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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二十九

作者:沈昫等

○祖孝孫 傅仁均 傅弈 李淳風 呂才

祖孝孫,幽州范陽人也。父崇儒,以學業知名,仕至齊州長史。孝孫博學,曉 歷算,早以達識見稱。初,開皇中,鐘律多缺,雖何妥、鄭譯、蘇夔、萬寶常等亟 共討詳,紛然不定。及平江左,得陳樂官蔡子元、於普明等,因置清商署。時牛弘 為太常卿,引孝孫為協律郎,與子元、普明參定雅樂。時又得陳陽山太守毛爽,妙 知京房律法,布琯飛灰,順月皆驗。爽時年老,弘恐失其法,於是奏孝孫從其受律。 孝孫得爽之法,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有三百六十音, 以當一歲之日。又祖述洗重,依淮南本數,用京房舊術求之,得三百六十律,各因 其月律而為一部。以律數為母,以一中氣所有日為子,以母命子,隨所多少,分直 一歲,以配七音,起於冬至。以黃鐘為宮,太簇為商,林鐘為徵,南呂為羽,姑洗 為角,應鐘為變宮,蕤賓為變徵。其餘日建律,皆依運行。每日各以本律為宮。鏇 宮之義,由斯著矣。然牛弘既初定樂,難復改張。至大業時,又采晉、宋舊樂,唯 奏《皇夏》等十有四曲,鏇宮之法,亦不施用。高祖受禪,擢孝孫為著作郎,歷吏 部郎、太常少卿,漸見親委,孝孫由是奏請作樂。時軍國多務,未遑改創,樂府尚 用隋氏舊文。武德七年,始命孝孫及秘書監竇璡修定雅樂。孝孫又以陳、梁舊樂雜 用吳、楚之音,周、齊舊樂多涉胡戎之伎,於是斟酌南北,考以古音,作《大唐雅 樂》。以十二月各順其律,鏇相為宮,制十二樂,合三十二曲、八十四調。事具 《樂志》。鏇宮之義,亡絕已久,世莫能知,一朝復古,自孝孫始也。孝孫尋卒。 其後,協律郎張文收復采《三禮》,增損樂章,然因孝孫之本音。

傅仁均,滑州白馬人也。善歷算、推步之術。武德初,太史令庾儉、太史丞傅 弈表薦之,高祖因召令改修舊曆。仁均因上表陳七事:其一曰:“昔洛下閎以漢武 太初元年歲在丁丑,創歷起元,元在丁丑。今大唐以戊寅年受命,甲子日登極,所 造之歷,即上元之歲,歲在戊寅,命日又起甲子,以三元之法,一百八十去其積歲, 武德元年戊寅為上元之首,則合璧連珠,懸合於今日。”其二曰:“《堯典》為 ‘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前代造歷,莫能允合。臣今創法,五十餘年,冬至輒差 一度,則卻檢周、漢,千載無違。”其三曰:“經書日蝕,《毛詩》為先,‘十月 之交,朔日辛卯’。臣今立法,卻推得周幽王六年辛卯朔蝕,即能明其中間,並皆 符合。”其四曰:“《春秋命歷序》云:‘魯僖公五年壬子朔旦冬至。’諸歷莫能 符合。臣今造歷,卻推僖公五年正月壬子朔旦冬至則同,自斯以降,並無差爽。” 其五曰:“古曆日蝕或在於晦,或在二日;月蝕或在望前,或在望後。臣今立法, 月有三大三小,則日蝕常在於朔,月蝕在望前。卻驗魯史,並無違爽。”其六曰: “前代造歷,命辰不從子半,命度不起虛中。臣今造歷,命辰起子半,度起於虛六, 度命合辰,得中於子,符陰陽之始,會歷術之宜。”其七曰:“前代諸歷,月行或 有晦猶東見、朔已西朓。臣今以遲疾定朔,永無此病。”經數月,歷成奏上,號曰 《戊寅元歷》,高祖善之。武德元年七月,詔頒新曆,授仁均員外散騎常侍,賜物 二百段。

後中書令封德彝奏歷術差謬,敕吏部郎中祖孝孫考其得失。又太史丞王孝通執 《甲辰曆法》以駁之曰:

案《堯典》云:“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孔氏雲,七宿畢見,舉中者言耳。 是知中星無定,故互舉一分兩至之星以為成驗也。昴西方處中之宿,虛為北方居中 之星,一分各舉中者,即餘六星可知。若乃仲冬舉鳥,仲夏舉火,此一至一分又舉 七星之體,則餘二方可見。今仁均專守昴中而為定朔,執文害意,不亦謬乎!又案 《月令》:仲冬“昏在東壁”。明知昴中則非常準。若言陶唐之代,定是昴中,後 代漸差,遂至東壁。然則堯前七千餘載,冬至之日,即便合翼中,逾遠彌卻,尤成 不隱。且今驗東壁昏中,日體在斗十有三度;若昏於翼中,日應在井十有三度。夫 井極北,去人最近,而斗極南,去人最遠,在井則大熱,在斗乃大寒。然堯前冬至, 即應翻熱,及於夏至,便應反寒。四時倒錯,寒暑易位,以理推尋,必不然矣。又, 鄭康成,博達之士也。對弟子孫皓云:日永星火,只是大火之次二十度有其中者, 非謂心之火星也,實正中也。又平朔、定朔,舊有二家;平望、定望,由來兩術。 然三大三小,是定朔、定望之法;一大一小,是平朔、平望之義。且日月之行,有 遲有疾,每月一相及,謂之合會。故晦朔無定,由人訊息。若定大小合朔者,合會 雖定,而蔀元紀首,三端並失。若上合履端之始,下得歸餘於終,合會時有進退, 履端又皆允協,則《甲辰元歷》為通術矣。

仁均對曰:

