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人之醜,訐人之私。
太上曰: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是以天地有司過之神依人所犯輕重,以奪人算。算減則貧耗,多逢憂患,人皆惡之,刑禍隨之,吉慶避之,惡星災之,算盡則死。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頭上,錄人罪惡,奪其紀算。又有三屍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輒上詣天曹,言人罪過。月晦之日,灶神亦然。凡人有過,大則奪紀,小則奪算。其過大小,有數百事,欲求長生者,先須避之。是道則進,非道則退。不履邪徑,不欺暗室。積德累功,慈心於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懷幼。昆蟲草木,猶不可傷。宜憫人之凶,樂人之善,濟人之急,救人之危。見人之得,如己之得。見人之失,如己之失。不彰人短,不炫己長。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寵若驚。施恩不求報,與人不追悔。所謂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祿隨之。眾邪遠之,神靈衛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欲求天仙者,當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當立三百善;苟或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以惡為能,忍作殘害。陰賊良善,暗侮君親。慢其先生,叛其所事。誑諸無識,謗諸同學。虛誣詐偽,攻訐宗親。剛強不仁,狠戾自用。是非不當,向背乖宜。虐下取功,諂上希旨。受恩不感,念怨不休。輕蔑天民,擾亂國政。賞及非義,刑及無辜。殺人取財,傾人取位。誅降戮服,貶正排賢。凌孤逼寡,棄法受賂。以直為曲,以曲為直。入輕為重,見殺加怒。知過不改,知善不為。自罪引他,壅塞方術。訕謗賢聖,侵凌道德。射飛逐走,發蟄驚棲,填穴覆巢,傷胎破卵。願人有失,毀人成功。危人自安,減人自益。以惡易好,以私廢公。竊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醜,訐人之私。耗人貨財,離人骨肉。侵人所愛,助人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勝。敗人苗稼,破人婚姻。苟富而驕,苟免無恥,認恩推過。嫁禍賣惡。沽買虛譽,包貯險心。挫人所長,護己所短。乘威迫脅,縱暴殺傷。無故剪裁,非禮烹宰。散棄五穀,勞擾眾生。破人之家。取其財寶。決水放火,以害民居,紊亂規模,以敗人功,損人器物,以窮人用。見他榮貴,願他流貶。見他富有,願他破散。見他色美,起心私之。負他貨財,原他身死。乾求不遂,便生咒恨。見他失便,便說他過。
見他體相不具而笑之。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埋蠱厭人,用藥殺樹。恚怒師傅,牴觸父兄。強取強求,好侵好奪。擄掠致富,巧詐求遷。賞罰不平,逸樂過節。苛虐其下,恐嚇於他。怨天尤人,呵風罵雨。鬥合爭訟,妄逐朋黨。用妻妾語,違父母訓。得新忘故。口是心非,貪冒於財,欺罔其上。造作惡語,讒毀平人。毀人稱直,罵神稱正,棄順效逆,背親向疏。
