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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九十四

作者:張廷玉等

馬錄(顏頤壽 聶賢 湯沐 劉琦 盧瓊 沈漢 王科) 程啟充 張逵鄭一鵬 唐樞 杜鸞 葉應聰(藍田 黃綰) 解一貫( 鄭洛書 張錄)陸粲(劉希簡 王準) 邵經邦 劉世揚(趙漢) 魏良弼(秦鰲 張寅 葉洪)

馬錄,字君卿,信陽人。正德三年進士。授固安知縣。居官廉明,征為御史,按江南諸府。世宗即位,疏言:“江南之民最苦糧長。白糧輸內府一石,率費四五石。他如酒醋局、供應庫以至軍器、胖襖、顏料之屬輸內府者,費皆然。戶部侍郎秦金等請從錄言,命石加耗一斗,毋得苛求。中官黃錦誣劾高唐判官金坡,詔逮之,連五百餘人。錄言:祖宗內設法司,外設撫、按,百餘年刑清政平。先帝時,劉瑾、錢寧輩蠱惑聖聰,動遣錦衣官校,致天下洶洶。陛下方勤新政,不虞復有高唐之命。”給事中許復禮等亦以為言,獄得少解。嘉靖二年大計天下庶官,被黜者多訐撫、按,以錄言禁止。

五年出按山西,而妖賊李福達獄起。福達者,崞人。初坐妖賊王良、李鉞黨,戍山丹衛。逃還,更名午,為清軍御史所勾,再戍山海衛。復逃居洛川,以彌勒教誘愚民邵進祿等為亂。事覺,進祿伏誅,福達先還家,得免。更姓名曰張寅,往來徐溝間,輸粟得太原衛指揮使。子大仁、大義、大禮皆冒京師匠籍。用黃白術乾武定侯郭勛,勛大信幸。其仇薛良訟於錄,按問得實。檄洛川父老雜辨之,益信。勛為遺書錄祈免,錄不從,偕巡撫江潮具獄以聞,且劾勛庇奸亂法。章下都察院,都御史聶賢等覆如錄奏,力言勛黨逆罪。詔福達父子論死,妻女為奴,沒其產,責勛對狀。勛懼,乞恩,因為福達代辨,帝置不問。會給事中王科、鄭一鵬、程輅、常泰、劉琦、鄭自璧、趙廷瑞、沈漢、秦祐、張逵、陳皋謨,御史程啟充、盧瓊、邵豳、高世魁、任淳,南京御史姚鳴鳳、潘壯、戚雄、王獻,評事杜鸞,刑部郎中劉仕,主事唐樞,交章劾勛,謂罪當連坐。勛亦累自訴,且以議禮觸眾怒為言,帝心動。勛復乞張璁、桂萼為援。璁、萼素惡廷臣攻己,亦欲借是舒宿憤,乃謂諸臣內外交結,借端陷勛,將漸及諸議禮者。帝深入其言,而外廷不知,攻勛益急。帝益疑,命取福達等至京下三法司訊,既又命會文武大臣更訊之,皆無異詞。帝怒,將親訊,以楊一清之言而止,仍下廷鞫。尚書顏頤壽等不敢自堅,改擬妖言律斬。帝猶怒,命法司俱戴罪辦事,遣官往械錄、潮及前問官布政使李璋、按察使李珏、僉事章綸、都指揮馬豕等。時璋、珏已遷都御史,璋巡撫寧夏,珏巡撫甘肅,皆下獄廷訊。乃反前獄,抵良誣告罪。

帝以罪不及錄,怒甚。命璁、萼、方獻夫分署三法司事,盡下尚書頤壽,侍郎劉玉、王啟,左都御史賢,副都御史劉文莊,僉都御史張潤,大理卿湯沐,少卿徐文華、顧佖,寺丞汪淵獄,嚴刑推問遂搜錄篋,得大學士賈詠、都御史張仲賢、工部侍郎閔楷、御史張英及寺丞淵私書。詠引罪致仕去,仲賢等亦下獄。萼等上言:“給事中琦、泰,郎中仕,聲勢相倚,挾私彈事,佐錄殺人。給事中科、一鵬、祐、漢、輅,評事鸞,御史鳴鳳、壯、雄,扶同妄奏,助成奸惡。給事中逵,御史世魁,方幸寅就死,得誣勛謀逆,率同連名,同聲駕禍。郎中司馬相妄引事例,故意增減,誣上行私。邇者言官締黨求勝,內則奴隸公卿,外則草芥司屬,任情恣橫,殆非一日,請大奮乾斷,彰國法。”帝納其言,並下諸人獄,收系南京刑部。先是,廷臣會訊,太僕卿汪元錫、光祿少卿余才偶語曰:“此獄已得情,何再鞫?”偵者告萼,以聞,亦逮問。

萼等遂肆搒掠。錄不勝刑,自誣故入人罪。萼等乃定爰書,言寅非福達,錄等恨勛,構成冤獄,因列諸臣罪名。帝悉從其言。謫戍極邊,遇赦不宥者五人:璋、珏、綸、豕、前山西副使遷大理少卿文華。謫戍邊衛者七人:琦、逵、泰、瓊、啟充、仕及知州胡偉。為民者十一人:賢、科、一鵬、祐、漢、輅、世魁、淳、鳴鳳、相、鸞。革職閒住者十七人:頤壽、玉、啟、潮、文莊、沐、佖、淵、元錫、才、楷、仲賢、潤、英、壯、雄、前大理丞遷僉都御史毛伯溫。其他下巡按逮問革職者,副使周宣等復五人。良抵死,眾證皆戍,寅還職。錄以故入人死未決,當徒。帝以為輕,欲坐以奸黨律斬。萼等謂張寅未死,而錄代之死,恐天下不服,宜永戍煙瘴地,令緣及子孫。乃戍廣西南丹衛,遇赦不宥。帝意猶未慊,語楊一清等曰:“與其佼及後世,不若誅止其身,從《舜典》‘罰弗及嗣’之意。”一清曰:“祖宗制律具有成法,錄罪不中死律。若法外用刑,吏將緣作奸,人無所措手足矣。”帝不得已,從之。以萼等平反有功,勞諭之文華殿,賜二品服俸、金帶、銀幣,給三代誥命。遂編《欽明大獄錄》頒示天下。時嘉靖六年九月壬午也。至十六年,皇子生,肆赦。諸謫戍者俱釋還,惟錄不赦,竟卒於戍所。

顏頤壽,巴陵人,居官有清望。

聶賢,長壽人。為御史清廉。奪官五年,用薦起工部尚書,改刑部尚書。致仕,卒。謚榮襄。

湯沐,字新之,江陰人。弘治九年進士。除崇德知縣,征授御史。正德初,嘗劾中官苗逵、保國公朱暉等罪,出為湖廣僉事。劉瑾以沐不附己,用牙儈同寅訐學士張芮事波及沐,謫武義知縣。瑾誅,復為廣東僉事。累遷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請立土官世系籍,絕其爭襲之弊,而令其子弟入學,報可。嘉靖二年改撫四川,入為大理卿。既坐福達獄罷歸,家居六年,薦章數十上,不召,卒。沐居官三十載,屏絕饋遺,以廉潔稱。

劉琦,字廷珍,洛川人。正德九年進士。嘉靖初,由行人授兵科給事中。時給京軍冬衣布棉恆過期,以琦請,即命琦立給。李福達逃洛川,琦知之甚悉。事覺,琦疏陳顛末,因劾郭勛黨逆,又與御史張問行劾勛侵盜草場租銀。既而馬錄獄具,坐琦佐使殺人,下獄,謫戍瀋陽。閱十年赦歸,卒。

盧瓊,字獻卿,浮梁人。正德六年進士。由固始知縣入為御史。嘉靖改元,上言:“景皇帝有撥亂大功,而實錄猶稱郕戾王。敬皇帝深仁厚澤,而實錄成於焦芳手,是非顛倒。乞詔儒臣改撰。”帝惟命史官正《孝宗實錄》之不當者,然亦未有所正也。出按畿輔。桂萼疾台諫排己,考察京官既竣,令科道互糾劾。吏科都給事中王俊民等爭之,瓊與同官劉隅等亦言交相批抵報復,非盛世事。帝切責俊民、隅,奪其俸五月,瓊等皆三月,而命部院考之。瓊竟以劾勛謫戍邊。赦還,卒。

沈漢,字宗海,吳江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刑科給事中。中官馬俊、王堂久廢,忽自南京召至,漢論止之。改元詔書蠲四方逋稅,漢以民間已納者多飽吏橐,請已征未解者,作來年正課。又言近籍沒奸黨貲數千萬,請悉發以補歲入不足之數。皆報可。嘉靖二年,以災異指斥時政。尚書林俊去位,復抗章爭之。戶部郎中牟泰坐吏盜官帑,下詔獄貶官。漢言:“吏為奸利,在泰未任前。事敗,泰發之。泰無罪。”因極言刑獄宜付法司,毋委鎮撫。不納。大獄起,法司皆下吏。漢言:“祖宗之法不可壞,權幸之漸不可長,大臣不可辱,妖賊不可赦。”遂並漢收系,除其名。家居二十年,卒。曾孫璟,萬曆中為吏部員外郎。請王恭妃封號,忤旨,降行人司正。天啟初,贈少卿。

王科,字進卿,涉縣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藍田知縣。城隘,且無水,科導西山水入城,拓而廣之,遂為望邑。毀境內淫祠,以其材葺學宮。嘉靖四年征為工科給事中。嘗劾兵部尚書金獻民無功,總兵官趙文、種勛失事,及陝西織造內官擾民,郭勛任奸人郭彪、鄭鸞,剝軍害民狀。又言:“三司首領、州縣佐貳以秩卑為上官所輕棄,率貪冒不自惜,宜拔擢其廉能者。而諸邊財計之職,不宜處下才。鹽運官廉,當遷敘。”大獄起,劾勛,遂下獄削籍。