宋代祖沖之久立差術,至於隋代張胄玄等,因而修之,雖差度不同,各明其意。 今孝通不達宿度之差移,未曉黃道之遷改,乃執南斗為冬至之恆星,東井為夏至之 常宿,率意生難,豈為通理?夫太陽行於宿度,如郵傳之過逆旅,宿度每歲既差, 黃道隨而變易,豈得以膠柱之說而為斡運之難乎?又案《易》云:“治歷明時。” 《禮》云:“天子玄端,聽朔於南門之外。”《尚書》云:“正月上日,受終於文 祖。”孔氏云:“上日,朔日也。”又云:“季秋月朔,辰不集於房。”孔氏云: “集,合也。不合,則日蝕隨可知矣。”又云:“先時、不及時,皆殺無赦。”先 時,謂朔日不及時也。若有先後之差,是不知定朔之道矣。《詩》云:“十月之交, 朔日辛卯。”又,《春秋》日蝕三十有五,左丘明云:“不書朔,官失之也。”明 聖人之教,不論於晦,唯取朔耳。自春秋以後,去聖久遠,歷術差違,莫能詳正。 故秦、漢以來,多非朔蝕,而宋代御史中丞何承天微欲見意,不能詳究,乃為太史 令錢樂之、散騎侍郎皮延宗所抑止。孝通今語,乃是延宗舊辭。承天既非甄明,故 有當時之屈。今略陳梗概,申以明之。夫理歷之本,必推上元之歲,日月如合璧, 五星如連珠,夜半甲子朔旦冬至。自此以後,既行度不同,七曜分散,不知何年更 得余分普盡,還復總會之時也?唯日分氣分,得有可盡之理,因其得盡,即有三端 之元。故造經立法者,小余盡即為元首,此乃紀其日數之元,不關合璧之事矣。時 人相傳,皆雲大小余俱盡,即定夜半甲子朔旦冬至者,此不達其意故也。何者?冬 至自有常數,朔名由於月起,既月行遲疾無常,三端豈得即合?故必須日月相合, 與冬至同日者,始可得名為合朔冬至耳。故前代諸歷,不明其意,乃於大余正盡之 年而立其元法,將以為常,而不知七曜散行,氣朔不合。今法唯取上元連珠合璧, 夜半甲子朔旦冬至,合朔之始以定,一九相因,行至於今日,常取定朔之宜,不論 三端之事。皮延宗本來不知,何承天亦自未悟,何得引而相難耶?

孝孫以仁均之言為然。

貞觀初,有益州人陰弘道,又執孝通舊說以駁之,終不能屈。李淳風復駁仁均 歷十有八事,敕大理卿崔善為考二家得失,七條改從淳風,餘一十一條並依舊定。 仁均後除太史令,卒官。

傅奕,相州鄴人也。尤曉天文歷數。隋開皇中,以儀曹事漢王諒。及諒舉兵, 謂奕曰:“今茲熒惑入井,是何祥也?”奕對曰:“天上東井,黃道經其中,正是 熒惑行路,所涉不為怪異;若熒惑入地上井,是為災也。”諒不悅。及諒敗,由是 免誅,徙扶風。高祖為扶風太守,深禮之。及踐祚,召拜太史丞。太史令庾儉以其 父質在隋言占候忤煬帝意,竟死獄中,遂懲其事,又恥以數術進,乃薦奕自代,遂 遷太史令。奕既與儉同列,數排毀儉,而儉不之恨,時人多儉仁厚而稱奕之率直。 奕所奏天文密狀,屢會上旨,置參旗、井鉞等十二軍之號,奕所定也。武德三年, 進《漏刻新法》,遂行於時。七年,奕上疏請除去釋教,曰:

佛在西域,言妖路遠,漢譯胡書,恣其假託。故使不忠不孝,削髮而揖君親; 游手遊食,易服以逃租賦。演其妖書,述其邪法,偽啟三途,謬張六道,恐嚇愚夫, 詐欺庸品。凡百黎庶,通識者稀,不察根源,信其矯詐。乃追既往之罪,虛規將來 之福。布施一錢,希萬倍之報;持齋一日,冀百日之糧。遂使愚迷,妄求功德,不 憚科禁,輕犯憲章。其有造作惡逆,身墜刑網,方乃獄中禮佛,口誦佛經,晝夜忘 疲,規免其罪。且生死壽夭,由於自然;刑德威福,關之人主。乃謂貧富貴賤,功 業所招,而愚僧矯詐,皆雲由佛。竊人主之權,擅造化之力,其為害政,良可悲矣! 案《書》云:“惟闢作福威,惟辟玉食。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害於而家,凶於 而國,人用側頗僻。”降自羲、農,至於漢、魏,皆無佛法,君明臣忠,祚長年久。 漢明帝假託夢想,始立胡神,西域桑門,自傳其法。西晉以上,國有嚴科,不許中 國之人,輒行髡髮之事。洎於苻、石,羌胡亂華,主庸臣佞,政虐祚短,皆由佛教 致災也。梁武、齊襄,足為明鏡。昔褒姒一女,妖惑幽王,尚致亡國;況天下僧尼, 數盈十萬,翦刻繒彩,裝束泥人,而為厭魅,迷惑萬姓者乎!今之僧尼,請令匹配, 即成十萬餘戶。產育男女,十年長養,一紀教訓,自然益國,可以足兵。四海免蠶 食之殃,百姓知威福所在,則妖惑之風自革,淳樸之化還興。且古今忠諫,鮮不及 禍。竊見齊朝章仇子他上表言:“僧尼徒眾,糜損國家,寺塔奢侈,虛費金帛。” 為諸僧附會宰相,對朝讒毀;諸尼依託妃主,潛行謗讟。子他竟被囚執,刑於都市。 及周武平齊,制封其墓。臣雖不敏,竊慕其蹤。

又上疏十一首,詞甚切直。高祖付群官詳議,唯太僕卿張道源稱奕奏合理。中 書令蕭瑀與之爭論曰:“佛,聖人也。奕為此議,非聖人者無法,請置嚴刑。”奕 曰:“禮本於事親,終於奉上,此則忠孝之理著,臣子之行成。而佛逾城出家,逃 背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以繼體而悖所親。蕭瑀非出於空桑,乃遵無父之教。臣 聞非孝者無親,其瑀之謂矣!”瑀不能答,但合掌曰:“地獄所設,正為是人。” 高祖將從奕言,會傳位而止。

奕武德九年五月密奏,太白見秦分,秦王當有天下,高祖以狀授太宗。及太宗 嗣位,召奕賜之食,謂曰:“汝前所奏,幾累於我,然今後但須盡言,無以前事為 慮也。”太宗常臨朝謂奕曰:“佛道玄妙,聖跡可師,且報應顯然,屢有徵驗,卿 獨不悟其理,何也?”奕對曰:“佛是胡中桀黠,欺誑夷狄,初止西域,漸流中國。 遵尚其教,皆是邪僻小人,模寫莊、老玄言,文飾妖幻之教耳。於百姓無補,於國 家有害。”太宗頗然之。貞觀十三年卒,年八十五。臨終誡其子曰:“老、莊玄一 之篇,周、孔《六經》之說,是為名教,汝宜習之。妖胡亂華,舉時皆惑,唯獨竊 嘆,眾不我從,悲夫!汝等勿學也。古人裸葬,汝宜行之。”奕生平遇患,未嘗請 醫服藥,雖究陰陽數術之書,而並不之信。又嘗醉臥,蹶然起曰:“吾其死矣!” 因自為墓誌曰:“傅奕,青山白雲人也。因酒醉死,嗚呼哀哉!”其縱達皆此類。 注《老子》,並撰《音義》,又集魏、晉已來駁佛教者為《高識傳》十卷,行於世。

