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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程嬰杵臼

作者:洪邁

《春秋》於魯成公八年書晉殺趙同、趙括,於十年書晉景公卒,相去二年。而《史記》乃有屠岸賈欲滅趙氏、程嬰、公孫杵臼共匿趙孤,十五年景公復立趙武之說。以年世考之,則自同,括死後,景公又卒,厲公立八年而弒,悼公立又五年矣,其乖妄如是。嬰、杵臼之事,乃戰國俠士刺客所為,春秋時風俗無此也。元豐中,吳處厚以皇嗣未立,上書乞立二人廟,訪求其墓,優加封爵。敕令河東路訪錄遺蹟,得其冢於絳州太平縣。詔封嬰為成信侯,杵臼為忠智侯,廟食於絳。後又以韓厥存趙,追封為公。三人皆以春秋祠於祚德廟。且自晉景公至元豐,千六百五十年矣,古先聖帝、明王之墓,尚不可考,區區二士,豈復有兆域所在乎?絳郡以朝命所訪,姑指他丘壟為之詞以塞責耳。此事之必然者也。處厚之書進御,即除將作丞,狃於出位陳言以得寵祿,遂有訐蔡新州十詩之事,所獲幾何,貽笑無極,哀哉!

譯文

《 春秋》 在魯成公八年里記載了晉國殺趙同,趙括的事,在魯成公十年里記載著晉景公死去.兩件事相差兩年.而《 史記》 卻有屠岸賈想要滅掉趙氏,程嬰、公孫桿臼合作藏匿了趙氏孤兒,過了十五年晉景公又立了趙武的說法.根據年代考察,那么,從趙同、趙括死後.景公又死了,厲公即位八年後被救,悼公即位又五年了,景公立趙武的說法錯亂虛妄到這種地步.程嬰、公孫柞白所做的事,是戰國時俠士刺客的行為,春秋時的風尚習慣沒有這種人和事.元豐年問,吳處厚因為皇上沒有後演,上書請求建立程嬰、柞臼二人的祠廟.尋訪查找他們的墓地,加以優厚的封爵.皇上命令河東路查訪尋找遺蹟,在絳州太平縣找到他們的墳墓.皇帝詔封程嬰為成信侯,公孫朴臼為忠忿侯,在絳州享受廟祭香火,後來又認為韓厥保護了趙氏,被封為公.這三個人都因是春秋時的人在柞德店立祠.再說從晉景公到元豐年間,有一千六百五十年了.古代祖先聖明帝王的陵墓,尚且不能夠考查,普通的兩個士人,哪裡還有墓地存在呢?絳州豁為是朝廷命令查訪的地方,就姑且指定別的墳墓編造託詞搪塞職貴罷了.這樣看來,李情一定不是這樣的.吳處厚的奏書進奏給皇上,就被任命為將作垂,他貪圖越出本分陳述意見來獲得恩寵科祿,於是就有攻擊蔡雄的十首的事,他獲得的有多少?卻留下無邊的笑標可哀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