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卷一百一十八
作者:沈昫等
○韋溫 蕭祐附
獨孤郁 弟朗
錢徽 子可復
高釴 弟銖 鍇 馮宿 弟定 審
封敖
韋溫,字弘育,京兆人。祖肇,吏部侍郎。父綬,德宗朝翰林學士,以散騎常 侍致仕。綬弟貫之,憲宗朝宰相,自有傳。溫七歲時,日念《毛詩》一卷。年十一 歲,應兩經舉登第。釋褐太常寺奉禮郎。以書判拔萃,調補秘書省校書郎。時綬致 仕田園,聞溫登第,愕然曰:“判入高等,在群士之上,得非交結權幸而致耶?” 令設席於廷,自出判目試兩節。溫命筆即成,綬喜曰:“此無愧也!”調授鹹陽尉。 入為監察御史,以父在田裡,憲府禮拘,難於省謁,不拜。換著作郎,一謝即還。 侍省父疾,溫侍醫藥,衣不解帶,垂二十年。父憂,毀瘠逾制。免喪,久之為右補 闕,忠鯁救時。宋申錫被誣,溫倡言曰:“宋公履行有素,身居台輔,不當有此, 是奸人陷害也。吾輩諫官,豈避一時之雷電,而致聖君賢相蒙蔽惑之咎耶?”因率 同列伏閣切爭之,由是知名。
太和五年,太廟第四、第六室缺漏,上怒,罰宗正卿李銳、將作王堪,乃詔中 使鳩工補葺之。溫上疏曰:“臣聞吏舉其職,國家所以治;事歸於正,朝廷所以尊。 夫設制度,立官司,事存典故,國有經費,而最重者,奉宗廟也。伏以太廟當修, 詔下逾月,有司弛墮,曾不加誡。宜黜慢官,以懲不恪之罪;擇可任者,責以繕完 之功。此則事歸於正,吏舉其職也。而聖思不勞,百職無曠。今慢官不恪,止於罰 俸,宗廟所切,便委內臣,是許百司之官,公然廢職,以宗廟之重,為陛下所私, 群官有司,便同委棄。此臣竊為聖朝惜此事也。事關宗廟,皆書史策,苟非舊典, 不可率然。伏乞更下詔書,得委所司營繕,則制度不紊,官業交修。”上乃止內使。
群臣上尊號,溫上疏曰:“德如三皇止稱皇,功如五帝止稱帝。徽號之來,乃 聖王之末事。今歲三川水災,江淮旱歉,恐非崇飾徽稱之時。”帝深嘉之,乃止。 改侍御史。
李德裕作相,遷禮部員外郎。或以溫厚於牛僧孺,言於德裕。德裕曰:“此人 堅正中立,君子也。”鄭注鎮鳳翔,自知不為所齒,求德門弟子為參佐,請溫為副 使。或以為理不可拒,拒則生患。溫曰:“擇禍莫若輕。拒之止於遠貶,從之有不 測之禍。”鄭注誅,轉考功員外郎。尋知制誥,召入翰林為學士。以父職禁廷,憂 畏成病,遺誡不令居禁職,懇辭不拜。
俄兼太子侍讀,每晨至少陽院,午見莊恪太子。溫曰:“殿下盛年,宜早起, 學周文王為太子,雞鳴時問安西宮。”太子幼,不能行其言。稱疾。上不悅,改太 常少卿。未幾,拜給事中。王晏平為靈武,刻削軍士,贓罪發,帝以智興之故,減 死,貶官。溫三封詔書,文宗深獎之。莊恪得罪,召百僚諭之。溫曰:“太子年幼, 陛下訓之不早,到此非獨太子之過。”遷尚書右丞。
吏部員外郎張文規父弘靖,長慶初在幽州為硃克融所囚;文規不時省赴,人士 喧然罪之。溫居綱轄,首糾其事,出文規為安州刺史。鹽鐵判官姚勖知河陰院,嘗 雪冤獄。鹽鐵使崔珙奏加酬獎,乃令權知職方員外郎。制出,令勖上省。溫執奏曰: “國朝已來,郎官最為清選,不可以賞能吏。”上令中使宣諭,言勖能官,且放入 省。溫堅執不奉詔,乃改勖檢校禮部郎中。翌日,帝謂楊嗣復曰:“韋溫不放姚勖 入省,有故事否?”嗣復對曰:“韋溫志在銓擇清流。然姚勖士行無玷,梁公元崇 之孫,自殿中判鹽鐵案,陛下獎之,宜也。若人有吏能,不入清流,孰為陛下當煩 劇者?此衰晉之風也。”上素重溫,亦不奪其操,出為陝虢觀察使。