李淳風,岐州雍人也。其先自太原徙焉。父播,隋高唐尉,以秩卑不得志,棄 官而為道士。頗有文學,自號黃冠子。注《老子》,撰《方誌圖》,文集十卷,並 行於代。淳風幼俊爽,博涉群書,尤明天文、歷算、陰陽之學。貞觀初,以駁傅仁 均歷議,多所折衷,授將仕郎,直太史局。尋又上言曰:“今靈台候儀,是魏代遺 范,觀其制度,疏漏實多。臣案《虞書》稱,舜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則是古以 混天儀考七曜之盈縮也。《周官》大司徒職,以土圭正日景,以定地中。此亦據混 天儀日行黃道之明證也。暨於周末,此器乃亡。漢孝武時,洛下閎復造混天儀,事 多疏闕。故賈逵、張衡各有營鑄,陸績、王蕃遞加修補,或綴附經星,機應漏水, 或孤張規郭,不依日行,推驗七曜,並循赤道。今驗冬至極南,夏至極北,而赤道 當定於中,全無南北之異,以測七曜,豈得其真?黃道渾儀之闕,至今千餘載矣。” 太宗異其說,因令造之,至貞觀七年造成。其制以銅為之,表里三重,下據準基, 狀如十字,末樹鰲足,以張四表焉。第一儀名曰六合儀,有天經雙規、渾緯規、金 常規,相結於四極之內,備二十八宿、十乾、十二辰,經緯三百六十五度。第二名 三辰儀,圓徑八尺,有璇璣規道,月游天宿矩度,七曜所行,並備於此,轉於六合 之內。第三名四游儀,玄樞為軸,以連結玉衡游筒而貫約規矩;又玄樞北樹北辰, 南距地軸,傍轉於內;又玉衡在玄樞之間而南北游,仰以觀天之辰宿,下以識器之 晷度。時稱其妙。又論前代渾儀得失之差,著書七卷。名為《法象志》以奏之。太 宗稱善,置其儀於凝暉閣,加授承務郎。十五年,除太常博士。尋轉太史丞,預撰 《晉書》及《五代史》,其《天文》、《律歷》、《五行志》皆淳風所作也。又預 撰《文思博要》。二十二年,遷太史令。初,太宗之世有《秘記》云:“唐三世之 後,則女主武王代有天下。”太宗嘗密召淳風以訪其事,淳風曰:“臣據象推算, 其兆已成。然其人已生,在陛下宮內,從今不逾三十年,當有天下,誅殺唐氏子孫 殲盡。”帝曰:“疑似者盡殺之,如何?”淳風曰:“天之所命,必無禳避之理。 王者不死,多恐枉及無辜。且據上象,今已成,復在宮內,已是陛下眷屬。更三十 年,又當衰老,老則仁慈,雖受終易姓。其於陛下子孫,或不甚損。今若殺之,即 當復生,少壯嚴毒,殺之立讎。若如此,即殺戮陛下子孫,必無遺類。”太宗然竟 善其言而止。淳風每占候吉凶,合若符契,當時術者疑其別有役使,不因學習所致, 然竟不能測也。顯慶元年,復以修國史功封樂昌縣男。先是,太史監候王思辯表稱 《五曹》、《孫子》十部算經理多踳駁。淳風復與國子監算學博士梁述、太學助教 王真儒等受詔注《五曹》、《孫子》十部算經。書成,高宗令國學行用。龍朔二年, 改授秘閣郎中。時《戊寅曆法》漸差,淳風又增損劉焯《皇極曆》,改撰《麟德歷》 奏之,術者稱其精密。鹹亨初,官名復舊,還為太史令。年六十九卒。所撰《典章 文物志》、《乙巳占》、《秘閣錄》,並《演齊人要術》等凡十餘部,多傳於代。 子諺,孫仙宗,並為太史令。

呂才,博州清平人也。少好學,善陰陽方伎之書。貞觀三年,太宗令祖孝孫增 損樂章,孝孫乃與明音律人王長通、白明達遞相長短。太宗令侍臣更訪能者,中書 令溫彥博奏才聰明多能,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一聞一見,皆達其妙,尤長於聲樂, 請令考之。侍中王珪、魏徵又盛稱才學術之妙,徵曰:“才能為尺十二枚,尺八長 短不同,各應律管,無不諧韻。”太宗即徵才,令直引文館。太宗嘗覽周武帝所撰 《三局象經》,不曉其旨。太子洗馬蔡允恭年少時嘗為此戲,太宗召問,亦廢而不 通,乃召才使問焉。才尋繹一宿,便能作圖解釋,允恭覽之,依然記其舊法,與才 正同,由是才遂知名。累遷太常博士。太宗以陰陽書近代以來漸致訛偽,穿鑿既甚, 拘忌亦多。遂命才與學者十餘人共加刊正,削其淺俗,存其可用者。勒成五十三卷, 並舊書四十七卷,十五年書成,詔頒行之。才多以典故質正其理,雖為術者所短, 然頗合經義,今略載其數篇。

其敘《宅經》曰:

《易》曰:“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以宮室,蓋取諸大壯。”迨於殷、 周之際,乃有卜宅之文,故《詩》稱“相其陰陽”,《書》雲“卜惟洛宅”,此則 卜宅吉凶,其來尚矣。至於近代師巫,更加五姓之說。言五姓者,謂宮、商、角、 徵、羽等。天下萬物,悉配屬之,行事吉凶,依此為法。至如張、王等為商,武、 庾等為羽,欲似同韻相求。及其以柳姓為宮,以趙姓為角,又非四聲相管。其間亦 有同是一姓,分屬宮商,後有複姓數字,徵羽不別。驗於經典,本無斯說,諸陰陽 書,亦無此語,直是野俗口傳,竟無所出之處。唯《堪輿經》,黃帝對於天老,乃 有五姓之言。且黃帝之時,不過姬、姜數姓,暨於後代,賜族者多。至如管、蔡、 成、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並是姬姓子孫;孔、 殷、宋、華、向、蕭、亳、皇甫,並是子姓苗裔。自余諸國,準例皆然。因邑因官, 分枝布葉,未知此等諸姓,是誰配屬?又檢《春秋》,以陳、衛及秦並同水姓,齊、 鄭及宋皆為火姓,或承所出之祖,或系所屬之星,或取所居之地,亦非宮、商、角、 徵,共相管攝。此則事不稽古,義理乖僻者也。

敘《祿命》曰:

謹案《史記》,宋忠、賈誼譏司馬季主云:“夫卜筮者,高人祿命以悅人心, 矯言禍福以盡人財。”又案王充《論衡》云:“見骨體而知命祿,睹命祿而知骨體。” 此即祿命之書,行之久矣。多言或中,人乃信之。今更研尋,本非實錄。但以積善 餘慶,不假建祿之吉;積惡餘殃,豈由劫殺之災?皇天無親,常與善人,禍福之應, 其猶影響。故有夏多罪,天命剿絕;宋景修德,妖孛夜移。學也祿在,豈待生當建 學。文王勤憂損壽,不關月值空亡。長平坑卒,未聞共犯三刑;南陽貴士,何必俱 當六合?歷陽成湖,非獨河魁之上;蜀郡炎燎,豈由災厄之下?今時亦有同年同祿, 而貴賤懸殊;共命共胎,而夭壽更異。