方諸臣之被罪也,舉朝皆知其冤,莫敢白。逾月,南京御史吳彥獨抗章請寬之。上怒,斥於外。已而御史張祿亦以為言。忤旨,切讓。自是無敢言者。十一年,桂萼已死,張璁亦免相,聶賢、毛伯溫始起用。張潤、汪元錫、李珏、閔楷亦相繼收錄。唯台諫、曹郎竟無一人召復者。隆慶初,諸人皆復職贈官。錄首贈太僕少卿,琦、瓊俱光祿少卿,漢、科俱太常少卿。

當萼等反福達之獄,舉朝不直萼等。而以寅、福達姓名錯互,亦或疑之。至四十五年正月,四川大盜蔡伯貫就擒。自言學妖術于山西李同。所司檄山西,捕同下獄。同供為李午之孫,大禮之子,世習白蓮教,假稱唐裔,惑眾倡亂,與大獄錄姓名無異,同竟伏誅。暨穆宗即位,御史龐尚鵬言:“據李同之獄,福達罪益彰,而當時流毒縉紳至四十餘人。衣冠之禍,可謂慘烈。郭勛世受國恩,乃黨巨盜,陷朝紳。職樞要者承其頤指,鍛鍊周內。萬一陰蓄異謀,人人聽命,禍可勝言哉!乞追奪勛等官爵,優恤馬錄諸人,以作忠良之氣。”由是,福達獄始明。

程啟充,字以道,嘉定州人。正德三年進士。除三原知縣,入為御史。嬖倖子弟家人濫冒軍功,有至都督賜蟒玉者。啟充言:“定製,軍職授官,悉準首功。今幸門大啟,有買功、冒功、寄名、竄名、並功之弊。權要家賄軍士金帛,以易所獲之級,是謂買功。衝鋒斬馘者,甲也,而乙取之,甚者殺平民以為賊,是謂冒功。身不出門閭,而名隸行伍,是謂寄名。賄求掾吏,洗補文冊,是謂竄名。至有一人之身,一日之間,不出京師,而東西南朔四處報功者,按名累級,驟至高階,是謂並功。此皆壞祖宗法,解將士體,乞嚴為察革。”帝不能用。

十一年正旦,群臣待漏入賀,日晡禮始成。及散朝,已昏夜。眾奔趨而出,顛仆相踐踏。將軍趙朗者,死於禁門。啟充具奏其狀,請帝昧爽視朝,以圖明作之治。都督馬昂進妊身女弟,啟充等力爭。既又極陳冗官、冗兵、冗費之弊,乞通行革罷。帝皆不省。騰驤四衛軍改編各衛者,奉詔撤回,而各衛遺籍仍支糧,糜倉儲八十七萬餘石。啟充力言之,冒支弊絕。以憂歸。

世宗即位,起故官,即爭興獻帝皇號。嘉靖元年正月郊祀方畢,清寧宮小房火。啟充言:“災及內寢,良由徇情之禮有戾天常,僣逼之名深乖典則。輔臣執議,禮臣建明,不能敵經生之邪說,佞幸之諛辭,動假母后以箝天下之口。臣謂不正大禮,不黜邪說,所謂修省皆具文也。況邇者旨由中出而內閣不知,奸黨獄成而曲為庇護。諫臣斥逐,耳目有壅蔽之虞;大臣疏遠,股肱有痿痹之患。司禮之權重於宰相,樞機之地委之宦官。邇臣貪濁,頻有遷除;邊帥僨師,不聞譴斥。莊田之賞賚過多,潛邸之乞恩未已。伏望陛下仰畏天明,俯察眾聽,親大臣,肅庶政,以回災變。”報聞。

尋出按江西。得宸濠通蕭敬、張銳、陸完等私書,欲亟去孫燧,云:“代者湯沐、梁宸可,其次王守仁亦可。”因論敬、銳等罪,並言守仁黨逆,宜追奪。給事中汪應軫訟守仁功,言:“逆濠私書,有詔焚毀。啟充輕信被黜知縣章立梅捃摭之辭,復有此奏,非所以勸有功。”主事陸澄亦為守仁奏辨。御史向信因劾應軫與澄。帝曰:“守仁一聞宸濠變,仗義興兵,戡定大難,特加封爵,以酬大功,不必更議。”帝從太監梁棟請,遣中官督南京織造。啟充偕同官及科臣張嵩等極諫,不納。

啟充素蹇諤,張璁、桂萼惡之。會郭勛庇李福達獄,為啟充所劾,璁、萼因指啟充挾私,謫戍邊衛。十六年赦還。言者交薦,不復用,卒。隆慶初,贈光祿少卿。

張逵,字懋登,餘姚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改庶吉士。嘉靖元年,授刑科給事中。疏言:“陛下臨御之初,國是大定。今舉動漸乖,弊端鏇復。齋醮繁興,爵賞無紀。政事不關於宰執者非一,刑罰不行於貴近者甚多。台諫會奏而斥為瀆擾,大臣執法而責以回奏。至如崔元封侯,蔣輪市寵,陳萬言乞賜第,先朝貴戚未有若是恩幸也。廖鵬緩死,劉暉得官,李隆復遣官勘問,先朝罪人未有若是淹縱也。願陛下一反目前之所為。”報聞。給事中劉最、鄧繼曾謫官,逵疏救,不聽。尋伏闕爭“大禮”,下獄廷杖。

四年十一月上疏曰:“近廷臣所上封事,陛下批答必曰‘已有旨處置’,是已行者不可言也。曰‘尚議處未定’,是未行者不可言也。二者不言,則是終無可言也。且今日言者,已非陛下初政時比矣。初年,事之大者,既會疏公言之,又各疏獨言之。一不得行,則相聚環視,以不得其言為愧。近者不然,會疏則刪削忌諱以避禍,獨疏則毛舉纖微以塞責。一不蒙譴,則交相慶賀,以苟免為幸。消讜直之氣,長循默之風,甚非朝廷福也。”章下所司。

尋進右給事中。王科、陳察劾郭勛,帝慰留之。逵與同官鄭自璧、趙廷瑞言:“勛倚奸成橫,用酷濟貪,籠絡貨資,漁獵營伍,為妖賊李福達請屬,為逆黨陸完雪冤。溫旨諭留,是旌使縱也。”既復言:“福達誑惑愚民,稱兵犯順。勛黨叛逆,罪不容誅。”不聽。

尋以言事忤旨,黜為吳江縣丞。復坐福達獄逮問,謫戍遼東邊衛。居十年,母死不得歸,哀痛而卒。隆慶初,贈光祿少卿。

鄭一鵬,字九萬,莆田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改庶吉士。嘉靖初,官至戶科左給事中。一鵬性伉直,居諫垣中最敢言。御史曹嘉論大學士楊廷和,因言內閣柄太重。一鵬駁之曰:“太宗始立內閣,簡解縉等商政事,至漏下數十刻始退。自陛下即位,大臣宣召有幾?張銳、魏彬之獄,獻帝追崇之議,未嘗召廷和等面論。所擬旨,內多更定,未可謂專也。”

帝用中官崔文言,建醮乾清、坤寧諸宮,西天、西番、漢經諸廠,五花宮兩暖閣、東次閣,莫不有之。一鵬言:“禱祀繁興,必魏彬、張銳餘黨。先帝已誤,陛下豈容再誤?臣巡視光祿,見一齋醮蔬食之費,為錢萬有八千。陛下忍斂民怨,而不忍傷佞幸之心。況今天災頻降,京師道殣相望;邊境戍卒,日夜荷戈,不得飽食,而為僧道靡費至此,此臣所未解。”報聞。

東廠理刑千戶陶淳曲殺人,論謫戍。詔覆案,改擬帶俸。一鵬與御史李東等執奏,並劾刑部侍郎孟鳳,帝不聽。給事中鄧繼曾、修撰呂柟、編修鄒守益以言獲罪,一鵬皆疏救。

宮中用度日侈,數倍天順時。一鵬言:“今歲災用詘,往往借支太倉,而清寧、仁壽、未央諸宮,每有贏積,率饋遺戚里。曷若留供光祿,彰母后德?”帝命乾清、坤寧二宮暫減十之一。魯迷貢獅子、西牛、西狗、西馬及珠玉諸物。一鵬引漢閉玉門關謝西域故事,請敕邊臣量行賞賚,遣還國,勿使入京,彰朝廷不寶遠物之盛德。不聽。尋伏闕爭“大禮”,杖於廷。

侍郎胡瓚、都督魯綱督師討大同叛卒,列上功狀,請遍頒文武大臣、台諫、部曹及各邊撫、按、鎮、監賞。一鵬言:“桂勇誅郭監等,在瓚未至之先。徐氈兒等之誅,事由朱振,於瓚無與。瓚欲邀功冒賞,懼眾口非議,乃請並敘以媚之。夫自大同構難,大臣台諫誰為陛下畫一策者?孤城窮寇尚多逋逃,各邊鎮、撫相去數千里,安在其能犄角也?”請治瓚等欺罔罪,賞乃不行。

時諸臣進言多獲譴,而一鵬間得俞旨,益發舒言事。論楊宏不宜推寧夏總兵官;席書不宜訐費宏,留其弟春為修撰;王憲夤緣貴近,鄧璋敗事甘肅,不宜舉三邊總督;服闋尚書羅欽順、請告祭酒魯鐸、被謫修撰呂柟宜召置經筵;廷臣乞省親養疾,不宜概不許。諸疏皆侃侃。會武定侯郭勛欲得虎賁左衛以廣其第,使指揮王琬等言,衛湫隘不足居吏士,而民郭順者願以宅易之。順,勛家奴也,其宅更湫隘。一鵬與同官張嵩劾勛:“以敝宅易公署,驕縱罔上。昔竇憲改沁水園,卒以逆誅。勛謀奪朝廷武衛,其惡豈止憲比?部臣附勢曲從,宜坐罪。”尚書趙璜等因自劾。詔還所易,勛甚銜之。而一鵬復以李福達獄劾勛,桂萼、張璁因坐以妄奏,拷掠除名。九廟災,言官會薦遺賢及一鵬,竟不復召。久之,卒。隆慶初復官,贈光祿少卿。

唐樞,字惟中,歸安人。嘉靖五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言官以李福達獄交劾郭勛,然不得獄辭要領。樞上疏言:

李福達之獄,陛下駁勘再三,誠古帝王欽恤盛心。而諸臣負陛下,欺蔽者肆其讒,謅諛者溷其說,畏威者變其辭,訪緝者淆其真。是以陛下惑滋甚,而是非卒不能明。臣竊惟陛下之疑有六。謂謀反罪重,不宜輕加於所疑,一也。謂天下人貌有相似,二也。謂薛良言弗可聽,三也。謂李珏初牒明,四也。謂臣下立黨傾郭勛,五也。謂崞、洛證佐皆仇人,六也。臣請一一辨之。

福達之出也,始而王良、李鉞從之,其意何為?繼而惠慶、邵進祿等師之,其傳何事?李鐵漢十月下旬之約,其行何求?“我有天分”數語,其情何謀?“太上玄天,垂文秘書”,其辭何指?劫庫攻城,張旗拜爵,雖成於進祿等,其原何自?鉞伏誅於前,進祿敗露於後,反狀甚明。故陝西之人曰可殺,山西之人曰可殺,京畿中無一人不曰可殺,惟左右之人曰不可,則臣不得而知也。此不必疑一也。

且福達之形最易辨識,或取驗於頭禿,或證辨於鄉音,如李二、李俊、李三是其族,識之矣。發於戚廣之妻之口,是其孫識之矣。始認於杜文柱,是其姻識之矣。質證於韓良相、李景全,是其友識之矣。一言於高尚節、王宗美,是鄜州主人識之矣。再言於邵繼美、宗自成,是洛川主人識之矣。三言於石文舉等,是山、陝道路之人皆識之矣。此不必疑二也。

薛良怙惡,誠非善人。至所言張寅之即福達,即李午,實有明據,不得以人廢言。況福達蹤跡譎密,黠慧過人,人鹹墮其術中,非良狡猾亦不能發彼陰私。從來發摘告訐之事,原不必出之敦良樸厚之人。此不當疑三也。

李珏因見薛良非善人,又見李福達無龍虎形、硃砂字,又見五台縣張子真戶內實有張寅父子,又見崞縣左廂都無李福達、李午名,遂苟且定案,輕縱元兇。殊不知五台自嘉靖元年黃冊始收,寅父子忽從何來?納粟拜官,其為素封必非一日之積,前此何以隱漏?崞縣在城坊既有李伏答,乃於左廂都追察,又以李午為真名,求其貫址,何可得也?則軍籍之無考,何足據也?況福達既有妖術,則龍虎形、硃砂字,安知非前此假之以惑眾,後此去之以避罪?亦不可盡謂薛良之誣矣。此不當疑四也。

京師自四方來者不止一福達,既改名張寅,又衣冠形貌似之,郭勛從而信之,亦理之所有。其為妖賊餘黨,亦意料所不能及。在勛自有可居之過,在陛下既宏議貴之恩,諸臣縱有傾勛之心,亦安能加之罪乎?此不用疑五也。

鞫獄者曰誣,必言所誣何因。曰讎,必言所讎何事。若曰薛良,讎也,則一切證佐非讎也。曰韓良相、戚廣,讎也,則高尚節、屈孔、石文舉,非讎也。曰魏泰、劉永振,讎也,則今布按府縣官非讎也。曰山、陝人,讎也,則京師道路之人非讎也。此不用疑六也。

望陛下六疑盡釋,明正福達之罪。庶群奸屏跡,宗社幸甚。

疏入,帝大怒,斥為民。其後《欽明大獄錄》刪樞疏不載。

樞少學於湛若水,深造實踐。又留心經世略,九邊及越、蜀、滇、黔險阻厄塞,無不親歷。躡屩茹草,至老不衰。隆慶初,復官。以年老,加秩致仕。會高拱憾徐階,謂階恤錄先朝建言諸臣,乃彰先帝之過,請悉停之,樞竟不錄。

杜鸞,字羽文,陝西鹹寧人。正德末進士。授大理評事。嘉靖初,伏闕爭《大禮》,杖午門外。長沙盜李鑒與父華劫村聚,華誅,鑒得脫。後復行劫,捕獲之。席書時撫湖廣,劾知府宋卿故入鑒。帝遣大臣按之,言鑒盜有狀,帝命逮鑒至京。書上言:“臣以議禮忤朝臣,問官故與臣左。乞敕法司會官覆。”於是鸞會御史蘇恩再訊,無異詞,疏言:“書以惡卿故為鑑奏辨,且以議禮為言。夫大禮之議,發於聖孝。書偶一言當意,動援此以挾陛下,壓群僚。壞亂政體,莫此為甚。”帝重違書意,竟免鑒死,戍遼東。

已,復有張寅之獄。鸞與刑部郎中司馬相、御史高世魁司其牘。鸞上言:“往者李鑒之獄,陛下徇席書言,誤恩廢法,權幸遂以鬻獄為常,請託無忌。今勛謀又成矣。書曰‘以議禮招怨’,勛亦曰‘以議禮招怨’。書曰‘欲殺鑒以仇臣’,勛亦曰:‘欲殺寅以仇臣’。簧鼓聖聰,如出一口。以陛下尊親之盛典,為奸邪掩覆之深謀,將使賄賂公行,亂賊接踵,非聖朝福也。”已而桂萼等力反前獄,鸞坐除名。

初,書之欲寬李鑒也,給事中管律言:“比言事者,每借議禮為詞。或乞休,或引罪,或為人辨訴,於議禮本不相涉,而動必援引牽附,何哉?蓋小人慾中傷人,以非此不足激陛下怒;而欲自固其寵,又非此不足得陛下歡也。乞誡自今言事者,據事直陳,毋假借,以累聖德。”帝是其言,命都察院曉示百官。越二日,御史李儼以世廟成,請恤錄議禮獲罪諸臣,且請詳察是非:“議禮是而行事非者,不以是掩非。議禮非而行事是者,不以非掩是。使黨與全消,時靡有爭,則大公之治也。”未幾,給事中陳皋謨亦言:“獻皇帝追崇之禮,實出陛下至情。書輩乃貪為己功,互相黨援,恣情喜怒,作福作威。若李鑒父子,成案昭然。書曲為申救,謂‘眾以議禮憾臣,因陷鑒死’。夫議禮者,朝廷之公典,合與不合,何至深讎?縱使讎書,鑒非書子弟親戚交遊也,何故讎之?至郭勛黨庇奸人,請屬事露,則又代奸人妄訴,亦以議禮激眾怒為言,不至於濫恩廢法不已,豈不大可異哉!乞亟斥書、勛而置鑒重典,窮按勛請託事,使人心曉然,知權奸不足恃,國法不可乾,然後逆節潛消,悻門永塞。”帝弗聽。

葉應驄,字肅卿,鄞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偕同官諫南巡,杖三十。嘉靖初,歷郎中。伏闕爭“大禮”,再下獄廷杖。

給事中潮陽陳洸素無賴。家居與知縣宋元翰不相能,令其子柱訐元翰謫戍。元翰摭洸罪及帷薄事刊布之,名《辨冤錄》。洸由是不齒於清議,尚書喬宇出之為湖廣僉事。洸初嘗言獻帝不可稱皇。而是時張璁、桂萼輩以議禮驟顯,洸乃上疏言璁等議是,宜急去本生之稱,因詆宇及文選郎夏良勝,而稱引其黨前給事中於桂、閻閎、史道,前御史曹嘉。帝即還洸等職,謫良勝於外。洸遂劾大學士費宏、尚書金獻民、趙鑒、侍郎吳一鵬、朱希周、汪偉、郎中余才、劉天民、員外郎薛蕙、給事中鄭一鵬悉邪黨,而薦廖紀等十五人。俄又劾吏部尚書楊旦等。帝益大喜。立罷旦,擢紀代之。璁、萼輩遂引以擊異己。給事中趙漢、御史朱衣等交章劾洸,而御史張日韜、戴金、藍田又特疏論之。田並劾席書,且封上元翰《辨冤錄》。都御史王時中請罷洸聽勘。洸奏:“群奸恨臣抗議大禮,將令撫按殺臣,請遣一錦衣往”。洸意,錦衣可利誘也。得旨遣應驄及錦衣千戶李經。應驄與焚香誓天,會御史熊蘭、塗相等雜治,具上洸罪狀至百七十二條。除赦前及曖昧者勿論,當論者十三條。罪惡極,宜斬,妻離異,子柱絞。洸懼,亡詣闕申訴。帝持應驄奏不下。尚書趙鑒、副都御史張潤、給事中解一貫、御史鄭本公等連章執奏。帝不得已,始命覆核。郎中黃綰力持應驄議。書、萼為居間不能得,要璁共奏,謂洸議禮臣,為法官所中。帝入其言,命免罪為民。大理卿湯沐及鑒、一貫更爭之,不聽。未幾,“大禮”書成,並原洸妻子。應驄尋遷吉安知府,母喪歸。

六年,驄、萼益用事。而萼方掌刑部,廷臣馬錄等以劾郭勛下獄。洸謂乘此故案可反也,上書訐應驄等。萼因訟洸冤。遂逮洸、應驄、元翰、綰,而令按察使張祐等還籍候命,詞連四百人。九卿及錦衣衛廷訊,應驄對曰:“某所持者王章耳,必欲直洸,惟諸公命。”刑部尚書胡世寧等心知洸罪重,而懲前大獄,不敢執。會是日黃霧四塞,獄弗竟。次日,又大風拔木。有詔修省,不用刑。乃當應驄按事不實律,為民,元翰、綰及田等貶斥有差,洸授冠帶。霍韜再疏為洸訟不能得,洸益憾應驄。逾數年,更令人奏應驄勘獄時,酷殺無辜二十六人,下巡按李美覆勘。美言死者皆有狀,非故殺。刑部尚書許贊白應驄無罪。帝特謫應驄戍遼東。是獄也,始終八載。凡攻洸與治洸獄者無不得罪,逮捕至百數十人。天下惡萼輩奸橫,益羞言議禮臣矣。