武宗即位,李德裕用事,召拜吏部侍郎,欲引以為相。時李漢以家行不謹,貶 汾州司馬。溫從容白德裕曰:“李漢不為相公所知,昨以不孝之罪絀免,乞加按問。” 德裕曰:“親情耶?”溫曰:“雖非親昵,久相知耳。”德裕不悅。居無何,出溫 為宣歙觀察使,辟鄭處誨為觀察判官,德裕愈不悅。池州人訟郡守,溫按之無狀, 杖殺之。
明年,瘍生於首,謂愛婿張復魯曰:“予任校書郎時,夢二黃衣人齎符來追, 及滻,將渡,一人續至曰:‘彼墳至大,功須萬日。’遂不涉而寤。計今萬日矣, 與公訣矣。”明日卒,贈工部尚書,謚曰孝。
溫在朝時,與李珏、楊嗣復周鏇。及楊、李禍作,嘆曰:“楊三、李七若取我 語,豈至是耶!”初溫以楊、李與德裕交怨,及居位,溫勸楊、李徵用德裕,釋憾 解慍。二人不能用,故及禍。溫無子,女適薛蒙,善著文,續曹大家《女訓》十二 章,士族傳寫,行於時。溫剛腸寡合,人多疏簡,唯與常侍蕭祐善。
蕭祐者,蘭陵人。少孤貧。耿介苦學,事親以孝聞。自處士征拜左拾遺,累遷 至考功郎中。祐博雅好古,尤喜圖畫。前代鍾、王遺法,蕭、張筆勢,編序真偽, 為二十卷,元和末進御,優詔嘉之,授兵部郎中。出為虢州刺史,入為太常少卿, 轉諫議大夫。逾月為桂州刺史、御史中丞、桂管防禦觀察使。太和二年八月,卒於 官,贈右散騎常侍。
祐閒淡貞退,善鼓琴賦詩,書畫盡妙。游心林壑,嘯詠終日,而名人高士,多 與之游。給事中韋溫尤重之,結為林泉之友。
獨孤郁,河南人。父及,天寶末與李華、蕭潁士等齊名。善為文,所著《仙掌 銘》,大為時流所賞,位終常州刺史。郁,貞元十四年登進士第,文學有父風,尤 為舍人權德輿所稱,以子妻之。貞元末,為監察御史。
元和初,應制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策入第四等,拜左拾遺。太子司議郎杜 從郁拜左補闕,郁與同列,論之曰:“從郁是宰臣佑之子,父居宰執,從郁不宜居 諫列。”乃改為左拾遺,又論曰:“補闕之與拾遺,資品雖殊,同是諫官,若時政 或有得失,不可令子論父。”從郁竟改他官。
四年,轉右補闕,又與同列拜章論中官吐突承璀不宜為河北招討使,乃改招撫 宣慰使。
五年,兼史館修撰。尋召充翰林學士,遷起居郎。權德輿作相,郁以婦公辭內 職。憲宗曰:“德輿乃有此佳婿。”因詔宰相於士族之家,選尚公主者。遷郁考功 員外郎,充史館修撰、判館事,預修《德宗實錄》。
七年,以本官復知制誥。八年,轉駕部郎中。其年十月,復召為翰林學士。九 年,以疾辭內職。十一月,改秘書少監,卒。
郁弟朗,嘗居諫官,請罷淮西用兵,不協旨,貶興元戶曹。入為監察御史,轉 殿中。十五年,兼充史館修撰,遷都官員外郎。
長慶初,諫議大夫李景儉於史館飲酒,憑醉謁宰相,語辭侵侮;朗坐同飲,出 為漳州刺史。入為左司員外郎,遷諫議大夫。揚州節度使王播罷兼鹽鐵使,行賂於 中人,求復領銅鹽。朗上章論之。
寶曆元年十一月,拜御史中丞。二年六月,賜金紫之服。侍御史李道樞乘醉謁 朗;朗劾之,左授司議郎。憲府故事,三院御史由大夫、中丞自辟,請命於朝。時 崔晃、鄭居中不由憲長而除,皆丞相之僚舊也,敕命雖行,朗拒而不納,晃竟改太 常博士,居中分司東台。其年十月,高少逸入閣失儀,朗不彈奏,宰相銜阻崔晃事, 左授少逸贊善大夫,朗亦罰俸。朗稱執法不稱,乞罷中丞,敬宗令中使諭之,不允 其讓。文宗即位,改工部侍郎。太和元年八月,出為福州刺史、御史中丞、福建觀 察使。是月赴官,暴卒於路,贈右散騎常侍。
