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卷八十二
作者:張廷玉等
喬宇 孫交(子元) 林俊(子達) (張黻) 金獻民 秦金(孫柱)趙璜 鄒文盛 梁材 劉麟 蔣瑤 王廷相
喬宇,字希大,山西樂平人。祖毅,工部左侍郎。父鳳,職方郎中。皆以清節顯。宇登成化二十年進士,授禮部主事。弘治初,王恕為吏部,調之文選,三遷至郎中。門無私謁。擢太常少卿。武宗嗣位,遣祀中鎮、西海。還朝,條上道中所見軍民困苦六事。已,遷光祿卿,歷戶部左、右侍郎。劉瑾敗,大臣多以黨附見劾,宇獨無所染。拜南京禮部尚書。乾清宮災,率同列言視朝不勤,經筵久輟,國本未建,義子猥多,番僧處禁寺,優伶侍起居,立皇店,留邊兵,習戰鬥,土木繁興,織造不息,凡十事。帝不省。久之,改兵部,參贊機務。以帝遠遊塞上,而監國無人,請早建儲貳。帝將自擊寇,宇復率同列諫。皆不報。
未幾,寧王宸濠反,揚言旦夕下南京。宇嚴為警備,而談笑自如。時攜客燕城外,密察地險易,置戍守。綜理周密,內外宴然。指揮楊銳有才略,署為安慶守備。鎮守中官劉瑯與濠通,為預伏死士。宇刺得其情,詰瑯用事者,瑯懼不敢動。宇乃大索城中,斬所伏壯士三百人,懸首江上。宸濠失內應,且知有備,不敢東。攻安慶,銳固守不得下。未幾敗。
帝至南京,詔百官戎服朝明年正旦。宇不可,率諸臣朝服賀。江彬索城門諸鑰,都督府問宇。宇曰:“守備者,所以謹非常。禁門鎖鑰,孰敢索?亦孰敢予?雖天子詔不可得。”都督府以宇言復,乃已。彬矯旨有所求,日數十至,宇必廷白之,彬亦稍稍止。彬欲譖去宇。守備太監王偉者,初為帝伴讀,帝信之,每從中調護,故彬謀不行。帝駐南京九月,宇倡諸臣三請迴鑾,又自伏闕請。駕鏇,扈至揚州。明年加太子太保。論保障功,復加少保。
世宗即位,召為吏部尚書。宇自為選郎,有人倫鑒,及是銓政一清。帝求治銳甚。宇與林俊、鼓澤、孫交,皆海內重望,帝亦委任之。凡為權幸所黜者,皆起列庶位,天下欣欣望治。帝性剛,好自用,宇所執漸不見聽。興府需次官六十三人,乞遷敘。宇言此輩虛隸名籍,與見供事者不同。黜罰之有差,皆怨宇。帝欲封駙馬都尉崔元為侯,外戚蔣輪、邵喜為伯,宇不可。無何,詔進壽寧侯張鶴齡為公,封后父陳萬言為伯,授萬言子紹祖尚寶丞。宇言:“累朝太后戚屬無生封公者,張巒亦歿後贈,今奈何以父贈為子封。萬言封伯視巒更驟,而子授尚寶非制。願陛下守典章,以垂萬世。”帝並不從。史道訐楊廷和,宇言道挾私,遂下之詔獄。曹嘉助道劾宇,宇求罷,帝命鴻臚趨視事。
宇遇事不可,無不力爭,而爭“大禮”尤切。帝欲加興獻帝皇號,宇言加皇於本生之親,則乾正統,非所以重宗廟,正名分。及禮官請稱獻帝為本生考,帝改稱本生皇考,又詔建獻帝廟於大內,宇等復連章諫。特旨用席書為禮部尚書,宇又偕九卿言:“陛下罷汪俊,用席書;謫馬明衡、季本、陳逅,召張璁、桂萼、霍韜。舉措乖違,人心駭愕。夫以一二人邪說,廢天下萬世公議,內離骨肉,外間君臣,名為效忠,實累聖德。且書不繇廷推,特出內降,此祖宗來所未有。乞令俊與書各仍舊職,宥明衡等,止璁、萼毋召。”尋復請罷璁、萼、書,而出爭“大禮”者呂柟、鄒守益於獄。會璁、萼至京,詔皆用為學士。宇等又言:“內降恩澤,先朝率施於佞幸小人。若士大夫一預其間,即不為清議所齒。況學士最清華,而俾萼等居之,誰復肯與同列哉?”帝怒,切責。宇遂乞休,許之。馳傳給夫廩,猶如故事。御史許中、劉隅等請留宇,帝曰:“朕非不用宇,宇自以疾求去耳。”後《明倫大典》成,追論前議,奪官。楊一清卒,宇渡江吊之。南都父老皆出迎,舉手加額曰:“活我者,公也。”
宇幼從父京師,學於楊一清。成進士後,復從李東陽游。詩文雄雋,兼通篆籀。性好山水,嘗陟太華絕頂。遇虎,僕夫皆驚仆,宇端坐不動,虎徐帖尾去。家居澹泊,服御若寒士。身歿,二妾劉、許皆從死。穆宗即位,復官,贈少傅,謚莊簡。
孫交,字志同,陸安人。成化十七年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為尚書王恕所知。弘治初,怒入吏部,薦授稽勛員外郎,歷文選郎中。居吏部十四年,於善類多所推引。遷太常少卿,提督四夷館。大同有警,命經略黃花鎮諸邊。增垣塹,廣樹藝,制敵騎馳突。永樂時,歲遣隆慶諸衛軍採薪炭。其後罷之,令歲輸銀二萬兩,軍重困。交奏免之。正德初,擢光祿卿。三年進戶部右侍郎,提督倉場,改吏部。尚書張彩附劉瑾,交數規切。彩怒,調之南京。瑾敗,召拜戶部尚書。時征討流寇,調度煩急,仍歲凶,正賦不足,交區畫適宜。四方告飢,輒請蠲租遣振,以故民不至甚敝,而小人用事者皆不便之。帝欲以太平倉賜幸臣裴德,雲南鎮守中官張倫請采銀礦,南京織造中官吳經奏費乏,交皆力爭。八年六月,中旨與禮部尚書傅珪並致仕。言官多請留,不報。
世宗在潛邸知交名,甫即位,召復故官。首請帝日讀《祖訓》,言動悉取準則,經筵日講寒暑勿輟。帝褒納焉。或議遷顯陵天壽山,交言:“山陵事重,太祖欲遷仁祖於鐘山,慮泄靈氣而止,具載《皇陵碑》。”事乃止。武宗侈汰之後,庫藏殫虛。交裁冗食,定經制,宿弊為清。然事涉中官者,帝亦不能盡從也。嘗會廷臣議發內帑給軍廩官俸,已報可,為中官梁諫等所沮。交言:“宮府異同,令出復反,非新政所宜。”不聽。中官監督倉場者,初止數人,正德中增至五十五人。以交言罷撤過半,其後復漸增。帝已罷三十七人,交欲盡去之,並臨清、徐、淮諸倉,一切勿遣。帝令自今毋更加而已。守珠池中官,詔毋得預守土事,而安川夤緣復故。交劾川,命如前詔。正德中,上林苑內臣至九十九人,侵奪公私地無算。帝即位,命留十八人,如弘治時。已復傳奉至六十二人,交乞汰如初,且盡歸侵奪地。報許。又論御馬監內臣宜如祖制,毋監收芻豆,並令戶部通知馬數,杜其侵耗。不從。錦衣百戶張瑾率校尉支俸通倉,橫取狼藉,主事羅洪載欲按之。瑾紿請受杖,奏洪載擅笞禁衛官。帝怒,逮下詔獄謫外。交與林俊、喬宇先後論救,不納。御馬監閻洪乞外豹房地,交言:“先帝以豹房故,貽禍無窮。洪等欲修復以開遊獵之端,非臣等所敢聞。”詔以地十頃給豹房,余令百戶趙愷等佃如故。奉詔上各宮莊田數,視舊籍不同,帝詰其故。交言:“舊籍多以奏請投獻,數多妄報也。新籍少,以奉命清核,田多除豁也。”帝意稍解,令考成、弘間籍以聞。
交年已七十,連章乞罷。帝輒慰留,遣醫視療。請益力,乃許之。手詔加太子太保,馳驛。令子編修元侍行,有司時存問,給食米輿隸,復賜道里費。卒年八十,謚榮僖。
交言論恂恂,不以勢位驕人。清慎恬愨,終始一致。初在南京,僚友以事簡多暇,相率談諧飲弈為樂,交默處一室,讀書不輟。或以為言,交曰:“對聖賢語,不愈於賓客、妻妾乎!”興獻王素愛重交,嘗割陽春台東偏地益其宅。後中官言孫尚書侵地,世宗曰:“此先皇所賜,吾敢奪耶?”
