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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四十七

作者:宋濂、王禕等

王磐

王磐,字文炳,廣平永年人,世業農,歲得麥萬石,鄉人號萬石王家。父禧,金末入財佐軍興,補進義副尉。國兵破永年,將屠其城,禧復罄家貲以助軍費,眾賴以免。金人遷汴,乃舉家南渡河,居汝之魯山。磐年方冠,從麻九疇學於郾城,客居貧甚,日作糜一器,畫為朝暮食。年二十六,擢正大四年經義進士第,授歸德府錄事判官,不赴。自是大肆力於經史百氏,文辭宏放,浩無涯涘。及河南被兵,磐避難,轉入淮、襄間。宋荊湖制置司素知其名,闢為議事官。丙申,襄陽兵變,乃北歸,至洛西,會楊惟中被旨招集儒士,得磐,深禮遇之,遂寓河內。東平總管嚴實興學養士,迎磐為師,受業者常數百人,後多為名士。

中統元年,即拜益都等路宣撫副使,居頃之,以疾免。李璮素重磐,以禮延致之,磐亦樂青州風土,乃買田渳河之上,題其居曰鹿庵,有終焉之意。及璮謀不軌,磐覺之,脫身至濟南,得驛馬馳去,入京師,因侍臣以聞。世祖即日召見,嘉其誠節,撫勞甚厚。璮據濟南,大軍討之,帝命磐參議行省事。璮平,遂挈妻子至東平。召拜翰林直學士,同修國史。

出為真定、順德等路宣慰使。衡水縣達魯花赤忙兀,貪暴不法,縣民苦之。有趙清者,發其罪,既具伏矣,適初置監司,其妻懼無以滅口,召家人飲酒至醉,以利啖之,使夜殺清,清逃獲免,乃盡殺其父母妻子。清訴諸官,權要蔽忙兀,不為理,又欲反其具獄。磐竟奏置諸法,籍其家貲,以半給清。郡有西域大賈,稱貸取息,有不時償者,輒置獄於家,拘系榜掠。其人且恃勢乾官府,直來坐聽事,指麾自若。磐大怒,叱左右捽下,箠之數十。時府治寓城上,即擠諸城下,幾死,郡人稱快。未幾,蝗起真定,朝廷遣使者督捕,役夫四萬人,以為不足,欲牒鄰道助之。磐曰:“四萬人多矣,何煩他郡!”使者怒,責磐狀,期三日盡捕蝗,磐不為動,親率役夫走田間,設方法督捕之,三日而蝗盡滅,使者驚以為神。

復入翰林為學士,入謁宰相,首言:“方今害民之吏,轉運司為甚,至稅人白骨,宜罷去之,以蘇民力。”由是運司遂罷。阿合馬諷大臣,請合中書、尚書兩省為一,拜右丞相安童為三公,陰欲奪其政柄。有詔會議,磐言:“合兩省為一,而以右丞相總之,實便,不然,則宜仍舊,三公既不預政事,則不宜虛設。”其議遂沮。遷太常少卿,乞致仕,不允。

時宮闕未建,朝儀未立,凡遇稱賀,臣庶雜至帳殿前,執法者患其喧擾,不能禁。磐上疏曰:“按舊制:天子宮門,不應入而入者,謂之闌入。闌入之罪,由第一門至第三門,輕重有差。宜令宣徽院,籍兩省而下百官姓名,各依班序,聽通事舍人傳呼贊引,然後進。其越次者,殿中司糾察定罰,不應入而入者,準闌入罪,庶朝廷之禮,漸可整肅。”於是儀制始定。

曲阜孔子廟,歷代給民百戶,以供灑掃,復其家,至是,尚書省以括戶之故,盡收為民,磐言:“林廟戶百家,歲賦鈔不過六百貫,僅比一六品官終年俸耳。聖朝疆宇萬里,財賦歲億萬計,豈愛一六品官俸,不以待孔子哉?且於府庫所益無多,其損國體甚大。”時論韙之。帝以天下獄囚滋多,敕諸路自死罪以下,縱遣歸家,期秋八月,悉來京師聽決。囚如期至,帝惻然憐之,盡原其罪。他日,命詞臣作詔,戒喻天下,皆不稱旨意,磐獨以縱囚之意命辭,帝喜曰:“此朕所欲言而不能者,卿乃能為朕言之。”嘉獎不已,取酒賜之。

再乞致仕,不允。國子祭酒許衡將告歸,帝遣近臣問磐,磐言:“衡素廉介,意其所以求退者,得非生員數少,坐縻廩祿,有所不安耶?宜增益生員,使之施教,則庶幾人材有成,衡之受祿亦可少安矣。”詔從之。磐移疾家居,帝遣使存問,賜以名藥。磐嘗於會集議事之際,數言:“前代用人,二十從政,七十致仕,所以資其材力,閔其衰老,養其廉恥之心也。今入仕者不限年,而老病者不能退,彼既不自知恥,朝廷亦不以為非,甚不可也。”至是,以疾,請斷月俸毋給,自秋及春,堅乞致仕。帝遣使慰諭之曰:“卿年雖老,非任劇務,何以辭為。”仍詔祿之終身,並還所斷月俸。磐不得已,復起。

時方伐宋,凡帷幄謀議,有所未決,即遣使問之,磐所敷陳,每稱上意。帝將用兵日本,問以便宜,磐言:“今方伐宋,當用吾全力,庶可一舉取之。若復分力東夷,恐曠日持久,功卒難成。俟宋滅,徐圖之未晚也。”江南既下,磐上疏,大略言:“禁戢軍士,選擇官吏,賞功罰罪,推廣恩信,所以撫安新附,銷弭寇盜。”其言要切,皆見施行。朝議汰冗官,權近私以按察司不便,欲並省之。磐奏疏曰:“各路州郡,去京師遙遠,貪官污吏,侵害小民,無所控告,惟賴按察司為之申理。若指為冗官,一例罷去,則小民冤死而無所訴矣。若曰京師有御史台糾察四方之事,是大不然。夫御史台糾察朝廷百官、京畿州縣,尚有弗及,況能周遍外路千百城之事乎?若欲併入運司,運司專以營利增課為職,與管民官常分彼此,豈暇顧細民之冤抑哉?”由是按察司得不罷。朝廷錄平宋功,遷至宰相執政者二十餘人,因議更定官制,磐奏疏曰:“歷代制度,有官品,有爵號,有職位,官爵所以示榮寵,職位所以委事權。臣下有功有勞,隨其大小,酬以官爵,有才有能,稱其所堪,處以職位,此人君御下之術也。臣以為有功者,宜加遷散官,或賜五等爵號,如漢、唐封侯之制可也,不宜任以職位。”日本之役,師行有期,磐入諫曰:“日本小夷,海道險遠,勝之則不武,不勝則損威,臣以為勿伐便。”帝震怒,謂非所宜言,且曰:“此在吾國法,言者不赦,汝豈有他心而然耶?”磐對曰:“臣赤心為國,故敢以言,苟有他心,何為從叛亂之地,冒萬死而來歸乎?今臣年已八十,況無子嗣,他心欲何為耶?”明日,帝遣侍臣以溫言慰撫,使無憂懼。後閱內府珍玩,有碧玉寶枕,因出賜之。