郁子庠,亦登進士第。大中後官達,亦至侍郎。
錢徽,字蔚章,吳郡人。父起,天寶十年登進士第。起能五言詩。初從鄉薦, 寄家江湖,嘗於客舍月夜獨吟,遽聞人吟於庭曰:“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 起愕然,攝衣視之,無所見矣,以為鬼怪,而志其一十字。起就試之年,李暐所試 《湘靈鼓瑟詩》題中有“青”字,起即以鬼謠十字為落句,暐深嘉之,稱為絕唱。 是歲登第,釋褐秘書省校書郎。大曆中,與韓翃、李端輩十人,俱以能詩,出入貴 游之門,時號“十才子”,形於圖畫。起位終尚書郎。
徽,貞元初進士擢第,從事戎幕。元和初入朝,三遷祠部員外郎,召充翰林學 士。六年,轉祠部郎中、知制誥。八年,改司封郎中、賜緋魚袋,職如故。九年, 拜中書舍人。十一年,王師討淮西,詔朝臣議兵,徽上疏言用兵累歲,供饋力殫, 宜罷淮西之徵。憲宗不悅,罷徽學士之職,守本官。
長慶元年,為禮部侍郎。時宰相段文昌出鎮蜀川。文昌好學,尤喜圖書古畫。 故刑部侍郎楊憑兄弟,以文學知名,家多書畫,鍾、王、張、鄭之跡在《書斷》、 《畫呂》者,兼而有之。憑子渾之求進,盡以家藏書畫獻文昌,求致進士第。文昌 將發,面托錢徽,繼以私書保薦。翰林學士李紳亦托舉子周漢賓於徽。及榜出,渾 之、漢賓皆不中選。李宗閔與元稹素相厚善。初稹以直道譴逐久之,及得還朝,大 改前志。由逕以徼進達,宗閔亦急於進取,二人遂有嫌隙。楊汝士與徽有舊。是歲, 宗閔子婿蘇巢及汝士季弟殷士俱及第。故文昌、李紳大怒。文昌赴鎮。辭日,內殿 面奏,言徽所放進士鄭朗等十四人,皆子弟藝薄,不當在選中。穆宗以其事訪於學 士元稹、李紳,二人對與文昌同。遂命中書舍人王起、主客郎中知制誥白居易,於 子亭重試,內出題目《孤竹管賦》、《鳥散余花落》詩,而十人不中選。詔曰:
國家設文學之科,本求才實,苟容僥倖,則異至公。訪聞近日浮薄之徒,扇為 朋黨,謂之關節,乾撓主司。每歲策名,無不先定,永言敗俗,深用興懷。鄭朗等 昨令重試,意在精核藝能,不於異書之中,固求深僻題目,責令所試成就,以觀學 藝淺深。孤竹管是祭天之樂,出於《周禮》正經;閱其呈試之文,都不知其本事, 辭律鄙淺,蕪累亦多。比令宣示錢徽,庶其深自懷愧,誠宜盡棄,以警將來。但以 四海無虞,人心方泰,用弘寧撫,式示殊恩,特掩爾瑕,庶明予志。孔溫業、趙存 約、竇洵直所試粗通,與及第;裴撰特賜及第;鄭朗等十人並落下。自今後禮部舉 人,宜準開元二十五年敕,及第訖,所試雜文並策,送中書門下詳覆。
尋貶徽為江州刺史,中書舍人李宗閔劍州刺史,右補闕楊汝士開江令。初議貶 徽,宗閔、汝士令徽以文昌、李紳私書進呈,上必開悟。徽曰:“不然。苟無愧心, 得喪一致,修身慎行,安可以私書相證耶?”令子弟焚之,人士稱徽長者。
既而穆宗知其朋比之端,乃下詔曰:
昔者,卿大夫相與讓於朝,士庶人相與讓於列;周成王刑措不用,漢文帝恥言 人過,真理古也,朕甚慕焉。中代已還,爭端斯起,掩抑其言則專蔽,誘掖其說則 侵誣。自非責實循名,不能彰善癉惡,故孝宣必有告訐及下,光武不以單辭遽行。 《語》稱訕上之非,律有匿名之禁,皆以防三至之毀,重兩造之明。是以爵人於朝 則皆勸,刑人於市則皆懼,罪有歸而賞當事也。