元,進士,終四川副使。謹厚有父風。
林俊,字待用,莆田人。成化十四年進士。除刑部主事,進員外郎。性侃直,不隨俗浮湛。事涉權貴,尚書林聰輒屬俊治之。上疏請斬妖僧繼曉並罪中貴梁芳,帝大怒,下詔獄考訊。後府經歷張黻救之,並下獄。太監懷恩力救,俊得謫姚州判官,黻師宗知州。時言路久塞,兩人直聲震都下,為之語曰:“御史在刑曹,黃門出後府。”尋以正月朔星變,帝感悟,復俊官,改南京。弘治元年用薦擢雲南副使。鶴慶玄化寺稱有活佛,歲時集士女萬人,爭以金塗其面。俊命焚之,得金悉以償民逋。又毀淫祠三百六十區,皆撤其材修學宮。乾崖土舍刀怕愈欲奪從子宣撫官,劫其印數年。俊檄諭之,遂歸印。進按察使。五年調湖廣。以雨雪災異上疏陳時政得失。又言德安、安陸建王府及增修吉府,工役浩繁,財費巨萬,民不堪命。乞循寧、襄、德府故事,一切省儉,勿用琉璃及白石雕闌,請著為例。不從。九年引疾,不待報徑歸。
久之,薦起廣東右布政使,不拜。起南京右僉都御史,督操江。十四年正月朔,陝西、山西地震水涌。疏述古宮闈、外戚、內侍、柄臣之禍;乞罷齋醮,減織造,清役占,汰冗員,止工作,省供應,應賞賜,戒逸欲,遠佞幸,親賢人。又請豫教皇儲,恩薦侍郎謝鐸,少卿儲瓘、楊廉,致仕副使曹時中,處士劉閔堪輔導。報聞。已,屢疏乞休,薦時中自代。不許。江西新昌民王武為盜,巡撫韓邦問不能靖,命俊巡視。身入武巢,武請自效,悉擒賊黨。詔即以俊代邦問,俊引朱熹代唐仲友、包拯代宋祁事,力辭。不允。乃更定要約,庶務一新。王府征歲祿,率倍取於民,以俊言大減省。寧王宸濠貪暴,俊屢裁抑之。王請易琉璃瓦,費二萬。俊言宜如舊,毋涉叔段京鄙之求,吳王几杖之賜。王怒,伺其過,無所得。會俊以聖節按部,遂劾奏之,停俸三月。尋以母憂歸。
武宗即位,言官交薦,江西人在朝者合疏乞還俊。乃進右副都御史,再撫江西,遭父憂不果。正德四年起撫四川。眉州人劉烈倡亂,敗而逃,諸不逞假其名剽掠。俊繪形捕,莫能得。會保寧賊藍廷瑞、鄢本恕、廖惠等繼起,勢益張,轉寇巴州。猝遇之華壟,單輿抵其營,譬曉利害,賊羅拜約降。淫雨失期,復叛去,攻陷通江。俊擊敗之龍灘河,遣知府張敏等追敗之門鎮子,遂擒廖惠。而廷瑞奔陝西西鄉,越漢中三十六盤,至大巴山。官軍追及,復大破之。遂移師擊瀘州賊曹甫,且遣人招諭。甫佯聽令,使弟琯劫如故。指揮李蔭斬琯首,賊遂移江津。分七營,將攻重慶。俊發酉陽、播州土兵助蔭,以元日掩破其四營。賊遁入民家,焚之盡斃。乘勝搗老營,指揮汪洋等中伏死。蔭復進,去賊十五里。甫以數十騎出,遇蔭兵,敗走。官軍乘勝進圍之,俘及焚死者二千有奇。已,本恕、廷瑞為永順土舍彭世麟所擒。俊論功進右都御史。甫黨方四亡命思南,復攻南川、綦江,以窺瀘州。俊益發士兵,令副使何珊、李鉞等敗之去。捷聞,璽書獎勵。俊在軍,與總督洪鐘議多左。中貴子弟欲冒從軍功,輒禁止。御史俞緇走避賊,而僉事吳景戰歿。緇慚,欲委罪俊,遂劾俊累報首功,賊終不滅;加鑿井毀寺,逐僧徒,迫為賊。於是俊前後被切責。比方四敗,賊且盡,俊辭加秩及賞,乞以舊職歸田。詔不許辭秩,聽其致仕。言官交請留,不報。俊歸,士民號哭追送。時正德六年十一月也。
世宗即位,起工部尚書,改刑部。在道數引疾,不許。因請帝親近儒臣,正其心以出號令,用渾樸為天下先。初詔所革,無遷就以廢公議。既抵京師,會暑月經筵輟講,舉祖宗勤學故事以諫。俊時年已七十,寓止朝房,示無久居意。數為帝言親大臣,勤聖學,辨異端,節財用。朝有大政,必侃侃陳論,中外想望其風采。中官葛景等奸利事覺,為言官所糾,詔下司禮監察訊。俊言內臣犯法,法司不得訊,是宮府異體也。乞下法司公訊,以詔平明之治。都督劉暉下獄,俊當以交結朋黨律,言與許泰同罪,請斬以謝天下。廖鵬、廖鎧、齊佐、王瓛論死,屢詔緩刑,俊乞亟行誅。又劾谷大用占民田萬餘頃。皆不聽。中官崔文家人李陽鳳索匠師宋鈺賄不獲,嗾文杖之幾死,下刑部治未決,而中旨移鎮撫司。俊留不遣,力爭不納。明日又奏,帝怒責陳狀。俊言:“祖宗以刑獄付法司,以緝獲奸盜付鎮撫。訊鞫既得,猶必付法司擬罪。未有奪取未定之囚,反付推問者。文先朝漏奸,罪不容誅,茲復乾內降。臣不忍朝廷百五十年紀綱,為此輩壞亂。”帝憚其言直,乃不問。
俊以耆德起田間,持正不避嫌,既屢見格,遂乞致仕。詔加太子太保,給驛賜隸廩如制。
俊數爭“大禮”,與楊廷和合。嘗上言推尊所生有不容已之情,有不可易之禮,因輯堯、舜至宋理宗事凡十條,以上。及“大禮”議定,得罪者或杖死。四年秋,俊從病中上書言:“古者鞭撲之刑,辱之而已,非欲糜爛其體膚而致之死也,又非所以加於士大夫也。成化時,臣及見廷杖二三臣,率容厚棉底衣,重氈疊裹,然且沉臥,久乃得痊。正德朝,逆瑾竊權,始令去衣,致末年多杖死。臣又見成化、弘治時,惟叛逆、妖言、劫盜下詔獄,始命打問。他犯但言送問而已。今一概打問,亦非故事。自去歲舊臣斥逐殆盡,朝署為空。乞聖明留念,既去者禮致,未去者慰留。碩德重望如羅欽順、王守仁、呂柟、魯鐸輩,宜列置左右。臣衰病待盡,無復他望,敢效古人遺表之意,敬布犬馬之心。”帝但下所司而已。又明年,疾革,復上書請懋學隆孝,任賢納諫,保躬導和,且預辭身後恤典,遂卒。年七十六。
後一年,《明倫大典》成,追論俊附和廷和,削其官,其子達以士禮葬之。
俊歷事四朝,抗辭敢諫,以禮進退,始終一節。隆慶初,復官,贈少保,謚貞肅。
達,正德九年進士。官至南京吏部郎中。工篆籀,能古文。
張黻,吉水人。成化八年進士。歷知涪州、宿州,介特不避權貴。弘治中,俊蒙顯擢,而黻老不用。王恕為之請,特予誥命。
金獻民,字舜舉,綿州人。成化二十年進士。除行人。弘治初,選授御史,按雲南、順天,並著風裁。出為天津副使,歷湖廣按察使。正德初,劉瑾亂政,追坐獻民勘天津地不實,與巡撫柳應辰等械繫詔獄,斥為民。未幾,又坐湖廣事,再下獄,罰贖歸。逾年,又以瀏陽民劉道隆獄讞不實,罰米輸塞下。瑾誅,起貴州按察使。擢僉都御史,巡撫延綏,歷南京刑部尚書。
世宗即位,召為左都御史。李鳳陽下刑部,程貴下都察院,皆改詔獄,獻民力爭。已,遷刑部尚書。執奏奸黨王欽、王銓不宜貸死。皆不納。尋代彭澤為兵部尚書。五星聚營室,其占主兵。獻民因請敕天下鎮巡官預守戰之備,且請用賢納諫,罷土木,屏玩好。帝頗採納。獻民性伉直,有執持,帝或不能從,卒無所徇。帝初即位,盡斥先朝傳奉官。已,太監邱福、潘傑等死,詔官其弟侄錦衣。及司禮太監張欽死,以家人李賢承蔭,賢死復欲官其子儒。獻民先後執奏,帝皆不從。土魯番速檀滿速兒寇肅州,命獻民兼右都御史總制陝西四鎮軍務。比至蘭州,巡撫陳九疇已破敵,獻民再以捷聞。還京,仍理部事。論功,蔭錦衣世百戶。
錦衣百戶俞賢,中官泰養子也,以中旨管事,諫官爭之。獻民言:“祖宗有舊制,孝廟有禁例,陛下登極有明詔。賢無公家庸,又非泰子姓,猥以廝養竊名器,紊棨典章,不可之大者。宜納諫官言。”弗聽。錦衣副千戶李全、王邦奇等以冒濫汰去,至是奏辨不已,下部覆議。獻民言:“全等足不履行陣而坐論首功,身不隸公家而躐躋顯秩。陛下登極,汰去者三百餘人,人心稱快。萬一幸端再啟,則前詔皆虛,將來奏擾,有何紀極。”帝竟授全等試百戶。獻民復奏曰:“令出惟行勿惟反。今以小人奏辨,一旦復官九十餘人,徇左右私,壞祖宗法,竊為陛下惜之。明旨不許夤緣管事,而奔競已成風矣;不許比例陳乞,而奏擾已踵至矣。誰生厲階,至今為梗。望仍斥全等,以息人言,消天變。”言官任洛等亦以為言,不聽。
會寧夏總兵官種勛行賂京師,偵事者獲其籍,獻民名在焉。給事蔡經、御史高世魁等交章劾之,獻民因引疾歸。居二年,邦奇訐前尚書彭澤,詞連獻民,逮下刑部獄。法司劾獻民奉命專征,未至其地,掠功妄報。失大臣體,宜奪職閒住,削其世蔭。詔可。
