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第六
治卒中五屍方
五屍者(飛屍、遁屍、風屍、沉屍、屍注也,今所載方兼治之),其狀腹痛,脹急,不得氣息,上衝心胸,旁攻兩脅,或?塊湧起,或攣引腰脊,兼治之方。
灸乳後三寸,十四壯,男左女右。不止,更加壯數,瘥。
又方:灸心下三寸,六十壯。
又方:灸乳下一寸,隨病左右,多其壯數,即瘥。
又方:以四指尖其痛處,下灸指下際數壯,令人痛,上爪其鼻人中,又爪其心下一寸,多其壯,取瘥。
又方:破雞子白,頓吞之。口閉者,納喉中搖頓令下,立瘥。
又方:破雞子白,頓吞七枚。不可,再服。
又方:理商陸根,熬以囊貯,更番熨之,冷復易。雖有五屍之名,其例皆相似,而有小異者(飛屍者,遊走皮膚,洞穿臟腑,每發刺痛,變作無常也;遁屍者,附骨入肉,攻鑿血脈,每發不可得近,見屍喪、聞哀哭便作也;風屍者,淫躍四肢,不知痛之所在,每發昏恍,得風雪便作也;沉屍者,纏結臟腑,衝心脅,每發絞切,遇寒冷便作也;屍注者,舉身沉重,精神錯雜,常覺?廢,每節氣改變,輒致大惡,此一條別有治後熨也)。凡五屍,即身中死鬼接引也,共為病害,經術甚有消滅之方,而非世徒能用,今復撰其經要,以救其敝方。
雄黃一兩,大蒜一兩。令相和似彈丸許,納二合熱酒中,服之,須臾,瘥。未瘥,更作。
已有?者,常蓄此藥也。
又方:乾薑、桂,分等。末之,鹽孔指撮,熬,令青末,合水服之,即瘥。
又方:搗蒺藜子蜜丸服。如胡豆,二丸,日三。
又方:粳米二升。水六升,煮一沸服之。
又方:豬肪八合。銅器煎,小沸,投苦酒八合,相和,頓服,即瘥。
又方:掘地作小坎,水滿中,熟攪,取汁服之。
又方:取屋上四角茅,納銅器中,以三赤,布覆腹,著器布上,燒茅令熱,隨痛追逐,下癢,即瘥。若瓦屋,削取四角柱燒之,亦得極大神良者也。
又方:桂一赤,姜一兩,巴豆三枚。合搗末,苦酒和如泥,以敷屍處,燥,即瘥。
又方:烏臼根(銼)二升。煮令濃,去滓,煎汁,凡五升,則入水一兩,服五合至一升,良。
又方:忍冬莖葉(銼)數斛。煮令濃,取汁煎之,服如雞子一枚,日二三服,佳也。
又方:燒亂髮,熬杏仁等分。搗膏,和丸之,酒服,桐子大三丸,日五六服。
又方:龍骨三分,藜蘆二分,巴豆一分。搗,和井花水服如麻子大,如法丸。
又方:漆葉曝乾。搗末,酒服之。
又方:鼉肝一具。熟煮,切。食之令盡,亦用蒜薤。
又方:斷鱉頭燒末。水服,可分為三度,當如肉者,不盡,後發更作。
又方:雄黃一分,梔子十五枚,芍藥一兩。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分再服。
又方:梔子二七枚,燒末服。
又方:乾薑、附子各一兩,桂二分,巴豆三十枚(去心,並生用)。搗篩,蜜和搗萬杵,服二丸,如小豆大。此藥無所不治。
又飛屍入腹刺痛死方。凡犀角、射罔、五注丸,並是好藥,別在大方中。治卒有物在皮中,如蝦蟆,宿昔下入腹中,如杯不動搖,掣痛不可堪,過數日即煞人方。
巴豆十四枚,龍膽一兩,半夏、土瓜子各一兩,桂一斤半。合搗碎,以兩布囊貯,蒸熱,更番以熨之,亦可煮飲,少少服之。
此本在雜治中,病名曰陰屍,得者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