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七十六·再生二
鄭會 王穆 邵進 李太尉軍士 五原將校 范令卿 湯氏子 士人甲 李簡 竹季貞 陸彥
鄭會
滎陽鄭會,家在渭南,少以力聞。唐天寶末,祿山作逆,所在賊盜蜂起,人多群聚州縣。會恃其力,尚在莊居,親族依之者甚眾。會恆乘一馬,四遠覘賊,如是累月。後忽五日不還,家人憂愁。然以賊劫之故,無敢尋者。其家樹上,忽有靈語,呼阿奶,即會妻乳母也。家人惶懼藏避。又語云:“阿奶不識會耶?前者我往探賊,便與賊遇,眾寡不敵,遂為所殺。我以命未合死,頻訴於冥官,今蒙見允,已判重生。我屍在此莊北五里道旁溝中,可持火來,及衣服往取。”家人如言,於溝中得其屍,失頭所在。又聞語云:“頭北行百餘步,桑樹根下者也。到舍,可以穀樹皮作線,攣之。我不復來矣。努力勿令參差。”言訖,作鬼嘯而去。家人至舍,依其攣湊畢,體漸溫。(“體漸溫”三字原作“通身人色及腰目”七字。據明抄本改。)數日,乃能視。恆以米飲灌之,百日如常(出《廣異記》)
王穆
太原王穆,唐至德初,為魯旻部將,於南陽戰敗,軍馬奔走。穆形貌雄壯,馬又奇大,賊騎追之甚眾。及,以劍自後砟穆頸,殪而隕地。筋骨俱斷,唯喉尚連。初冥然不自覺死,至食頃乃悟,而頭在臍上,方始心惋。鏇覺食漏,遂以手力扶頭,還附頸,須臾復落,悶絕如初,久之方蘇。正頸之後,以發分系兩畔,乃能起坐,心亦茫然,不知自免。而所乘馬,初不離穆。穆之起,亦來止其前。穆扶得立,左膊發解,頭墜懷中,夜後方蘇。系發正首之後,穆心念,馬臥方可得上,馬忽橫伏穆前,因得上馬。馬亦隨之起,載穆東南行。穆兩手附兩頰,馬行四十里,穆麾下散卒十餘人群行,亦便路求穆。見之,扶寄村舍。其地去賊界四十餘里,眾心惱懼。遂載還昊軍。軍城尋為賊所圍。穆於城中養病,二百餘日方愈,繞頸有肉如指,頭竟小偏。旻以穆名家子,兼身殉(“殉”原作“以”,據明抄本改。)王事。差攝南陽令。尋奏葉令。歲余,遷臨汝令。秩滿,攝棗陽令。卒於官。(出《廣異記》)
邵進
唐大曆元年,周智光為華州刺史,劫剝行侶,鏇欲謀反。遣吏邵進,潛往京,伺朝廷御伐之意。進歸告曰:“朝廷無疑公之心。”光怒,以其葉朝廷而紿於已,遽命斬之。既而甚悔,速遣送其首付妻兒。妻即以針紉頸,俄頃復活,以藥傅之,然猶懼智光,使人告光曰:“進本蒲人,今欲歸葬。”光亦賙賻之。既至蒲,浹旬,其瘡平愈,乃改姓他游。後三十年,崔顒為宋州牧,晨衙,有一人投刺,曰:“敕吏。”顒召見。訊其由,進曰:“明公昔為周智光從事。”因敘其本末。顒乃省悟,與縑帛,揖之而去。(出《獨異志》)
李太尉軍士
長安里巷說,朱泚亂時,李太尉軍中有一卒,為亂兵所刃,身頸異處。凡七日,忽不知其然而自起。但覺臚骨稱硬,(“稱”疑是“稍”,“硬”原作“哽”,據明抄本改),咽喉強於昔時,而受刃處癢甚。行步無所苦,扶持而歸本家。妻兒異之,訊其事,具說其所體與頸分之時,全不悟其害,亦無心記憶家鄉。忽為人驅入城門,被引隨兵死數千計。至其東面,有大局署。見綠衣長吏憑几,點籍姓名而過。次呼其人,便云:“不合來。”乃呵責極切,左右逐出令還。見冥司一人,髡桑木如臂大,其狀若浮漚釘。牽其人頭身斷處。如令勘合,則以桑木釘自腦釘入喉,俄而便覺。再見日月。不甚痛楚。妻兒因是披頂發而觀,則見隆高處一寸已上,都非尋常。皮里桑木黃文存焉,人或謂之粉黛。元和中,溫會有宗人守清,為邠鎮之權將,忽話此事,守清便呼之前出。乃雲,是其麾下甲馬士耿皓,今已七十餘,膂力猶可支數夫。會因是親睹其異。(出《定命錄》)