案《春秋》,魯桓公六年七月,魯莊公生。今檢《長曆》,莊公生當乙亥之歲, 建申之月。以此推之,莊公乃當祿之空亡。依祿命書,法合貧賤,又犯勾絞六害, 背驛馬三刑,當此三者,並無官爵。火命七月,生當病鄉,為人尪弱,身合矬陋。 今案《齊詩》譏莊公“猗嗟昌兮,頎若長兮。美目揚兮,巧趨蹌兮。”唯有向命一 條,法當長命。依檢《春秋》,莊公薨時計年四十五矣。此則祿命不驗一也。又案 《史記》,秦莊襄王四十八年,始皇帝生,宋忠注云:“因正月生,乃名政。”依 檢襄王四十八年,歲在壬寅。此年正月生者,命當背祿,法無官爵,假得祿合,奴 婢尚少。始皇又當破驛馬三刑,身克驛馬,法當望官不到,金命正月,生當絕下, 為人無始有終,老而彌吉。今檢《史記》,始皇乃是有始無終,老更彌凶。唯建命 生,法合長壽,計其崩時,不過五十。祿命不驗二也。又《漢武故事》,武帝以乙 酉之歲七月七日平旦時生。亦當祿空亡下,法無官爵,雖向驛馬,尚隔四辰。依祿 命法,少無官榮,老而方盛。今檢《漢書》,武帝即位,年始十六,末年已後,戶 口減半。祿命不驗三也。又按《後魏書》云:孝文皇帝皇興元年八月生。今按《長 歷》,其年歲在丁未。以此推之,孝文皇帝背祿命並驛馬三刑,身克驛馬。依祿命 書,法無官爵,命當父死中生,法當生不見父。今檢《魏書》,孝文皇帝身受其父 顯祖之禪。禮云:“嗣子位定於初喪,逾年之後,方始正號。是以天子無父,事三 老也。孝文受禪,異於常禮,躬率天下,以事其親,而祿命雲不合識父。祿命不驗 四也。又按沈約《宋書》云:“宋高祖癸亥歲三月生。依此而推,祿之與命,並當 空亡。依祿命書,法無官爵;又當子墓中生,唯宜嫡子,假有次子,法當早卒。今 檢《宋書》,高祖長子先被篡弒,次子義隆,享國多年。高祖又當祖祿下生,法得 嫡孫財祿。今檢《宋書》其孫劉劭、劉浚並為篡逆,幾失宗祧。祿命不驗五也。

敘《葬書》曰:

《易》曰:“古之葬者,衣之以薪,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 棺槨,蓋取諸《大過》。《禮》云:“葬者,藏也,欲使人不得見之。”然《孝經》 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顧復事畢,長為感慕之所;窀穸禮終,永作魂神 之宅。朝市遷變,不得豫測於將來,泉石交侵,不可先知於地下。是以謀及龜筮, 庶無後艱,斯乃備於慎終之禮,曾無吉凶之義。暨乎近代以來,加之陰陽葬法,或 選年月便利,或量墓田遠近,一事失所,禍及死生。巫者利其貨賄,莫不擅加妨害。 遂使葬書一術,乃有百二十家。各說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載,乾坤之理備焉; 一剛一柔,訊息之義詳矣。或成於晝夜之道,感於男女之化,三光運於上,四氣通 於下,斯乃陰陽之大經,不可失之於斯須也。至於喪葬之吉凶,乃附此為妖妄。 《傳》云:“王者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經時而葬; 士及庶人逾月而已。”此則貴賤不同,禮亦異數。欲使同盟同軌,赴吊有期,量事 制宜,遂為常式。法既一定,不得違之。故先期而葬,謂之不懷;後期而不葬,譏 之殆禮。此則葬有定期,不擇年月,一也。《春秋》又云:丁巳,葬定公,雨,不 克葬,至於戊午襄事。禮經善之。《禮記》雲“卜葬先遠日”者,蓋選月終之日, 所以避不懷也。今檢葬書,以己亥之日用葬最凶。謹按春秋之際,此日葬者凡有二 十餘件。此則葬不擇日,二也。《禮記》又云:“周尚赤,大事用平旦;殷尚白, 大事用日中;夏尚黑,大事用昏時。”鄭玄《注》云:“大事者何?謂喪葬也。” 此則直取當代所尚,不擇時之早晚。《春秋》雲,鄭卿子產及子太叔葬鄭簡公,於 時司墓大夫室當葬路。若壞其室,即平旦而窆;不壞其室,即日中而窆。子產不欲 壞室,欲待日中。子太叔云:“若至日中而窆,恐久勞諸侯大夫來會葬者。”然子 產既雲博物君子,太叔乃為諸侯之選,國之大事,無過喪葬,必是義有吉凶,斯等 豈得不用?今乃不問時之得失,唯論人事可否。《曾子問》云:“葬逢日蝕,舍於 路左,待明而行,所以備非常也。”若依葬書,多用乾、艮二時,並是近半夜,此 即文與禮違。今檢《禮傳》,葬不擇時,三也。葬書雲,富貴官品,皆由安葬所致; 年命延促,亦曰墳壠所招。然今按《孝經》云:“立身行道,則揚名於後世,以顯 父母。”《易》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是以日慎一日,則澤及 於無疆;苟德不建,則人而無後,此則非由安葬吉凶而論福祚延促。臧孫有後於魯, 不關葬得吉日,若敖絕祀於荊,不由遷厝失所。此則安葬吉凶不可信用,其義四也。 今之喪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並在國都之北,域兆既有常所,何取姓 墓之義?趙氏之葬,並在九原;漢之山陵,散在諸處。上利下利,蔑爾不論,大墓 小墓,其義安在?及其子孫富貴不絕,或與三代同風,或分六國而王。此則五姓之 義,大無稽古;吉凶之理,何從而生?其義五也。且人臣名位,進退何常,亦有初 賤而後貴,亦有始泰而終否。是以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師。卜葬一定,更不 回改,冢墓既成,曾不革易,則何因名位無時暫安。故知官爵弘之在人,不由安葬 所致。其義六也。野俗無識,皆信葬書,巫者詐其吉凶,愚人因而徼幸。遂使擗踴 之際,擇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選葬時以規財祿。或雲辰日不宜哭泣,遂莞爾 而對賓客受吊;或雲同屬忌於臨壙,乃吉服不送其親。聖人設教,豈其然也?葬書 敗俗,一至於斯,其義七也。