應驄赴戍所,道經蘇州。知府治具候之,立解維去,致饋不受。十六年赦歸。明堂大享禮成,復寇帶。應驄敦行誼,好著書,數更患難氣不挫。

黃綰,息人。為刑部主事,諫南巡被杖。歷郎中,出為紹興知府,以寬大為治。被征時,士民哭震野,爭致贐,綰止取二錢。至京,下詔獄,瘐死。隆慶初,贈太常少卿。

藍田,即墨人。爭“大禮”被杖。張璁掌都察院,考察其屬,落職歸。

解一貫,字曾唯,交城人。正德十六年進士。除工科給事中。陳講學、修德、親賢、孝親、任相、遠奸、用諫、謹令、戒欲、恤民十事。世宗嘉納之。嘉靖元年偕御史出核牧馬草場。太監閻洪等奏遣中官一人與俱,一貫言不可,乃已。還朝,劾太監谷大用、李璽奪產殃民罪,帝宥之。而內臣、勛戚所據莊田,率歸之民。帝為後父陳萬言營第,極壯麗。一貫力請裁節,復助楊廷和爭織造,皆不納。歷刑科左右給事中。雲南巡按郭楠以建言,廣東按察使張祐、副使孫懋以辱官校,皆逮治;御史方啟顏以杖死宦官家人落職;元城知縣張好古以拘責戚畹家族鐫級,一貫皆論救。忤旨,停俸。

尋進吏科都給事中。教授王價、錄事錢予勛以考察罷,假議禮希復用。一貫等言:“如此,將壞祖宗百年制。”事竟寢。張璁、桂萼日擊費宏不已,一貫偕同官言:“宏立朝行事,律以古大臣固不能無議。但入仕至今,未聞有大過。至璁、萼平生奸險,特以議禮一事偶合聖心。超擢以來,憑恃寵靈,凌轢朝士。與宏積怨已久,欲奪其位而居之。陛下以累疏俱付所司,而於其終乃曰‘爾等宜各修乃職’,蓋所以陰折其奸謀者至矣。二三臣不體至意,或專攻宏,或兼攻璁、萼,不知能去宏,不能去璁、萼也。君子難進易退,小人則不然。宏恤人言,顧廉恥,猶可望以君子。璁、萼則小人之尤,何所忌憚?苟其計得行,則奸邪氣勢愈增,善類中傷無已,天下事將大有可慮者。”時鄭洛書、張錄皆論三人事,而一貫言尤切。詔下之所司。璁、萼等銜不已,竟謫開州判官以卒。

鄭洛書,字啟范,莆田人。弱冠登進士,授上海知縣,有善政。嘉靖四年召拜御史。張璁、桂萼以陳九川事訐費宏,洛書與同官鄭氣言:“九川事,人謂璁、萼與謀,固已得罪公論,而宏取與之際亦未明。夫朝廷有紀綱,大臣重進退,宏、璁、萼皆不可不去。宏不去,則有持祿保位之誚,璁、萼不去,亦冒蹊田奪牛之嫌。”詔責洛書妄言。

帝賜尚書趙鑒、席書詩翰,洛書言:“陛下眷禮大臣,此虞廷賡歌之風也。願推此心以念舊。如致仕大臣劉健、謝遷、林俊、孫交等,特降宸章,咨訪時政,則聖德益宏。又推此心以赦過。如遷謫豐熙、劉濟、余寬、王元正等,特垂仁恩,量與牽復,則聖度益廣。”報聞。李福達獄起,帝將親鞫之,洛書曰:“陛下操獨斷之威,使法官盡得罪,雖有張釋之、於定國,不獲抗辨於人主之前,何以使刑罰中!”帝怒,將罪之,楊一清力解而止。尋出視南畿學政,道聞喪歸。

十二年京察事竣,更命科道官互糾,洛書被劾落職。給事中饒秀為御史所劾,無所泄憤,復劾洛書及王重賢等九人貪污闒茸。重賢等皆降黜。時論駭之。洛書家居再逾歲卒,年三十九。子開,往依上海。上海人治田百畝資之。歲一至,收其入以歸。

張錄,字宗制,城武人。正德六年進士。授太常博士,擢御史。嘉靖初,伏闕爭“大禮”,下獄廷杖。出按畿輔,劾宣府諸將失事,皆伏辜。西域魯迷貢獅子、西牛方物,言所貢玉石計費二萬三千餘金,往來且七年,邀中國重賞。錄言:“明王不貴異物。今二獅日各飼一羊,是歲用七百餘羊也。牛食芻菽,今乃食果餌,則食人之食矣。願返其獻,歸其人,薄其賞,以阻希望心。”帝不能用。

張璁擢兵部侍郎,錄與諸御史爭之,不聽。璁與桂萼屢攻費宏,錄言:“今水旱相仍,變異迭出,正臣工修省時。諸人為國股肱,相傾排若此,欲弭災變,不亦難乎?乞並黜三人,以回天譴。”帝為戒諭璁、萼。後璁以侍郎總台事,修前憾。言錄不諳憲體,遂罷歸。家居二十年,卒。

陸粲,字子余,長州人。少謁同里王鏊,鏊異之曰:“此子必以文名天下。”嘉靖五年成進士,選庶吉士。七試皆第一。張璁、桂萼盡出庶吉士為部曹、縣令,粲以才獨得工科給事中。勁挺敢言。疏言:“我朝太祖至宣宗,大臣造膝陳謀,不啻家人父子。自英宗幼沖,大臣為權宜計,常朝奏事,先日擬旨,其餘政事具疏封進,沿襲至今。今陛下銳意圖治,願每日朝罷,退御便殿,延見大臣;侍從台諫輪日奏對;撫按藩臬廷辭入謝,召訪便宜;復妙選博聞有道之士,更番入直,講論經史,如仁宗弘文閣故事。則上下情通,而天下事畢陳於前矣。”帝不能用。既言資格獨重進士,致貢舉無上進階,州縣教職過輕,王官終身禁錮,皆宜變通。因陳久任使、慎考察、汰冗官諸事,而終之以複製科,仿唐、宋法,數歲一舉,以待異才:“高者儲之禁近,其次分置諸曹,先有官者遞進,庶人才畢出,野無遺賢。”

尋偕御史郗元洪清核馬房錢穀。抗疏折御馬太監閻洪,宿弊為清。與同官劉希簡爭張福達獄。帝怒,俱下詔獄。杖三十,釋還職。事具《熊浹傳》。

張璁、桂萼並居政府,專擅朝事。給事中孫應奎、王準發其私,帝猶溫旨慰諭。粲不勝憤,上疏曰:

璁、萼,兇險之資,乖僻之學。曩自小臣贊大禮,拔置近侍,不三四年位至宰弼。恩隆寵異,振古未聞。乃敢罔上逞私,專權招賄,擅作威福,報復恩仇。璁狠愎自用,執拗多私。萼外若寬迂,中實深刻。忮忍之毒一發於心,如蝮蛇猛獸,犯者必死。臣請姑舉數端言之。

萼受尚書王瓊賂遺鉅萬,連章力薦,璁從中主之,遂得起用。昌化伯邵傑,本邵氏養子,萼納重賄,竟使奴隸小人濫襲伯爵。萼所厚醫官李夢鶴假託進書,夤緣受職,居室相鄰,中開便戶往來,常與萼家人吳從周等居間。又引鄉人周時望為選郎,交通鬻爵。時望既去,胡森代之。森與主事楊麟、王激又輔臣鄉里親戚也。

銓司要地,盡布私人。典選僅逾年,引用鄉故,不可悉數。如致仕尚書劉麟,其中表親也。侍郎嚴嵩,其子之師也。僉都御史李如圭,由按察使一轉逕入內台,南京太僕少卿夏尚朴,由知府期月遂得清卿,禮部員外張敔假歷律而結知,御史戴金承風搏擊,甘心鷹犬,皆萼姻黨,相與朋比為奸者也。禮部尚書李時柔和善逢,猾狡多智,南京禮部尚書黃綰曲學阿世,虛談眩人,諭德彭澤夤緣改秩,躐玷清華,皆陰厚於璁而陽附於萼者也。

璁等威權既盛,黨與復多,天下畏惡,莫敢訟言。不亟去之,凶人之性不移,將來必為社稷患。

帝大感悟,立下詔暴璁、萼罪狀,罷其相;而以粲不早發,下之吏。

既而詹事霍韜力詆粲,謂楊一清嗾之。希簡言:“璁、萼去位由聖斷。且使犬謂之嗾,韜以言官比之犬,侮朝廷。”而帝竟納韜言,召璁還,奪一清官,下希簡詔獄,釋還職,謫粲貴州都鎮驛丞。

稍遷永新知縣。前後獲盜數百人,奸猾屏跡。久之,以念母乞歸。論薦者三十餘疏,皆報罷。霍韜亦薦粲,粲曰:“天下事大壞憸人手,尚欲以餘波污我耶?”母歿,毀甚,未終喪而卒。

劉希簡,字以順,漢州人。進士。除行人。為工科給事中,甫五月,兩以直言得罪,聲大振。久之,謫縣丞。終鞏昌知府。

王準。字子推,世籍秦府儀衛司。準以進士授知縣。為禮科給事中,巡視京營,劾郭勛專恣罪。明年,劾璁、萼引私人。璁、萼罷,準亦下吏,謫富民典史。稍遷知縣。都御史汪鋐萘希璁指,以考察罷之。

邵經邦,字仲德,仁和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工部主事。榷荊州稅,甫三月,稅額滿,遂啟關任商舟往來。進員外郎。

嘉靖八年冬十月,日有食之。經邦時官刑部,上疏曰:

茲者正陽之月,有日食之異。質諸《小雅十月》之篇,變象懸符。說《詩》者謂陰壯之甚,由不用善人,而其咎專歸皇父。然則今之調和變理者,得無有皇父其人乎?邇陛下納陸粲言,命張璁、桂萼致仕。尋以璁議禮有功,復召輔政。人言籍籍,陛下莫之恤也。乃天變若此,安可勿畏?

