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苟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哉?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縱之去也,不意其必來以冀免,所以縱之乎?又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不然,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然則何為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爾。然此必無之事也。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為常者,其聖人之法乎?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乾譽。
創作背景
《縱囚論》就唐太宗縱囚一事提出了質疑,認為此事不足為訓,並明確地提出了“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乾譽”這一論點。這是一篇對傳統見解進行辯駁的議論文。
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漢族,吉州永豐(今江西省永豐縣)人,因吉州原屬廬陵郡,以“廬陵歐陽修”自居。諡號文忠,世稱歐陽文忠公。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與韓愈、柳宗元、王安石、蘇洵、蘇軾、蘇轍、曾鞏合稱“唐宋八大家”。後人又將其與韓愈、柳宗元和蘇軾合稱“千古文章四大家”。► 1341篇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