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嘉三年、夏〈奢單〉都二年春正月,契丹使來報哀。
儀天皇太后崩也。
夏四月,西蕃捺羅部來投,納之。
曩霄向時拒命,不敢深入關中,慮角廝羅為後患也。自訛龐專國,歲獲賜遺,因思專制西蕃,會廝羅屬下捺羅部阿作率屬來投,訛龐納之,授以官,使居邊要。
五月,使至契丹會葬。
契丹葬儀天太后於慶陵,夏使與高麗使並會。
六月,攻青唐城,敗還。
訛龐令阿作為嚮導,攻掠西蕃,圍青唐城,與角廝羅戰,大敗,酋豪被獲者六人,失馬、駝甚眾。
秋九月,龍逋諸族降於西蕃,西蕃兵入境大掠。
龍逋、公立、馬頗三大族常從征陣,因角廝羅兵勝,舉族投之。廝羅率兵逕入夏境,會契丹送女妻其少子董氈,乃大掠而去。
按:三事比書,以見納人之叛,人亦叛我;侵人之疆,人亦侵我。出爾反爾,訛龐豈為得計哉?
嘉四年、夏〈奢單〉都三年夏五月,沒藏訛龐據屈野河。
麟府西南接銀州,西北接夏州。慶曆中,曩霄納款,知麟州張繼勛奉詔定界至而文案無存。訪之州人都巡檢使王吉,吉言繼遷未叛時,麟州之境,西至俄枝、盤堆及寧西峰、距屈野河皆百餘里;西南至雙烽橋、杏子平、彌勒、長乾、鹽坑等,距屈野河皆七十餘里。鹹平五年,繼遷圍麟州,陷濁輪寨。大中祥符二年,始置橫陽、神堂、銀城三寨,皆在屈野河東,使蕃漢義軍分番守之。又使寨將與緣邊酋長分定疆境。橫陽寨西至故俄枝堆四十里,州城西至大橫水六十里,西南至浪爽平五十里。神堂寨西至伺候峰三十五里,西南至赤犍谷四十里,次南至野狸塢三十里。銀城寨西至榆平嶺四十里,西南至清水谷五十里,次南至洪崖塢四十里,次南至道光、中嶺六十里。於是繼勛等據此分定界至,遂以為例。訛龐雖東向侵耕,猶餘二十里為閒田。及斷道堰戰勝,無復顧忌,妄指屈野河中央為界,遣兵沿河屯駐,白晝迫逐漢人,夜則過河剽竊,見邏者輒逸還。且於銀城以南至神木堡,或十里,或五七里外,悉令部民侵種不已。
秋八月,沒藏訛龐殺六宅使高懷正、毛惟昌。
諒祚以二人妻乳哺功,賞賚甚厚。二人恃其寵,時與國事,或采民間利弊聞,訛龐心惡之。會高懷正以貸國人銀,毛惟昌竊衣曩霄盤龍服,事覺,訛龐誅其全家。諒祚止之,不可。
冬十月,契丹約西蕃兵取涼州,不果。
契丹數遣使由回鶻路至河湟,約角廝羅舉兵攻夏國,欲徙董氈居涼州,與之近。訛龐聞之,增兵備河西,會廝羅以道遠兵難合,乃止。
嘉五年、夏〈奢單〉都四年夏五月,保全軍牒索叛蕃胡守中,執還之。
守中為保全蕃官,邊吏失於撫綏,走投夏國。中國索之急,執還伏誅。
秋七月,沒藏訛龐遣使河東,議界至。
夏國所產羊、馬、氈、毯,用之不盡,必以其餘與他國交易,而三面戎狄,鬻之不售,故中國和市不能不通。自河東禁絕私市,官民胥怨,訛龐乃遣使至麟府,請退河西田二十里還中國,願通和市,經略使梁適不從。
