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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九十六

作者:脫脫、阿魯圖等

范鎮(從子百祿 從孫祖禹)

范鎮,字景仁,成都華陽人。薛奎守蜀,一見愛之,館於府舍,俾與子弟講學。鎮益自謙退,每步行趨府門,逾年,人不知其為帥客也。及還朝,載以俱。有問奎入蜀何所得,曰:"得一偉人,當以文學名世。"宋庠兄弟見其文,自謂弗及,與為布衣交。

舉進士,禮部奏名第一。故事,殿廷唱第過三人,則首禮部選者,必越次抗聲自陳,率得置上列。吳育、歐陽修號稱耿介,亦從眾。鎮獨不然,同列屢趣之,不為動。至第七十九人,乃從呼出應,退就列,無一言,廷中皆異之。自是舊風遂革。

調新安主簿,西京留守宋綬延置國子監,薦為東監直講。召試學士院,當得館閣校理,主司妄以為失韻,補校勘。人為忿郁,而鎮處之晏如。經四年,當遷,宰相龐籍言:"鎮有異材,不汲汲於進取。"超授直秘閣,判吏部南曹、開封府推官。擢起居舍人、知諫院。上疏論:"民力困敝,請約祖宗以來官吏兵數,酌取其中為定製,以今賦入之數什七為經費,儲其三以備水旱非常。"又言:"周以冢宰制國用,唐以宰相判鹽鐵、度支。今中書主民,樞密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財已匱,樞密益兵無窮;民已困,三司取財不已。請使二府通知兵民大計,與三司同制國用。"

契丹使至,虛聲示強,大臣益募兵以塞責,歲費百千萬。鎮言:"備契丹莫若寬三晉之民,備靈夏莫若寬秦民,備西南莫若寬越、蜀之民,備天下莫若寬天下之民。夫兵所以衛民而反殘民,臣恐異日之憂不在四夷,而在冗兵與窮民也。"

商人輸粟河北,取償京師,而榷貨不即予鈔,久而鬻之,十才得其六。或建議出內帑錢,稍增價與市,歲可得羨息五十萬。鎮謂:"外府內帑,均為有司。今使外府滯商人,而內帑乘急以牟利,至傷國體。"仁宗遽止之。

葬溫成後,太常議禮,前謂之園,後謂之陵,宰相劉沆前為監護使,後為園陵使。鎮曰:"嘗聞法吏舞法矣,未聞禮官舞禮也。請詰前後議禮異同狀。"集賢樣理刁約論壙中物侈麗,吳充、鞠真卿爭論禮,並補外,皆上章留之。石全斌護葬,轉觀察使,他吏悉優遷兩官。鎮言:"章獻、章懿、章惠三後之葬,推恩皆無此比。乞追還全斌等告敕。"副都知任守忠、鄧保吉同日除官,內臣無故改官者又五六人。時有敕,凡內降非準律令者,並許執奏。曾未一月,大臣輒廢不行。鎮乞正中書、樞密之罪,以示天下。

帝天性寬仁,言事者競為激訐,至污人以帷箔不可明之事。鎮獨務引大體,非關朝廷安危,生民利疚,則闊略不言。陳執中為相,鎮論其無學術,非宰相器。及嬖妾笞殺婢,御史劾奏,欲逐去之。鎮言:"今陰陽不和,財匱民困,盜賊滋熾,獄犴充斥,執中當任其咎。御史舍大責細,暴揚燕私,若用此為進退,是因一婢逐宰相,非所以明等級,辨堂陛。"識者韙之。

文彥博、富弼入相,詔百官郊迎。鎮曰:"隆之以虛禮,不若推之以至誠。陛下用兩人為相,舉朝皆謂得人。然近制,兩制不得詣宰相居第,百官不得間見,是不推之以誠也。願罷郊迎,除謁禁,則於御臣之術為兩得矣。"議減任子及每歲取士,皆自鎮發之。又乞令宗室疏屬補外官,帝曰:"卿言是也。顧恐天下謂朕不能睦族耳。"鎮曰:"陛下甄別其賢者用之,不沒其能,乃所以睦族也。"雖不行,至熙寧初,卒如其言。

帝在位三十五年,未有繼嗣。嘉祐初,暴得疾,中外大小之臣,無不寒心,莫敢先言者。鎮獨奮曰:"天下事尚有大於此者乎?"即拜疏曰:"置諫官者,為宗廟社稷計。諫官而不以宗廟社稷計事陛下,是愛死嗜利之人,臣不為也。方陛下不豫,海內皇皇莫知所為,陛下獨以祖宗後裔為念,是為宗廟之慮,至深且明也。昔太祖舍其子而立太宗,天下之大公也。真宗以周王薨,養宗子於宮中,天下之大慮也。願以太祖之心,行真宗故事,拔近屬之尤賢者,優其禮秩,置之左右,與圖天下事,以系億兆人心。"疏奏,文彥博使客問何所言,以實告,客曰:"如是,何不與執政謀?"鎮曰:"自分必死,故敢言。若謀於執政,或以為不可,豈得中輟乎?"章累上,不報。執政諭之曰:"奈何效希名乾進之人。"鎮貽以書曰:"比天象見變,當有急兵,鎮義當死職,不可死亂兵之下。此乃鎮擇死之時,尚何顧希名乾進之嫌哉?"又言:"陛下得臣疏,不以留中而付中書,是欲使大臣奉行也。臣兩至中書,大臣皆設辭拒臣,是陛下欲為宗廟社稷計,而大臣不欲也。臣竊原大臣畏避之意,恐行之而陛下中變耳。中變之禍,不過一死。國本不立,萬一有如天象所告急兵之變,死且有罪,其為計亦已疏矣。願以臣章示大臣,使其自擇死所。"聞者股慄。

除兼侍御史知雜事,鎮以言不從,固辭。執政諭鎮曰:"今間言已入,為之甚難。"鎮復書執政曰:"事當論其是非,不當問其難易。諸公謂今日難於前日,安知異日不難於今日乎?"凡見上面陳者三,言益懇切。鎮泣,帝亦泣,曰:"朕知卿忠,卿言是也,當更俟三二年。"章十九上,待命百餘日,鬚髮為白。朝廷知不能奪,乃罷知諫院,改集賢殿修撰,糾察在京刑獄,同修起居注,遂知制誥。鎮雖解言職,無歲不申前議。見帝春秋益高,每因事及之,冀以感動帝意。至是,因入謝,首言:"陛下許臣,今復三年矣,願早定大計。"又因祫享,獻賦以諷。其後韓琦遂定策立英宗。

遷翰林學士。中書議追尊濮王,兩制、台諫與之異,詔禮官檢詳典禮。鎮判太常寺,率其屬言:"漢宣帝於昭帝為孫,光武於平帝為祖,其父容可稱皇考,議者猶非之,謂其以小宗合大宗之統也。今陛下既以仁宗為考,又加於濮王,則其失非特漢二帝比。凡稱帝若考,若寢廟,皆非是。"執政怒,召鎮責曰:"方令檢詳,何遽列上!"鎮曰:"有司得詔,不敢稽留,即以聞,乃其職也。奈何更以為罪乎?"會草制,誤遷宰相官,改侍讀學士。

明年,還翰林,出知陳州。陳方飢,視事三日,擅發錢粟以貸。監司繩之急,即自劾,詔原之。是歲大熟,所貸悉還。神宗即位,復為翰林學士兼侍讀、知通進銀台司。故事,門下封駁制旨,省審章奏,糾擿違滯,皆著所授敕,後乃刊去。鎮始請復之,使知所守。