磐以年老,累乞骸骨。丞相和禮霍孫為言,詔允其請,進資德大夫,致仕,仍給半俸終身。皇太子聞其去,召入宮,賜食,慰問良久。行之日,公卿百官,皆設宴以餞。明日,皇太子賜宴聖安寺,公卿百官出送麗澤門外,縉紳以為榮。磐無子,命其婿著作郎李稚賓為東平判官,以便養。每大臣燕見,帝數問磐起居狀,始終眷顧不衰。磐資性剛方,閒居不妄言笑,每奏對,必以正,不肯阿意承順,帝嘗以古直稱之,雖權幸側目,弗願也。阿合馬方得權,致重幣求文於碑,磐拒弗與。所薦宋瑽、雷膺、魏初、徐琰、胡祗遹、孟祺、李謙,後皆為名臣。年至九十二,卒之夕,有大星隕正寢之東。贈端貞雅亮佐治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洺國公,諡文忠。

王鶚

王鶚,字百一,曹州東明人。曾祖成,祖立,父琛。鶚始生,有大鳥止於庭,鄉先生張奫曰:“鶚也。是兒其有大名乎!”因名之。幼聰悟,日誦千餘言,長工詞賦。金正大元年,中進士第一甲第一人出身,授應奉翰林文字。六年,授歸德府判官,行亳州城父令。七年,改同知申州事,行蔡州汝陽令,丁母憂。天興二年,金主遷蔡,詔尚書省移書恆山公武仙進兵。金主覽書,問誰為之,右丞完顏仲德曰:“前翰林應奉王鶚也。”曰:“朕即位時狀元耶?”召見,惜擢用之晚,起復,授尚書省右司都事,升左右司郎中。三年,蔡陷,將被殺,萬戶張柔聞其名,救之,輦歸,館於保州。

甲辰冬,世祖在藩邸,訪求遺逸之士,遣使聘鶚。及至,使者數輩迎勞,召對。進講《孝經》、《書》、《易》,及齊家治國之道,古今事物之變,每夜分乃罷。世祖曰:“我雖未能即行汝言,安知異日不能行之耶!”歲余,乞還,賜以馬,仍命近侍闊闊、柴禎等五人從之學。繼命徙居大都,賜宅一所。嘗因見,請曰:“天兵克蔡,金主自縊,其奉御絳山焚葬汝水之傍,禮為舊君有服,願往葬祭。”世祖義而許之,至則為河水所沒,設具牲酒,為位而哭。

庚申,世祖即位,建元中統,首授翰林學士承旨,制誥典章,皆所裁定。至元元年,加資善大夫。上奏:“自古帝王得失興廢可考者,以有史在也。我國家以神武定四方,天戈所臨,無不臣服者,皆出太祖皇帝廟謨雄斷所致,若不乘時紀錄,竊恐久而遺亡,宜置局纂就實錄,附修遼、金二史。”又言:“唐太宗始定天下,置弘文館學士十八人,宋太宗承太祖開創之後,設內外學士院,史冊爛然,號稱文治。堂堂國朝,豈無英才如唐、宋者乎!”皆從之,始立翰林學士院,鶚遂薦李冶、李昶、王磐、徐世隆、高鳴為學士。復奏立十道提舉學校官。

有言事者,謂宰執非其人,詔儒臣廷議可任宰相者。時阿合馬巧佞,欲乘隙取相位,大臣復助之,眾知其非,莫敢言。鶚奮然擲筆曰:“吾以衰老之年,無以報國,即欲舉任此人為相,吾不能插驢尾矣。”振袖而起,奸計為之中止。五年,乞致仕,詔有司歲給廩祿終其身,有大事則遣使就問之。十年,卒,年八十四,諡文康。

鶚性樂易,為文章不事雕飾,嘗曰:“學者當以窮理為先,分章析句,乃經生舉子之業,非為己之學也。”著《論語集義》一卷,《汝南遺事》二卷,詩文四十卷,曰《應物集》。無子,以婿周鐸子之綱承其祀。之綱官至翰林侍講學士。

高鳴

高鳴,字雄飛,真定人,少以文學知名。河東元裕上書薦之,不報。諸王旭烈兀將征西域,聞其賢,遣使者三輩召之,鳴乃起,為王陳西征二十餘策,王數稱善,即薦為彰德路總管。世祖即位,賜誥命金符,已而召為翰林學士,兼太常少卿。至元五年,立御史台,以鳴為侍御史,風紀條章,多其裁定。尋立四道按察司,選任名士,鳴所荐居多,時論鹹稱其知人。天下初定,中書、樞密事多壅滯,言者請置督事官各二人,鳴曰:“官得人,自無滯政,臣職在奉憲,願舉察之,毋為員外置人也。”七年,議立三省,鳴上封事曰:“臣聞三省設自近古,其法由中書出政,移門下,議不合,則有駁正,或封還詔書;議合,則還移中書;中書移尚書,尚書乃下六部、郡國。方今天下大於古,而事益繁,取決一省,猶曰有壅,況三省乎!且多置官者,求免失政也,但使賢俊萃於一堂,連署參決,自免失政,豈必別官異坐,而後無失政乎!故曰政貴得人,不貴多官。不如一省便。”世祖深然之,議遂罷。川、陝盜起,省臣患之,請專戮其尤者以止盜,朝議將從之,鳴諫曰:“制令天下上死囚,必待論報,所以重用刑、惜民生也。今從其請,是開天下擅殺之路,害仁政甚大。”世祖曰“善”,令速止之。鳴每以敢言被上知,嘗入內,值大風雪,帝謂御史大夫塔察兒曰:“高學士年老,後有大政,就問可也。”賜太官酒肉慰勞之,其見敬禮如此。九年,遷吏禮部尚書。十一年,病卒,年六十六,有文集五十卷。