五原將校
五原遣將校往揚子,請衣賜。校有所知,能承顧問。院官與之欵曲,顧見項上有一肉環圍繞,瘢痕可懼。院官與之熟,因詰其所來,具對。昔歲巡邊,其眾五六百,深犯榆塞。遭虜騎掩襲,眾數千,悉是騎兵。此五百短兵,全軍陷歿。積屍為京觀,其身首已異矣。至日入。但魂魄覺有呵喝,狀若官府一點巡者。至某,官怒曰:“此人不合死,因何殺卻?”胥者扣頭求哀。官曰:(“官曰”原作“曰官”,據明抄本、許本、黃本改。)“不卻活,君須還命。”胥曰:“活得。”遂許之,良久而喝回,又更約束:“須速活,勿(“勿”原作“卻”,據明抄本改。)誤死者。”胥厲聲唱諾。某頭安在項上,身在三尺厚葉上臥。頭邊有半碗稀粥,一張折柄匙,插在碗中。某能探手取匙,抄致口中,漸能食。即又迷悶睡著。眼開,又見半碗粥,匙亦在中。如此六七日,能行,策杖卻投本處。荏苒今日,其瘢痕是也。(出《芝田錄》。明抄本作出《定命錄》)
范令卿(縊死復再生)
隋文帝開皇二年,汴州浚義縣功曹范欽子令卿,在家與族人文志校書,競工拙。令卿以手反擊文志,鼻血出不止,因即殞。文志父乃執令卿,以繩懸縊於屋樑,移時氣絕。文志父母恐令卿卻活,復用布重絞之。死經三日,令卿卻蘇,文志長逝。(出《五行記》)
湯氏子
湯氏子者,其父為樂平尉。令李氏,隴西望族。素輕易,恆以吳人狎侮,尉甚不平。輕為令所猥辱,如是者已數四,尉不能堪。某與其兄,詣令紛爭。令格罵,叱左右曳下,將加捶楚,某懷中有劍,直前刺令,中胸不深,後數日死。令家人亦擊某系獄。州斷刑,令辜內死,當決殺。將入市,無悴容。有善相者云:“少年有五品相,必當不死。若死,吾不相人矣。”施刑之人,加之以繩,決畢氣絕。牽曳就獄,至夕乃蘇。獄卒白官,官云:“此手殺人,義無活理。”令卒以繩縊絕。其夕三更,復甦。卒又縊之,及明復甦。獄官以白刺史,舉州嘆異。而限法不可。呼其父,令自斃之。及於州門,對眾縊絕。刺史哀其終始,命家收之。及將歸第,復活。因葬空棺,養之暗室。久之無恙。乾元中,為全椒令卒。(出《廣異記》)
士人甲(易形再生)
晉元帝世,有甲者,衣冠族姓,暴病亡,見人將上天,詣司命,司命更推校,算曆未盡,不應枉召。主者發遣令還。甲尤腳痛,不能行,無緣得歸。主者數人共愁,相謂曰:“甲若卒以腳痛不能歸,我等坐枉人之罪。”遂相率具白司命。司命思之良久,曰:適新召胡人康乙者,在西門外。此人當遂死,其腳甚健,易之,彼此無損。主者承教出,將易之。胡形體甚醜,腳殊可惡,甲終不肯。主者曰。君若不易,便長決留此耳。不獲已,遂聽之。主者令二並閉目,倏忽,二人腳(“腳”原作“卻”,據明抄本改)已各易矣。仍即遣之,豁然復生,具為家人說。發視,果是胡腳,叢毛連結,且胡臭。甲本士,愛玩手足。而忽得此,了不欲見。雖獲更活,每惆悵,殆欲如死。旁人見識此胡者,死猶未殯,家近在茄子浦。甲親往視胡屍。果見其腳著胡體。正當殯斂。對之泣。胡兒並有至性。每節朔。兒並悲思。馳往,抱甲腳號啕。忽行路相逢,便攀援啼哭。為此每出入時,恆令人守門,以防鬍子。終身憎穢,未曾娛視。雖三伏盛署,必復重衣,無暫露也。(出《幽冥錄》)
李簡