王安石改常平為青苗,鎮言:"常平之法,起於漢盛時,視谷貴賤發斂,以便農末,最為近古,不可改。而青苗行於唐之衰世,不足法。且陛下疾富民之多取而少取之,此正百步、五十步之間耳。今有兩人坐市貿易,一人故下其直以相傾,則人皆知惡之,可以朝廷而行市道之所惡乎?"呂惠卿在邇英言:"今預買絹,亦青苗之比。"鎮曰:"預買,亦敝法也。若府庫有餘,當並去之,豈應援以為比。"韓琦極論新法之害,送條例司疏駁,李常乞罷青苗錢,詔命分析,鎮皆封還。詔五下,鎮執如初。司馬光辭樞密副使,詔許之,鎮再封還。帝以詔直付光,不由門下。鎮奏曰:"由臣不才,使陛下廢法,有司失職,乞解銀台司。"

舉蘇軾諫官,御史謝景溫奏罷之;舉孔文仲制科,文仲對策,論新法不便,罷歸故官。鎮皆力爭之,不報。即上疏曰:"臣言不行,無顏復立於朝,請謝事。臣言青苗不見聽,一宜去;薦蘇軾、孔文仲不見用,二宜去。李定避持服,遂不認母,壞人倫,逆天理,而欲以為御史,御史台為之罷陳薦,舍人院為之罷宋敏求、呂大臨、蘇頌,諫院為之罷胡宗愈。王韶上書肆意欺罔,以興造邊事,事敗,則置而不問,反為之罪帥臣李師中。及御史一言蘇軾,則下七路掎摭其過;孔文仲則遣之歸任。以此二人況彼二人,事理孰是孰非,孰得孰失,其能逃聖鑒乎?言青苗有見效者,不過歲得什百萬緡錢,緡錢什百萬,非出於天,非出於地,非出於建議者之家,蓋一出於民耳。民猶魚也,財猶水也,養民而盡其財,譬猶養魚而竭其水也。"

疏五上,其後指安石用喜怒為賞罰,曰:"陛下有納諫之資,大臣進拒諫之計;陛下有愛民之性,大臣用殘民之術。臣知言入觸大臣之怒,罪且不測。然臣職獻替而無一言,則負陛下矣。"疏入,安石大怒,持其疏至手顫,自草制極詆之。以戶部侍郎致仕,凡所得恩典,悉不與。鎮表謝,略曰:"願陛下集群議為耳目,以除壅蔽之奸,任老成為腹心,以養和平之福。"天下聞而壯之。安石雖詆之深切,人更以為榮。既退,蘇軾往賀曰:"公雖退,而名益重矣!"鎮愀然曰:"君子言聽計從,消患於未萌,使天下陰受其賜,無智名,無勇功;吾獨不得為此,使天下受其害而吾享其名,吾何心哉!"日與賓客賦詩飲酒,或勸使稱疾杜門,鎮曰:"死生禍福,天也,吾其如天何!"同天節乞隨班上壽,許之,遂為令。軾得罪,下台獄,索與鎮往來書文甚急,猶上書論救。久之,徙居許。

哲宗立,韓維言:"鎮在仁宗時,首啟建儲之議,未嘗以語人,人亦莫為言者。"具以十九疏上之。拜端明殿學士,起提舉中太一宮兼侍讀,且欲以為門下侍郎。鎮雅不欲起,從孫祖禹亦勸止之,遂固辭,改提舉崇福宮。祖禹謁告歸省,詔賜以龍茶,存勞甚渥。復告老,以銀青光祿大夫再致仕,累封蜀郡公。

鎮于樂尤注意,自謂得古法,獨主房庶以律生尺之說。司馬光謂不然,往復論難,凡數萬言。初,仁宗命李照改定大樂,下王朴樂三律。皇祐中,又詔胡瑗等考正。神宗時詔鎮與劉幾定之。鎮曰:"定樂當先正律。"神宗曰:"然,雖有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鎮作律尺、龠合、升斗、豆區、鬴斛,欲圖上之,又乞訪求真黍,以定黃鐘。而劉幾即用李照樂,加用四清聲而奏樂成。詔罷局,賜齎有加。鎮曰:"此劉幾樂也,臣何與焉。"至是,乃請太府銅為之,逾年而成,比李照樂下一律有奇。帝及太皇太后御延和殿,召執政同閱視,賜詔嘉獎。下之太常,詔三省、侍從、台閣之臣,皆往觀焉。鎮時已屬疾,樂奏三日而薨,年八十一。贈金紫光祿大夫,謚曰忠文。

鎮平生與司馬光相得甚歡,議論如出一口,且約生則互為傳,死則作銘。光生為《鎮傳》,服其勇決;鎮復銘光墓云:"熙寧奸朋淫縱,險詖憸猾,賴神宗洞察於中。"其辭峭峻。光子康屬蘇軾書之,軾曰:"軾不辭書,懼非三家福。"乃易他銘。

鎮清白坦夷,遇人必以誠,恭儉慎默,口不言人過。臨大節,決大議,色和而語壯,常欲繼之以死,雖在萬乘前,無所屈。篤於行義,奏補先族人而後子孫,鄉人有不克婚葬者,輒為主之。兄鎡,卒於隴城,無子,聞其有遺腹子在外,鎮時未仕,徒步求之兩蜀間,二年乃得之,曰:"吾兄異於人,體有四乳,則兒亦必然。"已而果然,名曰百常。少受學於鄉先生龐直溫,直溫子昉卒於京師,鎮娶其女為孫婦,養其妻子終身。

其學本《六經》,口不道佛、老、申、韓之說。契丹、高麗皆傳誦其文。少時賦《長嘯》,卻胡騎,晚使遼,人相目曰:此"長嘯公"也。兄子百祿亦使遼,遼人首問鎮安否。

百祿字子功,鎮兄鍇之子也。第進士,又舉才識兼茂科。時治平水災,大臣方議濮禮,百祿對策曰:"簡宗廟、廢祭祀,則水不潤下。昔漢哀尊共皇,河南、潁川大水;孝安尊德皇,京師、郡國二十九大水。蓋大宗隆,小宗殺;宗廟重,私祀輕。今宜殺而隆,宜輕而重,是悖先王之禮。禮一悖,則人心失而天意睽,變異所由起也。"對入三等。

熙寧中,鄧綰舉為御史,辭不就。提點江東、利、梓路刑獄,加直集賢院。利州武守周永懿以賄敗,百祿請復至道故事,用文吏領兵,以轄邊界,從之。熊本治瀘蠻事,有夷酋力屈請降,裨將賈昌言欲殺以為功,百祿諭之不聽,往謂本曰:"殺降不祥,活千人者封子孫。奈何容驕將橫境內乎?"本矍然,即檄止之。

七年,召知諫院。屬歲旱,請講求急務,收還法令之未便者,以救將死之民。論手實法曰:"造薄手實,許令告匿。戶令雖有手實之文,而未嘗行。蓋謂使人自占,必不以實告,而明許告訐,人將為仇。然則禮、義、廉、恥之風衰矣。"五路置三十七將,專督所部兵,至許辟置布衣參軍謀。百祿察其中,或以恩澤市,或以瘝敗收,或未歷邊方,或起於群盜,疏列其亡狀者十四人,請仍舊制,將佐顓教閱,余付之州縣,事多施行。

與徐禧治李士寧獄,奏士寧熒惑童婦,致不軌生心,罪死不赦。禧右士寧,以為無罪。執政主禧,貶百祿監宿州酒。元豐末,入為司門吏部郎中、起居郎。

哲宗立,遷中書舍人。司馬光復差役法,患吏受賕,欲加流配。百祿固爭曰:"民今日執事,受謝於人,明日罷役,則以財賂人。苟繩以重典,黥面赭衣必將充塞道路。"光悟曰:"微君言,吾不悉也。"遂已。