李冶

李冶,字仁卿,真定欒城人。登金進士第,調高陵簿,未上,辟知鈞州事。歲壬辰,城潰,冶微服北渡,流落忻、崞間,聚書環堵,人所不堪,冶處之裕如也。世祖在潛邸,聞其賢,遣使召之,且曰:“素聞仁卿學優才贍,潛德不耀,久欲一見,其勿他辭。”既至,問河南居官者孰賢,對曰:“險夷一節,惟完顏仲德。”又問完顏合答及蒲瓦何如,對曰:“二人將略短少,任之不疑,此金所以亡也。”又問魏徵、曹彬何如,對曰:“徵忠言讜論,知無不言,以唐諍臣觀之,徵為第一。彬伐江南,未嘗妄殺一人,擬之方叔、召虎可也。漢之韓、彭、衛、霍,在所不論。”又問“今之臣有如魏徵者乎?”對曰:“今以側媚成風,欲求魏徵之賢,實難其人。”又問今之人材賢否,對曰:“天下未嘗乏材,求則得之,舍則失之,理勢然耳。今儒生有如魏璠、王鶚、李獻卿、蘭光庭、趙復、郝經、王博文輩,皆有用之材,又皆賢王所嘗聘問者,舉而用之,何所不可,但恐用之不盡耳。然四海之廣,豈止此數子哉。王誠能旁求於外,將見集於明廷矣。”又問天下當何以治之,對曰:“夫治天下,難則難於登天,易則易於反掌。蓋有法度則治,控名責實則治,進君子退小人則治,如是而治天下,豈不易於反掌乎!無法度則亂,有名無實則亂,進小人退君子則亂,如是而治天下,豈不難於登天乎!且為治之道,不過立法度、正紀綱而已。紀綱者,上下相維持;法度者,賞罰示懲勸,今則大官小吏,下至編氓,皆自縱恣,以私害公,是無法度也。有功者未必得賞,有罪者未必被罰,甚則有功者或反受辱,有罪者或反獲寵,是無法度也。法度廢,紀綱壞,天下不變亂,已為幸矣。”又問昨地震何如,對曰:“天裂為陽不足,地震為陰有餘。夫地道,陰也,陰太盛,則變常。今之地震,或奸邪在側,或女謁盛行,或讒慝交至,或刑罰失中,或征伐驟舉,五者必有一於此矣。夫天之愛君,如愛其子,故示此為警之耳。苟能辨奸邪,去女謁,屏讒慝,省刑罰,慎征討,上當天心,下協人意,則可轉咎為休矣。”世祖嘉納之。

冶晚家元氏,買田封龍山下,學徒益眾。及世祖即位,復聘之,欲處以清要,冶以老病,懇求還山。至元二年,再以學士召,就職期月,復以老病辭去,卒於家,年八十八。所著有《敬齋文集》四十卷,《壁書藂削》十二卷,《泛說》四十卷,《古今黈》四十卷,《測圓海鏡》十二卷,《益古衍段》三十卷。

李昶

李昶,字士都,東平須城人。父世弼,從外家受孫明復《春秋》,得其宗旨。金貞祐初,三赴廷試,不第,推恩授彭城簿,志壹鬱不樂,遂復求試。一夕,夢在李彥榜下及第,閱計偕之士,無之,時昶年十六,已能為程文,乃更其名曰彥。興定二年,父子廷試,昶果以《春秋》中第二甲第二人,世弼第三甲第三人,父子褒貶各異,時人以比向、歆,而世弼遂不復任,晚乃授東平教授以卒。昶穎悟過人,讀書如夙習,無故不出戶外,鄰里罕識其面。初從父入科場,儕輩少之,譏議紛紜,監試者遠其次舍,伺察甚嚴。昶肆筆數千言,比午,已脫稿。釋褐,授征事郎、孟州溫縣丞。正大改元,超授儒林郎、賜緋魚袋、鄭州河陰簿。三年,召試尚書省掾,再調漕運提舉。

國兵下河南,奉親還鄉里。行台嚴實,辟授都事,改行軍萬戶府知事。實卒,子忠濟嗣,升昶為經歷。居數歲,忠濟怠於政事,貪佞抵隙而進。昶言於忠濟曰:“比年內外裘馬相尚,飲宴無度,庫藏空虛,百姓匱乏,若猶循習故常,恐或生變。惟閣下接納正士,黜遠小人,去浮華,敦樸素,損騎從,省宴遊,雖不能救已然之失,尚可以弭未然之禍。”時朝廷裁抑諸侯,法制寢密,忠濟縱侈自若。昶以親老求解,不許。俄以父憂去官,杜門教授,一時名士,若李謙、馬紹、吳衍輩,皆出其門。

歲己未,世祖伐宋,次濮州,聞昶名,召見,問治國用兵之要。昶上疏,論治國,則以用賢、立法、賞罰、君道、務本、清源為對;論用兵,則以伐罪、救民、不嗜殺為對。世祖嘉納之。明年,世祖即位,召至開平,訪以國事,昶知無不言,眷遇益隆。時征需煩重,行中書省科徵稅賦,雖逋戶不貸,昶移書時相,其略曰:“百姓困於弊政久矣,聖上龍飛,首頒明詔,天下之人,如獲更生,拭目傾耳,以徯太平。半年之間,人漸失望,良以渴仰之心太切,興除之政未孚故也。側聞欲據丁巳戶籍,科征租稅,比之見戶,或加多十六七。止驗見戶,應輸猶恐不逮,復令包補逃故,必至艱難。苟不以撫字安集為心,惟事供億,則諸人皆能之,豈聖上擢賢更化之意哉?”於是省府為蠲逋戶之賦。中統二年春,內難平,昶上表賀,因進諷諫曰:“患難所以存儆戒,禍亂將以開聖明,伏願日新其德,雖休勿休,戰勝不矜,功成不有,和輯宗親,撫綏將士,增修庶政,選用百官,儉以足用,寬以養民,安不忘危,治不忘亂,恆以北征宵旰之勤,永為南面逸豫之戒。”世祖稱善久之。世祖嘗燕處,望見昶,輒斂容曰:“李秀才至矣。”其見敬禮如此。

會嚴忠濟罷,以其弟忠范代之,忠范表請昶師事之,特授翰林侍講學士,行東平路總管軍民同議官。昶條十二事,剗除宿弊。至元元年,遷轉之制行,減並路、府、州、縣官員,於是謝事家居。五年,起為吏禮部尚書,品格條式、選舉禮文之事,多所裁定。凡議大政,宰相延置上座,傾聽其說。六年,奸臣阿合馬議升制國用使司為尚書省,昶請老以歸。七年,詔授南京路總管兼府尹,不赴。八年,授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務持大體,不事苛細,未幾致仕。二十二年,昶年已八十三,復遣使征之,以老疾辭,賜田千畝。二十六年卒,年八十有七。

昶嘗集《春秋》諸家之說折中之,曰《春秋左氏遺意》二十卷;早年讀《語》、《孟》,見先儒之失,考訂成編,及得朱氏、張氏解,往往吻合,其書遂不復出。獨取《孟子》舊說新說矛盾者,參考歸一,附以己見,為《孟子權衡遺說》五卷。

劉肅

劉肅,字才卿,威州洺水人。金興定二年詞賦進士。嘗為尚書省令史。時有盜內藏官羅及珠,盜不時得,逮系貨珠牙儈及藏吏,誣服者十一人。刑部議皆置極刑,肅執之曰:“盜無正贓,殺之冤。”金主怒。有近侍夜見肅,具道其旨,肅曰:“辨析冤獄,我職也,惜一己而戕十一人之命,可乎!”明日,詣省辨愈力。右司郎中張天綱曰:“吾為汝具奏辨析之。”奏入,金主悟,囚得不死。調新蔡令。先時,縣賦民以牛多寡為差,民匿不耕,肅至,命樹畜繁者不加賦,民遂殷富。瀕淮民有竄入宋境,籍為兵而優其糧,間有歸者,頗艱於衣食,時出怨言曰:“不如渡淮。”告者以謀叛論,肅曰:“淮限宋境,一水耳,果欲叛,不難往也,口雖言而心無實,準律當杖八十。”奏可。繼擢戶部主事。