末代偷巧,內荏外剛。卿大夫無進思盡忠之誠,多退有後言之謗;士庶人無切 磋琢磨之益,多鑠浸潤之讒。進則諛言諂笑以相求,退則群居州處以相議。留中不 出之請,蓋發其陰私;公論不容之誅,是生於朋黨。擢一官,則曰恩皆自我;黜一 職,則曰事出他門。比周之跡已彰,尚矜介特;由徑之蹤盡露,自謂貞方。居省寺 者不以勤恪蒞官,而曰務從簡易;提紀綱者不以準繩檢下,而曰密奏風聞。獻章疏 者更相是非,備顧問者互有憎愛。苟非秦鏡照膽,堯羊觸邪,時君聽之,安可不惑? 參斷一謬,俗化益訛。禍發齒牙,言生枝葉,率是道也,朕甚憫焉。
我國家貞觀、開元,同符三代,風俗歸厚,禮讓皆行。兵興已來,人散久矣。 始欲導之以德,不欲驅之以刑。然而信有未孚,理有未至,曾無恥格,益用雕元刂。 小則綜核之權,見侵於下輩;大則樞機之重,旁撓於薄徒。尚念因而化之,亦冀去 其尤者。而宰臣懼其浸染,未克澄清。備引祖宗之書,願垂勸誡之詔,遂伸告諭, 頗用殷勤。各當自省厥躬,與我同底於道。
元稹之辭也。制出,朋比之徒,如撻於市,鹹睚眥於紳、稹。
徽明年遷華州刺史、潼關防禦、鎮國軍等使。文宗即位,征拜尚書左丞。太和 元年十二月,復授華州刺史。二年秋,以疾辭位,授吏部尚書致仕。三年三月卒, 時年七十五。子可復、可及,皆登進士第。
可復累官至禮部郎中。太和九年,鄭注出鎮鳳翔,李訓選名家子以為賓佐,授 可復檢校兵部郎中、兼御史中丞,充鳳翔節度副使。其年十一月,李訓敗,鄭注誅, 可復為鳳翔監軍使所害。
高釴,字翹之。祖鄭賓,宋州寧陵令。父去疾,攝監察御史。釴,元和初進士 及第,判入等,補秘書省校書郎,累遷至右補闕,充史館修撰。十四年,上疏請不 以內官為京西北和糴使。十五年,轉起居郎,依前充職。
釴孤貞無黨,而能累陳時政得失。長慶元年,穆宗憐之,面賜緋于思政殿,仍 命以本官充翰林學士。二年,遷兵部員外郎,依前充職。四年四月,禁中有張韶之 變,敬宗幸左軍。是夜,釴從帝宿於左軍。翌日賊平,賞從臣,賜釴錦彩七十匹, 轉戶部郎中、知制誥。十二月,正拜中書舍人,充職如故。謝恩于思政殿,因諫敬 宗,以求理莫若躬親,用示憂勤之旨也。帝深納其言,又賜錦彩五十匹。
寶曆二年三月,罷學士,守本官。太和三年七月,授刑部侍郎。四年冬,遷吏 部侍郎。銓綜之司,官業振舉。七年,出為同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八年六月卒, 贈兵部尚書,遺命薄葬。釴少時孤貧,潔己力行,與弟銖、鍇皆以檢靜自立,致位 崇顯,居家友睦,為搢紳所重。
銖,元和六年登進士第。穆宗即位,入朝為監察御史,累遷員外郎、吏部郎中。 太和五年,拜給事中。七年,為外官監考使。八年十月,文宗用國子助教李仲言為 侍講,銖率諫官伏閣論曰:“仲言素行纖邪,若聽用,必亂國經。”上令中使宣諭 曰:“朕要仲言講書,非有聽用也。”是歲,先旱後水,京師谷價騰踴;彗星為變, 舉選皆停,人情雜然流議。鄭注奸謀,日聞於外。銖等犯難論諍,冀上省悟。既奉 宣傳,相顧失色,以其危亡可翹足而待也。明年,訓、注竊權,惡銖不附己,五月, 出為越州刺史、御史中丞、浙東觀察使。開成三年,就加檢校左散騎常侍,尋入為 刑部侍郎。四年七月,出為河南尹。會昌末,為吏部侍郎。