指天地以證鄙懷,引神明而鑒猥事。施與後悔,假借不還。分外營求,力上施設。淫慾過度,心毒貌慈。穢食餒人,左道惑眾。短尺狹度,輕秤小升。以偽雜真,採取奸利。壓良為賤,謾驀愚人,貪婪無厭,咒詛求直。嗜酒悖亂,骨肉忿爭。男不忠良,女不柔順。不和其室,不敬其夫。每好矜誇,常行妒忌。
無行於妻子,失禮於舅姑,輕慢先靈,違逆上命。作為無益,懷挾外心。自咒咒他,偏憎偏愛。越井越灶,跳食跳人。損子墮胎,行多隱僻。晦臘歌舞,朔旦號怒。
對北涕唾及溺,對灶吟詠及哭。又以灶火燒香,穢柴作食。夜起裸露,八節行刑。唾流星,指虹霓。輒指三光,久視日月,春月燎獵,對北惡罵。無故殺龜打蛇,如是等罪,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有餘責,乃殃及子孫。又諸橫取人財者,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漸至死喪。若不死喪,則有水火盜賊,遺亡器物,疾病口舌諸事,以當妄取之直。又枉殺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殺也。
取非羲之財者,譬如漏脯救飢,鴆酒止渴,非不暫飽,死亦及之。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而凶神已隨之。其有曾行惡事,後自改悔,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久久必獲吉慶,所謂轉禍為福也。故吉人語善,視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語惡、視惡、行惡,一日有三惡,三年天必降之禍,胡不勉而行之。
譯文
太上老君說:“人的禍福沒有門路,完全是由自己招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就像人影緊跟著形體一樣,絕不差錯。所以天地之間,有專管過錯的神明,按照犯罪的輕重,來削減年壽。(人活一百天叫一算,十二年叫一紀)。不但年壽被減,而且罰他貧困損耗。患難的事情紛至沓來,大家都厭恨他,刑罰禍害跟著而來。吉祥之事,沒有他的份兒。凶煞惡煞使他受災殃。到了年壽已減盡時,就是死期。三台神君掌金玉,祿位,土田;北斗神君掌延生,注死,禍,福。他們在人的頭上,記錄人的罪惡,奪其紀算。又有三屍神在人的身體中,(上屍神彭倨,中屍神彭質,下屍神彭矯,)分別居於人腦,胸,腹部,每到庚申日(每六十天有一日)時常進見天曹,檢舉人的罪過。每月最後一天,灶神也會檢舉一家的罪過。罪過大的削減十二歲紀也,罪過小的削減百天。大小罪過,共有一百多種。想延年益壽的人,先要避免大小過錯。合乎道義的事,應勇往直前去做。修道者,對於正道,亦應遵而修之;不合道義的事,做不得,更應懸崖勒馬而不為。修道者,對於邪道,應退而弗修。不走邪惡之路,不明瞞,不暗騙。力行好事,多積陽功陰德。發慈悲心,愛護生物。盡忠國家,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姐妹。先端正自己,然後勸化他人,憐惜和救濟孤寡無依靠的人。尊敬老人,愛恤他人的幼兒。昆蟲草木,尚且不能傷害。別人有不吉利事,應憐憫他,高興別人做好事。別人有急需時,慨然濟助。別人有危險時,立刻救他。人我一體,他人的得失,等於自己的得失。不宣揚他人的缺點,不誇耀自己的優點。阻止惡事,表揚善事,把多的讓給人,自己取少的。受人欺侮,不怨恨,受到寵愛,要看成像天上掉下來一般驚畏,並加緊積功德。給人恩惠,不求報答。施捨給人,沒有後悔。所謂善人,大家都尊敬他,上天會保佑他,應得福祿,不求自來。邪神凶星敬畏他,不敢相犯,眾神之靈處處保護他,做任何事必定成功,可達成成神成仙的願望。
