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桓公十八年原文原文
【經】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於濼。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
夏四月丙子,公薨於齊。丁酉,公之喪至自齊。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傳】
十八年春,公將有行,遂與姜氏如齊。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敗。」公會齊侯於濼,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以告。
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於車。
魯人告於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寧居,來修舊好,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惡於諸侯。請以彭生除之。」齊人殺彭生。
秋,齊侯師於首止,子亹會之,高渠彌相。七月戊戌,齊人殺子亹而轘高渠彌,祭仲逆鄭子於陳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稱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周公欲弒莊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與王殺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初,子儀有寵於桓王,桓王屬諸周公。辛伯諫曰:「並後,匹嫡,兩政,耦國,亂之本也。」周公弗從,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