冬十月,國中鹽市絕。
河東私市雖絕,然因陝西解鹽價高,商販青鹽往來如織,國中猶恃為利。仁宗使薛向為轉運使,平解鹽價,商民不復冒禁私販,於是青鹽利亦絕。
十一月,沒藏訛龐掠延。
訛龐因財用日乏,遣人於延沿邊德靖等十堡寨開墾生地,剽掠人畜,戍兵捍之,不止。
嘉六年、夏〈奢單〉都五年夏四月,沒藏訛龐謀逆,誅之,夷其族。
自曩霄死,三大將各擁強兵制閫外,訛龐猶知顧忌,已見凋喪殆盡,專恣益甚。有漫咩者位居訛龐上。每事屈己下之,結為心腹。高、毛二人之誅,諒祚頗不平。訛龐懼,將為變。子婦梁氏本中國人,諒祚私焉,日視事於國,夜則從諸沒藏氏,訛龐子懟甚,與其父謀伏甲寢室,須諒祚入殺之。梁氏密以告,諒祚召訛龐於密室執之,令漫咩將兵殺其子,遂誅訛龐。其弟侄族人外任者悉戮之,夷其宗,家奴王文諒逃入延州以事告,中國授以官,後成慶卒之亂,伏誅。歐陽修曰:沒藏訛龐黠羌也。當寧令哥怨望其父,陰教以弒逆之事。而即以弒逆之罪殺其母子,以立諒祚,專夏國之政十餘年,卒以罪誅。夫教人之子殺其父以為己利,而己亦以子婦之故為所立者族滅,此人事,亦天道也。
按:訛龐威福自專,即非謀逆,罪固當誅。然諒祚宣淫,有乖倫理,其不為陳靈、齊莊者亦幸也。
廢后沒藏氏。
諒祚既族訛龐,廢沒藏氏幽之,而輿梁氏入宮,群臣諫不聽。
五月,始正屈野河地界。
諒祚誅訛龐,始親國政,太原府代州鈐轄蘇安靜移牒來議疆事。遣大酋呂寧拽浪撩禮議定:府州自青沒怒川、沙嵬牌、橫陽河東西一帶,築堠九;自沙嵬旁順橫陽河東岸,至鐵爐骨堆,築堠十二;自橫陽河西以南直羅龐烽,築堠六;自羅龐烽西南直麟州界移濟寨,築堠三;自移濟寨南至大橫水、竹枝谷、伺候峰、赤犍谷、臧愛塢至饒咩浪,築堠十二。其距榆平嶺、清水谷頭四里許立寨二:從北阿默真寨一,次南麻柞寨一。距大和谷五里許立寨四:從北訛龐禹星寨一,次南嵬藥寨一,次南馬默〈者多〉寨一,次南麻也娘寨一。距洪崖塢一里許立寨三:從北綱禹愛寨一、次南阿默逋寨二。其松本晉堆立寨三,並在阿默逋寨西,凡十二寨,有者修之,無者創之。寨東西四里,各有兩界卓望處,築堠十二。約自今兩界人戶,毋得過所築堠耕種。其在豐州外漢寨及府州界蕃戶舊寨,並復修完。府州沿邊舊寨三十三,更不創修。麟州界人戶,更不耕屈野河西田。其麟、府州不耕之地,亦許兩界人戶就近樵牧,不得插立梢圈,起造棚屋,違者並捉搦赴官及勒住和市。兩界巡捉人員,毋得帶衣甲器械,過三十人騎。拽浪撩禮還,諒祚遂聽命。
附:《宋史·王舉元傳》:夏人來爭屈野河地,舉元從數騎渡河,設幕與之議,示以赤心,夏人感服。考屈野河地自至和二年至是年,經數次議畫乃定,舉元以數言正之,何易也?且元昊時已侵十餘里,則舉元所議或不在是時。
六月,靈、夏二州大水。