天仙者形神俱妙,與道合真,要做一千三百件善事。地仙不飢不渴,寒暑不侵。要做三百件善事。如果對不正當的事動念頭,違反道理做事,做了壞事,反說自己能幹,忍心殘殺人或物,暗中加害好人,背後欺瞞元首或雙親,對教師傲慢,對自己的職務不盡責,哄騙外行人,誹謗同學,以不實冤枉好人,以假充真騙人,挑剔同族親戚。攻其陰私,氣質剛暴無慈愛心,性情兇狠乖戾,一意孤行,不聽善勸。以非為是,以是為非。親近惡人歹事,遠離善人好事。為爭取功賞,不顧民間疾苦,為求得寵,不惜用盡欺巧方法拍馬屁,去迎合上峰的意思。接受別人恩惠不感謝不報答,受別人欺辱,懷恨於心,念念不休。看不起百姓,不重視民情。不為國為民,反而違法亂攪。獎賞不義之人,弄罰無罪的人。謀財害命,用計謀使人丟官司,然後乘機取而代之。殺死投城降服的人,驅逐正人,排拒賢人。凌辱孤兒,逼迫寡婦。接受賄賂,不遵照法律處理事件,是非曲直不明辨,只因賄賂瞎了眼。輕罪判重弄。看到臨死刑的人,不哀憐,反而嗔怒他。不知廉恥,喪失天良,自己的罪過,故意牽扯別人,把濟世養生的技藝,保密不公開。對聖賢譏笑又誹謗,迫害有道德的人。射殺飛禽,趕捉走獸,掘挖蟄蟲,嚇驚棲鳥,毀損洞穴鳥巢,使蟲鳥走獸無法居住,傷害懷孕的動物,弄破它們的蛋。希望別人有過失,怕別人成功,百般破壞,使別人陷於危險境地,以求得自己的安穩,扣減別人財物,增加自己利益,用自己不好的,換取別人好的,為了圖謀私利,不惜妨害公益。偷取別人技能,如作品,設計圖案,專利品等,掩蔽別人的優點,宣揚別人的醜事,指摘別人的陰私秘密,消耗或浪費別人的財物,搬弄是非,使人與至親反目分離。侵奪別人心愛之物。幫助別人為非作歹,放縱意志,作威作福。侮辱他人以求自己勝利。損傷別人農作物,破壞人家的婚姻。取非財致富,不知行善反而驕奢,僥倖逃過刑罰或難關,竟還敢做出沒廉恥的事。別人所做的恩德,硬說自己的功勞,自己有過犯,則推到別人身上。自己該受的災禍,自己的罪惡,移嫁他人。不務實際,憑財勢奸巧爭得地位,獎賞等美名,包藏奸詐害人之心。挫折別人才能,使人不能舒展,掩飾自己短處,不肯認錯,仗著威勢,脅迫他人,順己之所為。放縱暴戾心性,或縱容惡人殺傷人物生命。為了時髦而裁製衣著,為自己的口腹,宰殺動物烹煮來吃,把養人的穀物,任意拋棄不珍惜。勞役人民,擾害百姓。使人破產,乘機取他的財寶,破壞堤防或放起大火,造成別人家宅毀壞,生命死傷。別人的事業具有規模,故意弄亂它,使之前功盡棄不能成功。損壞別人的器具物品,使他無法使用。看到別人榮華貴顯,希望他被降免。別人發財,希望他破產亡家。看到他人妻女貌美,便起了邪淫之心。欠人財物,希望他死,不必還債。非分的奢求,不能遂心,就咒罵懷恨他人。人家有不如意時,就議論他平日的過錯。
見外貌醜怪的人,不憐憫,反而譏笑,見人有才能,不稱讚反而貶抑他。暗地裡埋下蠱毒,用邪術妖法魘魅人,用毒藥殺傷花草樹木。對老師懷恨,發怒,無禮之至。不孝雙親,不敬兄妹。取求之間訴諸強權,不講情理法,喜歡用奸計暗取或恃強奪取。為求財富而擄人劫奪財物。不腳踏實地,以奸巧弄假的手段求得升遷。賞罰偏私,不公平,安逸享樂,放縱不節制。對部屬傭人,刻薄殘暴,虛張聲勢,使人害怕。不如意的事,一味怨尤。風雨不調順,就訶責怒罵。搬弄是非,使人打鬥訴訟,從中取利,盲目加入不法的盟幫,會,社,隨聲附和。採納妻妾不合道理的話,違背父母的教訓。喜新厭舊,口是心非,貪污錢財,欺瞞上司。捏造不利人的壞話,造謠毀謗平白無辜的人。毀壞別人的名譽和人格,自以為正直,污罵神明自以為公正。離棄順天理的事,去效法逆天理的事,背離至親骨肉,反而向外人獻殷勤。