元祐元年,為刑部侍郎。諸郡以故斗殺情可矜者請讞,法官曰:"宜貸。"光曰:"殺人不死,法廢矣。"百祿曰:"謂之殺人,則可;若制刑以為無足疑,原情以為無足憫,則不可。今概之死,則二殺之科,自是遂無足疑憫者矣。"時又詔天下獄不當讞而輒讞者抵罪。有司重於請,至枉情以求合法。百祿曰:"熙寧之法,非可疑可憫而讞者免駁勘,元豐則刊之,近則有奏劾之詔,故官吏畏避,不憚論殺。"因條五年死貸之數以聞。門下省猶駁正當貸者,又例在有司者還中書,百祿又爭之,後悉從其請。

改吏部侍郎。議者欲汰胥吏,呂大防趣廢其半,百祿曰:"不可。廢半則失職者眾,不若以漸消之,自今闕吏勿補,不數歲,減斯過半矣。"不聽。

都水王孝先議回河故道,大防意向之,命百祿行視。百祿以東流高仰,而河勢順下,不可回,即馳奏所以然之狀,且取神宗詔令勿塞故道者並上之。大防猶謂:"大河東流,中國之險限。今塘濼既壞,界河淤淺,河且北注矣。"百祿言:"塘濼有限寇之名,無禦寇之實。借使河徙而北,敵始有下流之憂,乃吾之利也。先帝明詔具在,奈何妄動搖之。"乃止。

俄兼侍讀,進翰林學士。為帝言分別邪正之目,凡導人主以某事者為公正,某事者為奸邪,以類相反,凡二十餘條。願概斯事以觀其情,則邪正分矣。

以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勤於民事,獄無繫囚。僚吏欲以圄空聞,百祿曰:"千里之畿,無一人之獄,此至尊之仁,非尹功也。"不許。經數月,復為翰林學士,拜中書侍郎。是歲郊祀,議合祭天地,禮官以"昊天有成命"為言。百祿曰:"此三代之禮,奈何復欲合祭乎?'成命'之頌,祀天祭地,均歌此詩,亦如春夏祈谷而歌《噫嘻》,亦豈為一祭哉?"爭久不決,質於帝前。宰相曰:"百祿之言,禮經也;今日之用,權制也。陛下始郊見,宜以並事天地為恭。"於是合祭。

熙河范育言:"阿里骨酷暴且病,溫溪心八族皆思內附,可以計納。"百祿曰:"中國以信撫四夷,阿里骨未有過,溪心虛實未可知,無釁而動,非策也。"又請進築納迷等三城,百祿曰:"是皆良田,為必爭之地,我既城之,若賊騎時出,我何以耕?後雖欲棄之,為費已甚,亦不能矣。"帝皆從之。右僕射蘇頌坐稽留除書免,百祿以同省罷為資政殿學士、知河中,徙河陽、河南。薨,年六十五,贈銀青光祿大夫。

子祖述,監潁州酒稅,攝獄掾,閱具獄,活兩死囚,州人以為神。知鞏縣,鑿南山導水入洛,縣無水患,文彥博稱其能。以父墮黨籍,監中嶽廟。久之,通判涇州。知台州,奏罷黃甘、葛蕈之貢。主管西京御史台。靖康多難,避地至汝州。汝守趙子櫟邀與共守,於是旁郡盡陷,汝獨全。累官朝議大夫,卒。從弟祖禹。

祖禹字淳甫,一字夢得。其生也,母夢一偉丈夫被金甲入寢室,曰:"吾漢將軍鄧禹。"既寤,猶見之,遂以為名。幼孤,叔祖鎮撫育如己子。祖禹自以既孤,每歲時親賓慶集,慘怛若無所容,閉門讀書,未嘗預人事。既至京師,所與交遊,皆一時聞人。鎮器之曰:"此兒,天下士也。"

進士甲科。從司馬光編修《資治通鑑》,在洛十五年,不事進取。書成,光薦為秘書省正字。時王安石當國,尤愛重之。王安國與祖禹友善,嘗諭安石意,竟不往謁。富弼致仕居洛,素嚴毅,杜門罕與人接,待祖禹獨厚;疾篤,召授以密疏,大抵論安石誤國及新法之害,言極憤切。弼薨,人皆以為不可奏,祖禹卒上之。

神宗崩,祖禹上疏論喪服之制曰:"先王制禮,君服同於父,皆斬衰三年,蓋恐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自漢以來,不惟人臣無服,人君遂不為三年之喪。國朝自祖宗以來,外廷雖用易月之制,宮中實行三年服。君服如古典,而臣下猶依漢制,故十二日而小祥,期而又小祥,二十四日而大祥,再期而又大祥。既以日為之,又以月為之,此禮之無據者也。古者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禫。禫,祭之名,非服之色。今乃為之慘服三日然後禫,此禮之不經者也。服既除,至葬又服之,祔廟後即吉,才八月而遽純吉,無所不佩,此又禮之無漸者也。朔望,群臣朝服以造殯宮,是以吉服臨喪;人主衰服在上,是以先帝之服為人主之私喪,此二者皆禮之所不安也。"

哲宗立,擢右正言。呂公著執政,祖禹以婿嫌辭,改祠部員外郎,又辭。除著作佐郎、修《神宗實錄》檢討,遷著作郎兼侍講。

神宗既祥,祖禹上疏宣仁後曰:"今即吉方始,服御一新,奢儉之端,皆由此起。凡可以盪心悅目者,不宜有加於舊。皇帝聖性未定,睹儉則儉,睹奢則奢,所以訓導成德者,動宜有法。今聞奉宸庫取珠,戶部用金,其數至多,恐增加無已,願止於未然。崇儉敦樸,輔養聖性,使目不視靡曼之色,耳不聽淫哇之聲,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則學問日益,聖德日隆,此宗社無疆之福。"故事,服除當開樂置宴,祖禹以為因除服而開樂設宴,則似除服而慶賀,非君子不得已而除之之意,不可。

夏暑權罷講,祖禹言:"陛下今日之學與不學,系他日治亂。如好學,則天下君子欣慕,願立於朝,以直道事陛下,輔佐德業,而致太平;不學,則小人皆動其心,務為邪諂,以竊富貴。且凡人之進學,莫不於少時,今聖質日長,數年之後,恐不得如今日之專,竊為陛下惜也。"遷起居郎,又召試中書舍人,皆不拜。呂公著薨,召拜右諫議大夫。首上疏論人主正心修身之要,乞太皇太后日以天下之勤勞、萬民之疾苦、群臣之邪正、政事之得失,開導上心,曉然存之於中,使異日眾說不能惑,小人不能進。

蔡確既得罪,祖禹言:"自乾興以來,不竄逐大臣六十餘年,一旦行之,流傳四方,無不震聳。確去相已久,朝廷多非其黨,間有偏見異論者,若一切以為黨確去之,懼刑罰失中,而人情不安也。"

蔡京鎮蜀,祖禹言:"京小有才,非端良之士。如使守成都,其還,當使執政,不宜崇長。"時大臣欲於新舊法中有所創立。祖禹以為:"朝廷既察王安石之法為非,但當復祖宗之舊,若出於新舊之間,兩用而兼存之,紀綱壞矣。"遷給事中。

吳中大水,詔出米百萬斛、緡錢二十萬振救。諫官謂訴災者為妄,乞加驗考。祖禹封還其章,云:"國家根本,仰給東南。今一方赤子,呼天赴訴,開口仰哺,以脫朝夕之急。奏災雖小過實,正當略而不問。若稍施懲譴,恐後無復敢言者矣。"