黃河環繞靈州,其古渠五:一秦家渠,一漢伯渠,一艾山渠,一七級渠,一特進渠,與夏州漢源、唐梁兩渠毗接,余支渠數十,相與蓄泄河水。又有賀蘭、長樂、鐸落諸山為之堤障,向無水患。是時七級渠泛溢,靈、夏間廬舍、居民漂沒甚眾。史臣曰:“河至蘭州始入中國,北繞朔方,東經三受降城,歷豐、勝諸州,折而南,出龍門,由河中抵潼關。東出孟津,過虎牢,而後奔放平壤。吞納眾水,無崇山巨磯以防閒之,於是旁激奔潰,不遵禹跡。故虎牢迤東距海口二、三千里,恆被其害。若靈、夏之間,河流尚細,又得峻岭長堤以為巨障。今狂瀾泛溢,幾與宋之滑台、大亻丕齊觀,亦一異也。”
按:昔唐太宗貞觀十一年秋七月,谷、洛溢,不三月而武氏入宮;高宗永徽五年春三月,納武氏為昭儀,夏閏四月,萬年宮大水,六月,恆州大水;中宗神龍元年春二月,立韋氏為皇后,秋七月,河南、北十七州大水。蓋水為陰物,女子之徵。是時靈、夏大水,不三月而諒祚冊後梁氏,自是諸梁世操政柄,國幾於危,天先示其兆矣。
秋七月,奉表入請尚主。
諒祚聞契丹約角廝羅兵共取河西,思結中朝為援,使祖儒嵬名聿正入貢,請尚公主。仁宗答以“昔嘗賜姓”,不許。
九月,殺故後沒藏氏。
後既被廢,左右凌虐之,後號泣欲自裁,諒祚怒,遂賜死。
按:沒藏氏無罪被殺,書之以著諒祚之忍。仍書“故後”者,不予諒祚之廢也。
立梁氏為後。
任其弟乙埋為家相。
按:後以理陰教奉祭祀者也。梁氏誨淫滅家,其罪大矣。諒祚溺於所私,立為國後,其尚有君道乎?
冬十月,始用漢禮。
諒祚將冠,遣使上表:竊慕中國衣冠,令國人皆不用蕃禮,明年當以此迎朝使。仁宗許之。
按:昔金臣斡特刺言:“西夏崇尚舊俗,故能保國數百年。”世宗以為然。夫遵祖制、由舊章,誠守成令主,然能不安陋習,漸進華風,亦君子所取也。況夏自元昊變禮,革九拜為三拜,豈堪為後人法守哉?諒祚去蕃就漢,可謂善幹蠱者矣。
十二月,遣使入賀正旦。
諒祚遣祖儒嵬名聿正、樞銘靳允中賀正,並帶本國貨物貿易,約值八萬貫。中國經管內臣抬壓價例,虧折甚夥。後賀天聖節,物遂減半。
嘉七年、夏〈奢單〉都六年春二月,供備庫副使張宗道來賜生辰。
延經略使言:“諒祚近歲舉措不循舊規,恐更僭擬名號,乞擇一才臣持詔詰問,以杜奸謀。”會諒祚生辰,仁宗遣宗道賜禮物。初入境,迎者乘馬欲先行,宗道不可,迎者乃後。及就坐,又欲居東,宗道固爭,迎者曰:“主人居左,禮之常也,天使何疑焉?”宗道曰:“宗道與夏主比肩以事天子,夏主若自來,當為賓主;爾陪臣也,安得為主人?當循故事。”爭久不決。迎者曰:“君有幾首,乃敢如是?”宗道大笑曰:“宗道一首爾。來日已別家人,今日欲取宗道首則取之,宗道之死得其所矣,但夏國必不敢爾!”迎者曰:“譯者失辭,某自謂無兩首耳。”宗道曰:“譯者失辭,何不斬譯者?”乃讓宗道居上位。迎者曰:“二國之歡有如魚水。”宗道曰:“然天朝,水也;夏國,魚也。水可無魚,魚不可無水。”迎者無以對。
夏四月,進馬求賜書。
