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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韋蘇州

作者:洪邁

《韋蘇州集》中,有《逢楊開府》詩云:“少事武皇帝,無賴恃恩私。身作里中橫,家藏亡命兒。朝持樗蒲局,暮竊東鄰姬。司隸不敢捕,立在白玉墀。驪山風雪夜,長楊羽獵時。一字都不識,飲酒肆頑痴。武皇升仙去,憔悴被人欺。讀書事已晚,把筆學題詩。兩府始收跡,南宮謬見推。非才果不容,出守撫惸嫠。忽逢楊開府,論舊涕俱垂。”味此詩,蓋應物自敘其少年事也,其不羈乃如此。李肇《國史補》云:“應物為性高潔,鮮食寡慾,所居焚香掃地而坐,其為詩馳驟建安已還,各是風韻。”蓋記其折節後來也。《唐史》失其事,不為立傳。高適亦少落魄,年五十始為詩,即工。皆天分超卓,不可以常理論雲。應物為三衛,正天寶間,所為如是,而吏不敢捕,又以見時政矣。

譯文

《韋蘇州集》里,有《 逢楊開府》 說:“少事武皇帝,無賴恃恩私。身作里中橫,家藏亡命兒。朝持樗蒲局,暮竊東鄰姬。司隸不敢捕,立在白玉墀。驪山風雪夜,長楊羽獵時。一字都不識,飲酒肆頑痴。武皇升仙去,憔悴被人欺。讀書事已晚,把筆學題詩。兩府始收跡,南宮謬見推。非才果不容,出守撫惸嫠。忽逢楊開府,論舊涕俱垂。”玩味此詩,乃是韋應物自寫少年時歷史,竟然放蕩到如此地步。李肇《 國史補》 說:“韋應物性情高潔,生活檢朴,沒有欲望,住的地方,燒香掃地然後才坐。他的詩很有建安風骨,寸青致過人。”這乃是他改正以後的事情。《唐書》 丟掉這些事跡,不給他立傳。高適少年時也不得意,到了五十歲才學作詩,但一作就很好。這都是天資過人,不能用常理論斷的。韋應物為三衛郎,是在玄宗天寶年間,做事如此不法,然而官吏不敢捕捉,那么時政的好壞,也就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