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之與章果不賢邪?
修頓首再拜,白司諫足下:某年十七時,家隨州,見天聖二年進士及第榜,始識足下姓名。是時予年少,未與人接,又居遠方,但聞今宋舍人兄弟,與葉道卿、鄭天休數人者,以文學大有名,號稱得人。而足下廁其間,獨無卓卓可道說者,予固疑足下不知何如人也。其後更十一年,予再至京師,足下已為御史里行,然猶未暇一識足下之面。但時時於予友尹師魯問足下之賢否。而師魯說足下:“正直有學問,君子人也。”予猶疑之。夫正直者,不可屈曲;有學問者,必能辨是非。以不可屈之節,有能辨是非之明,又為言事之官,而俯仰默默,無異眾人,是果賢者耶!此不得使予之不疑也。自足下為諫官來,始得相識。侃然正色,論前世事,歷歷可聽,褒貶是非,無一謬說。噫!持此辯以示人,孰不愛之?雖予亦疑足下真君子也。是予自聞足下之名及相識,凡十有四年而三疑之。今者推其實跡而較之,然後決知足下非君子也。
前日范希文貶官後,與足下相見於安道家。足下詆誚希文為人。予始聞之,疑是戲言;及見師魯,亦說足下深非希文所為,然後其疑遂決。希文平生剛正、好學、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今又以言事觸宰相得罪。足下既不能為辨其非辜,又畏有識者之責己,遂隨而詆之,以為當黜,是可怪也。夫人之性,剛果懦軟,稟之於天,不可勉強。雖聖人亦不以不能責人之必能。今足下家有老母,身惜官位,懼饑寒而顧利祿,不敢一忤宰相以近刑禍,此乃庸人之常情,不過作一不才諫官爾。雖朝廷君子,亦將閔足下之不能,而不責以必能也。今乃不然,反昂然自得,了無愧畏,便毀其賢以為當黜,庶乎飾己不言之過。夫力所不敢為,乃愚者之不逮;以智文其過,此君子之賊也。
且希文果不賢邪?自三四年來,從大理寺丞至前行員外郎,作待制日,日備顧問,今班行中無與比者。是天子驟用不賢之人?夫使天子待不賢以為賢,是聰明有所未盡。足下身為司諫,乃耳目之官,當其驟用時,何不一為天子辨其不賢,反默默無一語;待其自敗,然後隨而非之。若果賢邪?則今日天子與宰相以忤意逐賢人,足下不得不言。是則足下以希文為賢,亦不免責;以為不賢,亦不免責,大抵罪在默默爾。
昔漢殺蕭望之與王章,計其當時之議,必不肯明言殺賢者也。必以石顯、王鳳為忠臣,望之與章為不賢而被罪也。今足下視石顯、王鳳果忠邪?望之與章果不賢邪?當時亦有諫臣,必不肯自言畏禍而不諫,亦必曰當誅而不足諫也。今足下視之,果當誅邪?是直可欺當時之人,而不可欺後世也。今足下又欲欺今人,而不懼後世之不可欺邪?況今之人未可欺也。
伏以今皇帝即位已來,進用諫臣,容納言論,如曹修古、劉越雖歿,猶被褒稱。今希文與孔道輔皆自諫諍擢用。足下幸生此時,遇納諫之聖主如此,猶不敢一言,何也?前日又聞御史台榜朝堂,戒百官不得越職言事,是可言者惟諫臣爾。若足下又遂不言,是天下無得言者也。足下在其位而不言,便當去之,無妨他人之堪其任者也。昨日安道貶官,師魯待罪,足下猶能以面目見士大夫,出入朝中稱諫官,是足下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爾。所可惜者,聖朝有事,諫官不言而使他人言之,書在史冊,他日為朝廷羞者,足下也。
《春秋》之法,責賢者備。今某區區猶望足下之能一言者,不忍便絕足下,而不以賢者責也。若猶以謂希文不賢而當逐,則予今所言如此,乃是朋邪之人爾。願足下直攜此書於朝,使正予罪而誅之,使天下皆釋然知希文之當逐,亦諫臣之一効也。
前日足下在安道家,召予往論希文之事。時坐有他客,不能盡所懷。故輒布區區,伏惟幸察,不宣。修再拜。
創作背景
《與高司諫書》作於景祐三年(1036年)。當時主張改革政治的范仲淹因批評弊政,與宰相呂夷簡發生衝突。范仲淹由此被貶饒州知州。這時候,身為諫官的高若訥,面對范仲淹被貶的錯誤處置,非但不諫,反而落井下石。作者對此非分不滿,於是寫下這封信給高若訥。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漢族,吉州永豐(今江西省永豐縣)人,因吉州原屬廬陵郡,以“廬陵歐陽修”自居。諡號文忠,世稱歐陽文忠公。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與韓愈、柳宗元、王安石、蘇洵、蘇軾、蘇轍、曾鞏合稱“唐宋八大家”。後人又將其與韓愈、柳宗元和蘇軾合稱“千古文章四大家”。► 1341篇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