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觀弈於友人所,一客數敗,嗤其失算,輒欲易置之,以為不逮己也。
予觀弈於友人所,一客數敗,嗤其失算,輒欲易置之,以為不逮己也。頃之,客請與予對局,予頗易之。甫下數子,客已得先手。局將半,予思益苦,而客之智尚有餘。竟局數之,客勝予十三子,予赧甚,不能出一言。後有招予觀弈者,終日默坐而已。
今之學者,讀古人書,多訾古人之失;與今人居,亦樂稱人失。人固不能無失,然試易地以處,平心而度之,吾果無一失乎?吾能知人之失而不能見吾之失,吾能指人之小失而不能見吾之大失。吾求吾失且不暇,何暇論人哉!
弈之優劣有定也,一著之失,人皆見之,雖護前者不能諱也。理之所在,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世無孔子,誰能定是非之真?然則人之失者未必非得也,吾之無失者未必非大失也,而彼此相嗤無有已時,曾觀弈者之不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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