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前代為監
作者:洪邁
人臣引古規戒,當近取前代,則事勢相接,言之者有證,聽之者足以監。《詩》曰:“殷監不遠,在夏後之世。”《周書》曰:“今惟殷墜厥命,我其可不大監!”又曰:“我不可不監於有殷。”又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周公作《無逸》,稱商三宗。漢祖命群臣言吾所以有天下,項氏所以失天下,命陸賈著秦所以失天下。張釋之為文帝言秦、漢之間事,秦所以失,漢所以興。賈山借秦為喻。賈誼請人主引商、周、秦事而觀之。魏鄭公上書於太宗云:“方隋之未亂,自謂必無亂;方隋之未亡,自謂必無亡。臣願當今動靜以隋為監。”馬周云:“煬帝笑齊,魏之失國,今之視煬帝,亦猶煬帝之視齊,魏也。”張玄素諫太宗治洛陽宮曰:“乾陽畢功,隋人解體,恐陛下之過,甚於煬帝。若此役不息,同歸於亂耳!”考《詩》、《書》反載及漢、唐諸名臣之論,有國者之龜鏡也,議論之臣,宜以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