鍇,元和九年登進士第,升宏辭科,累遷吏部員外。太和三年,準敕試別頭進 士明經鄭齊之等十八人。榜出之後,語辭紛競。監察御史姚中立以聞,詔鍇審定。 乃升李景、王淑等,人以為公。六年二月,自司勛郎中轉諫議大夫。七年,遷中書 舍人。九年十月,以本官權知禮部貢舉。開成元年春,試畢,進呈及第人名,文宗 謂侍臣曰:“從前文格非佳,昨出進士題目,是朕出之,所試似勝去年。”鄭覃曰: “陛下改詩賦格調,以正頹俗,然高鍇亦能勵精選士,仰副聖旨。”帝又曰:“近 日諸侯章奏,語太浮華,有乖典實。宜罰掌書記,以誡其流。”李石曰:“古人因 事為文,今人以文害事,懲弊抑末,實在盛時。”乃以鍇為禮部侍郎。凡掌貢部三 年,每歲登第者四十人。三年,榜出後,敕曰:“進士每歲四十人,其數過多,則 乖精選。官途填委,要窒其源,宜改每年限放三十人,如不登其數,亦聽。”然鍇 選擢雖多,頗得實才,抑豪華,擢孤進,至今稱之。尋轉吏部侍郎。其年九月,出 為鄂州刺史、御史大夫、鄂岳觀察使,卒。
釴子湜,鍇子湘,偕登進士第。湜,鹹通十二年為禮部侍郎。湘自員外郎知制 誥,正拜中書舍人。鹹通年,改諫議大夫。坐宰相劉瞻親厚,貶高州司馬。乾符初, 復為中書舍人。三年,遷禮部侍郎,選士得人。出為潞州大都督府長史、昭義節度、 澤潞觀察等使,卒。
馮宿,東陽人。丱歲隨父子華廬祖墓,有靈芝、白兔之祥。宿昆弟二人,皆幼 有文學。宿登進士第,徐州節度張建封闢為掌書記。後建封卒,其子愔為軍士所立, 李師古欲乘喪襲取。時王武俊且觀其釁,愔恐懼,計無所出。宿乃以檄書招師古, 而說武俊曰:“張公與君為兄弟,欲同力驅兩河歸天子,眾所知也。今張公歿,幼 子為亂兵所脅,內則誠款隔絕於朝廷,外則境土侵逼於強寇。孤危若此,公安得坐 視哉!誠能奏天子,念先僕射之忠勛,舍其子之迫脅,使得束身自歸,則公於朝廷 有靖亂之功,於張氏有繼絕之德矣!”武俊大悅,即以表聞。由是朝廷賜愔節鉞, 仍贈建封司徒。
宿以嘗從建封,不樂與其子處,乃從浙東觀察使賈全府辟。愔恨其去己,奏貶 泉州司戶。征為太常博士。王士真死,以其子承宗不順,不加謚。宿以為懷柔之義, 不可遺其忠勞,乃加之美謚。轉虞部、都官二員外郎。
元和十二年,從裴度東征,為彰義軍節度判官。淮西平,拜比部郎中。會韓愈 論佛骨,時宰疑宿草疏,出為歙州刺史。入為刑部郎中。十五年,權判考功。宿以 宰臣及三品已下官,故事內校考,別封以進;翰林學士,職居內署,事莫能知,請 依前書上考;諫官御史亦請仍舊,並書中上考。
長慶元年,以本官知制誥。二年,轉兵部郎中,依前充職。牛元翼以深州不從 王庭湊,詔授襄州節度使。元翼未出,深州為庭湊所圍。二年,以宿檢校右庶子、 兼御史中丞,賜紫金魚袋,往總留務。監軍使周進榮不遵詔命,宿以狀聞。元翼既 至,宿歸朝,拜中書舍人,轉太常少卿。
敬宗即位,宿常導引乘輿,出為華州刺史。以父名拜章乞罷,改左散騎常侍, 兼集賢殿學士,充考制策官。
太和二年,拜河南尹。時洛苑使姚文壽縱部下侵欺百姓,吏不敢捕。一日,遇 大會,嘗所捕者傲睨於文壽之側,宿知而掩之,杖死。
太和四年,入為工部侍郎。六年,遷刑部侍郎,修《格後敕》三十卷,遷兵部 侍郎。九年,出為劍南東川節度使,檢校禮部尚書。
開成元年十二月卒,廢朝,贈吏部尚書,謚曰懿。有文集四十卷。子圖、陶、 韜,三人皆登進士,揚歷清顯。
宿弟定,字介夫。儀貌壯偉,與宿俱有文學,而定過之。貞元中皆舉進士,時 人比之漢朝二馮君。於頔牧姑蘇也,定寓焉,頔友於布衣間。後頔帥襄陽,定乘驢 詣軍門;吏不時白,定不留而去。頔慚,笞軍吏,馳載錢五十萬,及境謝之。定飯 逆旅,復書責以貴傲而返其遺,頔深以為恨。權德輿掌貢士,擢居上第,後於澗州 佐薛苹幕,得校書郎,尋為鄠縣尉,充集賢校理。定先時居父憂,因號毀得肺病, 趨府或不及時,大學士疑其恃才簡怠,乃奪其職,俾為大理評事。登朝為大常博士, 轉祠部員外郎。