兼國史院修撰,為禮部侍郎。論擇監司守令曰:"祖宗分天下為十八路,置轉運使、提點刑獄,收鄉長、鎮將之權悉歸於縣,收縣之權歸於州,州之權歸於監司,監司之權歸於朝廷。上下相維,輕重相制,建置之道,最為合宜。監司付以一路,守臣付以一州,令宰付以一縣,皆與天子分土而治,其可不擇乎?祖宗嘗有考課之法,專察諸路監司,置簿於中書,以稽其要。今宜委吏部尚書,取當為州者,條別功狀以上三省,三省召而察之,苟其人可任,則以次表用之。至官,則令監司考其課績,終歲之後,可以校優劣而施黜陟焉。如此則得人必多,監司、郡守得人,縣令不才,非所患也。"

聞禁中覓乳媼,祖禹以帝年十四,非近女色之時,上疏勸進德愛身,又乞宣仁後保護上躬,言甚切至。既而宣仁諭祖禹,以外議皆虛傳,祖禹復上疏曰:"臣言皇帝進德愛身,宜常以為戒。太皇太后保護上躬,亦願因而勿忘。今外議雖虛,亦足為先事之戒。臣侍經左右,有聞於道路,實懷私憂,是以不敢避妄言之罪。凡事言於未然,則誠為過;及其已然,則又無所及,言之何益?陛下寧受未然之言,勿使臣等有無及之悔。"拜翰林學士,以叔百祿在中書,改侍講學士。百祿去,復為之。范氏自鎮至祖禹,比三世居禁林,士論榮慕。

宣仁太后崩,中外議論洶洶,人懷顧望,在位者畏懼,莫敢發言。祖禹慮小人乘間害政,乃奏曰:"陛下方攬庶政,延見群臣,此國家隆替之本,社稷安危之機,生民休戚之端,君子小人進退消長之際,天命人心去就離合之時也,可不畏哉?先後有大功於宗社,有大德於生靈,九年之間,始終如一。然群小怨恨,亦為不少,必將以改先帝之政、逐先帝之臣為言,以事離間,不可不察也。先後因天下人心,變而更化。既改其法,則作法之人有罪當退,亦順眾言而逐之。是皆上負先帝,下負萬民,天下之所仇疾而欲去之者也,豈有憎惡於其間哉?惟辨析是非,深拒邪說,有以奸言惑聽者,付之典刑,痛懲一人,以警群慝,則貼然無事矣。此等既誤先帝,又欲誤陛下,天下之事,豈堪小人再破壞邪?"初,蘇軾約俱上章論列,諫草已具,見祖禹疏,遂附名同奏,曰:"公之文,經世之文也。"竟不復出其稿。

祖禹又言:"陛下承六世之遺烈,當思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人民者祖宗之人民,百官者祖宗之百官,府庫者祖宗之府庫。一言一動,如臨之在上,質之在傍,則可以長享天下之奉。先後以大公至正為心,罷安石、惠卿所造新法,而行祖宗舊政。故社稷危而復安,人心離而複合,乃至遼主亦戒其臣勿生事曰:'南朝專行仁宗之政矣。'外夷之情如此,中國之人心可知。先後日夜苦心勞力,為陛下立太平之基。願守之以靜,恭己以臨之,虛心以處之,則群臣邪正,萬事是非,皆瞭然於聖心矣。小人之情專為私,故不便於公;專為邪,故不便於正;專好動,故不便於靜。惟陛下痛心疾首,以為刻骨之戒。"章累上,不報。

忽有旨召內臣十餘人,祖禹言:"陛下親政以來,四海傾耳,未聞訪一賢臣,而所召者乃先內侍,必謂陛下私於近習,望即賜追改。"因請對,曰:"熙寧之初,王安石、呂惠卿造立新法,悉變祖宗之政,多引小人以誤國,勛舊之臣屏棄不用,忠正之士相繼遠引。又用兵開邊,結怨外夷,天下愁苦,百姓流徙。賴先帝覺悟,罷逐兩人,而所引群小,已布滿中外,不可復去。蔡確連起大獄,王韶創取熙河,章惇開五溪,沈起擾交管,沈括、徐禧、俞充、種諤興造西事,兵民死傷皆不下二十萬。先帝臨朝悼悔,以謂朝廷不得不任其咎。以至吳居厚行鐵冶之法於京東,王子京行茶法於福建,蹇周輔行鹽法於江西,李稷、陸師閔行茶法、市易於西川,劉定教保甲於河北,民皆愁痛嗟怨,比屋思亂。賴陛下與先後起而救之,天下之民,如解倒縣。惟是向來所斥逐之人,窺伺事變,妄意陛下不以修改法度為是,如得至左右,必進奸言。萬一過聽而復用之,臣恐國家自此陵遲,不復振矣。"又論:"漢、唐之亡,皆由宦官。自熙寧、元豐間,李憲、王中正、宋用臣輩用事總兵,權勢震灼。中正兼乾四路,口敕募兵,州郡不敢違,師徒凍餒,死亡最多;憲陳再舉之策,致永樂摧陷;用臣興土木之工,無時休息,罔市井之微利,為國斂怨。此三人者,雖加誅戮,未足以謝百姓。憲雖已亡,而中正、用臣尚在,今召內臣十人,而憲、中正之子皆在其中。二人既入,則中正、用臣必將復用,願陛下念之。"

時紹述之論已興,有相章惇意。祖禹力言惇不可用,不見從,遂請外。上且欲大用,而內外梗之者甚眾,乃以龍圖閣學士知陝州。言者論祖禹修《實錄》詆誣,又摭其諫禁中雇乳媼事,連貶武安軍節度副使、昭州別駕,安置永州、賀州,又徙賓、化而卒,年五十八

祖禹平居恂恂,口不言人過。至遇事,則別白是非,不少借隱。在邇英守經據正,獻納尤多。嘗講《尚書》至"內作色荒,外作禽荒"六語,拱手再誦,卻立云:"願陛下留聽。"帝首肯再三,乃退。每當講前夕,必正衣冠,儼如在上側,命子弟侍,先按講其說。開列古義,參之時事,言簡而當,無一長語,義理明白,粲然成文。蘇軾稱為講官第一。

祖禹嘗進《唐鑒》十二卷,《帝學》八卷,《仁宗政典》六卷。而《唐鑒》深明唐三百年治亂,學者尊之,目為"唐鑒公"雲。建炎二年,追復龍圖閣學士。子沖,紹興中仕至翰林侍讀學士,《儒林》有傳。

論曰:熙寧、元豐之際,天下賢士大夫望以為相者,鎮與司馬光二人,至稱之曰君實、景仁,不敢有所軒輊。光思濟斯民,卒任天下之重;鎮嶷然如山,確乎其不可拔。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易地則皆然,未易以功名優劣論也。百祿受學於鎮,故其議論操修,粹然一出於正。祖禹長於勸講,平生論諫,不啻數十萬言。其開陳治道,區別邪正,辨釋事宜,平易明白,洞見底蘊,雖賈誼、陸贄不是過雲。

部分譯文

范鎮字景仁,成都華陽人。薛奎為蜀守,一見到范鎮就很喜歡他,把他召到府舍中,使他給子弟講學。范鎮更加自謙恭退,每每步行到官府門口,一年以後,人們還不知道他是守帥的客人。等到薛奎回到朝廷,就帶著范鎮一起到京城。有人問薛奎入蜀有什麼收穫,他回答說“:最大的收穫是得到一個不平常的人,當會以文學聞名於世。”宋庠兄弟看到范鎮的文章後,自謂不如,與范鎮成為布衣交。

赴試進士,禮部奏名為第一。按成例,殿廷皇帝唱名過三人後,禮部試第一名,就可越次大聲自己陳述,通常得以置於上等之列。吳育、歐陽修號稱耿直清介,也順從眾俗。范鎮唯獨不然,同伴們多次勸他自陳,不為所動。直到第七十九人,這才隨呼出應,退而歸列,沒有一句怨言,朝廷中的人都感到驚異。從這以後陳舊之風於是被革除。