金亡,依東平嚴實,辟行尚書省左司員外郎,又改行軍萬戶府經歷。東平歲賦絲銀,復輸綿十萬兩、色絹萬匹,民不能堪,肅贊實奏罷之。壬子,世祖居潛邸,以肅為邢州安撫使,肅興鐵冶及行楮幣,公私賴焉。中統元年,擢真定宣撫使。時中統新鈔行,罷銀鈔不用。真定以銀鈔交通於外者,凡八千餘貫,公私囂然,莫知所措。肅建三策:一曰仍用舊鈔,二曰新舊兼用,三曰官以新鈔如數易舊鈔。中書從其第三策,遂降鈔五十萬貫。二年,授左三部尚書,官曹典憲,多所議定。未幾,兼商議中書省事。三年,致仕,給半俸。四年,卒,年七十六。

肅性舒緩,有執守。嘗集諸家《易》說,曰《讀易備忘》。後累贈推忠贊治功臣、榮祿大夫、上柱國、大司徒、邢國公,諡文獻。

子憲,禮部侍郎;愻,大名路總管。孫賡,翰林學士承旨。

王思廉

王思廉,字仲常,真定獲鹿人。幼師太原元好問。既冠,張德耀宣撫河東,辟掌書記,復謝歸。至元十年,董文忠薦之,世祖問文忠曰:“汝何由知王思廉賢?”對曰:“鄉人之善者稱之也。”遂召見,授符寶局掌書。十三年,姚樞舉為昭文館待制,遷奉訓大夫、符寶局直長。十四年,改翰林待制,嘗進讀《通鑑》,至唐太宗有殺魏徵語,及長孫皇后進諫事,帝命內官引至皇后閣,講衍其說。後曰:“是誠有益於宸衷。爾宜擇善言進講,慎勿以瀆辭煩上聽也。”每侍讀,帝命御史大夫玉速帖木兒、太師月赤察兒、御史中丞撒里蠻、翰林學士承旨掇立察等鹹聽受焉。帝嘗御延春閣,大賚群臣,俾十人為列以進,思廉偶在衛士之列,帝責董文忠曰:“思廉儒臣,豈宜列衛士!”

十八年,進中順大夫、典瑞少監。十九年,帝幸白海,時千戶王著矯殺奸臣阿合馬於大都,辭連樞密副使張易。帝召思廉至行殿,屏左右,問曰:“張易反,若知之乎?”對曰:“未詳也。”帝曰:“反已反已,何未詳也?”思廉徐奏曰:“僣號改元謂之反,亡入他國謂之叛,群聚山林賊害民物謂之亂,張易之事,臣實不能詳也。”帝曰:“朕自即位以來,如李璮之不臣,豈以我若漢高帝、趙太祖,遽陟帝位者乎?”思廉曰:“陛下神聖天縱,前代之君不足比也。”帝嘆曰:“朕往者有問於竇默,其應如響,蓋心口不相違,故不思而得,朕今有問汝,能然乎?且張易所為,張仲謙知之否?”思廉即對曰:“仲謙不知。”帝曰:“何以明之?”對曰:“二人不相安,臣故知其不知也。”

二十年,升太監。思廉以儒素進,帝眷注優渥。嘗疾,賜御藥,顧問安否;扈蹕,失所乘馬,給內廄馬五匹;盜竊所賜玉帶,更以玉帶賜之。裕宗居東宮,思廉進曰:“殿下府中,宜建學官,俾左右近侍,嘗親正學,必能裨輔明德。”裕宗然之。裕宗嘗欲買甲第賜思廉,思廉固辭。二十三年,改嘉議大夫、同知大都留守,兼少府監事。藩王乃顏叛,帝親征,思廉間謂留守段貞曰:“藩王反側,地大故也,漢晁錯削地之策,實為良圖,盍為上言之?”貞見帝,遂以聞,帝曰:“汝何能出是言也?”貞以思廉對,帝嘉之。二十九年,遷正議大夫、樞密院判官。大德元年,成宗即位,遷中奉大夫、翰林學士,仍樞密院判官,以病歸。三年,起為工部尚書,拜征東行省參知政事。七年,總管大名路。八年,召為集賢學士。十一年,授正奉大夫、太子賓客。仁宗即位,以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致仕。延祐七年卒,年八十三。贈翰林學士承旨、資德大夫、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右丞、上護軍,追封恆山郡公,諡文恭。

李謙

李謙,字受益,鄆之東阿人。祖元,以醫著名。父唐佐,性恬退,不喜仕進。謙幼有成人風,始就學,日記數千言,為賦有聲,與徐世隆、孟祺、閻復齊名,而謙為首。為東平府教授,生徒四集,累官萬戶府經歷,復教授東平。先時,教授無俸,郡斂儒戶銀百兩備束修,謙辭曰:“家幸非甚貧者,豈可聚貨以自殖乎!”翰林學士王磐以謙名聞,召為應奉翰林文字,一時制誥,多出其手。至元十五年,升待制,扈駕至上都,賜以銀壺、藤枕。十八年,升直學士,為太子左諭德,侍裕宗於東宮。陳十事:曰正心,曰睦親,曰崇儉,曰幾諫,曰戢兵,曰親賢,曰尚文,曰定律,曰正名,曰革弊。裕宗崩,世祖又命傅成宗於潛邸,所至以謙自隨。轉侍讀學士。世祖深加器重,嘗賜坐便殿,飲群臣酒,世祖曰:“聞卿不飲,然能為朕強飲乎?”因賜蒲萄酒一鍾,曰:“此極醉人,恐汝不勝。”即令三近侍扶掖使出。二十六年,以足疾辭歸。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驛召至上都。即見,勞曰:“朕知卿有疾,然京師去家不遠,且多良醫,能愈疾。卿當與謀國政,余不以勞卿也。”升學士。元貞初,引疾還家。大德六年,召為翰林承旨,以年七十一,乞致仕。九年,又召。至大元年,給半俸。仁宗為皇太子,征為太子少傅,謙皆力辭。仁宗即位,召十六人,謙居其首。乃力疾見帝於行在,疏言九事,其略曰:“正心術以正百官,崇孝治以先天下,選賢能以居輔相之位,廣視聽以通上下之情,恤貧乏以重邦家之本,課農桑以豐衣食之源,興學校以廣人材之路,頒律令使民不犯,練士卒居安慮危。至於振肅紀綱、糾察內外,台憲之官尤當選素著清望、深明治體、不事苛細者為之。”帝嘉納焉。遷集賢大學士、榮祿大夫,致仕,加賜銀一百五十兩,金織幣及帛各三匹。歸,卒於家,年七十九。

謙文章醇厚有古風,不尚浮巧,學者宗之,號野齋先生。子偘,官至大名路總管。

徐世隆

徐世隆,字威卿,陳州西華人。弱冠,登金正大四年進士第,闢為縣令。其父戒世隆曰:“汝年少,學未至,毋急仕進,更當讀書,多識往事,以益智識,俟三十入官,未晚也。”世隆遂辭官,益篤於學。歲壬辰,父歿。癸巳,世隆奉母北渡河,嚴實招致東平幕府,俾掌書記。世隆勸實收養寒素,一時名士多歸之。憲宗即位,以為拘榷燕京路課稅官,世隆固辭。壬子,世祖在潛邸,召見於日月山,時方圖征雲南,以問世隆,對曰:“孟子有言:‘不嗜殺人者能一之。’夫君人者,不嗜殺人,天下可定,況蕞爾之西南夷乎!”世祖曰:“誠如卿言,吾事濟矣。”實時得金太常登歌樂,世祖遣使取之觀,世隆典領以行。既見,世祖欲留之,世隆以母老辭。實子忠濟,以世隆為東平行台經歷,於是益贊忠濟興學養士。