寶曆二年,出為郢州刺史。長壽縣尉馬洪沼告定強奪人妻,及將闕官職田祿粟 入己費用,詔監察御史李顧行鞫之。獄具上聞,制曰:“馮定經使臣推問,無入己 贓私,所告罰錢,又皆公用。然長吏之體,頗涉無儀,刑賞或乖,宴遊不節。緣經 恩赦,難更科書,猶持郡符,公議不可,宜停見任。”尋除國子司業、河南少尹。
太和九年八月,為太常少卿。文宗每聽樂,鄙鄭、衛聲,詔奉常習開元中《霓 裳羽衣舞》,以《雲韶樂》和之。舞曲成,定總樂工閱於庭,定立於其間。文宗以 其端凝若植,問其姓氏。翰林學士李珏對曰:“此馮定也。”文宗喜,問曰:“豈 非能為古章句者耶?”乃召升階。文宗自吟定《送客西江詩》,吟罷益喜,因錫禁 中瑞錦,仍令大錄所著古體詩以獻。尋遷諫議大夫、知匭事。
是歲,李訓事敗伏誅,衣冠橫罹其禍,中外危疑。及改元御殿,中尉仇士良請 用神策仗衛在殿門;定抗疏論罷,人情危之。又請許左右史隨宰臣入延英記事,宰 臣不樂。二年,改太子詹事。三年,宰臣鄭覃拜太子太師,欲於尚書省上事。定奏 曰:“據《六典》,太師居詹事府,不合於都省禮上。”乃詔於本司上事,人推美 之。四年,遷衛尉卿。是歲,上章請老,詔以左散騎常侍致仕。會昌六年,改工部 尚書而卒。
先長慶中,源寂使新羅國,見其國人傳寫諷念定所為《黑水碑》、《畫鶴記》。 韋休符之使西番也,見其國人寫定《商山記》於屏障。其文名馳於戎夷如此。
子袞、顓、軒、岩四人,皆進士登第。鹹通中,歷任台省。宿從弟審、寬。
審父子郁。審,貞元十二年登進士第,累辟使府。入為監察御史,累遷至兵部 郎中。開成三年,遷諫議大夫。四年九月,出為桂州刺史、桂管觀察使。入為國子 祭酒。國子監有《孔子碑》,睿宗篆額,加“大周”兩字,蓋武后時篆也。審請琢 去偽號,復“大唐”字,從之。鹹通中,卒於秘書監。
審弟寬,子緘,皆進士擢第,知名於時。
封敖,字碩夫,其先渤海蓚人。祖希奭。父諒,官卑。敖,元和十年登進士第, 累辟諸侯府。太和中,入朝為右拾遺。會昌初,以員外郎知制誥,召入翰林為學士, 拜中書舍人。
敖構思敏速,語近而理勝,不務奇澀,武宗深重之。嘗草《賜陣傷邊將詔》, 警句云:“傷居爾體,痛在朕躬。”帝覽而善之,賜之宮錦。李德裕在相位,定策 破回鶻,誅劉稹。議兵之際,同列或有不可之言,唯德裕籌計指畫,竟立奇功。武 宗賞之,封衛國公,守太尉。其制語有:“遏橫議於風波,定奇謀於掌握。逆稹盜 兵,壺關晝鎖,造膝嘉話,開懷靜思,意皆我同,言不他惑。”制出,敖往慶之, 德裕口誦此數句,撫敖曰:“陸生有言,所恨文不迨意。如卿此語,秉筆者不易措 言。”座中解其所賜玉帶以遺敖,深禮重之。
然敖不持士范,人重其才而輕其所為,德裕不能大用之。德裕罷相,敖亦罷內 職。宣宗即位,遷禮部侍郎。大中二年,典貢部,多擢文士。轉吏部侍郎、渤海男、 食邑七百戶。四年,出為興元尹、御史大夫、山南西道節度使,歷左散騎常侍。十 一年,拜太常卿,出為淄青節度使,入為戶部尚書,卒。
子彥卿、望卿,從子特卿,皆進士及第,鹹通後,歷位清顯。
史臣曰:韋公鯁亮守官,犯而得禮。蕭子恬於吏隱,抑亦名賢。蔚章操韻非高, 而從容長者。郁、朗襟概,郁有世風。三高並秀於一時,二馮爭驅於千里,威以摛 英掞藻,華國揚名。潤色之能,封無與讓,壽考垂慶,儒何負哉!