初,“大禮”議起,獻民數偕廷臣疏爭。及左順門哭諫,又與徐文華倡之。帝由此不悅,卒得罪。隆慶初,贈恤如制。
秦金,字國聲,無錫人。弘治六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郎中。正德初,遷河南提學副使,改右參政。守開封,破趙鐩於陳橋。歷山東左、右布政使。承寇躪後,與巡撫趙璜共拊循,瘡痍始起。九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諸王府所據山場湖盪,皆奏還之官。降盜賀璋、羅大洪復叛,討平之。郴州桂陽瑤龔福全稱王,金先後破寨八十餘,斬首二千級,擒福全及其黨劉福興等。錄功,增俸一級,蔭錦衣世百戶,力辭得請。入為戶部右侍郎。
世宗即位,改吏部。言官論金無人倫鑒,復改戶部,轉左,署部事。外戚邵喜乞莊田,金述祖制,請按治。帝宥喜,命都察院禁如制。中旨各宮仍置皇莊,遣官校分督。金言:“西漢盛時以苑囿賦貧民,今奈何剝民以益上。乞勘正德間額外侵占者,悉歸其主,而盡撤管莊之人。”帝稱善,即從其議。
嘉靖二年擢南京禮部尚書,率諸臣上疏曰:“陛下繼統以來,昭德塞違,勵精圖治,動無過舉,宜召天和,而災眚頻告者,何也?《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陛下登極一詔,百度鹹貞,天下拭目望至治。比來多與詔違,百司罔遵,萬民失仰,此詔令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逐庸回,任耆舊。比內閣擬旨輒中改,至疏請,徒答溫語,此任賢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聽言如流,朝請暮報。比來事涉戚畹、宦寺,雖九卿執奏,科道交章,皆曰‘業經有旨’。此聽納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先朝傳升、乞升等官,一切釐革。比來恩澤過濫,封拜頻煩。此慎名器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奸黨巨惡俱付三法司。比來輒下鎮撫。此謹國法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首命戶部減馬房糧芻之半,且令科道官備核馬數。乃因太監閻洪等言,遂寢前詔。此恤民瘼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遣斥法王、佛子、國師、禪師。比來於禁地設齋醮。此崇正道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精明充盛。比來聖躬弗豫,天顏未復。此嗇精神不能如初也。夫初政所以清明者,政出公朝,而左右不預也;今政所以混溷者,政在左右,而外廷不知也。惟政不可一日不在朝廷,惟權不可一日移於左右。所謂政在朝廷者,非必皆獨運也。股肱有托,耳目有寄,即主威重於九鼎,國勢安於泰山。自古帝王制御天下,操此術而已。不則宮府之勢隔而信任有所偏,婦寺之情親而聽受有所蔽。名曰總攬,而太阿之鐏實移於下矣。”章下禮部,尚書汪俊力勸帝採納,報聞。
尋就改兵部。孫交去,召為戶部尚書。帝欲考興獻帝,金偕廷臣伏闕爭,又與何孟春等條張璁建議之非。及上聖母冊,金及趙璜等復不至,帝頻詰讓。
金為人樂易。及居官,一以廉正自持。在戶部,尤孜孜為國。永福長公主乞寶坻、武清地,以金言頗減。撫寧、山海莊地賜魏國公徐達者,達卒仍歸之官,定國公光祚請之,金執不可。給事中黃重、御史張珩等先後爭,金等復以為言,始報許。內府諸監局軍匠至數千人,中官梁諫請下部採金玉珠石,金皆執奏。不聽。奸人逯俊等乞兩淮鹽引三十萬,帝許之。金力爭不可,積失帝旨。
六年春以考察自陳致仕,馳驛給夫廩如制。歸五年,薦者不已,乃起南京戶部,疏陳利民六事。尋召為工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帝與張孚敬、李時評諸大臣,以金為賢,頗嫌其老。居數月,加太子太保,改南京兵部。逾歲致仕歸。二十三年卒,年七十八。贈少保,謚端敏。
孫柱,以諸生授中書舍人。大學士高拱得罪,倉黃去京師,門生皆避匿,柱獨追送百里外。吳中行疏論張居正奪情,被杖下詔獄。柱挾醫視湯藥,遂忤居正,遷魯府審理。尋假考察罷之。
趙璜,字廷實,安福人。少從父之官,墜江中不死。稍長,行道上,得遺金,悉還其主。登弘治三年進士,授工部主事。改兵部,歷員外郎。出為濟南知府。猾吏舞文,積歲為蠹。璜擇願民教之律令,得通習者二十餘人,逐吏而代之。漢庶人牧場久籍於官,募民佃。德王府奏乞之,璜勘還之民。閱七年,政績大著。正德初,擢順天府丞,未上,劉瑾惡璜,坐巡撫朱欽事,逮下詔獄,除名。瑾誅,復職。遷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尋調山東。河灘地數百里,賦流民墾而除其租。番僧乞征以充齋糧,帝許之,璜力爭得免。曲阜為賊破,闕里林廟在曠野,璜請移縣就闕里,從之。擢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以邊警改理畿輔戎備。事定,命振順天諸府譏,還佐部事。
世宗即位,進左侍郎,掌部事。裁宦官賜葬費及御用監料價,革內府酒醋面局歲征鐵磚價銀歲巨萬。嘉靖元年進尚書。劉瑾創玄明宮,糜財數十萬,瑾死,奸人獻為皇莊。帝即位,斥以予民,既而中旨令仍舊。璜言,詔下數月而忽更,示天下不信。帝即報許。會方修仁壽、清寧宮,費不繼。璜因請與石景山諸房舍並斥賣以資用,可無累民,帝可之。給事中徐景嵩等謂,詔書許還民,官不當自鬻,劾璜。璜疏辨,並發景嵩他事。御史張鵬翰言璜摭言官,無大臣誼。帝責鵬翰黨庇景嵩,竟斥。其同官陳江亦以劾璜被責,求去。給事中章僑言璜一舉逐兩諫官,甚損國體。尚書彭澤復奏僑非是,僑再辨,帝兩解之。詔營後父陳萬言第,估工值六十萬,璜持之。萬言訴於帝,下郎中、員外二人詔獄。璜言:“二臣無與,乞罪臣。”帝不聽。其後論救踵至,萬言不自安,再請貸。二人獲釋,工價亦大減。
三年,顯陵司香內官言陵制陝小,請改營,視天壽山諸陵。璜言陵制與山水相稱,難概同,帝納其言。已,帝欲遷顯陵,璜不可,乃寢。詔建玉德殿,景福、安喜二宮,璜請俟仁壽宮成,徐議其事,帝不許。頃之,以災異申前請,帝始從之,並罷仁壽役。江西建真人府,陝西督織造,皆遣中使,璜皆疏爭。建設世廟,中官所派物料,戶部多裁省。帝以問璜,璜言曩造乾清、坤寧兩宮所積余資,足移用,帝遂報可。
璜為尚書六年,值帝初政,銳意厘剔,中官不敢撓,故得舉其職。後論執不已,諸權幸嫉者眾,帝意亦浸疏。璜素與秦金齊名。考察自陳,與金俱致仕。廷臣乞留,不許,馳驛給夫廩如故事。
璜有乾局,多智慮。事棼錯,他人相顧愕眙,璜立辦。既去,人爭薦之。十一年召復故官,未上卒。贈太子太保,謚莊靖。
鄒文盛,字時鳴,公安人。弘治六年進士。除吏科給事中。遼東巡撫韓重劾鎮守中官廖玘,文盛偕郎中楊茂仁勘實其罪,謫長陵司香。雜顏三衛屢擾邊,文盛還奏制馭六策。尚書劉大夏深善之,下之邊吏。尋出核兩廣糧儲。思恩土官岑濬與田州岑猛構兵,文盛言:“田州廣西之藩蔽,李蠻田州之干城,參政武清受濬重賂,以計殺蠻釀成禍亂。制敕房供事參議岑業,濬懿親,為彌縫於中,漏我機事。請先誅二人,而後行討。”業有內援,帝不聽。清尋以考察罷。