調任新安主薄,京西留守宋綬把范鎮延請到國子監,推薦他為東監直講。召試學士院,應該得館閣校理之職,主考部門錯誤認為他的文失之韻律,補為校勘。人們為他憤忿不平,但范鎮處之安然。經過四年,按常規應當升遷,宰相龐籍說“:范鎮具有特殊才能,而不汲汲於官職的升遷。”於是越級授官直秘閣,判吏部南曹、開封府推官。提拔為起居舍人、知諫院。范鎮上疏建議:“民力窘迫睏乏,請減少祖宗以來的官吏軍隊人數,酌取其折中數額作為永久制度,用現在賦稅收入數額的十分之七作為各種費用開支,儲備其中的三成用以防備水旱災害非常之急。”又說“:周朝以冢宰管理國家財政,唐代以宰相兼判鹽鐵、度支。今中書省主管政務,樞密院主管軍事,三司主管財政,各自互不相知。財政已經匱乏,樞密院仍無限制增加兵員;老百姓已經貧困,三司仍支取資財不休。請求讓二府互相通報共同主持軍政大計,與三司一起共同管理國家財政。”

契丹派使者來,為虛張聲勢顯示國力強大,於是執政大臣增募軍隊以敷衍塞責,一年耗費錢財百千萬。范鎮說:“防備契丹不如寬待三晉百姓,防備靈夏不如寬待秦地百姓,防備西南夷不如寬待越、蜀之地的百姓,防備天下不如寬待天下百姓。軍隊是用來保衛百姓的,反 而殘害百姓,我擔心他日的憂患不在四夷,而在冗兵與窮困的百姓。”

商人把粟米輸往河北,到京師領取報酬,但榷貨務不馬上給予現鈔,久而賣之,十成中只能得到六成。有人建議拿出內庫錢,稍稍增價給商人貿易,一年可得盈餘息錢五十萬。范鎮認為“:外府內庫,都是政府部門。現在使外府阻滯商人,而內庫乘人之急以牟取巨利,最有傷國家大體。”仁宗馬上制止了這種做法。

安葬溫成後,太常禮院討論禮儀,墓地前面叫園,後面叫陵,宰相劉沆以前為監護使,後為園陵使。范鎮說:“曾聽說執法官吏舞弄法令,沒有聽說禮官舞弄禮儀的。請詰問前後儀禮異同的情況。”集賢校理刁約論墓中陪葬物大多奢侈華麗,吳充、鞠真卿爭論禮儀,一同補任地方官,范鎮都上章請求一一挽留。石全斌護葬,轉任觀察使,其他護葬官吏全部優先升遷兩官。范鎮說“:章獻、章懿、章惠三個皇后的安葬,推恩都不能與此相比。請求追還石全斌等人任命書。”副都知任守忠、鄧保吉同日拜官授職,內臣無故改官的又有五六人。當時有制度規定,凡是內降敕令不是以律令為標準的,都準許上奏。還不到一個月,大臣即廢而不行。范鎮請求治中書省、樞密院有關官員之罪,以示天下。

仁宗生性寬厚仁愛,言事的人競相激烈攻訐,以至於用沒有根據的男女私情來污辱他人。唯獨范鎮務必援引國家大體,不是有關朝廷安危,有關百姓利益憂慮的事,就疏略不說。陳執中為宰相,范鎮論他沒有學問,不是宰相之才。等到陳執中的寵妾鞭笞殺死奴婢,御史彈劾上奏,想要驅逐陳執中離去相位。范鎮說“:現在陰陽不和,財匱民困,盜賊滋生勢盛,監獄充斥,陳執中應當負責任,但御史舍大責細,發泄私恨,如果用這作為進官退職的標準,這只是因為一個奴婢的事而驅逐宰相,就不足以表明等級,區分該立於殿堂和台階下的。”有識之人認為這是正確的。

文彥博、富弼入為宰相,詔命百官群僚在郊外迎接。范鎮說“:與其以虛禮隆遇他們,不如以至誠對待他們。陛下任用他們兩人為宰相,整個朝廷都認為得到人才。然而近代制度,兩制不得造訪宰相住宅,百官不得私下拜見,這不是以誠相待。希望廢除郊迎,廢除拜訪的禁令,那么對駕御臣下來說是一舉兩得了。”建議減少任子及每年取士的數額,都是從范鎮開始。范鎮又請求命令宗室及遠親補任地方官,仁宗說:“你說的是對的。只是擔心天下說我不能和睦親族而已。”范鎮說“:陛下甄別其中的賢能者加以任用,不埋沒他的才能,這就是和睦親族。”雖然暫時沒有實行,到熙寧初年(1068),終於果真像他說的那樣做了。

仁宗在位三十五年,沒有繼承皇位的後代。嘉..初年,仁宗忽然得病,中外大小官員,無不寒心擔擾,但誰也不敢帶頭說此事。惟獨范鎮奮起而言“:天下還有比這更重大的事情嗎?”他立即跪拜上疏說“:設定諫官,是為了替國家謀劃計議。諫官如果不以國家大計事奉陛下,這是怕死嗜利的人,我不做這種事。目前陛下有病,海內恐慌憂慮不知該怎么辦,陛下獨自以祖宗後裔為念,這是為國家考慮,至深而又明智的舉措。過去太祖舍開兒子而策立太宗,這是天下最大公無私的做法。真宗因周王去世,撫養宗子於宮中,這是天下最遠大的考慮。希望陛下以太祖的胸懷,行真宗故事,選拔近親中最賢能的人,優待其禮儀官秩,置於左右,參與圖劃天下大事,以維繫億萬人的心。”

議疏上奏後,文彥博派賓客問范鎮說了些什麼,范鎮以實言相告,客人說:“像這樣,怎么不與執政大臣一起商量呢?”范鎮說:“我自己料想必死無疑,所以敢於直言。如果與執政商量,或許認為不可以,難道就中途停止嗎?”奏章累上,沒有得到朝廷的答覆。執政大臣諭示他說“:你何必效法希圖名聲營謀官職地位的人呢?”范鎮致信執政說“:近來天象有變,猜想會有緊急軍事情況,我義當盡職而死,不能死於亂兵手中。這就是我選擇死的時候,還怎么會顧及希望圖名聲營謀官職地位的嫌疑呢?”又說“:陛下收到我的奏疏,不把它留在禁中而交付給中書,是想讓大臣奉而行之。但我兩次到中書,大臣都設辭拒絕了我,這是陛下想為國家計議,但大臣不想這樣做。我私下推究大臣害怕躲避的用意,是恐怕實行這一辦法後而陛下中途變卦而已。中途變卦的禍害,不過是一死。但國家的根本不立,萬一有如天象所告訴的急兵之變,即使死了也還有罪過,這樣他們的打算也就已經很疏粗了。希望陛下把我的奏章示給大臣,讓他們自己選擇死處。”聽說這話的人兩腿發抖。

被任命為兼侍御史知雜事,范鎮因所上言沒被採納,堅決辭謝。執政諭示範鎮說“:現在你的言論已經上報了,但要實行你所說的很困難。”范鎮再寫信給執政說“:事情應當論其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不應當問其是困難還是容易。諸公認為今天比以前困難,如何知道他日不比今天更困難呢?”范鎮進見皇上共面陳三次,言詞更加懇切。范鎮流淚,仁宗也流淚,仁宗說:“我知道你忠厚,你所說的是正確的,當再等三二年再說。”范鎮十九次上奏章,等待覆命一百多天,頭髮鬍子都變白了。朝廷知道不能奪其志,於是罷去他的知諫院,改任集賢殿修撰、糾察在京刑獄、同修起居注,於是任知制誥。范鎮雖然解除了諫官職務,但沒有一年不重申前議。見仁宗年歲越來越高,每每因事說及此事,希望以此感動仁宗的心意。到這時,因入殿謝恩,他首先說“:陛下給我許願,到現在又三年了,希望陛下早定策立大計。”又乘合祭祖先的機會,獻賦諷諫。此後韓琦主謀策立英宗為皇位繼承人。