存心不良,反叫天地做見證,做污穢事,請神明照察。施捨財物,後又懊悔,欠人財物不肯償還。不守本分,妄想鑽謀名利富貴。把精力都放在奢侈豪華布置。邪淫過分,縱慾不節。內心惡毒,外貌慈和。把變質髒腐的食物,拿給人吃。以妖法邪術迷惑大眾。尺度不公,買入量長,賣出量短,秤升不平,賣出稱輕,買入稱重,以假貨摻雜在真貨內賣出。以不當正當方法獲取利益。仗勢恃財強迫清白人家操守賤業,欺騙愚笨的人。對名利財勢,貪得無厭。對天地神祗咒詛,證明自己理直。嗜酒如命的人,容易做出違反德性的事。與家人怨忿爭執不忍讓,男人不忠實,不行善。女人不溫柔和順。丈夫不善待妻子,造成家庭失和,太太對丈夫不敬重。夫妻之間,說話往往誇張不實。並且時常起嫉妒疑忌之心。
先生對妻子兒女有不得體的言行,媳婦對公公婆婆不孝敬。對去世的父母祖宗,安葬時違禮制或祭祀不虔誠。違背長上的教令。平日所作所為,儘是對個人社會國家無益的事,暗中懷有私心。心有怨恨,自咒又咒人,待人不公,偏袒自己喜歡的人,排斥自己討厭的人。跨越水井或爐灶。跳過食物或人身。溺嬰打胎。行為不能光明正大。月底年終歌舞,會誤了正經事。
每月初一及恨氣惱,每天清晨怨而號哭,面向北方,擤鼻涕,吐痰,大小便。面向爐灶歌唱哭泣。用灶火點燃線香。用污穢不潔淨之木柴燒飯菜,夜間起來赤身露體,一年八大節氣:四立二分二至,施行刑罰。對流星吐口液,手指彩虹,常常以手指日月星,以眼注視日月。春季燒山林獵捕走獸。向北方口出惡言。無緣無故,殺傷龜蛇。就以上所列一百七十項之罪,司命之神按罪之大小,重罪奪其死,尚抵不過罪惡,就由子孫承當災禍之報。利用惡勢力或其他不正當手段,逼取別人的金銀財寶。橫取的人,災禍抵消有餘者,便由他的妻子家人擔當。或以死喪之災消禍,如僥倖不死,便有水災,火難,盜搶,賊偷,遺失用具,疾病,官司,口角等報應,報應輕重,他恰好與橫取他人錢財的值相等。逞貪或任性冤枉殺人。正是換刀兵之災相報,難逃一死。
奪取不義之財,就像吃有毒的肉脯充飢,飲有毒的酒解渴,不但不能暫時果腹,緊接著就喪失了性命。念頭動於善或惡,吉凶便已決定。曾經為非作歹,以後覺醒改悔,勿以惡小而為,勿以善小不為,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並非古人之虛言。下功夫從口講,眼觀,行動三樣開始,凶人語惡,視惡,行惡,一日有三件惡,三年上天一定會降禍於他。為什麼不勉勵實行感應篇呢?
現實意義
《太上感應篇》作為一部道教經典,它所闡揚的入世行善以求長生乃至成仙的理論,使積善成仙這一修持法門得以流行推廣,從而便利民眾修道。該典籍含攝了儒、道兩家的主流思想,最大限度地擴充社會的行善群體,促進了人間善業的發展。《太上感應篇》作為一本道德行為手冊,加之其對“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提倡,更是對當今創和諧社會的實踐與完成有積極明確的指導作用。
《太上感應篇》,又稱《感應篇》,它成書於我國北宋末年,其作者李昌齡。它是一部篇幅很短的道教典籍,全文僅1274個字。該道經由道教基本理念、封建倫理道德規範、善惡報應說這三大素材結合而成,是三教合流較為成熟的產物。《太上感應篇》因其知名度倍受古今中外眾多學者的評註,然而他們多為考究該經的形成淵源或文本特徵。
一、推廣積善法門便利民眾修道縱觀宋以前的修仙法門大致有以下情形:先秦時期主要以“養神”、“服氣”、“鍊氣”、“餌藥”、“祀禱”方法求“羽化而登仙”。至秦始皇及漢武帝,人們既貴長生不死藥,亦重壇場禱祀。其後《太平經》主要推介守一存神法門。東漢張陵五斗米道重視符籙咒語。東晉《上清經》則重存守人身三丹田之三一,及存守腦部九宮之“雄一”、“雌一”。先秦至唐,人們多重視外丹,即以礦物、植物等為材料,煉化成上、中、下三種藥物(多以黃白為大藥),欲借外在藥物來改變自身體質,去除肉質凡胎而達長生、成仙。但因服食外丹有較大副作用,唐末人們改而修煉內丹。內丹即用導引吐納、避穀食氣等方法,以人身上、中、下丹田為鼎爐,煉化後天的精、氣、神,使其轉與先天的元精、元氣、元神合為一體,以求長生、升仙。