正德初,歷戶科都給事中,出為保定知府,累遷福建左布政使。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清平苗阿旁、阿階、阿革稱王,巡撫曹祥調永順、保靖土兵討之,尋被劾罷。阿旁等據香爐山,興隆、偏橋、平越、新添、龍里諸衛鹹被其患。文盛至,檄川、湖兵協剿,以貴州兵搗炮木寨,擒阿革。川、湖兵至,抵山下。山壁立,惟小徑五,賊皆樹柵。仰攻不能克,乃制戰樓與崖齊,乘夜雨附崖登,拔柵焚廬舍。賊奔後山,據絕頂。官軍乘間梯滕木以上,遂擒阿旁,余賊盡平。移師討平龍頭、都黎、都蘭、都蓬、密西、大支、馬羅諸寨黑苗,先後斬降無算。錄功,增俸一等,蔭子錦衣世百戶。力辭免。芒部陳聰等為亂,討破之。四川土舍重安馮綸與凱里楊弘有怨。弘卒,綸糾諸苗相仇殺,侵軼貴州境。文盛遣參議蔡潮詣播州,督宣慰楊斌撫定之。請復設安寧宣撫司,以弘子襲,而錄潮功。尚書王瓊以專擅為潮罪,不敘。頃之,改蒞南京都察院。
世宗即位,召為戶部左、右侍郎,遷南京右都御史,就改戶部尚書。嘉靖六年,戶部尚書秦金罷,召文盛代之。首疏鹽政、錢法十一事。文盛為人廉謹,踆々若無能。與孫交、秦金、趙璜鹹稱長者。歲余,以年至,再疏乞歸。卒贈太子少保,謚莊簡。
梁材,字大用,南京金吾右衛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德清知縣,勤敏有異政。正德初,遷刑部主事,改御史。出為嘉興知府,調杭州。田租例參差,材為酌輕重,立畫一之法。遷浙江右參政,進按察使。鎮守中官畢真與宸濠通,將舉城應之。材與巡按張縉劫持真,奪其兵衛。尋以憂去。嘉靖初,起補雲南。土官相仇殺累年,材召其酋曰:“汝罪當死。今貰汝,以牛羊贖。”御史訝其輕,材曰:“如是足矣,急之變生。”諸酋衷甲待變,聞無他乃止。歷貴州、廣東左、右布政使。吏民輸課,令自操權衡,吏不得預。時天下布政使廉名最著者二人,材與姚鏌也。六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甫兩月,召為刑部左侍郎。
尋改戶部,遂代鄒文盛為尚書。自外僚登六卿,不滿二載。自以受恩深,益盡職。上言:“臣考去年所入止百三十萬兩,而所出至二百四十萬。加催征不前,邊費無節,凶荒又多奏免,國計安所辦?詳求弊端:一宗藩,二武職,三冗食,四冗費,五逋負。乞集廷臣計畫條請。”於是宗藩、武職各議上三事,其他皆嚴為節。帝悉報可。惟武職閒住者議停半俸,帝不納。經費大省,國用亦充。中官麥福請盡征牧馬草場租,材不可。侍郎王軏清勛戚莊田,言宜量等級為限。材奏:“成周班祿有土田,祿由田出,非常祿外復有土田。今勛戚祿已逾分,而陳乞動千萬,請申禁之。自特賜外,量存三之一,以供祀事。”帝命並清已賜者,額外侵據悉還之民,勢豪家乃不敢妄請乞。畿輔屯田,御史督理,正統間易以僉事,權輕,屯政日弛。材請仍用御史。御史郭弘化言天下土田視國初減半,宜通行清丈。材恐紛擾,請但敕所司清厘,籍難稽者始履畝而丈。帝悉可之。母喪去。服除,起故官。大同巡撫樊繼祖請益軍餉,材言:“大同歲餉七十七萬有奇,例外解發又累萬,較昔已數倍。日益月增,太倉銀不足供一鎮,無論九邊也。”繼祖數請不得,議開事例,下戶、兵二部行之。時修建兩宮、七陵,役京軍七萬,郭勛請給月糧冬衣。材言非故事,如所請,當歲費銀四十五萬;且冬衣例取內庫,非部事。勛怒,劾材誤公。帝詰責材,竟如勛奏。勛復建言三事:請開礦助工,余鹽盡輸邊,漕卒得攜貨物。材議,不盡行,勛益怒。
材初為戶部,值帝勤政,力祛宿弊,多見從。及是屢忤權幸,不得志,乃乞改南。為給事中周珫所劾,下吏部,尚書許贊等請留之。帝不悅,令與材俱對狀。材引罪得宥,而贊等坐奪俸。材由此失帝意。考尚書六年滿,遂令致仕。初,徽王守莊者與佃人訟,材請革守莊者,令有司納租於王,報可。王奏不便,帝又從之。材已去,侍郎唐胄等執初詔。帝大怒,並責材。令以右侍郎閒住,而奪胄俸,下郎官詔獄。
明年,戶部尚書李廷相罷。帝念材廉勤,大臣亦多薦者,乃召復故官,加太子少保。三掌國計,砥節守公如一日,帝眷亦甚厚。其秋,考察京官,特命監之。有大獄不能決,又命兼掌刑部事。帝嘆曰:“尚書得如材者十二人,吾無憂天下矣。”大工頻興,役外衛班軍四萬六千人。郭勛籍其不至得,責輸銀雇役,廩食視班軍。廷相嘗量給之,材堅持不予。勛劾材,帝命補給。勛又以軍不足,籍逃亡軍布棉折餉銀募工。材言:“今京班軍四萬餘,已足用,不宜藉口耗國儲。”帝從其奏。勛益怒,劾材變亂舊章。無是,醮壇須龍涎香,材不以時進,帝銜之。遂責材沽名誤事,落職閒住。歸,鏇卒,年七十一。隆慶初,贈太子太保,謚端肅。
當嘉靖中歲,大臣或阿上取寵,材獨不撓,以是終不容。自材去,邊儲、國用大窘。世宗乃嘆曰:“材在,當不至此。”
劉麟,字元瑞,本安仁人。世為南京廣洋衛副千戶,因家焉。績學能文,與顧璘、徐禎卿稱“江東三才子”。弘治九年成進士。言官龐泮等下獄,麟偕同年生陸昆抗疏救。除刑部主事,進員外郎。錄囚畿內,平反三百九十餘人。正德初,進郎中,出為紹興府知府。劉瑾銜麟不謁謝,甫五月,摭前錄囚細故,罷為民。士民醵金贐不受,為建小劉祠以配漢劉寵,因寓湖州。與吳琬、施侃、孫一元、龍霓為“湖南五隱”。瑾誅,起補西安。遭父憂,樂吳興山水,奉父柩葬焉,遂居湖州。起陝西左參政,督糧儲。都御史鄧璋督師,議加賦充餉,麟力爭。會陝民詣闕訴,得寢。尋遷雲南按察使,謝病歸。
嘉靖初,召拜太僕卿。進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六府。中官耿忠守備紫荊多縱,麟劾奏之。請捐天津三衛屯田課,及出庫儲給河間三衛軍月餉,征逋課以償,皆報可。帝因諭戶部,中外軍餉未給者,悉補給之。再引疾歸。起大理卿,拜工部尚書。侍衛軍不給衣履,錦衣帥駱安援紅盔軍例以請,麟執不可。詔量給銀自製,後五載一給為常。四司財物悉貯後堂大庫,司官出納多侵漁,麟請特除一郎官主之。帝稱善,因賜名“節慎庫”。已,上節財十四事,汰內府諸監局冒破錢,中貴大恨。及顯陵工竣,執役者鹹覬官。麟止擬賚,群小愈怨。會帝納諫官言,停中外雜派工役,麟牒停浙江、蘇、松織造,而上供袍服在停中。中官吳勛以為言,遂勒麟致仕。久之,顯陵殿閣雨漏,追論麟,落職。
麟清修直節,當官不撓。居工部,為朝廷惜財謹費,僅逾年而罷。居郊外南坦,賦詩自娛。守為築一台,令為構堂,始有息游之所。家居三十餘年,廷臣頻論薦。晚好樓居,力不能構,懸籃輿於梁,曲臥其中,名曰神樓。文徵明繪圖遺之。年八十七卒。贈太子少保,謚清惠。
蔣瑤,字粹卿,歸安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行人。正德時,歷兩京御史。陳時弊七事,中言:“內府軍器局軍匠六千,中官監督者二人,今增至六十餘人,人占軍匠三十。他局稱是,行伍安得不耗。”並言:“傳奉官及濫收校尉勇士並宜釐革。劉瑾雖誅,權猶在宦豎。”有旨詰問,且言“自今如瑤議者,毋復奏。”尋出為荊州知府。築黃潭堤。
調揚州。武宗南巡至揚,瑤供御取具而已,無所贈遺。諸嬖倖皆怒。江彬欲奪富民居為威武副將軍府,瑤執不可。彬閉瑤空舍挫辱之,脅以帝所賜銅瓜,不為懾。會帝漁獲一巨魚,戲言直五百金,彬即畀瑤責其直。瑤懷其妻簪珥、袿服以進,曰:“庫無錢,臣所有惟此。”帝笑而遣之。府故有瓊花觀,詔取瓊花。瑤言自宋徽、欽北狩,此花已絕,今無以獻。又傳旨征異物,瑤具對非揚產。帝曰:“薴白布,亦非揚產耶?”瑤不得已,為獻五百疋。當是時,權幸以揚繁華,要求無所不至。微瑤,民且重困。駕鏇,瑤扈至寶應。中官邱得用鐵縆系瑤,數日始釋,竟扈至臨清而返。揚人見瑤,無不感泣。迨遷陝西參政,爭出資建祠祀之,名自此大震。