范鎮遷任翰林學士。中書建議追尊濮王,兩制、台諫與中書意見不同,詔命禮官檢詳制度和禮儀。范鎮判太常,率領其屬下說:“漢宣帝於漢昭帝為孫子,漢光武帝於漢平帝為祖父,他們的父親容或可以稱皇考,議者尚加以非議,認為這是以小宗附合大宗的緒統。現在陛下既然以仁宗為皇考,又後尊濮王為皇考,那么這種過失不是漢代二帝可比的。”執政大怒,召范鎮責斥說:“剛令檢詳典章禮儀,你為什麼立即條列上陳?”范鎮說:“官吏得到詔命,不敢稽留,立即上陳以聞,乃是他的職責所在。如何變成罪狀了呢?”恰逢起草制書,誤遷宰相官,改任侍讀學士。

次年,范鎮回到翰林院,出任陳州知州。陳州正鬧饑荒,范鎮治事三天,擅自散發錢粟來借貸給百姓。監司追究很急,范鎮馬上自己彈劾,詔令赦免他。這年陳州獲得大豐收,百姓所借貸的錢粟全部償還。神宗即位,范鎮再任翰林學士兼侍讀、知通進銀台司。按照舊的典章制度,門下省封駁制書聖旨,察看審查奏章奏疏,糾正違法行為,都寫在所授的敕書上,後來才刪削去。范鎮開始請求恢復這一制度,使門下知道他的職守所在。

王安石改常平法為青苗法,范鎮說:“常平之法,開始於漢朝盛世,它視谷價高低散發和收集,以便於農業和工商業,最為接近古代制度,不能改變。而青苗法實行於唐朝衰世,不足以效法。而且陛下厭惡富民之攫取財富太多,於是稍稍收取一些,這正是五十步笑一百步而已。如果現在有兩人坐市貿易,一人故意壓低價格全部賣出去傾軋另一人,那么人們都知道厭惡他,朝廷怎么可以做街市所厭惡的事呢?”呂惠卿在邇英殿說“:今預買綢、絹,也可比照青苗法。”范鎮說:“預買,也是不好的制度。如果國庫有餘,應當一併廢除掉,怎能拿兩者來作比較。”韓琦極論新法的危害,送到制置三司條例司疏駁,李常乞求廢除青苗錢,詔令分析,范鎮都予封還。詔令五下,范鎮執著如初。

司馬光辭去樞密副使,詔令準許,范鎮又封還詔令。神宗把詔令徑直交付司馬光,不經門下省。范鎮上奏說:“由於我沒有才能,使陛下廢棄法令制度,這是官吏失職,請求解除我的知通進銀台司職務。”

薦舉蘇軾為諫官,因御史謝景溫上奏而罷免;舉薦孔文仲為制科,孔文仲應對問策,論新法不便,結果罷歸舊官。范鎮都大力為之爭辯,沒有得到朝廷的答覆。便上疏說:“我的建議不實行,無臉再立於朝中,請求謝事退職。我說青苗之事不被採納,這是第一個應當離去的原因;推薦蘇軾、孔文仲不被任用,這是第二個應當離去的原因。李定逃避居喪守孝,於是不認母親,破壞人倫,逆忤天理,而朝廷打算以他為御史,御史台因為他罷去陳薦,舍人院因為他罷去宋敏求、呂大臨、蘇頌,諫院因為他罷去胡宗愈。王韶上書肆意欺騙蒙蔽,以便興造邊事,邊事失敗後,則置而不問,反而治罪帥臣李師中。等到御史一說蘇軾,就下書七路指摘他的過失;孔文仲則遣回歸任原職。用這二人與那二人相比,事情的理由誰對誰錯,誰成誰敗,難道能逃得出聖上的明鑑嗎?說青苗法有見效的,不過是每年得到千萬緡錢,而緡錢千萬,不是出自天,不是出自地,不是出自建議者家,大概一律出自於百姓。百姓如同魚,錢財如同水,養民而盡其財,就像養魚而竭其水一樣。”

范鎮五次上呈奏疏,其後又指責王安石用自己的喜怒哀樂作為獎賞懲罰的標準,他說:“陛下具有納諫的資質,而大臣進獻拒諫的計謀;陛下具有愛護百姓的天性,大臣卻使用殘害百姓的辦法。我知道這話入內會觸犯大臣之怒,罪責且不可揣度。然而我職守是勸善規過,論議興革,如果不說一句話,那么就辜負陛下了。”奏疏入內,王安石大為惱怒,拿著范鎮的奏疏以至於手顫抖,他親自起草制書極力詆毀范鎮。於是范鎮以戶部侍郎退休,凡是他所應得到的恩典,全部沒有給予。范鎮上表辭謝,大略說:“希望陛下集中大家的意見作為耳目,以便消除蒙蔽之奸;任用老成持重的人為腹心近臣,以便養得和平和順之福。”天下人聽到范鎮這番話後都稱讚他。雖然王安石對范鎮甚加詆毀,但人們更加以此為榮。范鎮退職後,蘇軾前往祝賀說:“您雖然退位,但名聲更重了!”范鎮悲傷地說“:君子是言聽計從,消除後患於未然,使天下人暗中受到他的恩賜,而沒有智慧之名,沒有勇敢之功;我唯獨不能這樣做,使天下受到傷害而我卻享其名,我於心何忍!”范鎮每天與客人賦詩飲酒,有人勸他稱病閉門不出,范鎮說:“死與生,禍與福,是上天安排的,我奈何不了天!”同天節,范鎮請求隨班行祝壽,得到準許,於是成為制度。蘇軾獲罪,投入御史台獄,官府急於向他索要與范鎮的來往書信文章,范鎮還是上書辯論救助蘇軾。久而久之,范鎮被遷移到許州居住。

哲宗即位,韓維說:“范鎮在仁宗時,首先陳述立太子之議,他從不對人說起,人們也不敢講這件事。”開列起草十九疏上呈。范鎮被任命為端明殿學士,起用提舉中太一宮兼侍讀,而且朝廷打算以他為門下侍郎。范鎮向來不打算再起做官,他的從孫范祖禹也勸告阻止他,於是范鎮堅決辭謝,改任提舉崇福宮。范祖禹告假回家省親,皇帝詔賜龍茶給范鎮,慰勞很優厚。范鎮再次告老,以銀青光祿大夫又一次退休,累封蜀郡公。

范鎮對樂特別注意,自己認為得到古代之法,獨自主張房庶以律生尺的說法。司馬光認為不是這樣,於是多次辯論詰難,共數萬言。起初,仁宗命李照改定大樂,下調王朴樂三律。皇..(1049~1054)年中,又詔命胡瑗等人考證。神宗時詔命范鎮同劉幾定樂。范鎮說“:定樂應當先訂正律呂。”神宗說:“對,即使有師曠的聰慧,不用六律也不能訂正五音。”范鎮製作律尺、龠合、升斗、豆區、..斛,打算把它們繪成圖呈上,又請求訪求真黍,以定黃鐘。而劉幾就沿用李照樂,加用四清聲而上奏說樂已製成。詔令停止樂局,給以豐厚的賞賜。范鎮說:“這是劉幾的樂,與我沒有什麼關係。”到這時,范鎮便請求太府給銅製造,一年後製成,比李照樂降一律有奇。神宗及太皇太后御駕延和殿,召令執政大臣一同閱看視察,賜詔嘉獎范鎮。置放太常禮院,詔命三省、侍從、台閣官員,都前往參觀。范鎮當時患病,樂奏三天而去世,終年八十一歲。贈金紫光祿大夫,諡號為“忠文”。