諒祚獻馬五十匹,表求太宗御製詩草、隸石本,欲建書閣寶藏之。並求《九經》、《唐史》、《冊府元龜》及中國正至朝賀儀。仁宗賜以《九經》,還所獻馬。
五月,更州軍。
諒祚以威州監軍司為靜塞軍,綏州監軍司為祥軍,左廂監軍司為神猛軍,更於西平府設監軍司為翔慶軍總領之。
備官制。
漢設各部尚書、侍郎、南北宣徽使及中書學士等官,蕃增昂聶、昂星、謨個、阿泥、芭良、鼎利、春約、映吳、祝能、廣樂、丁努諸號。
秋八月,攻西蕃,敗績,築堡於古渭州拒之。
初,契丹以女妻董氈,久之欲迎歸,董氈不許。契丹主遣使蠱其女,董氈殺使者,置妻不相見,角廝羅與喬氏數言之,不聽,契丹遂與絕。諒祚知其隙,謀擊之,舉兵屯古渭州,將併吞熟戶諸族。知秦州張方平檄吏民嚴備,不得逞,引兵而西,戰於青唐,敗還。懼廝羅來侵,築堡於古渭州側,以兵守之。
嘉八年、夏拱化元年春正月,遣使獻方物。
宋故事:外國使至,賜宴紫宸殿,遼使副位御坐西,諸衛上將軍之南。夏使副在東朵殿,並西向北上。是時,諒祚使石方入獻,稱宣徽南院使,欲與遼使對禮,禮官不可。仁宗詔諭諒祚來使,官稱非陪臣號,自今遵用誓詔,毋得僭擬。
二月,市銅於契丹,契丹不許。
靈、夏產鐵少銅,諒祚遣人私與契丹民市易,契丹主下詔禁之。
西蕃禹藏花麻來降。夏四月,以宗女妻之。
河州刺史王韶略熙河,盡降洮西諸族。西使城首領禹藏花麻不順命,秦州鈐轄向寶攻掠之,花麻力不支,遂以西使及蘭州一帶土地舉籍獻夏國。諒祚大喜,遣兵戍之,而以宗女妻花麻,封附馬。
橫山酋輕泥懷側叛,撫定之。
夏國雖在河外,河外之兵懦而罕戰,惟橫山一帶蕃部,東至麟、府,西至原、渭,二百餘里,人馬精強,慣習戰鬥,與漢界相附,每大入必為前鋒。平素苦於點集,諒祚又虐用之,部將輕泥懷側率所屬叛,請兵延州,約取靈、夏。判官程戡上言:“豺虎非自相搏,未易取也;癰疽非自潰,未易攻也。諒祚久悖慢,宜乘此許之,以蠻夷攻蠻夷,實中國之利。”會仁宗不豫,未報。諒祚聞,遣官撫定之,事乃寢。
按:橫山酋,夏之勁旅也。昔張亢謂山界部州城寨距邊止二、三百里,夏兵器甲雖精,其戰鬥不及山界部族,而財糧盡出其地,若一旦內攜,勢將瓦解。昔義潮歸而吐蕃衰絕,沒斯降而回紇亂亡。蓋眾叛則親離,內訌則外潰,豈特鷸蚌相持,為漁者利乎!此西夏安危之機,宋顧交臂失之,惜哉!
秋七月,奉表入慰。復故姓李氏。
自曩霄入款,始稱男,繼稱臣,仍以賜姓。奉表時,英宗遣左藏庫副使任拱之告哀,齎賜大行遺詔及留遺物。諒祚遣使弔慰,所上表改姓李氏,英宗不悅。使者聞帝不豫,意謂未能視朝,不肯門見,固求入對,弗許,勒歸館舍,命齎詔還,詰令守舊約。
按:此西夏複姓李氏之始。
冬十一月,請復榷場。
自訛龐侵耕屈野河地,公私市販盡絕。諒祚移文陝西經略使,請置榷場,復通互市,英宗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