中統元年,擢燕京等路宣撫使,世隆以新民善俗為務。中書省檄諸路養禁衛之羸馬,數以萬計,芻秣與其什器,前期戒備。世隆曰:“國馬牧於北方,往年無飼於南者。上新臨天下,京畿根本地,煩擾之事,必不為之。馬將不來。”吏白:“此軍需也,其責勿輕。”世隆曰:“責當我坐。”遂弗為備,馬果不至。清滄鹽課,前政虧不及額,世隆綜核之,得增羨若干,賜銀三十鋌。二年,移治順天,歲飢,世隆發廩貸之,全活甚眾。三年,宣撫司罷,世隆還東平,請增宮縣大樂、文武二舞,令舊工教習,以備大祀,制可。除世隆太常卿以掌之,兼提舉本路學校事。四年,世祖問堯、舜、禹、湯為君之道,世隆取《書》所載帝王事以對,帝喜曰:“汝為朕直解進讀,我將聽之。”書成,帝命翰林承旨安藏譯寫以進。

至元元年,遷翰林侍講學士,兼太常卿,朝廷大政諮訪而後行,詔命典冊多出其手。世隆奏:“陛下帝中國,當行中國事。事之大者,首惟祭祀,祭必有廟。”因以圖上,乞敕有司以時興建。從之,逾年而廟成。遂迎祖宗神御,奉安太室,而大饗禮成。帝悅,賞賜優渥。俄兼戶部侍郎,承詔議立三省,遂定內外官制上之。時朝儀未立,世隆奏曰:“今四海一家,萬國會同,朝廷之禮,不可不肅,宜定百官朝會儀。”從之。七年,遷吏部尚書,世隆以銓選無可守之法,為撰《選曹八議》。

九年,乞補外,佩虎符,為東昌路總管。至郡,專務以德率下,不事鞭箠,吏不忍欺,民亦化服,期年而政成,郡人頌之。十四年,起為山東提刑按察使。時有妖言獄,所司逮捕凡數百人,世隆剖析詿誤者十八九,悉縱遣之。十五年,移淮東。宋將許瓊家童告瓊匿官庫財,有司系其妻孥征之。世隆曰:“瓊所匿者,故宋之物,豈得與今盜官財者同論耶?”同僚不從,世隆獨抗章辯明,行台是之,釋不問。會征日本,世隆上疏諫止,語頗剴切,當路者不即以聞。已而帝意悟,其事亦寢。十七年,召為翰林學士,又召為集賢學士,皆以疾辭。世隆儀觀魁梧,襟度宏博,慈祥樂易,人忤之無慍色。喜賓客,樂施與。明習前代典故,尤精律令,善決疑獄。二十二年,安童再入相,奏世隆雖老,尚可用。遣使召之,仍以老病辭,附奏便宜九事。賜田十頃。時年八十,卒。所著有《瀛洲集》百卷、文集若干卷。

孟祺

孟祺,字德卿,宿州符離人。世以財雄鄉里。父仁,業儒,有節行。壬辰,北渡,寓濟魚台,州帥石天祿禮之,辟兼詳議府事。祺幼敏悟,善騎射,早知問學,侍父徙居東平。時嚴實修學校,招生徒,立考試法,祺就試登上選,辟掌書記。廉希憲、宋子貞皆器遇之,以聞於朝,擢國史院編修官。遷從仕郎、應奉翰林文字,兼太常博士。一時典冊,多出其手。至元七年,持節使高麗,還,稱旨,授承事郎、山東東西道勸農副使。

十二年,丞相伯顏將兵伐宋。詔選宿望博學、可贊畫大計者與俱行,遂授祺承直郎、行省諮議。久之,遷郎中,伯顏雅信任之。時軍書填塞,祺酬應剖決,略無凝滯。師駐建康,伯顏以兵事詣闕,政無大小,祺與執政並裁決之。及戰焦山,宋軍下流,祺曰:“不若乘勢速進,以奪彼氣。”如其言,遂大破之。伯顏聞之,喜曰:“不意書生乃能知兵若是!”諸將利虜掠,爭趨臨安,伯顏問計,祺對曰:“宋人之計,惟有竄閩爾。若以兵迫之,彼必速逃,一旦盜起臨安,三百年之積,焚盪無遺矣。莫若以計安之,令彼不懼,正如取果,稍待時日耳。”伯顏曰:“汝言正合吾意。”乃草書,遣人至臨安,以安慰之,宋乃不複議遷閩。先是,宋降表稱侄,稱皇帝,屢拒不納。祺自請為使,征降表。至則會宋相於三省。夜三鼓,議未決,祺正色曰:“國勢至此,夫復何待!”遂定議。書成,宋謝太后內批用寶,攜之以出,復起謝太后於內殿,取國璽十二枚出。伯顏將親封之,祺止之曰:“管鑰自有主者,非所宜親,一有不謹,恐異時奸人妄相染污,終不可明。”遂止。江南平,伯顏奏祺前後功多,且言祺可任重。有旨褒升,授少中大夫、嘉興路總管,佩虎符。祺至,首以興學為務,創立規制。在官未久,竟以疾解官,歸東平。至元十八年,擢太中大夫、浙東海右道提刑按察使,疾不赴。卒,年五十一。贈宣忠安遠功臣、中奉大夫、參知政事、護軍、魯郡公,諡文襄。子二人:遵,遹。