夫議禮與臨政不同。議禮貴當,臨政貴公。正皇考之徽稱,以明父子之倫,禮之當也。雖排眾論,任獨見,而不以為偏。若夫用人行政,則當辨別忠邪,審量才力,與天下之人共用之,乃為公耳。今陛下以璁議禮有功,不察其人,不揆其才,而加之大任,似私議禮之臣也。私議禮之臣,是不以所議者為公禮也。夫禮唯至公,乃可萬世不易。設近於私,則固可守也,亦可變也。陛下果以尊親之典為至當,而欲子孫世世守之乎?則莫若於諸臣之進退,一付諸至公,優其賚予,全其終始,以答其議禮之功,而博求海內碩德重望之賢,以弼成正大光明之業,則人心定,天道順,俾萬年之後,廟號世宗,子孫百世不遷,顧不偉歟?如徒加以非分之任,使之履盈蹈滿,犯天人之怒,亦非璁等福也。

帝大怒,立下鎮撫司拷訊。獄上,請送法司擬罪。帝曰:“此非常犯,不必下法司。”遂謫戍福建鎮海衛。十六年,皇子生,大赦。惟經邦與豐熙等八人不在赦例。

經邦之戍所,閉戶讀書。與熙及同戍陳九川,時相討論。居鎮海三十七年卒。閩人立寓賢祠祀三人。隆慶初復官。

劉世揚,字實甫,閩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除刑科給事中。世宗即位,議加興獻帝皇號,世揚疏諫。都察院牒司禮監,攝中官吳善良。帝手批原牒付刑科,以善良付司禮。世揚言:“祖宗制,凡降詔旨必書於題奏疏揭,或登聞鼓狀,乃發六科,宣於諸曹。或國有大事,上命先發,諸曹必補牘,於次日早朝進之,無竟批文牘者。今旨從中出,褻天語,更舊制,不可。”帝不聽。已,列先朝直臣舒芬、馬汝驥、王思、王應軫、張原等二十人,請加恩以旌忠直,諸臣各進秩一等。嘗因災異,世揚請仿古人几杖箴銘之義,取聖賢格言書殿廡,帝納之。

歷吏科左給事中,進都給事中。與同官李仁劾詹事顧鼎臣污佞,且言今日詹事即他日輔臣。帝怒,詰詹事進輔臣,出何典例?世揚等引罪。帝怒不解,予杖,下詔獄,既乃得釋。帝以久旱躬禱,世揚言在獄繫囚及建言謫戍諸臣怨咨之氣,上乾天和,請悉疏釋。帝不能用。張璁、桂萼被劾罷,帝責諫官不言。世揚等乃盡劾璁、萼黨尚書王瓊而下數十人,章下吏部。而尚書方獻夫亦璁、萼黨也,但去編修金璐、御史敖鉞、太僕丞姚奎、郎中劉汝輗、員外郎張敔、郭憲、待詔葉幼學、儲良才八人而已。未幾,復偕同官趙漢等陳修省八事。中言:“大學士石瑤貞介,歿未易名。尚書李鐩,國之盜臣,身後遺金得謚。給事中鄭一鵬坐論楊一清再杖削職,一清敗,一鵬宜復官。”

世揚發璁、萼黨,見憾於璁,一鵬又嘗忤璁、萼。會璁已再相,而瑤實前賜謚,璁因激帝怒,謂給事言皆妄。乃謫世揚江西布政司照磨,停漢等俸,然鐩謚亦由此奪。世揚屢遷河南提學僉事。告歸,卒。

趙漢,字鴻逵,平湖人。正德六年進士。授建昌推官。擢南京戶科給事中,改兵科。嘉靖初,尚書林俊以執奏獄囚李鳳陽,被旨詰責。漢因言:“太監崔文亂政,巧逞奸欺,不特庇一李鳳陽而已。工部尚書趙璜發文家人罪。文輒捕其諜者,痛杖幾死,曰‘此杖寄與趙尚書’,其無狀至此。望急譴逐,毋為新政累。”不聽。已,哭爭“大禮”,系詔獄廷杖。

歷吏科左給事中。以疾去。起故官,遷工科都給事中。疏言:“內閣桂萼、翟鑾稱病三月,未嘗以曠職懇辭。張璁久專政權,亦未聞引賢共濟。乞諭鑾、萼亟去,簡用兩京大臣及家居耆舊,以分璁任。”上摘其訛字詰之,諭璁毋避,趣赴閣。璁因言漢忠謀,宜令備列堪內閣者。帝即令漢舉所欲用,漢惶恐言:“臣欲璁引賢,無私主。”帝怒,責漢對不以實,趣以名上。漢益懼,言:“輔臣簡命,出自朝廷,非小臣所敢預。”帝乃宥之,奪俸一月。尋出為陝西右參政,告歸。久之,以故官起山西。不數月復致仕。

子伊,廣西副使。年四十,即以養父歸。屢征不起。

魏良弼,字師說,新建人。嘉靖二年進士。授松陽知縣,召拜刑科給事中。采木侍郎黃衷事竣歸家,乞致仕,未許。緝事者奏衷潛入京師。帝怒,奪衷職。良弼言衷大臣,入都豈能隱,乞正言者欺罔罪,不報。

張璁、桂萼初罷相,詔察其黨。給事中劉世揚等議及良弼。以吏部言,得留。尋命巡視京營。劾罷提督五軍營保定伯梁永福、太僕卿曾直,罪武定侯郭勛家奴,論團營兵政之弊,又請發銀米振京師飢,直聲大著。會南京御史馬〈敭〉等以劾吏部尚書王瓊被逮,良弼請釋之。帝怒,並下詔獄。論贖還職,仍奪俸一年。三遷至禮科都給事中。

十一年八月,彗星見東井,芒長丈余。良弼引占書言:“彗星晨見東方,君臣爭明。彗孛出井,奸臣在側。大學士張孚敬專橫竊威福,致奸星示異,亟宜罷黜。”孚敬奏良弼挾私。帝已疑孚敬,兩疏皆報聞。給事中秦鰲疏再入,孚敬竟罷去。逾月,良弼復偕同官劾吏部尚書汪鋐。帝方向鋐,奪良弼俸。鋐、孚敬俱恨良弼。

明年元日,副都御史王應鵬坐事下詔獄。良弼言履端之始,不宜以微過系大臣。帝怒,再下詔獄。獄卒訝曰:“公又來耶!”為垂涕。尋復職,奪俸。時孚敬復起柄政,與鋐修前郤,以考察後命科道官互糾,又奏上十一人,又不及良弼。孚敬益怒,擬旨切責,令吏部再考。鋐乃別糾二十六人,而良弼及秦鰲、葉洪皆前劾孚敬、鋐者,中外大駭。良弼竟坐不謹削籍。隆慶初,詔起廢籍。以年老即家拜太常少卿,致仕,卒。天啟初,追謚忠簡。

葉洪,字子源,德州人。嘉靖八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十一年肇舉祈谷禮於圜丘,帝不親祀。洪疏諫,帝責洪妄言。尋巡視京營,進工科右給事中。汪鋐遷吏部尚書,洪極論其奸,忤旨奪俸。明年考察,鋐修怨,遂坐洪浮躁,貶寧國縣丞。居二年,復以大計奪其職。言者屢訟冤,不復用。

秦鰲,字子元,崑山人。嘉靖五年進士。授行人。擢兵科給事中。劾魏國公徐鵬舉、中官賴義不法狀,義罷還。彗星見,劾張孚敬妒賢病國,擬議詔旨,輒引以自歸。帝遂罷孚敬。已,孚敬再相。汪鋐承風指以考察謫鰲東陽縣丞。屢遷福建右參議。卒官。

又有張寅者,太倉人。嘉靖初進士。歷南京御史。嘗劾禮部侍郎黃綰十罪。比張孚敬罷政,寅言其憸邪蠹政,不可悉數,請追所賜封誥、銀章之屬,明正其辟。並劾左都御史汪鋐陰賊邪媚。帝怒,謫高唐判官。屢遷南京文選郎中。會簡宮僚,改春坊右司直兼翰林院檢討。未幾,被劾罷。

贊曰:《書》曰:“非佞折獄,惟良折獄,罔非在中。”又曰:“明啟刑書,胥占鹹庶中。”正言折獄之不可不得其中也。張寅、李釒盬,罪狀昭然。中於郭勛、席書之說,廷臣獲罪,而寅還職,釒盬宥死。陳洸罪至百七十二條,竟得免死,而猶上書訟冤,凡攻洸之惡與治洸之獄者,逮捕至百數十人。皆由議禮觸眾怒,一言有以深入帝隱。甚矣,佞人之可畏也。夫反成案似於明,出死罪似於仁,而不知其借端報復,刑罰失中。佞良之辨,可弗審歟!