《太上感應篇》當然也談長生求仙,然絕口不提修煉、服食、導引、符籙,而只言:“凡人有過,大則奪紀,小則奪算。其過大小,有數百事,欲求長生者,先須避之。”“欲求天仙者,當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當立三百善。” 雖然早在《太平經》就認為,天地之間,壽最為善,積德行善乃長壽升天的要道。也儘管積善成仙說是先由西晉葛洪《抱朴子內篇》提出進而被《太上感應篇》所吸收的,但積善成仙的修道法門卻是隨著《太上感應篇》的問世與流行,才逐漸受人們重視並踐行的。宋代以降,在凡俗生活中成仙了道變成一種普遍的社會取向,行善積德也演變成為一種必須的宗教實踐,與其它修持方式相得益彰。如明清時期的道教修煉以行善積德為外功,認為只有多積外功,才能最終使內丹修煉有所成就。再如清末民初出現於四川西部的飛鸞教,其修持方法也是以靜坐煉丹,徹悟至道為內功,而以力行善事、廣積陰功為外功。或許是因為《太上感應篇》出現之前的積善成仙說猶如一縷輕煙般若隱若現,而其之後該修煉法門便如熊熊烈火般一覽無餘,方才有學者將今日道教的行善法門歸始於《太上感應篇》,而無視《太平經》抑或《抱朴子內篇》。確切地說,《太上感應篇》對積善成仙的修道法門起到推廣的作用,而並非其首創。該經對積善成仙法門的發揚與推廣,一定程度上使道教的長生修仙術不再專屬於貴族,也使修道之人可以擺脫以往服食煉養、齋醮科儀的繁縟禮節,為廣大普通民眾開啟了相對便利的修道方式。
二、融匯儒道思想廣促人間善業《太上感應篇》含有儒道兩家思想。第一,道之求長生、成仙,齊物畏神的思想。如經中提到道教的司功過之神:三台北斗神靈、三屍神、灶神,他們從不同的角度觀察世人的表現,記錄人們的罪過,以讓天曹依此對惡者進行處罰。第二,儒之倫理道德規範。占有該經最大篇幅的眾善諸惡之說,共列出26條善行和170條惡行,多以儒家“三綱”、“五常”之義理為判斷標準,如稱“忠孝友悌,正己化人”、“衿孤恤寡,敬老懷幼”、“不彰人短,不炫己長”等為善舉,而判“陰賊良善,暗侮君親”、“虛誣詐偽,攻訐宗親”、“輕蔑天民、擾亂國政”等為惡行。俞樾評價該書說:“此篇雖道家之書,實不悖乎儒家之旨”。第三,道家三緘其口,三善、三惡、古之慎言之說。因而《太上感應篇》所言“吉人語善、視善、行善”、“凶人語惡、視惡、行惡”等。眾善諸惡中的“縱暴殺傷”、“口是心非”、“造作惡語,讒毀平人”、“貪婪無厭”、“每好矜誇,常行妒忌”等,也多來自儒道。
《太上感應篇》不僅只簡單地兼容了儒道思想,更是“突出了傳統宗法性宗教的宗教思想——天道承負。大大縮小了宗教界限,得以勸化更多不同社會背景的群體行善積德。再之,《太上感應篇》流傳之廣,從帝王將相到漁樵耕牧,各階級各階層幾乎都有它的信奉者。當時許多世代書香人家,儘管門口貼著“僧道無緣”的標語,但在他們的案頭大都放著教導子孫的教育範本,如《太上感應篇》與《文昌孝經》等。其次,《太上感應篇》流傳之久,從北宋真宗開始,賜錢刊刻,大顯於世,歷代受到推崇。半個世紀以前,佛家重印了《太上感應篇》,印光法師還親自作序褒揚。而在七八年前,福建省佛教協會佛教教育基金委員會又將其加以大量影印。一千多年來,這種善思想的傳播也漸漸形成了以慈善為榮的社會風氣。回顧中國古代慈善事業,在官辦慈善事業鼎盛的宋元時期,私人慈善活動開始零星出現,如范仲俺的“義田”、劉宰的“粥局”、朱熹的社倉等。至明清時期,社會慈善事業處於巔峰狀態,諸如育嬰社、普濟堂、同善會、清節堂等大量的民間慈善團體組織也開始湧現。素有“古今第一善書”之稱的《太上感應篇》,憑其持久而廣泛的影響力,對人間善業的興起、發展、普及自當功勞不小吧。
