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語·管仲佐桓公為政
作者:左丘明
正月之朝,鄉長復事。君親問焉,曰:“於子之鄉,有居處好學、慈孝於父母、聰慧質仁、發聞於鄉里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於子之鄉,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於眾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賢,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於子之鄉,有不慈孝於父母、不長悌於鄉里、驕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是故鄉長退而修德進賢,桓公親見之,遂使役官。
桓公令官長期而書伐,以告且選,選其官之賢者而復用之,曰:“有人居我官,有功休德,惟慎端愨以待時,使民以勸,綏謗言,足以補官之不善政。”桓公召而與之語,訾相其質,足以比成事,誠可立而授之。設之以國家之患而不疚,退問之其鄉,以觀其所能而無大厲,升以為上卿之贊。謂之三選。國子、高子退而修鄉,鄉退而修連,連退而修里,里退而修軌,軌退而修伍,伍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舉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誅也。政既成,鄉不越長,朝不越爵,罷士無伍,罷女無家。夫是,故民皆勉為善。與其為善於鄉也,不如為善於里;與其為善於里也,不如為善於家。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皆有終歲之計;莫敢以終歲之議,皆有終身之功。
桓公曰:“伍鄙若何?”管子對曰:“相地而衰征,則民不移;政不旅舊,則民不偷;山澤各致其時,則民不苟;陸、阜、陵、墐、井、田、疇均,則民不憾;無奪民時,則百姓富;犧牲不■,則牛羊遂。”
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對曰:“制鄙。三十家為邑,邑有司;十邑為卒,卒有卒帥;十卒為鄉,鄉有鄉帥;三鄉為縣,縣有縣帥;十縣為屬,屬有大夫。五屬,故立五大夫,各使治一屬焉;立五正,各使聽一屬焉。是故正之政聽屬,牧政聽縣,下政聽鄉。”桓公曰:“各保治爾所,無惑淫怠而不聽治者!”
譯文
正月初一朝見的時候,鄉長們匯報工作。桓公親自咨問他們,說:“在你的鄉里,發現平日好學、孝敬父母、聰明仁惠、在當地有一定名聲的人,就應向上級報告。如果有這樣的人卻不報告,叫埋沒賢明,要判五刑之罪。”
主管這方面事務的官員報告後退下。桓公又對鄉長們說:“在你的鄉里,發現勇敢強健、力氣出眾的人,就應向上級報告。如果有這樣的人卻不報告,叫埋沒賢能,要判五刑之罪。”主管這方面事務的官員報告後退下。桓公還對鄉長們說:“在你的鄉里,發現不孝敬父母、不友愛兄弟、驕橫暴戾、不服從君長命令的人,就應向上級報告。如果有這樣的人卻不報告,叫包庇壞人,要判五刑之罪。”主管這方面事務的官員報告後退下。所以,鄉長們回去以後,都修養品德,推薦賢才,桓公親自接見被推舉的人,授他們以官職。
桓公命令官長每年紀錄有功之臣,以便上報備案,從中遴選出賢能的官員提拔使用。推薦時說:“我這裡有這樣的官員,他功勞卓著,品德高尚,謹慎正派,處事不失時機,能以勸勉的辦法治理百姓,制止誹謗,這個人足以替補不稱職的官員。”然後桓公就召見被推薦的人,和他談話,估量審視他的素質,看他是否可以輔助完成國事,確實可提拔當大官的就委以重任。桓公還以國家可能遇到的患難詰問他,如果問不倒,再退而詰問鄉里的事情,以觀察他的能力,如沒有大毛病,就晉升他做上卿的助手。以上鄉長推薦,官長選拔,國君親自面試,叫做三選。國子、高子回去後整治鄉政,鄉長回去後整治連政,連長回去後整治里政,里有司回去後整治軌,軌長回去後整治伍,伍回去後整治家。所以百姓中凡有好的,可得到推舉,百姓中凡有壞的,要受到誅罰。政令定下以後,鄉里不逾越長幼的次序,朝中不逾越爵位的等級,沒有德行的男人不能入伍,沒有德行的女人不能外嫁。這樣,百姓因此都努力向善。與其在鄉里做好事,不如回到里中做好事;與其在里中做好事,不如回到家中做好事。所以大家都不敢只圖一時的便宜,都有一年的計畫;都不敢滿足於一年的計畫,都有終身立功的打算。
桓公問:“伍鄙怎樣治理?”管子回答說:“按照土地的肥瘠逐級降低賦稅的標準,那么百姓就不會遷徙;為政不拋棄先君故舊,百姓就不會苟且從事;山林河澤依照時令開放或封禁,百姓就不會隨意出入砍柴捕獵;陸地、土山、井田等分配均平,百姓就不會怨恨;不侵奪農時貽誤農事,百姓就能富足;祭祀用的牲畜不過度屠殺,牛羊就能繁殖增加。”
桓公問:“怎樣劃定百姓的居處?”管仲回答說:“建立郊野之政。規定郊野三十家為一邑,邑有主管的人;十邑為一卒,由卒帥領導;十卒為一鄉,由鄉帥領導;三鄉為一縣,由縣帥領導;十縣為一屬,由大夫領導。全國共分五屬,所以共設五位大夫,讓他們各自治理一屬的政事;另外再設五位政長,讓他們各自監察一屬的政事。所以五位政長的職責就是監察五位大夫的治理情況,五位大夫的職責就是監察縣帥的治理情況,縣帥的職責就是監察鄉帥的治理情況。”桓公說:“各自治理好所管轄的地方,不要有人放蕩怠慢而不服從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