唐開元末,蔡州上蔡縣南里村百姓李簡,癇病卒。瘞後十餘日,有汝陽縣百姓張弘義,素不與李簡相識,所居相去十餘舍,亦因病,經宿卻活。不復認父母妻子,且言我是李簡,家住上蔡縣南李村,父名亮。遂逕往南李村,入亮家。亮驚問其故,言方病時,夢二人著黃,齎帖見追。行數十里,至大城,署曰“王城”。引入一處,如人間六司院。留居數日,所勘責事,委不能對。忽有一人自外來,稱錯追李簡,可即放還。有一吏曰:“李身壞,別令托生。”一時憶念父母親族,不欲別處受生,因請卻複本身。少頃,見領一人至,通曰:“追到雜職汝陽張弘義。”吏又曰:“張弘義身幸未壞,速令李簡托其身,以盡餘年。”遂被兩吏扶卻出城。但行甚速,漸無所知,忽若夢覺。見人環泣,及屋宇,都不復認。亮問其親族名氏,及平生細事,無不知也。先解竹作,因息入房,索刀具,破蔑盛器。語音舉止,信李簡也,竟不返汝陽。時段成式三從叔父,攝蔡州司戶,親驗其事。昔扁鵲易魯公扈、趙齊嬰之心,及寢,互返其室,二室相咨。以是稽之,非寓言矣。(出《酉陽雜俎》)
竹季貞
陳蔡間,有民竹季貞,卒十餘年矣。后里人趙子和亦卒,數日忽寤,即起馳出門。其妻子驚,前訊之。子和曰:“我竹季貞也,安識汝。今將歸吾家。”既而語音非子和矣,妻子遂隨之。至季貞家,見子和來,以為狂疾,罵而逐之。子和曰:“我竹季貞,卒十一年,今乃歸。何拒我耶?”其家聆其語,果季貞也。驗其事,又季貞也。妻子俱駭異,詰(“詰”原作“請”,據明抄本改)之,季貞曰:“我自去人世,迨今且一紀。居冥途中,思還省妻孥,不一日忘。然冥間每三十年,即一逝者再生,使言罪福。昨者吾所請案據,得以名聞冥官。願為再生者,既而冥官謂我曰:“汝宅舍壞久矣,如何?”案據白曰:‘季貞同里趙子和者,卒數日,願假其屍與季貞之魂。’冥官許之。即遣使送我於趙氏之舍,我故得歸。”因話平昔事,歷然可聽,妻子方信而納之。自是季貞不食酒肉,衣短粗衣,行乞陳蔡汝鄭間。緡帛隨以修佛,施貧餓者。一還家,至今尚存。(出《宣室志》)
陸彥
餘杭人陸彥,夏月死十餘日,見王。云:“命未盡,放歸。”左右曰:“宅舍亡壞不堪,時滄州人李談新來,其人合死,王曰:“取談宅舍與之。”彥遂入談柩中而蘇。遂作吳語,不識妻子。具說其事。遂向餘杭,訪得其家。妻子不認,具陳由來,乃信之。(出《朝野僉載》)
譯文
鄭會 王穆 邵進 李太尉軍士 五原將校 范令卿 湯氏子 士人甲 李簡 竹季貞 陸彥
鄭會
滎陽有位鄭會,家住渭水南岸,少年時憑著力氣大而聞名。唐代天寶末年,安祿山作亂,所到之處盜賊蜂擁而起,百姓們大多數聚居在州縣城裡。鄭會依仗自己的力氣,仍住在鄉下,親戚中有很多人都依靠他。鄭會經常騎著一匹馬,四處尋找盜賊,偷偷地站在遠處觀察。就這樣過了好幾個月。後來,他忽然五天沒有回來,家人十分憂愁,都認為是被盜賊劫持的緣故,也不敢去尋找。他家的樹上,忽然有人說話,呼喊“阿奶”。阿奶是鄭會妻子的奶娘。家裡人惶恐不安,都躲藏起來。樹上又傳來說話聲:“阿奶不認識鄭會了嗎?前些日子我去監視強盜,和盜賊相遇,寡不敵眾,被他們殺害了。可我認為自己命不該死,屢次向冥府的官們申訴,現承蒙恩準,已經判我重生。我的屍體在這個莊子北邊五里道旁溝中,可以拿著火和衣服來取。”家人象他說的那樣,在水溝中找到了鄭會的屍體,但頭卻不見了。又聽樹上說:“頭就在北面一百多步遠的桑樹根下。回到家之後,可以用穀樹皮作線,縫上它。我不再來了,爭取別出差錯。”說完,象鬼那樣叫了一聲就走了。家人把頭找回家,照他說的辦法縫連完畢,身體漸漸溫暖,幾天就能看見東西了。經常用米湯餵他,百日之後便一切照常了。