部分譯文

馬錄,字君卿,信陽人。正德三年(1508)進士。授官固安知縣。做官廉明,征為御史,巡按江南諸府。

世宗即位,馬錄上疏說:“江南之民最苦糧長。白糧輸送內府一石,大致耗費四五石。其他像酒醋局、供應庫以至軍器、胖襖、顏料之類的東西,輸送到內府的,耗費也相同。”戶部侍郎秦金等人請求聽從馬錄的話,下令一石只加耗一斗,毋得苛求。中官黃錦誣告高唐判官金坡,皇帝下詔令逮捕金坡,株連五百多人。馬錄說“:祖宗內設法司,外設巡撫、巡按,百多年刑清政平。在先帝時,劉瑾、錢寧之輩蠱惑聖聰,動不動就派遣錦衣官校,導致天下洶洶。陛下正努力新政,沒有預料到有高唐這樣的命令。”給事中許復禮等人也這樣說,拘獄才得以少解。嘉靖二年(1523)考察天下百官,被貶黜的大多是訐攻過撫、按短處的人,因馬錄的話才被禁止。

五年(1526)出按山西,此時發生妖賊李福達的案件。李福達是崞人,起初坐妖賊王良、李鉞的黨徒之罪,謫戍山丹衛。逃跑回來,改名李午,被清軍御史發現,再戍山海衛。又逃跑居住在洛川,用彌勒教誘使愚民邵進祿等人搞叛亂。事情被發現,邵進祿伏誅,李福達先回家,得以倖免。更改姓名為張寅,在徐溝之間來往,因進獻糧食得官太原衛指揮使。他的兒子大仁、大義、大禮都冒充京師匠籍。李福達用煉丹術攀附武定侯郭勛,郭勛非常信任寵愛他。他的仇人薛良向馬錄訴訟這件事,馬錄進行按問覺得真實。令洛川父老交雜辨認後,更加相信。郭勛因而寫信送給馬錄祈求免查,馬錄不從,偕同巡撫江潮書寫案狀上報,並且彈劾郭勛包庇奸人擾亂法律。奏章下到都察院,都御史聶賢等人所言又如馬錄上奏的一樣,竭力說郭勛偏袒逆罪。皇帝下令將李福達父子處死,妻女為奴隸,沒收他們的財產,責問郭勛回答具體情況。郭勛恐懼,乞求皇恩,並替李福達辯解,皇帝置之不理。

這時給事中王科、鄭一鵬、程輅、常泰、劉琦、鄭自璧、趙廷瑞、沈漢、秦..、張逵、陳皋謨,御史程啟充、盧瓊、邵豳、高世魁、任淳,南京御史姚鳴鳳、潘壯、戚雄、王獻,評事杜鸞,刑部郎中劉仕,主事唐樞,都交章彈劾郭勛,說他罪當連坐。郭勛也多次自己申訴,並且說是因為議禮觸犯了眾怒,皇帝心有所動。郭勛又求乞張璁、桂萼援助他。張璁、桂萼向來惡恨廷臣圍攻自己,也想借這件事舒展宿憤,於是說諸位大臣內外交結,借端陷害郭勛,準備逐漸陷害諸位議禮的人。皇帝深深聽信他們的話,但朝廷臣僚不知道這件事,攻擊郭勛更加急切。皇帝更加懷疑,命令提取李福達等人到京師下三法司審訊,既而又命令會合文武大臣再審訊他,都沒有異言。皇帝惱怒,準備親自審訊,因楊一清的話才止息,仍下廷審訊。尚書顏頤壽等人不敢自持,改擬妖言律斬。皇帝更憤怒,命令法司都戴罪辦事,派遣官員前往拘囚馬錄、江潮和前此問訊官布政使李璋、按察使李珏、僉事章綸、都指揮馬豸等人。這時李璋、李珏已遷都御史,李璋巡撫寧夏,李珏巡撫甘肅,都被下獄並當廷審訊。於是顛倒前案,要薛良抵償誣告之罪。

皇帝因罪沒有涉及到馬錄,非常惱怒。命令張璁、桂萼、方獻夫分署三法司事。將尚書顏頤壽,侍郎劉玉、王啟,左都御史聶賢,副都御史劉文莊,僉都御史張潤,大理卿湯沐,少卿徐文華、顧亻必,寺丞汪淵等全部下獄,嚴刑推問,於是搜馬錄的小箱子,獲得大學士賈泳、都御史張仲賢、工部侍郎閔楷、御史張英和寺丞汪淵的私人信件。賈泳引罪辭官離去,張仲賢等人也被下獄。桂萼等人向皇帝上奏說:“給事中劉琦、常泰,郎中劉仕,聲勢互相倚恃,挾私仇彈事,幫助馬錄殺人。給事中王科、鄭一鵬、秦..、沈漢、程輅,評事杜鸞,御史姚鳴鳳、潘壯、戚雄,連結妄奏,助成奸惡。給事中張逵,御史高世魁,正希望張寅就死,得以誣陷郭勛謀逆,他們一起連名,同聲嫁禍。郎中司馬相亂引事例,故意增減,行私罔上。近者言官結黨求勝,在朝廷內則以公卿為奴隸,朝廷外則以司屬為草芥,任性恣橫,恐怕不是一天兩天了,請皇上大大振奮乾斷,以彰國法。”皇帝採納他的話,一併將諸位大臣下獄,收囚在南京刑部。

開始,廷臣會集審訊,太僕卿汪元錫、光祿少卿余才偶爾說道:“此獄已經得情,為何要再審訊?”偵察的人向桂萼告密,桂萼報告給皇帝知道,也將汪元錫、余才逮捕問罪。

桂萼等人於是大肆拷問。馬錄受不了刑,自己誣陷自己說是故意加罪他人。桂萼等人於是定下罪書,說張寅並不是李福達,馬錄等人懷恨郭勛,構成冤獄,據此列出諸臣罪名。皇帝完全聽從他的話。謫戍極邊,遇到大赦不寬免的有五人:李璋、李珏、章綸、馬豸、前山西副使遷大理少卿的徐文華。謫戍邊衛的有七人:劉琦、張逵、常泰、盧瓊、程啟充、劉仕和知州胡偉。被貶斥為民的有十一人:聶賢、王科、鄭一鵬、秦..、沈漢、程輅、高世魁、任淳、姚鳴鳳、司馬相、杜鸞。被革除官職閒住的人有十七名:頤壽、劉玉、王啟、漢潮、劉文莊、湯沐、顧亻必、汪淵、汪元錫、余才、閔楷、張仲賢、張潤、張英、潘壯、戚雄、前大理寺遷僉都御史毛伯溫。其他的人下巡按逮捕問罪被革職的,有副使周宣等五人。薛良抵死罪,眾證人都戍邊關,張寅復職。馬錄因故意將人入死罪而未判決,當罰服勞役。皇帝認為這太輕了,想問他奸黨賊律斬。桂萼等人說張寅沒有死,而馬錄代替他死,恐怕天下不服,適宜永遠守戍煙瘴地,並延及他的子孫。於是守戍廣西南丹衛,遇到大赦也不原宥他。皇帝意猶未足,對楊一清等人說:“與其禍及後世,不如誅止他一身,根據《舜典》‘罰不要牽連到後嗣’之意行事。”楊一清說:“祖宗制律具有成法,馬錄的罪沒有達到死律。如果法外用刑,官吏將緣借它來作奸,讓人手足無措。”皇帝不得已,聽從了他的話。因桂萼等人平反有功,在文華殿中慰勞他們,賞賜二品官服薪俸、金帶、銀幣,給三代誥命。於是編《欽明大獄錄》頒布告示天下。當時是嘉靖六年(1527)九月初八。到十六年,皇子降生,全部赦免。諸位被謫守戍邊關的人都被釋放回來,只有馬錄沒有赦免,竟然死在邊關戍所。

程啟充,字以道,嘉定州人。正德三年(1508)進士。授官三原知縣,調入朝廷任御史。當時很多皇上寵愛之臣的子弟家人濫冒軍功,有的得到都督職被賜蟒袍玉帶。程啟充上奏說:“定製,軍職授官,悉準首功。現在寵癰之門大啟,有買功、冒功、寄名、竄名、並功之弊。權要之家賄賂軍士金帛,用來換取所獲得的首級,這叫買功。衝鋒斬敵首級的是甲,而乙卻取去,更有甚者殺平民以為敵賊,這叫冒功。身不出門閭,而名子卻隸屬行伍,這叫寄名。賄賂求屬官,洗補文冊,這叫竄名。以至於有一人之身,一日之間,人不出京師,而東西南北四處報他的功勞,按名累計首級,驟然到達高階,這叫並功。這都是破壞祖宗之法,使將士解體,乞求皇上嚴為審察進行革除。”皇帝不採用他的意見。

十一年(1516)元旦,群臣半夜入賀,到日已偏西禮才成。到散朝的時候,已是黃昏黑夜。眾人奔趨而去,顛仆互相踐踏。將軍趙朗,死在禁門。程啟充詳細報告這種情況,請求皇帝清晨視朝,以圖明作之治。都督馬昂進獻有身孕妹妹,程啟充等人極力爭辯。既而又極力陳述冗官、冗兵、冗費的弊端,請求全部進行革罷。但皇帝都不察看。騰驤四衛軍改衛的,奉詔令撤回,而各衛被遣派的戶籍仍然支糧,糜費倉儲八十七萬多石。程啟充極力訴說這件事,冒支弊絕。因父喪事回家鄉。

世宗即位,程啟充被起用為原官職,就爭辯興獻帝皇號。嘉靖元年(1522)正月城郊祀祭剛剛完畢,清寧宮小房失火。程啟充說:“火災到達內寢,是由於徇情之禮違背天常,僭逼之名很悖典則。輔臣堅執廷議,禮臣明白建言,不能抵擋經生的邪說,佞亻幸的諂諛詞語,動不動假母后以鉗天下人的言論。臣認為不正大禮,不黜邪說,所謂的是修身反省都是形式。況且近時的旨意是從宮中而出,內閣不知道,奸黨案件成立而委曲為其庇護。諍諫之臣被貶斥驅逐,耳目有被堵塞遮蔽的憂患。大臣被疏遠,股肱有痿痹的禍患。司禮之權重於宰相,樞機這種關鍵地方委任宦官。近臣貪濁,頻頻有升遷授官的。邊關將帥師敗,聽不到被譴責貶斥。莊田的賞賜過多,潛邸的乞恩沒有停止。伏望陛下仰畏天明,俯察眾人之言,親近大臣,嚴明庶政,以轉變災禍。”皇帝只說知道了。

不久,出按江西。獲得宸濠通肖敬、張銳、陸完等人的私人信件,他想急著去掉孫燧,說:“代替他的人湯沐、梁宸可以,其次王守仁也可以。”因判論肖敬、張銳等人的罪狀,並說王守仁袒護叛逆,應當追問剝奪俸祿。給事中汪應軫訴說王守仁的功勞,說:“叛逆宸濠的私人信件,有詔令焚毀。程啟充輕信被貶黜的知縣章立梅摘取的言詞,才有這樣的奏章,不是用來勉勵有功的辦法。”主事陸澄也為王守仁上奏辯解。御史向信據此彈劾汪應軫和陸澄,皇帝說:“王守仁一聽到宸濠政變,仗義興兵,平定大難,特加封爵,以酬大功,不必更議。”皇帝聽從太監梁棟的請求,派遣中官督南京織造。程啟充偕同官和科臣張嵩等人竭力諍諫,皇帝不加採納。