太宗又令才造《方域圖》及《教飛騎戰陣圖》,皆稱旨,擢授太常丞。永徽初, 預修《文思博要》及《姓氏錄》。顯慶中,高宗以琴曲古有《白雪》,近代頓絕, 使太常增修舊曲。才上言曰:“臣按《禮記》及《家語》雲,舜彈五弦之琴,歌 《南風》之詩。是知琴操曲弄,皆合於歌。又張華《博物志》云:《白雪》是天帝 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曲名。又楚大夫宋玉對襄王雲,有客於郢中歌《陽春白雪》,國 中和者數十人。是知《白雪》琴曲,本宜合歌,以其調高,人和遂寡。自宋玉已來, 迄今千祀,未有能歌《白雪》曲者。臣今準敕,依琴中舊曲,定其宮商,然後教習, 併合於歌,輒以御製《雪詩》為《白雪》歌詞。又案古今樂府,奏正曲之後,皆別 有送聲,君唱臣和,事彰前史。今取太尉長孫無忌、僕射于志寧、侍中許敬宗等 《奉和雪詩》以為送聲,合十六節,今悉教訖,並皆合韻。”高宗大悅,更作《白 雪歌詞》十六首,付太常編于樂府。時右監門長史蘇敬上言,陶弘景所撰《本草》, 事多舛謬。詔中書令許敬宗與才及李淳風、禮部郎中孔志約,並諸名醫,增損舊本, 仍令司空李勣總監定之,並圖合成五十四卷,大行於代。才龍朔中為太子司更大夫, 麟德二年卒。著《隋記》二十卷,行於時。

子方毅,七歲能誦《周易》、《毛詩》。太宗聞其幼敏,召見,甚奇之,賜以 縑帛。後為右衛鎧曹參軍。母終,哀慟過禮,竟以毀卒。布車載喪,隨轜車而葬。 友人郎余令以白粥、玄酒,生芻一束,於路隅奠祭,甚為時人之所哀惜。

史臣曰:孝孫定音律,仁均正歷數,淳風候象緯,呂才推陰陽,訂於其倫,鹹 以為裨、梓、京、管之流也。然鏇宮三代之法,秦火籍煬,歷代缺其正音,而雲孝 孫復始,大可嘆也。淳風精於術數,能知女主革命,而不知其人,則所未喻矣。呂 才核拘忌之曲學,皆有經據,不亦賢乎!古人所以存而不議,蓋有意焉。

贊曰:祖、傅、淳、才,彰往考來。裁筠嶰谷,運箸清台。推迎斡運,圖寫昭 回。重黎之後,諸子賢哉!

部分譯文

傅奕,相州鄴人。尤其通曉天文曆法。隋開皇年間,以儀曹的身份為漢王陳友諒辦事。陳友諒起兵反叛時,對傅奕說“:現今出現火星入井的現象,是什麼預兆呢?”傅奕回答說:“天上東井,黃道從中通過,正是火星運行的路徑,不算怪異。假如火星進入地上的井,這就是災難了。”陳友諒很不高興。到了陳友諒兵敗時,傅奕因此免於死罪,遷到扶風居住。

唐高祖李淵那時為扶風太守,對傅奕很恭敬。到了高祖即位,召傅奕入朝封為太史丞。太史令庾儉,因為父親庾質在隋朝占卜時冒犯了隋煬帝,竟死在獄中,於是警惕那些事情,又覺得憑著占卜之類當官不光彩,於是推薦傅奕代替自己,傅奕升為太史令。傅奕已經與庾儉同級,多次說庾儉的壞話,可是庾儉不怪恨他。當時很多人都認為庾儉厚道,傅奕直爽。傅奕上奏的有關天文的機密奏章,經常與皇上的意思吻合。設定參旗、井鉞等十二軍的徽號,是傅奕確定的。武德三年(620),進獻《漏刻新法》,及時流行開來。

武德七年(624),傅奕上疏請求除去佛教,說:

“佛在西域,言談怪異路途遙遠,用漢語翻譯佛書,肆意塞進私貨。因此使不忠不孝的人,削髮出家就可以告別君王和親屬;有手不生產四處游食,換上僧尼服裝來逃避租賦。宣揚他們的妖書,傳講他們的邪法,編造虛假的三種世界,六種輪迴,恐嚇愚夫,欺騙平民。老百姓當中,有遠見的很少,不尋根究底,輕信他們的謊言。於是追補過去的罪孽,空求未來的福份。施捨一錢,企圖萬倍的報償;持齋一天,為求百日的飯食。這使愚昧的人,妄求功德,不怕禁令,輕易犯法。其中有作惡犯上的人,身入監牢,於是在監獄中拜佛,誦念佛經,日夜不息忘記了疲勞,以求赦免罪行。其實生死及壽命,是由自然決定的;獎懲及威福,是由皇帝掌握的。說到貧富貴賤,是由建功立業與否造成的,然而不明事理的僧人卻說,這一切都是佛決定的。竊取了皇帝的權力,竊奪了自然的威力,他們的做法違害了國家的治理,的確可悲啊!

“《書》里說過:‘只有天子君主作威作福,只有天子君王能享用珍美食物,臣子中有作福作威、享用珍美食物,對家有害,對國有禍,人用偏邪不正。’延續到伏羲、神農,直到漢、魏,都無佛法,君主賢明,臣下忠誠,國家長久。漢明帝藉口夢中所託,開始提倡佛教,西域的佛教徒,來宣揚他們的佛法。西晉以前,國家有嚴格的法令,禁止國人削髮為僧。到了苻堅、石勒時,羌胡擾亂中華,君主昏庸、臣子奸佞,政治殘暴、國家短暫,都是由佛教帶來的災害。梁武、齊襄的遭遇,足以作為明鏡。過去褒姒一個女子,用妖法迷惑周幽王,尚且能使幽王亡國;況且現在天下的僧尼,數字超過十萬,裁剪彩綢,裝飾泥人而作為鬼神,來迷惑廣大百姓呢!現在的和尚尼姑,請責令他們配成夫妻,就成了十萬戶人家,生兒育女,哺養十年,教育訓練十二年,自然有利國家,可以補充軍隊。四海避免了外族蠶食的災害,百姓懂得威力福氣在於皇家,那么妖惑之風自然消失,淳樸的風氣會重新興起。

“況且古來盡忠進諫的人,很少不惹禍遇害。本人看到齊朝章仇子他上的表中說道‘:僧尼眾多,浪費國家財物,寺廟奢侈,白白地消耗錢財。’由於一些僧人投靠了宰相,宰相在朝廷攻擊章仇子他,一些尼姑依附於王妃,王妃暗地裡誹謗章仇子他。章仇子他竟然被抓了起來,在京城大街上殺頭。到了周武平定齊國,才為章仇子他行封修墓。我雖然不算聰明,但私下裡欽佩他的行為。”