范鎮平生與司馬光相得甚歡,意見如出一口,而且相約生前則互相寫傳,死後則撰墓銘。司馬光生前寫了《范鎮傳》,佩服范鎮果敢斷決;范鎮又為司馬光寫墓志銘說“:熙寧時奸人朋黨浸淫恣縱,邪惡不正,奸佞狡猾,幸賴神宗洞察其中。”言辭嚴厲峻刻。司馬光之子司馬康囑託蘇軾書寫,蘇軾說:“我不辭謝,但恐怕這不是我們三家的福運。”於是改書其他墓銘。

范鎮清白坦蕩,遇人必以誠相待,恭敬儉樸謹慎靜默,不說他人的過錯。面對國家大體,決斷國家大義,心平氣和而語言雄壯,常常打算隨後而死,即使是在皇帝面前,也無可屈服。篤行大義,奏補子孫時先族人而後子孫,同鄉人有不能夠結婚、下葬的,就替他們主持。兄長范釒茲,死在隴城,沒有子嗣,范鎮聽說他有遺腹子在外地,范鎮當時沒有做官,步行求訪於兩蜀之間,二年才找到,他說“:我的兄長不同於常人,身上有四個乳房,這個小孩也必然如此。”不久果真如此,小孩名叫百常。范鎮從小隨鄉先生龐直溫讀書,直溫的兒子龐日方死在京師,范鎮讓孫子娶龐日方之婦為妻,並撫養龐日方的妻子終身。

范鎮的學問本於《六經》,不講佛教、老子、申不害、韓非的學說。契丹、高麗都傳誦他的文章。范鎮小時候曾作《長嘯》賦,退卻胡騎,晚年出使遼國,人們互相注視說:這是“長嘯公”。兄子范百祿也出使遼國,遼國人首先就問范鎮是否平安。

范祖禹字淳甫,一字夢得,成都華陽人。他出生時,母親夢見一偉岸男子身披金甲進入寢室,說:“我是漢代將軍鄧禹。”既而醒來,好像還看見此人,於是取名祖禹。從小成為孤兒,叔祖父范鎮撫育他像自己的兒子。祖禹自己認為幼失怙恃,身世孤單,每過年時親戚賓客慶集,他卻憂傷好像無所容身,閉門讀書,從沒有參預應酬請託。不久以後到達京城,所有與他交遊的,都是一時著名人物。范鎮器重他說:“這個孩子,是天下士人。”

中進士甲科。跟隨司馬光編修《資治通鑑》,在洛陽十五年,不事職位的升遷。書修成,司馬光推薦他任秘書省正字。當時王安石當權,尤其愛重他。王安國與祖禹友善,曾告訴王安石看重他的意思,祖禹終沒有前去拜見。富弼致仕後居住在洛陽,向來嚴肅剛毅,杜門很少與人交接,惟獨厚待祖禹;病情加重,召見祖禹授以密疏,大致是議論王安石誤國以及新法的危害,言辭極為憤慨中肯。富弼去世,人們都認為不可以上奏,祖禹最終上奏了此事。

神宗去世,祖禹上疏論喪服之制說:“先王製作禮儀,君服與父服相同,都是穿斬衰朝服,服期三年,大概是擔心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自從漢代以來,不只是人臣不按喪禮規定穿戴喪服,人君也不守三年之喪。國朝自祖宗以來,外廷雖然採用易月的制度,宮中實行三年喪服制。君主喪服如古代,但臣下還是依照漢代制度,所以十二天而為周年祭,一個月而又為周年祭,二十四天而為三年滿,二個月又為三年滿。既以日為之,又以月為之,這於禮制無所依據。古代二年而三年滿,隔月而脫下孝服。礻覃,是除喪服的祭名,不是喪服的種類。現在卻為之穿淺色喪服三天后脫下,這是不遵守成規定法的禮制。喪服既除,到葬禮時又穿上,附祭於先廟後即是吉祥,僅僅八個月而就純粹吉祥,無所不佩帶,這又是禮制之沒有浸潤。每月的初一、十五,大臣們穿著上朝的衣服來到殯宮,這是以吉服臨喪;人主穿喪服在上,這是以先帝的喪服作為人主的私喪,這二者都是禮制所不安的。”

哲宗即皇帝位,提拔祖禹為右正言。呂公著執政,祖禹因女婿的嫌疑辭謝,改為祠部員外郎,再次辭謝。被任命為著作佐郎,修《神宗實錄》檢討,升任著作郎兼侍講。

神宗已經二周年祭,祖禹向宣仁太后上疏說“:現在吉祥才開始,服御一新,奢侈節儉的端倪,都是由此開始。凡是可以盪心悅目的,不應該比以前更厲害。皇帝聖性未定,見節儉則節儉,見奢侈則奢侈,所以訓導成德,舉止應該有制可依。現在聽說奉宸庫取珠寶,戶部使用黃金,其數量很多,恐怕無限度增加,希望在沒有發生之前予以制止。崇儉敦樸,輔養聖性,使目不視美色,耳不聽淫聲,不符合禮儀的不說,不符合禮儀的不動,那么學問日增,聖德日隆,這是國家無疆的福運。”按照過去的舊例,孝服脫下後應開樂置宴,祖禹認為因脫下孝服而開樂置宴,就像脫下孝服而慶賀,不是君子不得已而脫下孝服的意思,這不可以。

夏天暑熱暫時廢除講讀,祖禹說:“陛下今天學與不學,關係到今後國家的治亂興衰。如果好學,那么天下君子稱慕,希望立在朝廷,以正直之道事奉陛下,輔佐德業,而致於太平;如不學,那么小人都動心,致力於為邪說諂媚,用以竊取富貴。而且大凡人之增長學問,沒有不是在年少之時,現聖質日長,幾年之後,恐怕會沒有像今天這樣專心,私下替陛下可惜。”升任起居郎,又詔試中書舍人,都沒有接受。呂公著去世,召拜右諫議大夫。首先上疏論人主正心修身的要旨,請太皇太后每天以天下之勤勞、百姓之疾苦、大臣們的邪惡正直、政事的得失,開導皇帝之心,把這些明明白白存於心中,使今後眾說不能迷惑他,小人不能進用。

蔡確已經獲罪,祖禹說:“自從乾興年以來,不竄逐大臣六十多年,一旦實行,流傳四方,無不震驚聳動。蔡確離開相位已很久,朝廷中大多不是他的黨羽,間或有偏見異議的,如果一切都認為是依附蔡確而將他們除去,恐怕刑罰失中,而且人情不安。”

蔡京鎮守蜀州,祖禹說:“蔡京小有才能,不是正直之士。如果使他鎮守成都,他回來,當會讓他執掌朝政,不應推重助長。”當時執政大臣打算在新法舊法中有所創立。祖禹認為朝廷既然已察覺王安石新法是不對,只應恢復祖宗舊制,如果出於新舊之間,兩用而兼存之,那么紀綱會敗壞。升任給事中。

吳地發大水,詔令拿出百萬斛米、二十萬緡錢賑濟救災。諫官認為報告災情的人是妄言,請求加以驗證考實。祖禹封回其奏章,說:“國家根本,仰給於東南。現在一方赤子,呼天赴訴,開口向上要吃,以解脫朝夕之急。上奏災情即使稍有誇大,正當略而不問。如果稍加懲責,恐怕今後沒有人敢說話了。”