閻復

閻復,字子靖,其先平陽和州人。祖衍,仕金,歿王事。父忠,避兵山東之高唐,遂家焉。復始生,有奇光照室。性簡重,美丰儀。七歲讀書,穎悟絕人。弱冠入東平學,師事名儒康曄。時嚴實領東平行台,招諸生肄進士業,迎元好問校試其文,預選者四人,復為首,徐琰、李謙、孟祺次之。歲己未,始掌書記於行台,擢御史掾。至元八年,用王磐薦,為翰林應奉,以才選充會同館副使,兼接伴使。扈駕上京,賦應制詩二篇,寓規諷意,世祖顧和禮霍孫曰:“有才如此,何可不用!”十二年,升翰林修撰。十四年,出僉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階奉訓大夫。十六年,入為翰林直學士,以州郡校官多不職,建議定銓選之法。十九年,升侍講學士,明年,改集賢侍講學士,同領會同館事。二十三年,升翰林學士。帝屢召至榻前,面諭詔旨,具草以進,帝稱善。二十八年,尚書省罷,復立中書省。帝勵精圖治,急於擇相,一日,召入便殿,諭之曰:“朕欲命卿執政,何如?”復屢謝不足勝任,帝謂侍臣曰:“書生識義理,存謙讓,是也,勿強。”御史台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首命復為浙西道肅政廉訪使。先是,奸臣桑哥當國,嘗有旨命翰林撰《桑哥輔政碑》,桑哥既敗,詔有司踣其碑,復等亦坐是免官。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以舊臣召入朝,賜重錦、玉環、白金,除集賢學士,階正議大夫。元貞元年,上疏言:“京師宜首建宣聖廟學,定用釋奠雅樂。”從之。又言:“曲阜守冢戶,昨有司併入民籍,宜復之。”其後詔賜孔林灑掃二十八戶、祀田五千畝,皆復之請也。三年,因星變,又上疏言“定律令,頒封贈,增俸給,通調內外官”。且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今郡守以征租受杖,非所以厲廉隅。江南公田租重,宜減,以貸貧民。”後多採用。大德元年,仍遷翰林學士。二年,詔賜楮幣萬貫。四年,帝召至榻前,密諭之曰:“中書庶務繁重,左相難其人,卿為朕舉所知。”復以哈剌哈孫對,帝大喜,即遣使召入,相之;復亦拜翰林學士承旨,階正奉大夫。十一年春,武宗踐祚,復首陳三事,曰“惜名器,明賞罰,擇人材”,言皆剴切。未幾,進階榮祿大夫,遙授平章政事,余如故。復力辭,不許,上疏乞骸骨,詔從其請,給半俸終養。時仁宗居東宮,賜以重錦,俾公卿祖道都門外。及即位,遣使召復,復以病辭。皇慶元年三月卒,年七十七,諡文康。有《靜軒集》五十卷。

部分譯文

王磐,字文炳,廣平永年人,世代務農,每年收麥萬石,鄉人稱“萬石王家”。父王禧,金末出錢幫助軍餉,因而授官為進義副尉。蒙古軍破永年,要屠殺全城百姓,禧將全部家財去幫助蒙軍作為軍費,使永年百姓免遭大難。金人遷都汴梁,禧全家南渡黃河,定居於汝州魯山。

磐年方二十歲,在郾城拜麻九疇為師。因是流落異鄉,非常貧困,每天做粥一缽為一日飲食。二十六歲,考中金哀宗正大四年(1227)經義進士,授歸德府錄事判官,沒去就職。從此以後大力研究經史百家學說,其文辭宏偉豪放,浩大得無邊無際。蒙軍進入河南,磐為避難而轉入淮襄之間。宋荊湖制置司素聞其名,委任為議事官。太宗八年(1236),襄陽兵變,王磐又北歸至洛陽西,恰逢楊惟中奉旨招攬儒士,遇磐,以厚禮對待,王磐因住於河內。東平總管嚴實興學養士,迎請磐為師。從他學習的常數百人,這些人後來多成名士。

中統元年(1260),拜磐為益都等路宣撫副使,不久因病免職。李王..素來敬重王磐,聘請他去,磐也愛好青州風土民情,買田於氵弭河之上,其廬舍題名曰“鹿庵”,有終老於此的打算。李王..陰謀不軌,磐發覺後跑到濟南,後轉入京師。世祖聞知立即召見,嘉獎其忠誠不貳。李王..占據濟南,朝廷派大軍征討,世祖命磐參議行省事。磐在平定李王..之後,攜妻子至東平。朝廷召入朝拜為翰林直學士、同修國史。

出任真定、順德等路宣慰使時,衡水縣達魯花赤忙兀..,貪贓枉法,橫行霸道,該縣百姓深受其苦。有人叫趙清者,揭發了忙兀..的罪行。忙兀..派人夜間謀殺趙清,清逃走免遭禍難,而其父母妻子被殺。清向官府控告,權貴袒護忙兀..,不受理趙清的控告,反將清陷入獄中。磐聞知,將忙兀..依法處置,沒收其家產,以一半給趙清。郡內有西域大商,放債取息,有不能按時償還者,私設公堂,拘禁拷打。該商人恃勢干預官府,竟來座廳議事,指揮自若。磐聞知大怒,令左右將他拿下,施以杖刑,又把他從城上摔到城下,幾乎死去,郡人稱快。真定發生蝗災,朝廷遣使督促捕捉,動用民夫四萬人,還認為不夠,欲通知鄰道來幫助捕捉。磐認為四萬已多了,何必再煩擾他郡。使臣大怒,斥責王磐,限三日內捕盡蝗蟲。王磐不理他,親率役夫到田間去觀察,設法捕捉,三天內蝗蟲滅盡,使臣大驚,以為他是神仙。

又召回朝為翰林學士,進見宰相時,首先提出:“當今害民之官,以轉運司最厲害,以至於敲骨吸髓,應廢除以減輕人民負擔。”從此廢除了轉運司。阿合馬暗示一些大臣,奏請將中書、尚書兩省合而為一,拜右丞相安童為三公,實際上是想暗奪他的權力。詔令朝臣討論此事,王磐認為“:合兩省為一,由右丞相總領,是方便些,否則就保持不變。三公既不參預政事,則不宜虛設。”合併中書尚書兩省之事也就不採行了。調磐為太常少卿,他請求辭官,不允。

這時,宮廷尚未建立,朝拜儀禮尚未制定,凡朝賀,大小臣僚雜至帳殿之前,喧擾不堪。磐上疏道:“按舊制,天子宮門,不應入而入者謂之‘闌入’(擅自闖入),闌入之罪,由第一門至第三門,輕重不同。宜令宣徽院,登記兩省以下的百官姓名,各依次序聽通事舍人傳呼前引,然後進見。凡超越次序者,殿中司糾察懲罰;不應入而入者,按‘闌入’罪懲處,這樣朝廷的禮節就可嚴整而肅穆。”世祖採納。從此,朝儀制度訂立下來。

曲阜孔子廟,歷代都撥賜民一百戶來灑掃,不服別的勞役。現在,尚書省通過清查戶口把孔廟的民戶收為一般平民。王磐上書道“:林廟戶百家每歲交納賦鈔不過六百貫,僅相當於一個六品官一年的俸祿而已。聖朝疆土萬里,財賦每年億萬計,豈在乎這一六品官的俸祿而不侍奉孔子。而且,收此六百貫,對於府庫所增不多,而對國體損傷甚大。”時論都認為王磐的話有理。世祖因天下囚禁於獄中的人日益增多,令諸路自死罪以下,都暫釋歸家,到了八月都來京師聽從裁決。到期這些罪犯都來了,世祖憐憫他們,都釋免了他們的罪行。有天,皇帝命文學侍臣製作詔書,以此事來教育天下。所起草的詔令世祖都不滿意,只有王磐依據皇上釋放囚徒的用意來草擬的詔令,世祖看了大喜道:“這些才是朕所要說而未說出來的話,卿代我說了。”嘉獎不已。

磐再次請求辭官,不允。國子祭酒許衡將辭官回鄉,世祖派近侍臣去徵詢王磐的意見,王磐認為:“衡素來廉潔,其所以要求辭退,莫非是因生員少,他感到自己是徒費廩祿,內心不安?應增加生員,任他施教,這樣可望培養出人材,衡受祿內心也可稍稍安心些。”詔令按王磐的意見辦。