王穆
太原有個王穆,唐代至德初年任魯旻的部將。他在南陽戰敗了,軍卒戰馬四處奔跑。王穆體貌魁偉強健,馬又異常高大。不少賊兵騎著馬追他,追上之後,用劍從後面砍向王穆的脖頸,筋骨全斷了,只剩喉嚨還連著,當即就死過去落到地上。開始,他迷迷糊糊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過一頓飯工夫才醒悟。當頭落到肚臍上時,心中一陣悽惋。鏇即,覺得食物從脖頸漏出,就用手扶著頭,把它按回脖頸上,一會兒又掉下來,昏悶氣絕象剛才一樣。過了好久,他才甦醒過來,把頭正在頸上,將頭髮系在兩邊,就能夠坐起來。此刻,他心也茫然,不知自己能否免災。而他的馬,怎么也不離去。見他坐起,那馬也走過來站在他的面前。王穆扶著它能夠站立起來。系在左膊上的頭髮鬆開了,頭又墜落懷中,半夜後才甦醒。再次系發,正頭之後,王穆心想,這馬躺下我才能夠上去呵,那馬忽然就橫臥在他面前。於是他上得馬去,馬也隨他而起,馱著他往東南走。他兩手托著兩頰,騎馬走了四十里。王穆部下十多個散兵一起奔來,也從便道到這裡尋找王穆,相見之後,扶他去村舍寄住。此地距離敵人四十多里,眾人心裡又惱怒又害怕,隨即用馬馱王穆回到魯旻的隊伍。魯軍所住之城不久被敵人圍困。王穆在城中養病,二百多天才痊癒。環繞著他的脖頸有一條肉檁子,象手指那么寬,頭竟然稍稍偏斜。魯旻覺得王穆系名家子弟,又以身殉職而未死,就派他任南陽縣令,不久奏報他任葉縣令,一年多後,遷任臨汝縣令。任滿,又攝任棗陽縣令,死在了任上。
邵進
唐代大曆元年,周智光任華州刺史,搶劫行旅錢物,不久即想謀反。他派遣手下官吏邵進,暗暗地到了京城,偵探朝廷有無防範、討伐他的意向。邵進回來告訴周智光說:“朝廷沒有懷疑你的跡象。”周大怒,認為他這是討好朝廷欺騙自己,立即令人把他殺了。周智光過後很後悔,立即派人把邵進的頭送給他的妻兒。妻子把他的頭縫到脖頸上,不久就活了,將藥塗在傷口上。但邵進還是懼怕周智光,讓人告訴周智光說:“邵進本來是蒲地人,現在想回去埋葬。”周智光無奈,便送些喪葬錢物。邵進回到蒲地十二天,他的傷口便平復癒合,於是改名換姓漫遊四方。三十年後,崔顒任宋州州牧,早晨升堂時,有一個人投名帖說,他是皇宮的敕吏。崔顒召見了他,他就是邵進。詢問其來由,邵進說:“你當年是周智光的從事吧?”於是便講述過去的一些事情。崔顒方才省悟,賞給一些絹帛,邵進揖拜之後離去。
李太尉軍士
長安里巷傳說,朱泚在京城作亂時,李太尉軍隊中有一個小卒被亂兵所殺,身頸異處。過了七天,忽然不知怎么回事他自己又站了起來,只覺得臚骨稍有些硬,咽喉比過去強直,而遭刀砍的地方很癢。行走沒有什麼痛苦,人們扶持他回到家中。老婆孩子都很驚怪,問這是怎么回事,他全都說了。當身體和頭頸分離時,他全然不覺被殺,也無心回憶家鄉。就記得忽然被驅趕進一座城門,同時被趕去的士卒死了好幾千。到了城東面,有一個大署衙,只見綠衣長吏靠在桌子上,點錄姓名而過。按順序喊到他的名字時,他便說:“我不該來。”就被狠狠地呵責訓斥一頓,左右將他趕出去,又把他喊回來。“這時只見一個冥司,拿著一根削得光光的桑木棒,像胳膊那么長,形狀如門釘。他牽住我頭身斷絕處,對合在一起,然後用桑木釘從腦部釘進咽喉。不久我就甦醒過來,重又見到了日月星辰,不很痛苦。”妻兒於是分開他的頭髮察看,就見受傷處隆起一寸多高,的確和往常不同。皮里桑木紋還存在,有人說是粉黛之色。元和年間,溫會有個同宗叫守清,任分鎮權將。一次他忽然說起這件事,守清就喊一個人到前面來,說這位是部下甲馬士耿皓,現在已經七十多歲了,體力還可以抵擋幾個武夫。溫會親眼看見了他的異常之處——原來,他就是那個死而復生的小士卒。