嘉靖初,歷湖廣、江西左、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帝命桂萼等核巡撫官去留,令瑤歸候調。已,累遷工部尚書。四郊工竣,加太子少保。西苑宮殿成,帝置宴。見瑤與王時中席在外,命移殿內,而移皇親於殿右以讓瑤,曰:“親親不如尊賢。”其重瑤如此。時土木繁興,歲費數百萬計。瑤規畫鹹稱帝意,數有賚予。以憂去。久之,自南京工部尚書,召改北部。帝幸承天,瑤扈從。京師建設,率役京軍,多為豪家占匿。至是大工頻仍,歲募民充役,費二百餘萬。瑤以為言,因請停不急者。豪家所匿軍畢出,募直大減。以老致仕去。
瑤端亮清介。既歸,僻處陋巷。與尚書劉麟、顧應祥輩結文酒社,徜徉峴山間。卒年八十九。贈太子太保,謚恭靖。
王廷相,字子衡,儀封人。幼有文名。登弘治十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以憂去。正德初,服闋至京。劉瑾中以罪謫亳州判官,量移高淳知縣。召為御史,疏言:“大盜四起,將帥未能平。由將權輕,不能禦敵;兵機疏,不能扼險也。盜賊所至,鄉民奉牛酒,甚者為效力。盜有生殺權,而將帥反無之,故兵不用命。宜假便宜,退卻者必斬。河南地平曠,賊易奔,山西地險阻,亦縱深入,將帥罪也。若陳兵黃河之津,使不得西,分扼井陘、天井,使不得東,而主將以大軍蹙之,則賊進退皆窮,可不戰擒矣。”帝切責總督諸臣,悉從其議。已,出按陝西,裁抑鎮守中官廖堂,被誣。時已改督京畿學校,逮系詔獄,謫贛榆丞。屢遷四川僉事,山東副使,皆提督學校。嘉靖二年舉治行卓異,再遷山東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討平芒部賊沙保。
尋召理院事。歷兵部左、右侍郎,遷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初有詔,省進貢快船。守備太監賴義復求增,廷相請酌物輕重以定船數,而大減宣德以後傳旨非祖制者。龍江、大勝、新江、浦子、江淮五關守臣借稽察榷利,安慶、九江借春秋閱視索賂,廷相皆請革之。草場、蘆課銀率為中官楊奇、卜春及魏國公徐鵬舉所侵蝕。以廷相請,逮問奇、春,奪鵬舉祿。三月入為左都御史,疏言南京守備權太重,不宜令魏國世官。給事中曾忭亦言之,遂解鵬舉兵柄。
居二年,加兵部尚書兼前官,提督團營,仍理院事。兩考滿,加太子少保。畿民盜天壽山陵樹,巡按楊紹芳引盜大祀神御物,律斬。廷相言:“大祀神御物者,指神御在內祭器帷帳之物而言。律文,盜陵木者,止杖一百,徒三年。今舍本律,非刑之平。”忤旨,罰俸一月。帝將幸承天,廷相與諸大臣諫,不納。扈從還,以九年滿,加太子太保。雷震奉先殿,廷相言:“人事修而後天道順,大臣法而後小臣廉。今廉隅不立,賄賂盛行,先朝猶暮夜之私,而今則白日之攫。大臣污則小臣悉效,京官貪則外臣無畏。臣職憲紀,不能絕其弊,乞先罷斥。”用以刺尚書嚴嵩、張瓚輩。帝但諭留而已。
初,廷相請以六條考察差還御史。帝令疏其所未盡,編之憲綱。乃取張孚敬、汪鋐所奏列,及新所定凡十五事以進,悉允行之。及九廟災,下詔修省,因敕廷相曰:“御史巡方職甚重。卿總憲有年,自定六條後,不考黜一人,今宜痛修省。”廷相惶恐謝。
廷相掌內台最久,有威重。督團營,與郭勛共事,逡巡其間,不能有所振飭。給事中李鳳來等論權貴奪民利,章下都察院,廷相檄五城御史核實,遲四十餘日。給事中章允賢遂劾廷相徇私慢上。帝方詰責,而廷相以御史所核聞,惟郭勛侵最多。帝令勛自奏,於是劾勛者群起。勛復以領敕稽留觸帝怒,下獄。責廷相朋比阿黨,斥為民。越三年卒。廷相博學好議論,以經術稱。於星曆、輿圖、樂律、河圖、洛書及周、邵、程、張之書,皆有所論駁,然其說頗乖僻。隆慶初,復官,贈少保,謚肅敏。
贊曰:喬宇守南京,從容鎮靜,內嚴警備,可謂能當大事者矣。觀宇與孫交等砥節奉公,懇懇廷諍,意在杜塞幸門,裨益國是。雖得君行政,未能媲美蹇、夏,要其清嚴不苟,行無瑕尤,於前人亦不多讓。蔣瑤為尚書,功名損於治郡,王廷相掌內台,風力未著,是殆其時為之歟。
部分譯文
喬宇,字希大,山西樂平人。祖父喬毅曾當過工部左侍郎。父親喬鳳當過職方郎中。他們都以廉潔著名。喬宇自己考中成化二十年(1484)進士,初任禮部主事。弘治初年,王恕當吏部尚書時調他到文選司,三次升遷做到郎中。他在自己家中從不接受私人拜訪。後來他升任太常少卿。
武宗即位後,派喬宇到中鎮、西海祭神。回朝後,喬宇上書列舉了六點路上所看到的軍民百姓困苦不堪的情況。過後,他升任光祿卿,又先後做過戶部左、右侍郎。劉瑾敗亡後,很多大臣因為追隨他拉幫結派受到彈劾,喬宇卻一無所染,因此武宗用他做了南京禮部尚書。乾清宮發生災禍以後,喬宇率領同事上書說武宗不經常上朝,經筵長時間關閉,皇儲還沒有確定,乾兒子倒有一大堆,西番的和尚呆在禁宮裡邊,唱戲的優伶侍候皇上起臥,開設皇家店鋪,邊防部隊留駐京師,不自愛惜練習戰鬥,各種土木工程頻頻興建,供應皇宮的織造工作沒完沒了,一共講了十件需加改正的事情。武宗並不予理睬。過了很長時間,喬宇改任南京兵部尚書,開始參與機要的軍政大事。因為武宗遠遊邊塞,沒有人監國,喬宇上書請儘快確定皇儲。武宗打算親自統兵進攻北方敵寇,喬宇又率領同事一起上書諫阻。武宗都沒有作什麼答覆。
不多久,寧王宸濠謀反,揚言馬上要攻打南京。喬寧嚴加警備,但表面上談笑自如,經常陪伴客人在南京城外設宴嬉遊,暗中考察地勢險易,安排士兵駐防。由於他周密地進行了布置,南京城內、外都很平靜。指揮楊銳很有謀略和才幹,喬宇安排他做安慶守備。鎮守中官劉琅與宸濠暗中勾結,替他埋伏了敢死隊。喬宇偵察到這個情況,質問劉琅是誰在管事,劉琅怕了,不敢輕舉妄動。於是喬宇派人在城中大加搜捕,斬了三百名劉琅埋伏下的壯士,把他們的腦袋懸掛於江面上。宸濠失去了內應,並且知道南京做了準備,不敢東下。他猛攻安慶,楊銳在那裡固守著,打不下來。沒幾天宸濠的叛亂也就失敗了。
武宗到達南京後,詔令百官穿軍裝上朝歡慶明年元旦。喬宇不同意,率領群臣都穿著朝服上朝慶賀。江彬想要各個城門的鑰匙,都督府過來問喬宇,喬宇說“:守備官是用來防範非常事變的。禁城城門的鑰匙誰敢來要,又有誰敢給他,就是天子下詔來要也不能拿到。”都督府用喬宇的話答覆了來人,事方算完。江彬假稱聖旨來討什麼東西,一天能跑幾十趟,喬宇總是在朝中向武宗稟報,江彬也只好稍稍收斂一些。江彬想進讒言把喬宇趕走,守備太監王偉(當初給武宗當過伴讀,武宗很信賴他)常從中周鏇,維護喬宇,所以江彬的奸計沒能得逞。武宗在南京停留了九個月,喬宇三次號召大臣們懇求武宗回程,又親自到宮門外跪地請願。武宗起程後,他陪同走到揚州。第二年,喬宇加官為太子太保。評議保護南京城的功勞,又被加官為少保。