兼任國史院修撰,為禮部侍郎。論選擇監司守令說“:祖宗劃分天下為十八路,設定轉運使、提點刑獄,收鄉長、鎮將的權力全歸於縣,收縣的權力歸於州,州的權力歸於監司,監司的權力歸於朝廷。上下相維,輕重互相制約,建置的方法,最為適宜。付給監司一路,付給守臣一州,付給令宰一縣,都是與天子分土而治,這難道不可以選擇嗎?祖宗曾有考課制度,專門察訪各路監司,置簿書在中書,以稽考其大要。現應委託吏部尚書,取應為知州的,分條別列功績情況上報三省,三省召見考察,如果其人可以任用,就按次序列表任用。到任,就令監司考核他的課績,一年之後,可以比較優劣而進行進退升降。這樣就得人必多,監司、郡守得人,縣令沒有才能,不是所要擔心的。”

聽說宮中尋找奶媽,祖禹認為皇帝已十四歲,不是近女色的時候,上疏規勸進德愛身,又請求宣仁太后保護皇帝的身體,言辭極為懇切。不久宣仁太后諭示祖禹,認為外面的議論都是虛傳,祖禹又上疏說:“我說皇帝進德愛身,應常常以此為戒。太后保護皇帝的身體,也希望因此不要忘記。現外面議論雖然是虛傳,也足以為預先之戒。我侍奉於左右,有道聽途說,實在懷著個人憂慮,因此不敢避妄言之罪。凡是事情在沒發生之前說出來,則誠然為過失,等到事情發生後,則又來不及,言之有什麼益處?陛下寧可接受事情沒有發生之前的進言,不要使我們有來不及的後悔。”被授予翰林學士,因叔父范百祿在中書省,改任侍講學士。范百祿離開中書省,祖禹重新任翰林學士。范氏從范鎮到祖禹,連續三世位居禁林,士論認為榮耀羨慕。

宣仁太后去世,中外議論紛紛,人人懷著觀望的心情,在職位的人害怕恐懼,沒人敢說話。祖禹擔心小人乘機危害政治,於是上奏說:“陛下剛總持各種政務,邀請會見大臣們,這是國家興替的根本,社稷安危的時機,百姓休戚的端倪,君子小人進退消長的時候,天命人心去就離合的時候,能不害怕嗎?太后對宗廟社稷有大功,對百姓有大德,九年之間,始終如一。然而小人們怨恨,也為數不少,必定將以太后改變先帝的政治、逐斥先帝的大臣為言,以從事挑撥離間,這不可以不覺察。太后順應天下人心,變而更化。既然改變熙寧新法,那么制定製度的人有罪當予退斥,至於將他們貶逐,那也是順應眾言。他們都是上辜負先帝,下辜負百姓,天下所仇恨而想要除去的人,太后貶逐他們,豈是單純因感情上的厭惡憎恨呢!只有辨別分析是非,深拒邪說,有以奸言迷惑眾人聽覺的,付之典刑,痛罰一人,以警告那些眾多的邪惡之徒,那么就安定無事了。這些人既誤了先帝,又想要貽誤陛下,天下大事,哪裡還經得住小人再破壞呢?”起初,蘇軾約祖禹一同上奏章論列,諫書已經寫好,見到祖禹的奏疏,就附名同奏,說“:您的文章,是經世之文。”終不再拿出他的稿子。

祖禹又說“:陛下繼承六世遺留下來的功業,應該思考天下是祖宗的天下,人民是祖宗的人民,百官是祖宗的百官,公府倉庫是祖宗的公府倉庫。一言一動,就如同祖宗臨駕在上,質問在旁,那么可以長久享有天下人的擁護。太后以大公至正為心,廢除王安石、呂惠卿所製造的新法,而實行祖宗舊有的政治。因此社稷危急而恢復安定,人心離散而恢複合聚,乃至遼主也告誡他的臣下不要惹起事端說‘:南朝專門實行仁宗的政治了。’外夷的情況是這樣,中國的人心則可見一斑。太后日夜苦心勞力,替陛下立下了太平的基礎。希望陛下以靜守之,恭己以臨之,虛心以處之,那么大臣們的邪惡正直,萬事的對與錯,都在聖心中一目了然。小人之情專門為了私人自己,所以對公不利;專門為邪說,所以對正直不利;專門好動,所以對靜不利。希望陛下痛心疾首,作為刻骨銘心的教訓。”奏章多次呈上,沒有得到答覆。

忽然有聖旨召見十多個內臣,祖禹說“:陛下親自處理政務以來,四海側耳細心靜聽,沒聽說陛下訪一賢臣,而所召見的乃先是內侍,天下人一定認為陛下寵愛近臣親信,希望陛下馬上賜令追回改正。”因而請求召對,說:“熙寧初年,王安石、呂惠卿製造新法,全變祖宗的政治,多引用小人以致誤國,功勳舊臣被排斥不用,忠心正直之士相繼被引用去遠地。又用兵開邊,結怨外夷,天下愁困貧苦,百姓流離遷徙。好在先帝覺悟,把他們兩人解職放逐,但所引用的眾多小人,已經布滿中外,不可以再除去。蔡確連續興起大獄,王韶開創攻占熙河,章..開拓五溪,沈起擾亂交管,沈括、徐禧、俞充、種諤興起製造西部戰事,軍民死傷人數都不下二十萬。先帝臨朝哀悼後悔,認為朝廷不得不承擔這個罪責。及至吳居厚在東京實行鐵冶法,王子京在福建實行茶法,蹇周輔在江西實行鹽法,李稷、陸師閔在西川實行茶法、市易法,劉定在河北教保甲,百姓都愁痛哀怨,家家思亂。依賴陛下與太后起而挽救,天下百姓,好像解除了被人倒掛著的痛苦。只是向來所被斥退放逐的人,窺探等候事變,妄想陛下不認為修改法令制度是對的,如果這些人得以到陛下身邊,必定進呈奸言。萬一偏聽致信而又任用他們,我擔心國家從此衰頹,不再振興了。”又議論“:漢、唐滅亡,都是由於宦官。從熙寧、元豐年間,李憲、王中正、宋用臣等人當權總持兵權,權勢震灼。王中正兼任四路幹辦官,口頭命令招募軍隊,州郡不敢違背,師徒受凍挨餓,死亡最多;李憲陳述再舉之策,導致永樂被擊破陷落;宋用臣興起土木工役,沒有時間休息,與商人爭微薄利潤,為國家聚集怨恨。這三人,即使是加以殺戮,不足以謝百姓。李憲雖已死去,但王中正、宋用臣還在,現召見內臣十人,而李憲、王中正的兒子都在其中。二人既然入朝,那么王中正、宋用臣必將又被任用,希望陛下考慮。”

當時繼承神宗所實行的新法的議論已興起,有以章..為宰相的意思。祖禹極力說章..不可以任用,沒被同意,於是請求外任。哲宗且打算大加任用祖禹,但內外阻止的人很多,就以他為龍圖閣學士知陝州。言官論祖禹修《神宗實錄》詆毀誣陷,又摘取他勸諫禁中僱請奶媽的事,連續貶逐為武安軍節度副使、昭州別駕,指定在永州、賀州居住,又移居賓州、化州而去世,終年五十八歲。

祖禹平常謙恭謹慎,不講別人的過錯。到遇到事情,則辨別是非,一點不隱瞞。在邇英殿守經據正,獻納尤多。曾講《尚書》至“內作色荒,外作禽荒”六句話,拱手再次朗讀,站著說“:希望陛下留意聽講。”皇帝再三點頭,才退下。每次當要侍講的前天晚上,必定端正衣服帽子,好像在皇帝的側邊,命子弟侍讀,預先研求講解的學說。開列古義,參考時事,語言簡練而且適當,沒有一句長話,義理明白,文采鮮艷成文。蘇軾稱他是講官第一。

祖禹曾進呈《唐鑒》十二卷,《帝學》八卷,《仁皇政典》六卷。而且《唐鑒》深明唐代三百年治亂,學者尊重他,目為“唐鑒公”。建炎二年(1128),追復為龍圖閣學士。兒子范沖,紹興年中官至翰林侍讀學士,《儒林》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