五原將校
五原派遣一個校官去揚州,這校官請求賜衣物。他在當地有熟人,能夠辦好可托之事。到後,揚州院官給予他殷勤接待,並看見他頸上有一道肉環圍繞著,疤痕明晰可怕。院官和他很熟悉,便問其來由。他把發生的事說了:好多年前巡視邊境,他率部下五六百人,深入到榆塞一帶,遭受胡虜的突然襲擊。對方有好幾千人,全是騎兵,寡不敵眾,帶去的五百步兵全死掉了,屍體堆積得象小山那么高,他也落了個身首異處。到太陽下山後,他的魂聽到呵喝之聲,一個象官府中點巡官的人,來到他跟前,怒道:“這個人不該死,為什麼殺他?”胥吏叩頭哀求。那官說:“不把他復活,你就得償命。”吏胥說:“能活。”當官的點點頭,過一會兒又呵喝胥吏道:“你要快點使他復活,不要耽誤死者。”胥吏大聲答應著。將我的頭安到頸項上,我的身子躺在三尺厚的樹葉上,頭邊有半碗稀粥,一把斷把羹匙插在碗中。我能夠伸手拿羹匙,舀飯送到嘴裡,漸漸能吃飯了,就又迷迷糊糊睡著了。當我再睜開眼時,又見半碗粥,碗裡還是放著羹匙。這樣一連過了六七天。能夠行走了,我就拄著拐杖回到原處。光陰很快就到了現在,我的疤痕就是這么來的。
范令卿(縊死復再生)
隋文帝開皇二年,汴州浚義縣功曹范欽之子范令卿,在家裡與文志勘校書籍,比賽高低,結果打起架來。令卿用手反擊文志,打得他鼻血不止,因之當即死去。文志的父親捉住令卿,用繩子把他懸吊在房樑上,一會兒就斷氣了。文志父母怕令卿再活過來,用布條勒了又勒。令卿死了三天之後卻又復活了,文志則終於死去了。
湯氏子
湯氏子的父親任樂平縣尉。縣令李氏,是隴西的名門貴族,平素輕浮隨便,常常以狎昵侮辱別人取樂。縣尉對此忿忿不平。他被縣令隨便侮辱多次,實不堪忍受。湯氏子和哥哥到縣令處爭辯,縣令又打又罵,喊左右將他們拽下。剛要施刑,湯氏子懷中有劍,拔出便刺中縣令胸部,不深。幾天以後,縣令死了。他的家人也擊打湯氏子,並將其關進監獄。州里判刑,令年內處死。當行刑那天,把他帶到刑場,湯氏子的臉上沒有愁容。有個善於看相的人說:“這少年有五品官的相,定當不死;假如他死了,我今後就不給人相面了。”行刑的人用繩子纏住他的脖子,把他勒斷氣之後拉回監獄,到晚上就復活了。獄卒向獄官報告,獄官說:“這是個殺人犯,沒有讓他活的道理。”他命令獄卒用繩子把他吊死,不料三更時又活了。獄卒再吊,天亮又活了。獄官向刺史報告,全州上下驚嘆不已。但為維護法律尊嚴非殺不可,喊來其父,讓他親手將兒子處死。其父在州的城門上當眾行刑。刺史自始至終對他很同情,讓家人收屍。等把他的屍體抬回家之後,他又復活了,因而埋的是空棺材,將他養在暗室,多少年都平安無事。唐代乾元年間,他是在任全椒縣令時死的。
士人甲(易形再生)
