留守司,名存而已。 召觀文殿學...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