贊曰:伏蒲進諫,染翰為文。獨孤、韋氏,志在匡君。馮、高諸子,綺繡繽紛。 禁垣擅美,渤海凌雲。
部分譯文
韋溫字弘育,京兆人。祖父韋肇,吏部侍郎。父韋綬,德宗朝翰林學士,以散騎常侍官職退休。韋綬之弟韋貫之,憲宗朝宰相,自己有傳。韋溫七歲時,每日念《毛詩》一卷。年十一歲,應兩經科考登第,經吏部選拔授太常寺奉禮郎。以書、判兩項出類拔萃,調補秘書省校書郎。這時韋綬已歸居田園,得知韋溫登第,吃驚地說:“錄入高等,在群士之上,莫非交結權貴而得中嗎?”令人在廳堂擺設宴席,親自出判目試題兩節。韋溫提筆即寫成,韋綬高興地說:“這就毫無愧色呀。”韋溫調授鹹陽尉。入朝授監察御史,因其父在家鄉,御史府衙禮法謹嚴,難於回鄉探望,便推辭不受。改授著作郎,謝恩之後立即還鄉,服侍患病的父親。韋溫親自侍候醫藥,衣不解帶,將近二十年。父親去世,韋溫因憂傷過度而瘦弱不堪,以致超過請假期限。服喪期滿,過了許久授為右補闕,為人忠誠鯁直,一心匡救時世。宋申錫被誣告,韋溫倡議道:“宋公行事素來有準則,身居台輔之位,不可能幹這種事,是奸人陷害他。吾輩身為諫官,難道能夠躲避一時之雷電,而聽任聖君賢相遭受蒙蔽困惑的災禍嗎?”於是率領同列眾諫官伏閣極力爭辯,因此而知名。
大和五年(831),太廟第四、第六室缺漏破損,皇上發怒,處罰宗正卿李銳、將作王堪,並詔令中使調集工匠修葺。韋溫上疏道:“臣聞官吏各盡其職,國家因此太平;國事遵循正道,朝廷因此有威信。設制度,立官署,行事依典章,治國有經費,而頭等大事則是祭祀宗廟。臣俯首認為,太廟理當修葺,詔下一月有餘,主管官員懈怠不辦,朝廷不曾予以警告。應當罷黜簡慢的官員,以懲罰其瀆職之罪,挑選足以信任的人,責成他完成圓滿修繕的任務。這樣才算是國事歸於正道,官吏各盡其職,而聖心不用勞苦,百官無人懈怠。現在簡慢的官員不守其職,只處以罰俸錢,宗廟急切之事,卻委託內臣。這樣便是允許百官公然棄職,認為宗廟之大事不過屬於陛下的私事,群官及府署,便如同遭委棄。這就是臣私下為聖朝惋惜的原因啊。事關宗廟,史書皆有記載,隨意違背典章的事,不可輕率為之。伏乞陛下再降詔書,委託主管官員經營修繕之事,則制度不亂,官員職守和國家事務都上了正軌。”皇上便罷止內使修繕太廟一事。
群臣進獻皇帝尊號,韋溫上疏道:“德行如三皇只稱皇,功勞如五帝只稱帝。徽號之由來,本是古代聖王之末流小事。今年三川鬧水災,江淮因旱歉收,恐怕不是崇奉修飾徽號的時候吧。”皇上深表贊同,事便罷止。改韋溫為侍御史。
李德裕為宰相,韋溫升為禮部員外郎。有人將韋溫受牛僧孺器重之事告訴李德裕,李德裕道:“此人堅正不偏頗,君子啊。”鄭注為鳳翔節度使,自知為人所不齒,尋求德高望重人家的子弟做幕僚,請求韋溫為副使。有人認為於理不可拒絕,拒絕則生禍患。韋溫道:“選擇災禍不如避重就輕。拒絕至多貶謫遠郡,服從會有不測之禍。”後鄭注被誅,韋溫轉任考功員外郎。不久知制誥,召入翰林為學士。因其父當年在宮禁內任職,憂懼成病,遺訓不讓韋溫居宮內官職,故韋溫懇切推辭不受。
