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後主
一
大臣不言,而疏遠之小臣諫,其國必亡。小臣者,權不足以相正,情不足以相接,聚而有言,言之婉,則置之若無,言之激,則必逢其怒,大臣雖營救而不能免,能免矣,且以免為幸,而言為徒設,況大臣之媢忌以相排也乎?大臣者,苟非窮凶極悖之主,不能輕殺也,故言可激也;苟非菽麥不辦之主,從容乘牖以人,故言可婉也,大臣秉正於上,而小臣亦恃之以敢言,然後可切言之,以曲成大臣之婉論,交相須也,而所情者終大臣也。大臣不言,小臣乃起而有言,觸昏昏者之怒,以益其惡,未有不亡矣。
夫大臣既導君以必亡矣,則為小臣者將何如而可哉?去而已矣。陳後主國垂危而縱慾以敗度,傅縡、章華危言而見殺,陳之亡,遲之十年而猶晚,而二子者,亦捨身飼虎之仁,君子所弗尚也。春秋書陳殺其大夫泄冶,說經者謂“洩冶失語默之節,不如高哀之全身”,非也。微者名姓不登於春秋,曰殺其大夫而著其名,洩治貴大夫也,諫而死,允矣,高哀名姓登於史策,亦貴大夫也,而去之,失臣節矣。縡與華非泄冶比也,胡為其以身試醒人之暴怒邪?其情忿,其言訐,唯恐刃之不加於項,而無救於陳之亡,何為也哉,
誠不忍故國之淪沒,而恥為隋屈,山之涯、水之涘,庸詎無潔身之所,而必於刑人之市私置此父母之遺體乎?於是而江總之邪益成;於是而施文慶、沈客卿之勢益張;於是而盈廷之口益箝;於是而隋人問罪之名益正。故陳必亡者也,殺二子而更速也。羸瘵者浮火方張,投以梔芩而斃逾速,二子之以自處而處人之宗社,無一可者也。
二
名教之於人甚矣!國雖破,君雖降,而下猶以降為恥,不能死而不以死為憂,行其志以免於慚,名教未亡於心也。
陳亡,袁憲侍後主而不忍去;許善心奉使未返,而衰服以臨;周羅大臨三日,而後放兵散仗;陳叔慎置酒長歡,而謝基伏而流涕;任環勸王勇求陳後立之,不聽而棄官以隱;於仗節死義未能決也,而皆有可勸者焉。慕容、姚、苻、高氏之滅,未有此也,其或擁兵而起,則皆挾雄心以徼利者爾。晉南渡而衣冠移於江左,賢不肖之不齊,而風範廉隅養其恥心者,非暴君篡主之能銷鑠也。諸子之不死,隋不殺之耳,皆無自免於死之道也;無求免於死之道而不死,不死不足以為其節累。且陳氏之為君微矣,其得國也不以義,非有不可解君臣之分也;所不忍亡者,永嘉以來,中原士大夫之故國,先代僅存之文物,不忍淪沒於一旦也。雖然,陳不能守,而隋得之,固愈於五胡之種多矣。諸子者,視家鉉翁、謝枋得而尤可不死,然而毅然以名教自盡也,不尤賢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