三、倡導除惡行善助創和諧社會我國正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面對發展過程中的種種矛盾,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及時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任務,黨的十七大則再次強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然而創和諧社會的實踐已達數年之久了,社會各個領域的諸多不和諧現象仍屢見不鮮,如奢靡浪費、家庭糾紛、盜竊搶劫、巧取豪奪、貪贓枉法、毀壞生態等等。因此如何更為有效地構建和諧社會成為當今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的重要課題。胡錦濤總書記曾對和諧社會這一概念作過全面闡述: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從該闡述中,我們可推知和諧社會主要包括兩個內涵:人與人關係的和諧、人與自然關係的和諧。所以若能促使這些關係趨於和諧,即是在創和諧社會了,而《太上感應篇》里所竭力提倡的行善去惡思想對此有導向作用。
《太上感應篇》首先宣勸了26個善舉,如:“不履邪徑,不欺暗室”、“忠孝友悌,正人化己”、“濟人之急,救人之危”、“不彰人短,不炫己長”、“施恩不求報,與人不追悔”、“昆蟲草木,猶不可傷”、“積功累德,慈心於物”等等,實則教導我們樹立善信念,並以慈善之心為人處世。倘若人人之心皆慈,人間之舉皆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還有什麼理由不和諧呢?“行善積德”當屬化解一切不和諧因素的良方。接著《太上感應篇》所竭力主張去除的170個惡行涉及世人生活中的各個層面,有關個人品行、家庭、經濟、政治和對自然界的態度等,林林總總,面面俱到。該作者認為,在個人品行方面的惡行有:“以惡為能,忍作殘害”、“知過不改,知善不為”、“訕謗聖賢,侵凌道德”、“耗人貨材,離人骨肉”、“乘危迫脅,縱暴殺傷”、“鬥合爭訟”、“貪冒於財,欺罔其上”等等;在家庭方面的惡行主要有:“牴觸父兄”、“用妻妾語,違父母訓”、“男不忠良,女不柔順;不和其室,不敬其夫”、“無行於妻子,失禮於舅姑”等等;經商的惡行有:“短尺狹度,輕稱小升;以偽雜真,採取奸利”等等。為官的惡行有:“輕蔑天民,擾亂國政;賞及非義,刑及無辜;殺人取財,傾人取位;誅降戮服,貶正排賢;凌孤逼寡,棄法受賂”、“妄逐朋黨”等等;對待自然所犯的惡行如:“用藥殺樹”、“訶風罵雨”、“無故殺龜打蛇”等等。世人但凡自省,在這物慾橫流、錢權至上的社會裡,此中有多少惡行是我們司空見慣並且習以為常了的 呢?諸惡不除,和諧社會永遠只可能存在我們口頭上,或在來世的彼岸里。所以,在當今邪惡已經累行的社會時期,“懲惡除惡”必然該是創和諧的一大手段。只要人人力除身上的種種惡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則將逐漸趨於和諧。若每個人都積極回響“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和諧社會離我們還會遠嗎?
綜上所述,《太上感應篇》雖生於中古,但對當時及現今廣大民眾修道成仙,對人間善業的發展,對當今和諧社會的創建都有不匪的現實意義,是一部極具生命活力的不老道典。
李昌齡(937—1008)北宋宋州雍丘(今河南杞縣)人,字天錫。太平興國進士。累官知廣州,不能清廉自守,代還,建議舶貨不宜全部官買官賣,部分劣貨當聽商舶自賣。淳化三年(992),為御史中丞。至道二年(996),進參知政事。坐與王繼恩交結,罷政,貶官。後知梓州、河陽府等。► 1篇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