磐因病歸家,世祖遣使問候,賜名藥。磐曾在議事會上多次說過“:前代用人,二十從政,七十告退,這是因為要用人之才而又憐憫其衰老,養其廉恥之心。今做官者不限年紀,而老病者又不退,他們自己不知廉恥,朝廷也不認為這樣是不對的,甚是不可。”他要求在病中停止他的俸祿。從秋到春,堅持請求辭退。世祖遣使安慰他說:“卿年雖老,但並無繁重政務,為何要辭官?”詔令給王磐終身俸祿,並補發所停發的月俸。磐不得已,只得再上朝理政。

這時正在伐宋,凡籌劃議論之事不能決定者,立即遣使去徵求王磐的意見。磐的陳奏也往往符合皇上的旨意。世祖準備征伐日本,問王磐意見如何。磐陳奏道“:現在正在伐宋,應以全力一舉取勝,若再分兵於東夷,恐相持日久,難以成功。等滅宋之後,再征日本不晚。”江南平定之後,磐又上疏,其大略是“:約束軍士不準濫殺,選擇官吏,賞功罰罪,推廣朝廷恩惠,安撫新歸附百姓,消除寇盜。”這些都是當前緊要的事,都逐一施行。

朝廷打算淘汰冗官,一些有權有勢的近侍之臣,感到按察司於他們不利,倡議裁撤。王磐陳奏說“:各路州郡距京師遙遠,貪官污吏侵害百姓,無處控告,唯依靠按察司為他們申訴。若把按察使指為冗官,一概裁減,則小民冤死而無處申訴了。若讓京師御史台去糾察四方之事,這是很不對的。御史台糾察朝廷百官、京畿州縣,尚有不到之處,怎能完全糾察外省千百城之事?若欲併入運司,運司是專以營利收賦稅為職,與管民官常常分為彼此,豈能有功夫顧及小民之冤情?”因此各地按察司未被廢除。

朝廷記錄平宋之功,升至宰相執政者二十餘人。有人提出改定官制,磐上疏說:“歷代制度是:有官品,有爵號,有職位。官爵是表示所受的榮耀恩寵,職位是要委以權力。臣下有功有勞,隨其大小而給以官爵;有才有能,按其才能授其職位。這就是皇上駕御臣下之方式方法。臣認為,有功者加升散官,或賜五等爵號,如漢、唐封侯之制即可,不宜任其他職位。”

征討日本,大軍即將出發,磐入朝諫阻說“:日本小夷,海道既遠且險,勝並不表現我們武功之盛,不勝則損害國威。臣以為不去征伐為好。”世祖大怒,認為這話不該說,是別有用心。磐回答說:“臣赤心為國,才敢於直言,如果有他心,為何從叛亂之地,冒著萬死危險來歸向朝廷?今臣已八十,況無子無嗣,若存有他心又是為了誰?”第二天,世祖遣侍臣和顏悅色地去慰撫,使磐無憂懼,又賜碧玉寶枕。

磐因年老,多次請求退休還鄉。丞相和禮霍孫也幫他請求,終於允準,晉升為資德大夫而離職,仍給終身半俸祿。皇太子聽說磐告老還鄉,召請他入宮賜宴餞別。啟程之日,公卿百官為他設宴餞行。第二天,皇太子又賜宴聖安寺,公卿百官送於麗澤門外。磐無子,命其婿著作郎李稚賓為東平判官,以便就近奉養。世祖常向大臣詢問磐生活情況,始終眷戀不已。

磐稟性剛強,平時不妄言笑,每奏對皇帝,言辭正直,不肯阿諛奉承,世祖稱讚他為人耿直,雖權臣和受皇帝寵愛的人對他怒目而視,他也不屑一顧。阿合馬正掌權之時,以重金求寫篇歌頌自己的碑文,他堅決拒絕。所薦舉的宋..、雷膺、魏初、徐琰,胡祗..、孟祺、李謙,後來都是名臣。享年九十二歲而卒。贈端貞雅亮佐治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氵名國公,謚“文忠”。

王鶚,字百一,曹州東明人,曾祖名成,祖父名立,父名琛。初生時有大鳥停庭院內,因名鶚。自幼聰敏,能每天背誦文千餘言,長大長於詞賦。

金哀宗正大元年(1224),科舉中進士第一甲第一名,授應奉翰林文字。六年授歸德府判官,行亳州城父令。七年,改任同知申州事,行蔡州汝陽令,此時因母親去世回家守喪。天興二年(1233),金朝皇帝遷都蔡州後召見,授任尚書省右司都事,後升為左右司郎中。三年蔡州為蒙古軍所陷,王鶚被俘,將被殺,萬戶張柔聞其名而救出。安置於保州。

蒙古乃馬真皇后三年(1244),當時世祖尚未即位,訪求名士,遣使聘請王鶚至王府,每日為世祖講解《孝經》、《書經》、《易經》及齊家治國之道,講述古今事物之變化,如此一年有餘。請求還鄉,世祖留他居大都,並賜宅一所。

中統元年(1260),世祖即位,授王鶚為翰林學士承旨,皇帝的誥命和朝廷典章制度,都由他裁定。至元元年(1264),加資善大夫,上章建議修纂《實錄》及附修《遼史》、《金史》。又建議設立翰林學士院,並推薦李冶、李昶、王磐、徐世隆、高鳴等為翰林院學士。還奏請設立十道提舉學校官。

世祖召集儒臣討論推薦宰相人選。奸臣阿合馬企圖乘機奪取相位,有些大臣也從旁助力。眾人知其不當,但誰也不敢說話,只有王鶚起來反對,奸臣之謀為他中止。至元五年請求辭官,世祖命有關機構仍每年給他俸祿,遇有大事還是遣人去詢問。至元十年卒,年八十四歲,謚“文康”。

鶚性情開朗,其文章不雕飾,常說:“學者應該以弄清哲理為先,講究章句那是一般書生的事,不是我學習的目的。”著有《論語集義》一卷、《汝南遺事》二卷、詩文四十卷,題名《應物集》。

李冶,字仁卿,真定欒城人。金朝時考中進士,調任高陵縣主簿,未到任又改知鈞州,金哀宗天興元年(1232),鈞州城陷,冶改裝北渡黃河,流落於忻、崞之間,住在一間簡陋的房子裡讀書,別人不堪忍受,而他還覺得很寬敞。

世祖即位之前就聞知李冶賢能,遣使召至,問河南金朝諸臣誰人較賢,李冶舉完顏仲德,世祖問完顏合答與蒲瓦二人如何,李冶說:“此二人缺乏將帥之謀略,而金任用不疑,故此亡國。”又問唐朝魏徵與宋朝的曹彬如何,李冶說:“征忠心直言,知無不言,唐朝的諫臣數他第一。彬伐江南不妄殺一人,可與方叔、召虎相比,漢代之韓信、彭越、衛青、霍去病等則不在話下。”又問“:今之臣者有像魏徵的嗎?”答曰:“現在討好取寵成風,難找到像魏徵這樣的人。”又問“:當今有賢才否?”對曰:“天下本不乏賢才,求則得之,舍則失之。今儒生中如魏..、王鶚、李獻卿、蘭光庭、趙復、郝經、王博文輩皆是有用之材,賢王也曾聘過。任用他們有何不可,只怕是不能讓他們盡其才能。四海之廣,又豈只此數人,大王誠心廣求,將集聚於朝廷。”