程啟充向來言語正直,張璁、桂萼厭惡他。正巧郭勛庇護李福達的官司,被程啟充彈劾,張璁、桂萼因而指責程啟充挾私,程啟充被謫貶守戍邊衛。十六年(1537)遇赦回來。言官互動推薦他,沒有再次被任用,默默死去。隆慶初年,贈官光祿少卿。

鄭一鵬,字九萬,莆田人。正德十六年(1521)進士。改庶吉士。嘉靖年初期,官至戶科左給事中。

鄭一鵬性情剛直,是諫官官署中最敢說話的人。御史曹嘉疏論大學士楊廷和,因而說到內閣的權柄太重。鄭一鵬駁斥他說:“從太宗開始建立內閣,選拔解縉等人商量政事,到漏下數十刻才退朝。自從陛下即位,大臣被宣召的有多少?張銳、魏彬之獄,獻帝追崇之論,未嘗召楊廷和等人當面討論。所擬的聖旨,內宮多有更改才定下來,不可以說是專權。”

皇帝採用中官崔文的話,設齋醮於乾清、坤寧諸宮,西天、西番、漢經諸廠,五花宮兩暖閣、東次閣,莫不有之。鄭一鵬說“:禱祀繁興,一定是魏彬、張銳的餘黨作怪。先帝已誤,陛下豈能再誤?我巡視光祿寺,看見一次齋醮祭祀祈禱的蔬菜食品費用,價值達一萬八千兩銀子。陛下忍心聚斂以招民怨,而不忍心傷害寵愛佞亻幸之心。況且現在天災頻頻降臨,京師的街道上餓死者相望,邊境戍卒,日夜披甲待戰,卻得不到飽食,而為僧道浪費至此,這是我所不能理解的。”皇帝說知道了。

東廠理刑千戶陶淳曲意殺人,被判論守戍邊關。皇帝下令核查此案,改擬為帶俸祿戍邊。鄭一鵬和御史李東等人向皇上奏說堅持原判,並彈劾刑部侍郎孟鳳,皇帝不聽。給事中鄧繼曾、修撰呂木冉、修編鄒守益因言論而得罪,鄭一鵬都上疏營救他們。

宮中費用一天比一天奢侈,是天順時期的數倍。鄭一鵬說“:今年災多費用短缺,往往借支太倉,而清寧、仁壽、未央諸宮,每當有多餘的積蓄,一般都饋贈親戚鄉里。怎么比得上留供光祿寺,彰大母后恩德。”皇帝命令乾清、坤寧二宮暫時減少十分之一。魯迷進貢獅子、西牛、西狗、西馬和珍珠、寶玉等物品。鄭一鵬引借漢朝關閉玉門關謝絕西域的故事,請求皇帝敕誡邊臣量行賞賜,遣派回國,不要讓他們進入京城,彰顯朝廷不珍愛遠物的盛德,皇帝不聽。不久伏在宮殿上爭辯“大禮”,被杖責於朝廷。

侍郎胡瓚、都督魯綱督師討伐大同的叛亂士兵,列上立功情狀,請對文武大臣、台諫、部曹及各邊撫、按、鎮、監遍行頒賞。鄭一鵬說:“桂勇誅郭鑒等人,在胡瓚未到之前。徐氈兒等人被誅,事由朱振辦理,胡瓚沒有參與。胡瓚想邀功冒賞,懼怕眾口非議,於是請求一併敘他們功來討好他們。自從大同造成禍難,大臣台諫有誰為陛下謀划過一策?孤城窮寇還有多數在逃,各邊鎮、撫相互之間距離千里之遠,他們怎能互相挾擊敵人呢?請求治胡瓚等人欺君之罪。”於是沒有行賞。

這時諸臣進言多被譴責,但鄭一鵬這期間還得了讚許的聖旨,越發暢言事情。疏論楊宏不適合擔任寧夏總兵官;席書不應訐攻費宏、留他的弟弟席春任修撰;王憲攀附貴近大臣,鄧璋在甘肅有敗事,不宜升舉三邊總督;喪服期滿的尚書羅欽順、請告祭酒魯鐸、被貶謫修撰呂木冉等人應當召回主講經筵;廷臣乞求看望親人或養病,不應當概不允許。鄭一鵬的這些奏疏都侃侃而談,頗有條理。正巧武定侯郭勛想得虎賁左衛來擴大自己的住宅,使指揮王琬等人說,衛所潮濕狹隘不足以居住吏士,而平民郭順願意用家宅交換。郭順是郭勛的家奴,他的住宅更為潮濕狹隘。鄭一鵬和同官張嵩彈劾郭勛“:用敝宅交換公署,驕縱欺上。過去竇憲改沁水園,終以叛逆誅伐。郭勛謀奪朝廷的武衛,其惡豈止與竇憲相比。部官附勢曲從,應當問罪。”尚書趙璜等人因此而彈劾自己。皇帝下詔令收回衛所,郭勛非常懷恨。而鄭一鵬又用李福達的官司彈劾郭勛,桂萼、張璁因此問他妄奏之罪,將他拷打除名。

九廟火災,言官會集推薦過去的遺賢和鄭一鵬,竟沒有被再次召用。過了許久,才死去。隆慶初年,為他復官,贈光祿少卿。

唐樞,字惟中,歸安人。嘉靖五年(1526)進士。授官刑部主事。言官因李福達的官司互動彈劾郭勛,然而不得獄辭要領。唐樞上疏說:

“李福達的官司,陛下再三駁斥查問,這真是有古代帝王的欽恤盛心。但是諸臣有負陛下,欺蔽的人放肆地說別人的壞話,諂諛的人混淆其說,畏威的人改變自己的言辭,訪緝的人隱蔽真情。所以陛下的迷惑就更加厲害,而是非終不能明了。我心中考慮陛下的疑慮有六項。說謀反罪重,不宜隨便加以懷疑,這是其一。說天下的人相貌有相似的,這是其二。說薛良的話不可以聽,這是其三。說李珏當初已經查明,這是其四。說臣下結黨傾軋郭勛,這是其五。說崞、洛地方的證佐之人都是仇人,這是其六。我請求讓我一一加以辯解。

“李福達的出行,開始有王良、李鉞跟隨,其意何在?接著惠慶、邵進祿等人以之為師,其傳何事?與李鐵漢十月下旬的約會,其行何求?‘我有天分’數語,其情何謀?‘太上玄天,垂文秘書’,其辭何指?劫庫攻城,張開旗子拜封爵官,雖然邵進祿等人做成的,其本原何在?李鉞伏誅在前,邵進祿事情敗露在後,反叛的情況非常明顯。所以陝西的人說可殺,山西的人說可殺,京畿中沒有一人不說可殺,只有皇上左右的人說不可殺,這就叫我不得而知了。這是不必疑慮的第一條。

“而且李福達的形貌最容易辨識,或取證於光頭,或證辨於鄉音,像李二、李俊、李三是他的同族,是認識他的。從戚廣的妻子口中說出的,她是李福達的孫子相識的人。開始讓杜文桂辨認,他是李福達相識的親家。讓韓良相、李景全對質證明,他們是李福達相識的朋友。一對證於高尚節、王宗美,他們是..州主人認識的。二對證於邵繼美、宗自成,他們是洛川主人認識的。三對證於石文舉等人,他們是山西、陝西道路行人都認識的。這是不必疑慮的第二條。

“薛良堅持作惡,真不是好人。但他所說的張寅就是李福達,也就是李午,實有明據,不得因人廢言。況且李福達的蹤跡詭密,黠慧過人,人們都墮其術中,不是薛良狡猾也就不能揭發他的陰私。從來發摘告訐這樣的事,原不必出之於敦良樸厚的人。這是不應當疑慮的第三條。

“李珏因為見薛良不是善人,又見李福達沒有龍虎形、硃砂字,又見五台縣張子真戶內實有張寅父子,又見崞縣左廂沒有李福達、李午這樣的名字,於是苟且定案,輕易放縱元兇。殊不知五台縣是從嘉靖元年(1522)黃冊才開始收錄,張寅父子突然從何而來?交納糧食封官,其為富戶一定不是一日之積累,在此以前為什麼會被隱漏呢?崞縣在城坊既有李伏答,於是在左廂都追察,又以李午為真名,找他的籍貫住址,怎么能夠得到呢?則軍籍無從考察,又怎么能作為充足的證據呢?況且李福達既有妖術,那么龍虎形、硃砂字,又怎能知道不是先前假借來蠱惑民眾,後來去掉以逃避罪名的呢?也不可說薛良全是誣陷他的。這是不必疑慮的第四條。

“京師從四方來的人不只一個李福達,既改名張寅,又衣冠形貌像他,郭勛聽從他的話並相信他,這在道理上是說得過去的。李福達是妖賊的餘黨,也是意料所不能及的。在郭勛來說自有可居之過,在陛下來說既然有寬大權貴之恩,諸臣縱使有傾軋郭勛之心,又怎能加他們的罪呢?這是不用疑慮的第五條。

“審查案件的人稱誣,一定要說被誣是什麼原因。如果說是仇恨,一定要說仇恨的是什麼事情。如果說薛良有仇恨,那么一切作為佐據證人就不是因為仇恨了。說韓良相、戚廣是因為仇恨,那么高尚節、屈孔、石文舉就不是因為仇恨了。說魏泰、劉永振是因為仇恨,那么當今的布政司按察司及府縣官員則不是因為仇恨了。說山西、陝西的人,是因為仇恨,那么京師道路之人就不是因為仇恨了。這是不用疑慮的第六條。

“望陛下六疑盡釋,明正李福達之罪。期望群奸屏跡,宗社幸甚。”

疏章呈入朝廷,皇帝大怒,將唐樞貶斥為平民。在這之後《欽明大獄錄》刪去唐樞的疏章不予登載。

唐樞少年跟隨湛若水學習,深造實踐。又留心經世方略,九邊和越、蜀、滇、黔的險阻厄塞,沒有不親身經歷的。腳踩草鞋口含野草,到老不衰。隆慶初年,恢復官職。因為年老,增加俸祿引退。正巧高拱不滿意徐階,說徐階體恤收錄先朝建言諸臣,乃是彰顯先帝的過錯,請求全部停止,唐樞竟然沒有被收錄於朝。