又上疏十一條,語言直接懇切。高祖發給群臣認真討論,只有太僕卿張道源稱讚傅奕的奏章合理。中書令蕭王禹與他爭論道:“佛,是聖人。傅奕發出這種論調,攻擊聖人者無法無天,請求給予嚴厲制裁。”傅奕說“:禮義是從奉養父母出發,到為皇家服務為終點,這樣就使忠孝的道理顯著,臣子的行為規範。而佛教徒走出城鎮脫離家庭,背叛其主,以一個普通百姓的身份與天子對抗,以繼位來背反親人。蕭王禹不是從佛門出來的,卻信奉背反其父的教義。臣聽說不孝的人不認父母,大概說的是蕭王禹吧。”蕭王禹不能回答,只是合上掌說:“地獄正是為這種人設定的。”高祖準備採納傅奕的建議,遇上傳位給太宗而沒有實行。

傅奕在武德九年(626)密奏太白金星出現在秦地上空,秦王李世民當有天下,高祖把密奏交給了李世民。到了太宗即位,召見傅奕賜他食物,說道“:你上一次的密奏,幾乎連累到我,然而今後是什麼說什麼,不要因為上次的事有顧慮。”太宗曾在上朝時對傅奕說“:佛教的教義玄妙,留下的聖跡可以學習,而且因果報應顯然,經常得到驗證,獨獨你不領會其中教理,什麼原因呢?”傅奕回答說:“佛是外族的狡猾之人,用來欺騙邊遠民族,開始傳到西域為止,漸漸流傳到國內。信奉佛教,都是邪僻小人,模仿編造莊子老子之類的玄言,來掩飾妖幻的教義罷了。對百姓沒有好處,對國家只有危害。”太宗很同意他的說法。

貞觀十三年(797)傅奕去世,終年八十五歲。臨死前告誡兒子說“:老子莊子以道為一的篇章,周公孔子《六經》的學說,這是儒教,你應當學習它。妖幻的胡教擾亂中華,整個社會都迷惑了,只有我一人嘆息,大家都不信從我,可悲啊!你們不要學。古人裸著下葬,你們應該照著辦。”傅奕平時生病,從不請醫服藥,雖然研究陰陽占卜的著作,可並不相信,又曾經醉倒,突然驚起說:“我大概要死了。”因此自己撰寫墓誌道:“傅奕,青山白雲人也。因醉酒而殆,嗚呼哀哉!”他的曠達都是這種樣子。注過《老子》,並撰寫了《音義》一書,又蒐集魏、晉以來批駁佛教的人編成《高識傳》十卷,流行於世。

呂才,博州清平縣人。小時候愛好學習,熟讀陰陽方技一類書籍。貞觀三年(629),太宗命令祖孝孫修改整理樂曲,祖孝孫卻跟懂音樂的王長通、白明達等人各持一說相持不下。太宗命令侍臣重新尋找行家,中書令溫彥博推薦呂才,說他聰明智慧多才多藝,沒有見過的,沒有聽過的,看一次聽一次,都能弄清其中的奧妙,對音樂尤其善長,請求太宗考核他。侍中王王圭、魏徵又大力稱讚呂才學識精深,魏徵說:“呂才會製作十二支一套的尺八管,它們長短不同,一支對應著十二律中的一個音調,沒有不合音律的。”太宗立即招聘呂才,安排在弘文館供職。太宗曾經閱讀周武帝撰寫的《三局象經》,不明白裡頭的意思。太子洗馬蔡允恭小時候曾經玩過這種遊戲,太宗叫來問他,他也忘記了。於是召見呂才詢問。呂才推究了一個晚上,就能畫圖講解,蔡允恭一看,回憶起了小時候的玩法,跟呂才講的正好一樣,因此呂才就出了名。一直提升到太常博士。

太宗鑒於《陰陽書》近代以來逐漸加進了一些謬誤虛假的東西,牽強附會得厲害,禁忌限制也多,於是命令呂才和十幾名專家學者一起對它進行校正,刪掉淺薄庸俗的東西,保留有用的內容。撰寫成新書五十三卷,刪除合併原書為四十七卷,貞觀十五年(641),全書編印成功,太宗詔令發行。呂才多處援引典故評定是非,雖然作為術數研究是個不足,但是非常符合經書的義理,現在簡要地選錄其中的幾篇。

他為宅經篇寫的序言說:

“《易經》說:‘遠古的人居住在洞穴,生活在野外,後代的聖賢用房屋代替洞穴,大概是從“大壯”到象受到啟發。’到了商朝、周朝,就已出現占卜擇地定居的文字,所以《經》說‘占卜它的陰陽’,《書經》說‘占卜顯示只能定居洛邑’,這些就是占卜住宅吉凶,它的來歷已很久遠了。到了近代的巫師,又增加了把人的姓按五音五行分配,加上吉凶忌諱的‘五姓’說。所說的‘五姓’,叫作宮、商、角、徵、羽,水、火、木、金、土,天下各種事物,全都分配到五音五行之下,從而預測吉凶,把這定為法則。比如張、王等姓分屬為商,武、庾等姓分屬為羽,想以字的韻母相似相同來推測;而把柳姓分屬為宮,把趙姓分屬為角,它們在聲韻上並不相通。其中也有同一個姓分屬宮、商兩類的情況,以後還有多字的複姓,又徵、羽相混。用經典檢驗,本來沒有‘五姓’的說法,各種談陰陽五行的書籍里,也沒有‘五姓’的文字,‘五姓’說不過是民間的口傳說法,終究沒有出處。惟獨《堪輿經》記載,黃帝軒轅回答他的臣子天老時,說過‘五姓’的話。而在黃帝時代,只有姬、姜幾個姓,到了後代,得到天子賜姓的越來越多。以至像管、蔡、成阝、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同是姬姓子孫;孔、殷、宋、華、向、蕭、亳、皇甫,同是子姓後代。即使其他賜給的姓,規則都是這樣。隨著封地官職名稱取姓,像樹抽枝長葉一樣增長,還不知道這樣一些姓,怎么劃分歸屬?再查閱一下《春秋》,把陳、衛、秦一同分屬水姓,齊、鄭、宋一同分屬火姓,有的繼承最早的祖姓,有的附借隸屬的星名,有的採用居住的地名,也不是宮、商、角、徵,一同管轄。這些就是在古籍中找不到根據、道理反常偏邪的學說。”

他為祿命篇寫的序言說:

“據《史記》記載,宋忠、賈誼諷刺司馬季主說:‘他占卜,就給人家添福加壽來讓人高興,詐稱吉凶禍福來騙光人家的錢財。’又據王充的《論衡》說‘:看見骨相就知道壽命禍福,知道壽命禍福就能推想出骨相。’這些就是有關祿命的記載,已經流傳很久了。從各個方面推測祿命,有的話總會碰巧說準,人們也就相信。如今來研討,根據的不是實況記錄。但是得到好運,不是靠出生在吉日良辰;遭受災禍,哪是由於命該遭到劫持殺害。皇天不講親疏關係,總是援助有道德的人,作惡行善的報應,像影子伴隨形體、迴響緊跟聲音一樣迅速。所以夏桀作惡多端,皇天就消滅他;宋景道德崇高,怪星就避開他。勤學就有俸祿,哪裡是出生於‘建學’的時辰?周文王勞苦憂慮減了壽命,跟出生於‘空亡’的凶月沒有關係。在長平被秦將白起活埋的趙國四十萬兵卒,還沒聽說他們一樣出生於觸犯‘驛馬三刑’的兇險時辰;南陽的諸葛亮等地位顯赫的人物,哪裡都是出生在名為‘六合’的吉利日子?歷代洪水泛濫,不只是在河魁星當值的凶日;蜀郡烈日炎炎,難道是全郡的人都該遭受皇天降下的火災?如今也有祿命相同的人,而地位高低卻有很大差別;即使是孿生兄弟,壽命的長短也不相同。

“據《春秋》記載,魯莊公出生於桓公六年(前706)七月。現查閱《長曆》,莊公生於乙亥年,建申月。從這個情況看,莊公遇上‘空亡’的惡運。依照祿命書,斷定應該貧寒低賤,還觸犯名為‘勾絞’的六種凶事,違反名為‘驛馬’的三種禮法,在這個時辰出生的人,全都沒有官職爵位。七月屬火命,出生於‘病鄉’年月,體質瘦小虛弱,身材矮小丑陋。可《詩經·齊風·猗嗟》章卻譏諷莊公‘器宇何等軒昂,身材何等頎長,眉目何等清秀,步履何等雄壯’。只有‘向命’這條,斷定應當長壽。據查《春秋》記載,魯莊公卒年四十五歲。這是祿命書沒有應驗的例證之一。

“又據《史記》記載,秦始皇嬴政出生於昭襄王四十八年(前259),宋忠寫的註解說:‘因為是正月出生,就取名叫政。’據查襄王四十八年是壬寅年。這年正月出生的人,命運應當是‘背祿’,斷定沒有官職爵位,即使得到一官半職,僕從也少。秦始皇又能破‘驛馬三刑’,自身能克制‘驛馬’,斷定盼望做官卻得不到;正月屬金命,出生於‘絕下’的年月,盡人的責任無頭有尾,老年反而更加吉利。現查閱《史記》,秦始皇卻是有頭無尾,老年反而更加兇險。只是生於‘建命’之時,斷定應當長壽,算來他逝世時,年紀沒有超過五十歲。這是祿命書沒有應驗的例證之二。

“又據《漢武故事》記載,武帝劉徹出生於乙酉年(前156)七月七日清晨。也遇上了‘空亡’的惡運,斷定沒有官職爵位,雖然趨向‘驛馬’,但還隔著四個時辰,按照祿命書的推斷,年輕時沒有官職,年老時才能興旺,現查閱《漢書》,武帝登位,年齡才十六歲,到他晚年,全國人口減少了一半。這是祿命書沒有應驗的例證之三。

“又據《後魏書》說:北魏孝文帝元宏出生於獻文帝拓跋弘皇興元年(467)八月。現根據《長曆》一書,那是丁未年。照這推斷,孝文帝是‘背祿’的命運,並且違背‘驛馬三刑’,自身能克制‘驛馬’。按照祿命書,斷定沒有官職爵位,命中注定是遺腹子,出生之時就見不到父親。現查閱《後魏書》,孝文帝親自繼承了他父親元顯禪讓的帝位。禮法規定:繼承帝位的長子在父喪之初確定身份,過一年後才正式登基。這是因為皇帝沒有了父親就把朝廷的三老五更當作父兄伺候以表示孝心友愛。孝文帝是接受父親的禪讓,跟一般的禮儀不同,親自率領天下臣民伺奉自己的父母,但祿命書卻說他不會見到父親。這是祿命沒有應驗的例證之四。

“又據沈約的《宋書》說:宋高祖劉裕出生於癸亥年三月。按這種情況推斷,福祿壽命都遇上了‘空亡’的惡運。按照祿命書,斷定沒有官職爵位,又因出生於‘子墓’之中,只有正妻生的一個長子,即使有個次子,斷定會夭折。現查閱《宋書》,高祖的長子少帝劉義符剛當一年國君就被篡位者殺掉,次子文帝劉義隆卻當了三十年國君。高祖又出生於‘祖祿’之下,斷定嫡孫會有財富俸祿。現查閱《宋書》,他的孫子劉劭、劉浚一齊被人篡位殺害,差點斷送劉宋江山。這是祿命書沒有應驗的例證之五。”

他為葬書篇寫的序言說:

“《易經》說:‘古代安葬,用柴草覆蓋死者,不築墳,不立碑,守孝時間長短不論。後代的聖賢改用兩層棺木安葬,是採用“大過”卦的超過常理來拯救患難的意思。’《禮記》說‘:安葬,就是隱藏,想叫人不能看到他。’但是《孝經》說‘:用占卜選擇墓地來安葬他。’因為報答父母養育之恩的事已經完畢,就把墳墓作為永遠感激懷念的地方;安葬的禮儀已經結束,就把墳墓作為亡靈的永久住宅。朝廷、集市不斷變遷,不能對未來進行預測;泉水、山石相互侵蝕,不能預先知道地下的情況。因此想到占卜,希望沒有後患,這不過是把父母的喪事辦得圓滿一些,並沒有求吉利避兇險的意義。到近代以來,出現了測陰陽看風水的安葬方法,有的選擇一個有利時間,有的計算墓田的遠近,一件事情辦得不妥,死者活人都要遭殃,巫師就靠這獲取財物,沒有誰不任意設卡訛詐。於是使得以卜葬為業的,就有一百二十家,各說各的吉凶禍福,限制禁忌很多。再說鋪天蓋地,關於陰陽的理論非常完備;一剛一柔,消長交替的意義非常詳盡。有的在天文曆法方面有了成果,有的在生理衛生方面有了心得,日月星辰在天上運行,溫熱涼寒在地上交替,這才是陰陽理論的正道,片刻不能忘掉。至於喪葬的吉凶禍福,那是附會陰陽學說弄虛作假。

“《左傳》說:帝王逝世滿七天入殮,滿七個月安葬;諸侯去世滿五天入殮,滿五個月安葬;大夫去世滿三個月安葬;士民百姓去世滿一個月就可以安葬了。這就是地位高低不同,禮儀規定就不同。這樣規定,是想約定俗成,報喪弔喪有個日期,根據日程妥善辦事,於是成了固定的制度。禮法一經確定,不能違反。所以提前安葬,叫作不留戀死者;延期不葬,會被指責為失禮。這就是喪葬自有固定日期,不用選擇年月,例證之一。