世祖問何以治天下,李冶對曰:“治天下說難難如登天,說易易如反掌。有制度則治,講求實際則治,重用君子黜退小人則治,像這樣豈不易如反掌,反之則難如登天。治國之道在於建立法律制度和整頓綱紀兩條,綱紀維繫君臣關係,法律分別賞罰。如今上至大小官吏下至平民百姓,皆為所欲為,以私害公,這就是無法度。有功者不僅不賞反而受辱,有罪者不僅未罰反而受寵,是無法度。法度綱紀被破壞,天下不亂就是萬幸了。”

又問地震是什麼原因,李冶回答說:“天裂是因為陽不足,地震是因為陰有餘。地屬陰,陰盛就會不正常。今發生地震或是由於有奸邪在君王身邊,或是宮中婦女專權,或是有讒言邪惡,或刑罰不當,或是突然要進行征伐,五者必居其一。上天愛君王如愛其子,所以以地震來示警。若能辨奸邪,不使婦女專權,屏棄讒言邪惡,減輕刑罰,不隨意用兵,上副天心,下合民意。則可轉禍為福。”世祖甚是稱讚並採納。

冶晚年居家於元氏,在封龍山下開館講學,學徒日多。世祖即位後欲重用他,冶以老病退求還山。至元二年(1265),又召他為學士,就職僅一月又因病辭去,卒於家,年八十八歲。著有《敬齋文集》四十卷、《壁書聚艹削》十二卷、《泛說》四十卷、《古今黃主》四十卷、《測園海鏡》十二卷、《益古衍段》三十卷。

徐世隆,字威卿,陳州西華人。二十歲中金正大四年(1227)進士,朝廷任命他做縣令。其父告誡他說:“你還年少,所學不多,不忙去為官,應再多讀書,增加知識,三十歲為官不晚。”世隆便辭官而更加努力學習。

金天興元年(1232),父親去世,第二年同母親北渡黃河,嚴實招他到東平為書記官。世隆勸嚴實收養貧困書生,因而許多名士都投奔而來。憲宗即位,召他去做管理燕京路課稅官,世隆堅決拒絕。世祖即位前於憲宗二年(1252),在日月山召見世隆,詢問有關征討雲南的事,世隆說:“孟子說過‘不殺人的君王能統一天下’。君王不殺人能統一天下,何況小小西南一隅之地。”

中統元年(1260),被提升為燕京等路宣撫使。這時中書省令各路飼養禁衛軍的瘦馬數萬匹,為世隆所拒絕。前任宣撫使虧欠清滄應徵鹽課,世隆對此進行清查,使鹽課有餘,朝廷賜他白銀三十鋌。二年,調職順天府,該地正鬧荒災,世隆開倉放糧,使眾多百姓免於死亡。三年,朝廷廢宣撫司,回到東平。其後世祖任命他為太常卿兼提舉東平路學校事。四年,世祖詢問他關於中國古代堯、舜、禹、湯如何為聖王的道理,世隆將《書經》中有關帝王的事加以講解,著成書進呈皇帝,世祖大喜,命翰林承旨安藏譯為蒙文進呈御覽。

至元元年(1264),調任世隆為翰林侍講學士,兼太常卿,朝廷大政都先徵求他的意見後而再行,凡皇帝詔令和宮中典冊都出自世隆之手。還協助朝廷興建太廟,迎奉祖宗神位。

不久又兼任戶部侍郎,受皇帝之命參預設立中書省等國家最高機構,確定內外官制。至元七年,任吏部尚書,鑒於當時選任官吏無一定製度,因而著《選曹八議》一文。

至元九年(1272),任東昌路總管,注重提倡道德,以理服人,不專靠刑罰,僅僅一年該郡政治清明,人民稱頌。至元十四年,提升為山東提刑按察使。當時有妖言惑眾,衙門逮捕了數百人,世隆加以甄別,誤捕者十之八九,皆予釋放。十五年調淮東。世祖準備征討日本,世隆上疏勸止。十七年召為翰林學士,辭不就任;又召為集賢學士,仍以稱病為由,不就任。

世隆身材魁偉,胸襟廣闊,樂觀慈祥,熟悉前代歷朝制度,尤其精通法律,善於斷決冤案。二十二年安童為宰相,奏請任用世隆,世隆再以年老多病而辭。至元二十二年卒,享年八十歲,著有《瀛洲集》百卷及文集若干卷。

閻復,字子靖,祖籍平陽和州,祖父名衍,曾在金朝為官。父名忠,因避兵亂而遷到山東之高唐,以後就定居在這裡。

閻復七歲讀書,聰敏過人,二十歲入東平求學,拜名儒康曄為師。當時嚴實管領東平御史台,招諸生進行進士預考,當選者四人,閻復為第一名,其他是徐琰、李謙、孟祺。

憲宗九年(1259),在東平御史台任掌書記之職。至元八年(1271),為會同館副使兼接伴使。十二年升任翰林修撰。十四年以奉訓大夫官階出任僉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十六年回朝任翰林直學士,有鑒於州郡官吏不稱職,建議制定選拔官吏之法。十九年升侍講學士。二十年改為集賢侍講學士併兼管會同館事務。

至元二十三年(1286)升翰林院學士。世祖屢次召至榻前口述聖旨,由閻復草擬成文。二十八年廢尚書省,再立中書省,欲以閻復執政。復認為自己不足勝任,多次推辭,世祖對侍臣說“:閻復知書達理,有謙讓之心,不必勉強。”御史台把提刑按察司改為肅政廉訪司,首先任命閻復為浙西道肅政廉訪使。奸臣桑哥誤國被處理,閻復因撰寫過《桑哥輔政碑》受牽連亦被免官。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召閻復入朝,授任集賢學士,官階為正議大夫。元貞元年(1295),閻復上疏建議京師建立“宣聖”廟學,以雅樂祭祀孔子,恢復曲阜孔墓守冢戶為單獨戶籍,不併入民籍。這些意見均被採納。其後又奏請朝廷賜護守孔墓者二十八戶,祭祀田五千畝。元貞三年彗星出現,閻復因此建議制定法令,頒布對宗室親王的分封與贈予,增加官員俸祿,調任內外官吏等。還建議對地方官吏不施杖刑,減輕江南公田的重租。這些建議多被採納施行。大德元年(1297),又調任翰林學士,次年賜他楮幣萬貫。四年成宗召至榻前,讓他舉薦中書省左丞相人選。閻復推薦哈剌哈孫。成宗大喜,即召拜哈剌哈孫為相,拜閻復為翰林學士承旨,官階正奉大夫。

大德十一年(1307)武宗即位,閻復首先向皇帝進呈三點意見“:朝廷器物和爵位不能輕易與人,賞罰要分明,人材任用要選擇。”武宗進升其官階為榮祿大夫,授平章政事之職。閻復推辭不受,請求辭官返故里。仁宗即位後召他為官,又推辭不就任。皇慶元年(1312)三月卒,年七十七歲,謚“文康”。著有《靜軒集》五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