葉應驄,字肅卿,鄞縣人。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授官刑部主事。和同官一起諫阻皇上南巡,被杖責三十。嘉靖初年,歷官郎中。伏在朝門爭辯“大禮”,再次被下獄當廷杖擊。

給事中潮陽陳..向來無賴。在家居住與當地知縣宋元翰不能和睦相處,他讓他的兒子陳柱訐攻宋元翰,結果宋被謫戍邊關。宋元翰收集陳..的罪狀和私事刊印公布出來,名叫《辨冤錄》。陳..因此被清議所不齒,尚書喬宇將他調出任湖廣僉事。陳..當初曾經說獻帝不可稱皇。而這時張璁、桂萼之輩因議禮突然顯貴,陳..於是疏說張驄等人的議禮是對的,應當急切去除本生的稱謂;因而詆毀喬宇和文選郎夏良勝,而推舉引用他的同黨前給事中於桂、閻閎、史道,前御史曹嘉。皇帝當即恢復陳..等人的官職,將夏良勝謫貶到外地。陳..於是彈劾大學士費宏,尚書金獻民、趙..,侍郎吳一鵬、朱希周、汪偉,郎中余才、劉天民,員外郎薛蕙,給事中鄭一鵬都是邪黨,而推薦廖紀等十五人。不久又彈劾吏部尚書楊旦等人。皇帝更加大喜。立即罷去楊旦,提升廖紀代替他。張璁、桂萼之輩於是引用他來攻擊異己。

給事中趙漢、御史朱衣等人紛紛上奏章彈劾陳..,而御史張日韜、戴金、藍田又特別上疏論陳..之罪。藍田並彈劾席書,並且將宋元翰的《辨冤錄》封好呈上。都御史王時中請求將陳..停職審查。陳..上奏說:“群奸臣恨我抗議大禮,將令撫、按殺我,請皇上派遣一錦衣前往。”陳..的想法是,錦衣可以用利相誘。得旨派遣葉應驄和錦衣千戶李經。葉應驄和李經燒香向天起誓,會同御史熊蘭、塗相等人一起治理,陳述上奏陳..的罪狀達到一百七十二條。除去被赦以前和不清楚的不論,應當判論的罪狀有十三條。罪大惡極,應當斬首,將他的妻子離異,將他兒子陳柱絞死。陳..懼怕,逃到宮殿前申訴。皇帝拿著葉應驄的奏章沒有批覆下來。尚書趙鑒、副都御史張潤、給事中解一貫、御史鄭本公等人連章執奏。皇帝不得已,才下令覆核勘查。郎中黃綰極力堅持葉應驄的論議。席書、桂萼為其調和不能得,要求張璁與他們共同上奏,說陳..是議禮大臣,被法官所中傷。皇帝聽進他們的話,下令免罪為平民。大理卿湯沐和趙鑒、解一貫再爭辯這件事,皇帝不聽。不久,“大禮”書成,並且原宥了陳..的妻子。葉應驄不久遷吉安知府,因母親死而回家守喪。

六年(1527),張璁、桂萼更加當權。而桂萼正掌管刑部,廷臣馬錄等人因彈劾郭勛被下詔獄。陳..認為乘這個機會將過去的案件反過來,上書訐攻葉應驄等人。桂萼因而為陳..訟訴冤屈。於是逮捕陳..、葉應驄、宋元翰、黃綰,而命令按察使張佑等人返還本籍聽候命令,言詞牽連到四百人。九卿和錦衣衛當廷審訊,葉應驄回答說:“我所堅持的國家憲章,如果一定要為陳..辨冤,唯諸公命是從。”刑部尚書胡世寧等人心知陳..罪重,而懲前大獄,不敢堅持。正巧這一天黃霧四塞,官司不能完結。第二天,又大風拔起樹木。有詔令修身反省,不用刑。於是判葉應驄按事不實律罪,被削為平民,宋元翰、黃綰和藍田等人各有不同的貶斥,陳..被授與冠帶。霍韜再次上疏為陳..訟冤而無結果,陳..更加不滿意葉應驄。過了數年,再讓人上奏葉應驄在勘察官司時,殘酷殺害無辜二十六人,下到巡按李美覆核勘查。李美說死的人都有罪狀,不是故意殺害。刑部尚書許贊說葉應驄無罪。皇帝特謫貶葉應驄守戍遼東。

這個官司,前後有八年。凡是攻擊陳..和治陳..罪的人沒有不獲罪的,逮捕到一百數十人。天下惡恨桂萼之輩的奸橫,更羞於言說議禮大臣。

葉應驄到戍所去,路途經過蘇州。知府治好酒菜餐具等候他,葉應驄立即起身離去,不受贈送的酒飯。十六年(1537)被赦後回到家鄉。明堂大享禮成,恢複葉應驄的冠帶官職。葉應驄重視行為道德,好著書,雖數次經歷患難,但他的氣節卻沒有被挫敗。

陸粲,字子餘,長洲人。小時候謁見同里王鏊,王鏊驚異地說:“這個孩子一定以文名揚天下。”嘉靖五年(1526)成為進士,選庶吉士。七次考試都是第一。張璁、桂萼將庶吉士全部調出任部曹、縣令,陸粲因為才華獨得工科給事中。他勁挺敢說話。他上疏說“:我朝太祖到宣宗,大臣造膝陳謀,不啻於家人父子。自從英宗幼沖,大臣為權宜計,常常上朝奏事,先一天擬旨,其餘的政事寫成文字疏章封進,沿襲到如今。現在陛下銳意圖治,希望每日朝罷,即御便殿,延見大臣;侍從台諫輪流不斷地奏對;撫按藩臬廷辭入謝,召訪便宜;又妙選博聞有道之士,更番入朝面見,講論經史,像仁宗弘文閣的故事。那么上下情況相通,而天下事都陳述到面前。”皇帝不能採用他的話。既而說講資格只重進士,致使貢舉的人沒有上進的仕途,州縣教職過輕,王官終身禁錮,都應當進行變通。因而陳述久任使、慎考察、淘汰冗官諸事,最後要求恢複製科,效法唐、宋朝的辦法,幾年一舉,以等待異才:“最好的儲蓄在禁近,其次一等的分置諸曹,先有官的人可以遞進,這樣人才都能顯露,在朝廷以外沒有被遺漏的賢人。”

不久和御史郗元洪清查馬房錢糧。上疏論御馬太監閻洪,宿弊為清。與同官劉希簡爭辯張福達官司。皇帝發怒,將他們都下詔獄。杖擊三十,將他釋放歸還原職。事情記錄在《熊浹傳》上。

張璁、桂萼並居政府,專權獨攬朝事。給事中孫應奎、王準揭發他們的隱私,皇帝還溫旨對張璁、桂萼進行慰問。陸粲不勝憤怒,上疏說:

“張璁、桂萼,資質兇險,學問乖僻。過去以小臣贊大禮,被調拔到近侍,不到三四年官位達於宰輔佐。恩隆寵異,自古未聞。他們才敢欺罔君上以逞私慾,專權招納賄賂,擅自作威作福,報恩復仇。張璁兇狠剛愎自用,執拗多私。桂萼外表看起來寬迂,而內中實際深刻。嫉妒殘酷之毒一發於心,就像毒蛇猛獸,侵犯他的人必死。我請求讓我姑且列舉幾例來說明這件事。

“桂萼受尚書王瓊的賄賂達上萬兩銀子,於是連連上奏章極力推薦王瓊,張璁從中主持這件事,王瓊才得以被起用。昌化伯邵傑,本是邵氏的養子,桂萼收納他的重賄,竟然使奴隸小人濫襲伯爵。桂萼讓醫官李夢鶴假託進書,攀附受職,居室相鄰,中開便門來往,經常和桂萼的家人吳從周等人居間聯繫。又引薦同鄉人周時望任吏部侍郎,勾結賣官。周時望離去,用胡森代替他。胡森和主事楊麟、王激和輔臣是他的同鄉親戚。

“考核部門是政府要地,桂萼等盡布私交之人。掌管選官之職僅只一年,引用鄉里親故人,不可勝數。像退休的尚書劉麟,是他的中表親。侍郎嚴嵩是他兒子的老師。僉都御史李如圭,從按察使一轉逕入內台,南京太僕少卿夏尚朴,從知府期月遂得少卿之職,禮部員外張吾攵假借歷律和他結識,御史戴金望風攻擊他人,甘心為其鷹犬,都是桂萼的姻親私黨,他們朋比為奸。禮部尚書李時柔和善於逢迎,狡猾多智,南京禮部尚書黃綰曲學阿世,空談眩人,諭德彭澤攀附而加祿俸,踐踏玷污清華之名,都是陰地里幫助張璁而表面上依附桂萼的人。

“張璁等人威權已經盛大,黨羽又多,天下的人畏怕他們的兇惡,不敢訟訴言說。不亟將他們除去,凶人的本性不改,將來必定為患社稷。”

皇帝大感覺悟,當即下詔令揭露張璁、桂萼的罪狀,罷去他們的宰相,陸粲因為沒有早揭發他們,而被降官。

既而詹事霍韜極力詆毀陸粲,說是楊一清慫恿他幹的。劉希簡說:“張璁、桂萼的離去職位是由皇上決斷的。而且使用說犬的詞謂‘口族’,這是霍韜將言官比做犬,是對朝廷的侮辱。”但是皇帝竟然採納霍韜的話,將張璁召回,剝奪楊一清的官職,將劉希簡下詔獄,之後釋放恢復他的職務,貶謫陸粲為貴州都鎮驛丞。

他漸遷永新知縣。前後共捕獲強盜數百人,奸猾之人銷聲匿跡。過了很久因想念母親請求回家鄉。推薦他的有三十多篇疏章,都被皇帝宣布作罷。霍韜也推薦陸粲,陸粲說:“天下事大坏於奸人之手,你還想用餘波來污我嗎?”母親死後,他特別哀傷,還沒服滿喪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