世宗即位後,召喬宇回朝當了吏部尚書。喬宇自早年當文選郎,就能辨別人才,到這時更使人才選拔問題得到妥善解決。世宗追求太平的決心很堅定。喬宇與林俊、彭澤、孫交當時都是國內很有名望的重臣,世宗也都任用了他們。凡是過去被權貴們罷貶的人臣,喬宇都把他起復,安排在各種職務上,一時間天下欣欣向治。但是世宗性格剛勇,喜歡自以為是,喬宇的意見漸漸也不被採納了。興王府候補的官吏六十三個人請求升用,喬宇說這些人本來就是虛掛一個名籍,與事實上擔任職務的不同,所以程度不等地給他們以貶免、處分,他們都記恨喬宇。世宗想封駙馬都尉崔元為侯,外戚蔣輪、邵喜為伯,喬宇不同意。不久,世宗還是下詔把壽寧侯張鶴齡加封為公,封皇后的父親陳萬言為伯,讓萬言的兒子紹祖當了尚寶丞。喬宇說“:歷朝太后的親屬沒有活著就封為公爵的,張巒也是死後才追贈的,現在怎么能把父親死後追贈的封爵加在活著的兒子身上?萬言封伯比張巒還來得快些,他的兒子授官為尚寶丞不合乎規定。希望陛下遵照典章制度辦事,以便流傳萬代。”世宗都沒有聽從。史道攻擊楊廷和,喬宇說史道挾私報復,於是把他打入了皇家監獄。曹嘉幫史道彈劾喬宇,喬宇請求罷官,世宗讓鴻臚寺派人到喬宇家中催他出來上班。
喬宇遇到講不通的事無不據理力爭,其中爭論“大禮”爭得最厲害。世宗想給興獻帝追加皇號,喬宇說給親生父王追加皇號,就會妨害皇位的正宗譜系,不是用來重視宗廟,正定名分應有的辦法。後來等禮官奏請稱獻帝為本生考時,世宗改為本生皇考,又傳令在宮中修建獻帝廟,喬宇等人又接連幾次上書諫阻。宮廷中傳出世宗的特別聖旨任命席書為禮部尚書,喬宇又和九卿一塊上書說“:陛下罷免汪俊,任用席書,貶走馬明衡、季本、陳逅,徵召張璁、桂萼、霍韜,舉動異常,人心驚懼。況且席書不經過朝臣推舉,就直接從宮廷中傳出特別聖旨,這還是祖宗開國以來未曾有過的事呢。請陛下傳令讓汪俊和席書各安原職,饒恕明衡等人,停止對張璁、桂萼的徵召。”不久又請求罷免張璁、桂萼、席書,從監獄中放出爭議“大禮”的呂木冉和鄒守益。
等到張璁、桂萼到京城後,世宗傳下詔書把他們都用為學士。喬宇等人又上書說“:宮廷中施行的恩澤,以前歷朝大都是加給宦官之流的。士大夫一沾這邊,就被正直的輿論所蔑視。何況學士是最清高、華美的職位,讓桂萼等人來充任,誰還肯跟他們同事呢?”世宗惱了,把他們嚴厲批評了一番。喬宇於是請求離休,世宗同意了,不過仍按慣例讓他乘坐驛站車馬回鄉,頒發祿米。御史許中、劉隅等奏請留用喬宇,世宗說:“我又不是不用喬宇,是他自己因病要求離休的嘛。”後來《明倫大典》成書,追論喬宇以前關於“大禮”的主張,他被剝奪了官職。楊一清死後,喬宇渡江去祭奠他,南京的父老鄉親都出城來迎接他,把手舉在額頭上說“:使我們得以活下來的,就是喬公您啊!”
喬宇從小跟著父親住在北京,向楊一清問學,考中進士後又跟著李東陽遊學。他的詩文風格雄健,併兼通篆文、籀文。他天生愛好山水風景,一次他登上太華山頂峰,撞上一隻老虎,僕人們都嚇得跌倒在地,喬宇卻端坐不動,一會兒老虎就夾著尾巴離開了。他居家清貧,穿的像個窮書生。他死後,兩個妾劉氏、許氏都主動跟著殉身而死了。穆宗即位後,為喬宇恢復了官籍,並追贈他為少傅,謚莊簡。
孫交,字志同,湖北安陸人。成化十七年(1481)進士。初任南京兵部主事,受到尚書王恕的賞識。弘治初年,王恕進了吏部,推薦他當了稽勛員外郎,又做過文選郎中。他前後在吏部幹了十四年,推薦、引進過不少好人。然後升任太常少卿,提督四夷館事務。大同發生戰事,孝宗命令他前往經略黃花鎮等邊塞。他增修城牆、戰壕,到處栽種樹木,牽制敵人騎兵的衝擊。永樂年間,每年派隆慶衛所的軍隊伐木燒炭,後來廢除了這種指令,讓他們每年支出兩萬兩白銀做抵押,這些部隊經濟上發生嚴重困難。孫交向朝廷申請得以豁免。
正德初年,孫交被提升為光祿卿。三年,升為戶部右侍郎,提督糧倉草場事務,後來改任吏部右侍郎。當時吏部尚書張練追隨劉瑾,孫交幾次規勸他,張練惱了,就把他調往南京去了。劉瑾倒台後,武宗召他回朝當了戶部尚書。當時朝廷正在討論平定流寇,當時錢糧的徵調繁瑣而且緊急,災荒也還在繼續,正賦收入不足,孫交還是恰當地作了謀劃和處理。各地報上災情,他都奏請減免當地的賦稅,派官前往賑災,因此百姓不至於太困窘,但是那些當權的小人們卻因此感到對他們不利。武宗想把太平倉交由寵臣裴德掌管,雲南鎮守的宦官張倫奏請開採銀礦,南京織造的宦官吳經奏稱經費缺乏,孫交都據理力爭,不肯同意。八年(1513)六月,從宮廷中直接傳下來一道聖旨,要孫交和禮部尚書傅王圭一道離休。很多諫官上書請留用他們,武宗卻沒有作答覆。
世宗未即位時在興王府就聽說過孫交,所以剛一即位,就召他回朝恢復了原任。孫交剛上任就上書請世宗每天讀一讀《祖訓》,說話、辦事都拿它作為準則,經筵前每天的講習無論寒暑都不要停止。世宗對此表示讚許。當時有人主張把顯陵遷到天壽山去,孫交上書說:“王陵事關重大,過去太祖想把仁祖的陵墓遷到鐘山,擔心遷移過程中泄漏了靈氣,就停止了,這事都在《皇陵碑》中記著呢。”遷移顯陵的事就此停下了。繼武宗奢侈浮華之後,國庫幾乎空虛到頭了,孫交裁減吃閒飯的官吏,確定了經濟制度,掃除了過去的弊病。但是事情牽涉到宦官時,世宗也沒能全聽從他。一次孫交召集廷臣討論取內府的庫藏來發放軍糧、官俸,世宗已答覆同意,卻被宦官梁諫等人給攪了。孫交上書說“:宮廷和朝廷不一致同調,命令已下達又收回去,這不是推行新政時應有的事。”世宗沒吸取他的意見。
宦官被派出去監督糧倉、草場的,最初只有幾個人,正德年間增加到五十五個人。因為孫交的提議裁撤了一大半,後來又逐漸地多起來。世宗當時已裁減了三十七人,孫交想全部裁掉,並且連臨清、徐州、淮州等糧倉都請求莫派宦官。世宗只是傳令以後不要再增派而已。監護珠池的宦官,朝廷已詔令他們不得干預當地政事,但是安川依然結交官府。孫交彈劾了他,世宗傳令安川遵守詔令。正德年間,上林苑的宦官多達九十九個人,所侵占的公、私地皮多得沒法計算。世宗即位後,命令像弘治年間一樣只留下十八個人,過後又傳令增加到六十二個人,孫交請按當初的詔令裁下來,並且把他們侵占的土地都予以沒收。世宗指示說可以。孫交又建議御馬監的太監應按照祖宗定下的制度,不要讓他們管收草料,並且要讓戶部知道馬匹的數目,以便杜絕他們貪污、浪費。世宗沒有採納這個意見。
錦衣百戶張瑾率領校尉從通州倉庫中領取祿米,橫七豎八隻管強要,主事羅洪載想按察此事,張瑾就騙他,自請挨了一頓打,然後奏稱洪載擅自打了禁衛官。世宗惱了,把洪載關進錦衣衛的監獄,然後貶到地方上去。孫交與林俊、喬宇先後上書解救洪載,世宗也不肯聽。御馬監閻洪申請豹房外的土地,孫交上書說:“以前武宗因為豹房的緣故,造成了無窮的禍害。閻洪等想修復它,給陛下開個遊獵的頭,這不是我們所願意聽到的好訊息。”世宗詔令給豹房十頃地,其他的地面讓錦衣百戶趙愷等照舊佃種。一次孫交奉令遞呈各宮莊田的數目,世宗看到和原先的簿冊上的記載不一樣,問起原因來。孫交說“:原先簿冊上記載的有很多是臣民們奏請捐獻的,數目有很多虛報。現在簿冊上的莊田少,是因為戶部曾奉令核實,虛報的莊田被減了下來。”世宗的疑惑略有消除,詔令他查考成化、弘治年間的檔案報上來。
孫交當時已七十多歲,一次次上書請求卸任。世宗總是挽留,派太醫為他治病。後來他更堅決請求退休,世宗才批准了。手詔加他為太子太保,讓他乘驛站車馬還鄉,讓他的兒子編修孫元為他護行,要求有關部門經常加以問候,發給他糧食、車馬和僕人,又賞了他路上的花銷錢。孫交死的那年八十歲,朝廷謚他為“榮僖”。
孫交說話和藹,不因為有權勢瞧不起人,清靜自守,忠實嚴謹,自始至終,操行一致。當初在南京做官時,僚友們因為事少多閒暇,大家常在一起談笑、飲酒、下棋,孫交一個人獨處一室,不停地讀書。有人勸說他玩一玩,他說:“面對聖賢的話語,不是比陪著賓客、妻妾更好嗎?”興獻王一向看重孫交,曾經割了陽春台東邊一塊地為他擴大住宅。後來有宦官說孫尚書侵占土地,世宗說:“這是父皇賞賜他的,我怎么敢要回來呢?”