“《春秋》又說:丁巳日,安葬定公,因下雨,不便安葬,推遲到戊午日(第二天)才安葬完畢。記載禮儀的典籍認為妥當。《禮記》說‘占卜安葬時間先挑遠的日子’,一般是選月底,是為了避免批評為不留戀死者。現查閱葬書,在己亥這天舉行喪葬最不吉利。而據春秋時代的史料記載,己亥這天舉行喪葬的共有二十多起。這就是喪葬不用選擇日子,例證之二。

“《禮記》又說:‘周代崇尚紅色,大事在清晨辦理;商代崇尚白色,大事在中午辦理;夏代崇尚黑色,大事在黃昏辦理。’鄭玄注釋說:‘大事指什麼?指的是喪葬。’這就是直接按照當時風尚決定取捨,不必選擇時辰的早晚。《春秋》說,鄭國的官員子產和子太叔安葬鄭簡公,這時司墓大夫家的房屋擋了出喪的路。如果拆掉房屋,清晨棺柩可以入土;不拆房屋,中午才能入土。子產不想拆房屋,要等中午棺柩入土。子太叔說‘:如果中午入土,怕要長時間地辛苦參加葬禮的各國的諸侯大夫。’那么,子產既是大學者,子太叔是為諸侯做抉擇,國家大事,沒有超過國君喪葬的,如果事關吉凶,拆屋的辦法怎能不用?現在卻不管時辰當與不當,只談人情行與不行。《曾子問》說:‘出葬時遇上日蝕,把棺柩擱在路的左邊,等到太陽亮了再安葬,是為了防備意外事變。’如果按照葬書,多半選擇乾、艮兩個時辰,都是接近半夜,這就儀式與禮節互相違背。現查閱《禮記》、《左傳》,喪葬不用選擇時辰,例證之三。

“《葬書》說,富貴官職,都由安葬獲得;壽命長短,也是墳墓造成。但是現在據《孝經》說‘:樹立自身,實行仁道,就美名傳到後世,讓父母受到讚揚。’《易經》說‘:聖人最寶貴的東西是身份地位,保持身份地位的辦法是仁道。’因此一天比一天謹慎,就永遠保持祿位,如果不建立德行,就沒有後代,這就不是從安葬的吉凶來談福壽的長短。魯孝公的後代臧孫氏子孫相傳,跟安葬的日期是否吉利無關;楚君若敖氏的全族被父親熊鄂殺絕,不是由於父母遷葬的墓地不好。這就是安葬的吉凶理論不能相信運用,理由之四。

“如今判斷喪葬吉凶,都照‘五姓’說的便宜。古代安葬,都在都城的北邊,墓地已有固定的處所,哪有以‘五姓’說擇定墓地的禮儀?趙國安葬貴族,都在九原;漢代帝王的陵墓,分葬在各地。高處還是低處吉利,談都不談;墳墓是大還是小好,那有什麼意義?後來子子孫孫總是富貴,有的跟夏商周三代風格相同,有的分立六國而稱君主。這就說明‘五姓’說法,完全沒有歷史依據;吉凶的道理,從哪兒產生?理由之五。

“再說作為人臣的名望地位,升降怎能固定不變,有的開始卑賤後來尊貴,也有的開始順利結果困頓。因此楚國的子文三次被免去令尹官職,魯國的展禽三次被罷黜士師的職務。占卜擇地一經定下,就不能更改;墳墓築成之後,完全不能變動,那么為何名望地位沒有一個短暫的穩定時間?所以知道加官晉爵在於人的努力,不是由安葬招致的,理由之六。

“民間的凡夫俗子沒有知識,都信葬書,巫師詐稱懂得喪葬吉凶,愚人想靠這獲利免災。於是使得人們在極度悲痛的時刻,選擇安葬場地希望得到官職;在橫遭殘害的年月,選擇安葬時間圖謀錢財利祿。有的說這個時辰不應哭泣,就微笑著接受來賓的哀悼慰問;有的說親屬禁忌到墓地,就穿喜慶的服裝不為親人送葬。聖賢設定禮教,難道是這樣嗎?葬書傷風敗俗,竟然到了這種地步,理由之七。”

太宗又叫呂才繪製《方域圖》和《教飛騎戰陣圖》,都合太宗的心意,提升為太常丞。高宗永徽初年,參加編寫《文思博要》和《姓氏錄》。顯慶年間,高宗由於古琴曲譜中有一首《白雪》,近代失傳,委派他對原有曲譜進行充實潤色。呂才匯報說“:我根據《禮記》和《家語》的記載,虞舜彈奏五弦琴,唱《南風》歌,就知道用琴彈奏樂曲,都要配上歌唱。又據張華的《博物志》說:《白雪》是天帝讓素女彈奏五十弦瑟的樂曲名稱。又據楚國大夫宋玉對襄王說,有一個外地人在郢都唱《陽春白雪》,城裡應和的只有幾十個人。這就知道《白雪》這支古琴樂曲,本來應該配合歌唱,由於它格調高雅,應和的人就少。自宋玉以來,至今上千年了,還沒有能唱《白雪》這首歌曲的。我遵從皇上的命令,按照演奏的原曲,確定宮商音調,然後教授排練,同時配上了歌唱,特用皇上的《雪詩》作為《白雪》曲的歌詞。並且根據古今樂府民歌的手法,演唱一段正曲之後,都合唱一首別的歌詞,以君主的歌詞領唱,以臣子的歌詞合唱,展現前代的歷史風貌。現在採用太尉長孫無忌、僕射于志寧、侍中許敬宗等人的《奉和雪詩》作為合唱歌詞,共十六段,已全部教授排練完畢,並且都還和諧。”高宗特別高興,又寫出《白雪歌詞》十六首,交給呂才編進了樂章。

當時右監門長史蘇敬進言,陶弘景編著的《本草》,存在不少差錯。詔令中書令許敬宗和呂才以及李淳風、禮部郎中孔志約,會同各位著名醫生,對原書進行改寫,仍舊命令司空李責力主持修訂,連插圖合成五十四卷,當時大量傳布。

呂才於高宗龍朔年間任太子司更大夫。麟德二年(665)去世。著作《隋記》二十卷,當時頗為流傳。

兒子呂方毅,七歲時能朗讀《周易》、《詩經》,太宗聽說他小小年紀非常聰敏,召見他,對他感到奇特,賞賜給他寫字用的絹帛。後來任右衛鎧曹參軍。母親去世,他悲痛過度,竟然哀傷而死。白色喪車載著他的遺體,隨著他母親的喪車出葬。他的朋友郎余令用白粥、水酒,一把青草,在路邊祭奠,人們非常悲傷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