不久兼任太子侍讀,每日清晨至少陽院,午時見莊恪太子。韋溫道:“殿下正值盛年,應早起,學周文王為太子雞鳴時便至西宮問安。”太子年幼,不能依照他的話去做。於是韋溫稱病,皇上不悅,改授他太常少卿。沒多久,拜給事中。王晏平鎮守靈武,剋扣軍士糧餉,貪贓之罪被揭發,皇上因其父王智興的緣故,免其死罪,貶官。韋溫三次封書上奏,文宗深為褒獎。莊恪太子獲罪,皇上召集百官告知,韋溫道:“太子年幼,陛下不早些訓誡他,到這地步不只是太子的過錯。”升尚書右丞。
吏部員外郎張文規之父張弘靖,長慶初在幽州被朱克融囚禁,張文規不時前往探望,朝官輿論喧然以為此舉有罪。韋溫身居主管職位,首先彈劾此事,結果張文規出任安州刺史。鹽鐵判官姚勖掌管河陰院,曾昭雪冤獄,鹽鐵使崔珙奏請予以酬獎,於是詔令姚勖權知職方員外郎。詔書發出,令姚勖上京入尚書省,韋溫啟奏道:“國朝以來,郎官最須精選,不可用作對於有才能的官吏的賞賜。”皇上令中使宣諭,說姚勖善於做官,姑且放入尚書省。韋溫固執不奉詔命,於是改授姚勖檢校禮部郎中。次日,皇上對楊嗣復道:“韋溫不放姚勖入省,有典章依據嗎?”楊嗣復回答道:“韋溫志在選拔德高望重的清流之士。然而姚勖作為士大夫品行無任何污點,又是梁公元崇之孫,在殿中省判鹽鐵案,陛下獎勵他,是應該的。假若一個人有做官的才幹,而不讓他入清流,那誰還願替陛下承擔煩瑣艱巨的事務呢?這是衰微之晉國的風氣呀。”皇上素來器重韋溫,亦不強迫他改變意志,命他出任陝虢觀察使。
武宗即位,李德裕執政,召韋溫入朝拜吏部侍郎,欲推薦他做宰相。這時李漢因在家中行為不慎,貶為汾州司馬,韋溫從容稟告李德裕道:“李漢不為相公所了解,昨日因不孝之罪被黜免,乞請審察訊問。”李德裕問:“你同他有親戚之情嗎?”韋溫答道:“雖非十分親密,也是久已相知了。”李德裕聽了不高興。過了不久,命韋溫出任宣歙觀察使,徵聘鄭處誨為觀察判官。李德裕越發不高興。池州人控告都守,韋溫審訊未見證據,將告狀人杖殺。
次年,韋溫頭部生癰瘡,對愛婿張復魯道:“我任校書郎時,夢見兩個黃衣人持符來追,至..水,正欲涉渡,一人追到身後說:‘那座墳特別大,須費工萬日。’於是未涉水便醒了。算來至今已是萬日,要同你訣別了。”次日去世,追贈工部尚書,諡號為“孝”。
韋溫在朝時,同李珏、楊嗣復多打交道。及至楊、李之禍發生,韋溫嘆息道:“楊三、李七若聽我的話,怎會到這地步呢!”當初韋溫因楊、李與李德裕結怨,至楊、李居相位,韋溫勸楊、李召用李德裕,以化解怨恨,二人不能聽取,所以遭禍。韋溫無子,女兒嫁給薛蒙,善做文章,續寫曹大家《女訓》十二章,被士大夫傳抄,流行於世。韋溫心腸剛直很少與人交往,人們多疏遠而怠慢他,惟獨與常侍蕭佑相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