林俊,字待用,福建莆田人。成化十四年(1478)進士。初任刑部主事,升任員外郎。他為人耿直,不隨俗浮沉,凡是牽涉到權貴人物,尚書林聰就交給林俊辦理。一次他上書請把妖僧繼曉斬首,並把權宦梁芳問罪,憲宗大為惱火,把他打入詔獄中拷訊。後府經歷張黹攵搭救他,也被關了進去。太監懷恩極力營救他們,林俊才被貶為姚州判官了事,張黹攵貶為師宗知州。當時朝廷中言路久已隔絕,他們兩個這下可說是名震京城,人們為他們編了一句話,說是“御史在刑曹,黃門出後府”。不久因為正月初一發生星變,憲宗省悟過來,就恢復了林俊的官職,改派他到南京去了。
弘治元年(1488),林俊因人推薦升任雲南副使。鶴慶玄化寺據說是有活佛,逢年過節這裡聚集了上萬名男女,爭著用錢往佛面上塗貼。林俊下令燒了這尊佛像,所得的捐款用來幫助窮苦百姓償還拖欠的款項。後來他又拆毀了三百六十處濫建的祠堂廟宇,木料都撤下來修築學宮。千崖地方的土著人刀怕愈想奪走侄兒的宣撫官,把他的大印劫去幾年不還。林俊傳令過去警告他,刀怕愈這才歸還了侄兒的大印。後來,林俊又升任按察使,五年調到湖廣去了。在這期間他因為雨雪災異上書評議時政的得失、利弊,又說德安、安陸修建王府以及增修吉王府都工程浩大,耗費億萬錢財,百姓受不了這樣的征派。所以他奏請按照寧王、襄王、德王府的舊例來辦,一切都務必減省,不必使用琉璃磚瓦和白玉雕欄,並請將此訂為律例。孝宗沒有聽從。
九年,他上書稱病引退,沒等批覆就逕自回去了。很久之後,因人推薦朝廷起用他為廣東右布政使,他不接受任命;又起用他為南京僉都御史,總管操江事宜。十四年(1478)正月初一,陝西、山西地震水涌,林俊藉此上書講述自古以來宮闈、外戚、太監、權臣的禍患,並且請求孝宗停止設壇求福,減少織造供應,清理役滿官員,停止工程建設,削減內府供應,節制各種賞賜,戒除游佚享樂,疏遠邪佞小人,親近賢良之人。又請求預先教育太子,進而薦舉侍郎謝鐸,少卿儲馞、楊廉,已退休的副使曹時中,處士劉閔,說他們可以做太子的輔導官。孝宗回答說知道了。過後,林俊又屢次上書請求退休,推薦時中來接替自己,孝宗不答應。江西新昌的一個百姓王武率領一幫人做了賊盜,巡撫韓邦問不能掃除他,朝廷傳令林俊前往巡視。林俊親自走入王武的巢穴之中,王武便請為他效命,林俊把所有的賊黨都給擒拿了。孝宗發布詔書就讓林俊取代邦問,林俊援引朱熹代唐仲友、包拯代宋祁的往事竭力推辭。孝宗不答應他的推辭。於是林俊改定政綱,使各種政務從此煥然一新。王府徵收歲祿,大都向百姓多增收一倍,因為林俊說了話才大大削減了數額。寧王宸濠貪婪、橫暴,林俊卻屢次抑制他。寧王請把王府改為琉璃瓦,約費銀兩萬兩。林俊說應該保持原樣,不要犯上像叔段請求京邊肥地、吳王所得几杖的賞賜那樣的不吉利。寧王惱了,一心想找他的茬子,卻沒抓到他什麼把柄。後來碰到皇上生日,林俊卻巡查自己的部屬,就上書彈劾他,林俊因此被扣發了三個月的俸祿。不久他母親去世,他就歸鄉守喪去了。
武宗繼位後,言官紛紛薦舉林俊,江西人在朝中做官的也聯名上書請讓林俊恢復原職。於是武宗提升他為右副都御史,再次讓他去巡撫江西,但碰上他父親去世,他在家守喪,沒能上任。正德四年(1509),武宗起用他巡撫四川。眉州人劉烈發起叛亂,失敗後逃走了,一幫不得志的人們假託他的名字四出剽掠。林俊張榜繪像緝捕,沒能抓到。恰好這時保寧的反賊藍廷瑞、鄢本恕、廖惠等跟著鬧起來,氣勢更加猖狂,從保寧轉攻巴州。林俊在華壟突然撞上了他們,就乘坐一頂轎子獨自到他們營前,給他們講解利害關係,反賊聽後就圍著他下拜,願意約定時間投降。後因為大雨連綿誤了約定日期,他們就又叛走,打下了通江。林俊在龍灘河打敗了他們,又派遣知府張敏等人追擊,在門鎮子打敗他們,捉住了廖惠。藍廷瑞逃奔到陝西西鄉,越過漢中三十六盤,到達大巴山。官軍追上去,又把他打得大敗。然後林俊移兵攻擊瀘州反賊曹甫,同時派人前往招安。曹甫佯裝著聽他們的命令,卻讓他的弟弟曹..一如既往地搶劫。指揮李蔭斬下了曹..的人頭,反賊就轉移到江津,分兵七營,打算攻打重慶。林俊徵調酉陽、播州的士兵增援李蔭,在五年元旦那天發起圍攻,打下了敵人四個兵營,活著的賊人逃入百姓家裡,官軍把他們全給燒死了。然後官軍乘勝攻打反賊的老營,指揮汪洋等中埋伏死掉了。李蔭繼續進兵,在離賊營十五里的地方,曹甫帶著幾十個騎兵出來,碰上李蔭的部隊,就敗逃回去。官軍乘勝進兵圍困敵營,俘虜及燒死的盜賊有兩千多人。後來,本恕、廷瑞被永順的土著百姓彭世麟捉住。林俊論功升任右都御史。曹甫的餘黨方四逃到思南後又攻占南川、綦江,窺視瀘州。林俊又多調了一些士兵,派副使何珊、李鉞等把他們打得敗逃而去。捷報傳給朝廷後,武宗用加蓋玉璽的詔書獎勵了林俊。
林俊在部隊里,與總督洪鐘議事往往意見不一。一些太監的子弟要跟著冒認軍功,林俊總是不許這樣。御史俞緇臨陣脫逃躲避敵人,致使僉事吳景陣亡。俞緇感到慚愧不安,想嫁罪於林俊,就彈劾林俊一次次報上斬敵之功,反賊到底還沒消滅掉,加上他開鑿水井,拆毀寺廟,趕出僧人,迫使他們都做了賊。於是林俊前後幾次受到嚴厲批評。等到方四敗滅以後,江西反賊差不多消滅乾淨了,林俊上書辭謝給自己的晉級和獎賞,請求讓自己以原來的職務告老還鄉。詔書傳下來,不允許他辭謝晉級,但準予退休,言官紛紛上書請對林俊加以留用,武宗沒做任何批示。林俊起程回家的時候,江西的士紳、百姓號哭追送,戀戀不捨。當時是正德六年(1511)十一月。
世宗即位以後,起用他做工部尚書,又改為刑部尚書。他在赴京的路上就幾番稱病求罷,世宗不同意。他在奏章中還進而請求世宗親近儒臣,平心靜氣地發號施令,以樸實、厚重的美德做天下人的榜樣;即位詔書中所要革除的弊端,實行過程中不要遷就,以免使公眾的輿論落空。抵達京師後,正碰上暑天,經筵停止進行日講,林俊就拿祖宗勤學的故事來勸諫世宗。他那時已經有七十歲了,卻只在朝房中居住,以示沒有長期住下來的意思。他幾次給世宗講要親近大臣,勤於研究儒學,明辨佛、道是異端,治國要節約財用等道理。朝廷中間每有大事,他一定侃侃陳論,當時朝堂內外的人們都想一睹他的風采呢。
宦官葛景等人非法謀利的事暴露後,被言官舉報上去,世宗傳令讓司禮太監審訊,林俊說內臣犯法,法司不能審問,這樣宮廷和朝廷不就一分為二了嗎?請交給法司公審,以顯示政治的公平、光明。都督劉暉關入監獄後,林俊認為應按結成朋黨的律令來斷,說劉暉與許泰罪惡相等,請將他斬首以告慰天下人。廖鵬、廖鎧、齊佐、王王獻被判死刑後,世宗屢次詔令緩期執行,林俊上書請立即執行。後來他又彈劾谷大用侵占民田一萬多頃。世宗都沒有聽從他的意見。宦官崔文的僕人李陽鳳向匠師宋鈺索取賄賂不成,慫恿崔文把宋鈺差點一棒打死了,崔文被關在刑部獄中尚未定案,已從宮廷內直接傳來聖旨要刑部把他移交鎮撫司。林俊押下不肯移交,極力向世宗諫諍,世宗不聽。第二天林俊再次上書,世宗惱火地責成他作出書面解釋。林俊說“:祖宗把量刑交給法司辦理,把緝捕奸盜交鎮撫司辦理,鎮撫司審訊以後,犯人還必須交給法司來判刑。從來沒有從法司奪走尚未量刑的犯人,倒回頭交給審訊者定罪的。崔文是武宗朝留下的壞蛋,他的罪惡已經不容不殺,現在又暗地裡求取內宮發出詔書,我不忍心看到朝廷一百五十年來傳下的法度給這些人破壞了。”世宗敬畏他說話爽直,就不再追究他了。
