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桓公十七年原文原文
【經】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會齊侯、紀侯盟於黃。
二月丙午,公會邾儀父,盟於趡。
夏五月丙午,及齊師戰於奚。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秋八月,蔡季自陳歸於蔡。癸巳,葬蔡桓侯。及宋人、衛人伐邾。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傳】
十七年春,盟於黃,平齊、紀,且謀衛故也。及邾儀父盟於趡,尋蔑之盟也。
夏,及齊師戰於奚,疆事也。於是齊人侵魯疆。疆吏來告,公曰:「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備其不虞,姑盡所備焉。事至而戰,又何謁焉。」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於陳。
秋,蔡季自陳歸於蔡,蔡人嘉之也。伐邾,宋志也。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厎日,禮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於朝。
初,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昭公惡之,固諫不聽。昭公立,懼其殺己也。辛卯,弒昭公而立公子亹。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公子達曰:「高伯其為戮乎,復惡已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