林俊因為年長而有德行,被世宗從鄉下起用上來,他堅持正道,不避嫌疑,在屢次受到阻撓後,就上書請求退休。世宗傳令加封他為太子太保,按規定配給他驛道車馬、僕人和糧食。
林俊也曾屢次和世宗爭議“大禮”,意見和楊廷和一致。他曾上書說皇上推尊自己的親生父母有不容罷休的心情,也有不可改變的禮制,於是抄輯了堯、舜以來到宋理宗為止共十條往事,遞了上去。等“大禮”議定後,被世宗治罪的人有的竟被杖打至死。嘉靖四年(1525)秋天,林俊在病中上書說:“古時候鞭打的刑罰,也只是羞辱罪人而已,不是非要打傷罪人的肌膚,讓他去死不可,也不是用來對待士大夫的。成化時,我見到過廷杖三個大臣,都允許他們穿著厚棉衣,裹著幾層毯子,就這樣也要打得大半死,很長時間才能痊癒。正德年間,邪惡的劉瑾竊取權柄後,廷杖才讓人脫下衣服,致使後來受廷杖的人大多被打死。我又見到成化、弘治年間,只有叛逆、妖言、強盜關進詔獄後,才傳令拷問,其他類型的犯人只是說送審而已。現在對不管什麼犯人都一概拷問,也不是過去有過的事。從去年至今,原先的大臣差不多給趕盡了,朝堂為之一空。我請求聖明的陛下留心,把已經離開的大臣以禮召回,對沒有離去的加以安慰和留用。有著很高的德行、名望的人如羅欽順、王守仁、呂木冉、魯鐸等人,應該安排在陛下的身邊。我衰老有病,只在等死,沒有別的希望,所以敢仿效古人臨死上表的意思,恭敬地表達我犬馬一樣的忠心。”世宗收到後只是交給有關部門收存而已。過了一年,林俊病危,又上書請世宗勤於學問,光大孝行,任用賢人,虛心納諫,善保玉體,並且預先辭謝身後的喪葬善後儀式。然後就死掉了,終年七十六歲。
第二年,《明倫大典》成書,朝廷追論林俊附和楊廷和的罪過,削了他生前的官,他的兒子就用士喪禮埋葬了他。林俊先後經歷四朝,抗言敢諫,以禮入仕,也以禮退休,一生中始終保持著同樣的節操。隆慶初年,朝廷恢復了他的官,又追贈他為少保,謚貞肅。
王廷相,字子衡,河南儀封人。從小就有文名。考上弘治十五年(1502)榜進士後,選為庶吉士,授官兵科給事中。因回家守喪去職。正德初年,喪禮完結除喪服去到北京。劉瑾誣他有罪,貶為亳州判官,經考察轉任高淳知縣。
後來徵召回京為御史,給皇帝上書說“:造反的百姓四處都是,領兵的將帥不能鎮壓。原因在於將領直接握有的權力輕微,不能很好地防禦敵人;軍隊的部署疏散,不能有效地扼守險要地帶。造反的隊伍所到之處,地方百姓用牛肉、酒食犒勞,甚至幫叛軍做事。盜賊有殺人的權力,可是朝廷的將帥卻沒有,所以士兵不肯聽從調令。陛下應授權給將帥,允許他們見機行事,士卒臨陣後退者殺頭。河南土地平整廣闊,叛軍容易奔逃,山西地理艱險阻塞,也還是讓叛軍打進去了,這是將帥的失職。假令在黃河的渡口布下軍隊,使叛兵不能向西去,再分兵把守井陘、天井,使叛兵不能向東跑,然後主將集中兵力向敵軍推進,那么叛軍進退無路,就可以不戰而拿獲了。”武宗為此嚴厲批評了總管軍務的大臣們,全部聽從了他的意見。過後,他外放按察陝西,懲辦了鎮守陝西的宦官廖堂,又被人誣陷。當時他已經改任,正督辦京畿學校事務,被逮捕關在朝廷的監獄中,出獄後貶為贛榆丞。後幾次轉官,先後為四川簽事、山東副使,都是管理學校的官員。
嘉靖二年(1523)被推薦為政績品行優等,又升為山東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吏的名義巡視四川,征服平定了芒部的造反將領沙保。不久召入京城辦理都察院的事務。經兵部左、右侍郎,升到南京兵部尚書,參加籌議朝廷的機密大事。最初朝廷有詔書,減少運送貢品的快船。守備太監賴義又要求增加,廷相請考慮貢品的重量來確定需用的船數,並且大大減棄宣德以後不合祖宗舊制的詔令。龍江、大勝、新江、浦子、九江的守臣藉口春秋視察向人索取賄賂,廷相都請皇帝把他們革了職。草場、蘆課的銀錢大多被宦官楊奇、卜春和魏國公徐鵬舉占為私有。朝廷聽從廷相的請求,逮捕、審問楊奇、卜春,扣發了徐鵬舉的俸祿。三月入北京為左都御史,上疏說南京守備的兵權太大,也不應該讓魏國公世襲為官。給事中曾忭也說起這事,朝廷就此削奪了徐鵬舉的兵權。
過了兩年,加官晉級做了兵部尚書,兼任左都御史。負責提督團營,仍然辦理都察院事。經過兩個考察期後,加升太子少保。京城郊區的百姓偷了天壽山皇陵的樹,巡撫按察使楊紹芳援引盜取大祀神御物的條款判處斬首。廷相進言道“:大祀神御物,是指神御在內使用的祭器帷帳之類的物品而言。按照刑律條文規定,盜竊陵墓樹木者,最多判他一百大棒,三年徒刑。現在不按律令判處,不能說是公正的刑罰。”這話違背了世宗的旨意,他被扣除一個月的官俸。世宗將去承天巡視,廷相和其他大臣們一起規勸,世宗不聽。他擔任侍從,回來後因為任職滿九年,加太子太保。雷電震壞了奉先殿,廷相上書說:“人間事務辦好了,自然會天道和順,大臣守法,然後下級官僚就會潔廉。現在官員們品行不端,賄賂的風氣盛行,先帝一朝賄賂還是黃昏夜晚偷偷摸摸地進行,而今天就如白天掠奪一樣。大臣貪污那么下面的小官就會全來仿效。京城的官僚貪婪那么地方的官吏就無所畏懼了。我的職務是負責維持紀綱的,而我不能消除這些弊端,請先罷免、斥逐我吧。”意在用這些話影射尚書嚴嵩、張瓚等人。世宗只是指示挽留他罷了。
原先,廷相請用六條辦法考察奉使還朝的御史。世宗命令他上書陳說他沒說完的意見,把它們編成法令。於是他採納張孚敬、汪釒宏所上奏的意見和他重新制定的法令共十五條進呈,世宗完全批准予以執行。等到祖廟發生災禍,世宗頒下詔書自我反省,又下詔書對廷相說“:御史出巡外方職責很重要。你掌管法令很有些年歲了,可是自從制定六條法令以來,不曾考核、罷免過一個人,現在應該痛加反省了。”廷相惶然畏懼,趕緊賠罪。
廷相掌管內台時間最長,很有威望。督辦團營,與郭勛一起共事,猶豫不決,不能有所整頓。給事中李鳳來等批評權貴侵奪百姓利益,奏章下達都察院,廷相傳命五城御史加以核實,因此遲辦了四十多天。給事中章允賢於是就上書指責廷相徇私情欺騙皇上。世宗正要怪罪,廷相用御史們核對的結果遞上了報告,其中只有郭勛侵占最多。世宗命令郭勛自己寫報告上來,於是彈劾郭勛的人群起而攻之。郭勛又因為接到世宗的詔令拖延時間惹得世宗惱怒,被打入監牢。廷相被指責為無原則地結朋樹黨,罷官為民。過三年死去了。
廷相博學,愛好議論,以通經術聞名。對於星曆、地圖、樂律、河圖、洛書及周敦頤、邵雍、程顥、程頤的著作,都有所議論和批駁,但是他的學說很怪僻,不合道理。隆慶初恢復官位,追贈太子少保,謚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