晉元帝時有個某甲,出身士紳家庭。一天得急病死了,被人帶上天去,拜見司命。司命又推究校驗,計算某甲的壽歷沒盡,不應該冤枉召來。管事的下令將其遣返。某甲患腳病特別疼,不能走,沒法回去。管事的幾個人都挺發愁,商量說:“某甲假如因為腳病最後不能回去,我們就得承擔冤枉他人的罪名。”於是一起向司命匯報。司命想了很久,說:“方才新召來的胡人康乙,在西門外住,這個人應當立即死,他的腳很健康,讓他們二人換腳,彼此都沒有什麼損失。”管事的接受了這個命令,回來就要給他們換腳。那胡人形體醜陋,腳更難看,某甲怎么也不肯換。管事的說:“你假如不換腳,就得長留此間了。”某甲不得已,只好服從。管事的讓他倆閉上眼睛,很快,他們的腳就換了過來。某甲當即被遣送回來,忽然間就活了。他一一向家人說了。脫鞋一看,果然是雙胡人腳,叢生的毛連結著,而且有胡臭氣。某甲本來是讀書人,愛玩手腳,但忽得這樣一雙腳,卻一點也不想看。雖然獲得再生,卻常惆悵慨嘆,幾乎想死。旁人中有認識那個胡人的,說他還沒有出殯,家住附近茄子浦。某甲親自去看那胡人屍體,果然看見自己的腳附在他的身上。正要殯殮,親屬們對著屍體哭。胡人的兒子對父親很有感情,每當初一過節時,由於悲思過度,他都要跑到某甲家,抱住他的腳號啕大哭。走路時偶然相遇,胡兒也要拽住他啼哭。因此,某甲每次出入家時,總要讓人守住門,以防胡兒。某甲一輩子厭惡那雙髒腳,未曾高興地看過。即使在三伏盛夏,也定要穿好幾層衣服,不讓它露出來。
李簡
唐代開元末年,蔡州上蔡縣南里村百姓李簡,患癲癇病死去,埋葬十多天后。汝陽縣有個百姓叫張弘義,與李簡素不相識,且相距三百多里,也因病而死,過了一宿又活了。他不再認識父母妻子,並說我是李簡,家住上蔡縣南李村,父親名亮,然後徑直走到南李村,進了李亮家。李亮驚訝地詢問這是怎么回事,張弘義說自己剛病時,夢見兩個穿黃衣裳的人,送來一張帖子就跟他們走了。走了幾十里,到了一座大城市,題名“王城”。他被引入一處,象人間的六司官衙,留他住了幾天。所追查的一些事,他實在不能回答。一天,忽然從外面走進一個人,說是錯捉了李簡,應該立即放回去。有一吏說:“李簡的身體腐壞了,讓他到別處托生吧。”李簡一時想念父母親族,不想到別處托生,因此請求恢複本身。不一會,看見領進一個人,通判說:“汝陽張弘義被捉拿到了。”那吏又說:“幸虧張弘義的身體沒壞,快讓李簡托他的身體復活,藉以享受餘年。”於是,李簡便被兩吏攙出那座城,但走得極快,他漸漸失去知覺,忽然又象作夢醒來。見不少人圍坐而哭,還有那些屋宇,自己都不認識。李亮問他親族名氏,以及李簡的平生小事,他沒有不知道的。李簡原是蔑匠,於是到內室休息時,他就找來刀具,破開竹蔑編盛器。言談舉止,都使人確信是李簡。他竟然再也沒有回汝陽去。當時段成式的堂叔,任蔡州司戶,親自查驗了這件奇事。古代扁鵲換魯公扈、趙齊嬰的心,等甦醒之後都能返回自己的住處。兩家問及一些事情,他們各自都還記憶猶新。用這個歷史事件來考究,李簡的事也不是假造的。
竹季貞
陳蔡兩縣之間,有個居民叫竹季貞,死十多年了。後來村里人趙子和也死了,過了幾天又忽然甦醒,立即起身跑出門去。其妻驚訝地攔住他詢問,子和說:“我是竹季貞,哪裡認識你?我要回自己家去。”連語音都不是趙子和的了。妻子就跟著他到了竹季貞家。竹家人見趙子和來了,以為他瘋了,罵著驅趕他。子和說:“我是竹季貞,死十一年了,現在又回來了,為什麼要趕我走?!”竹家人聽他的說話聲,果然是竹季貞的;又通過一些事情驗證,一點不錯。竹妻和孩子們十分駭怕,追問他,他說:“我從離開人世,至今將近十二年,在陰曹地府里總想回來看看老婆孩子,一天也沒有忘。然而,那裡每隔三十年,才能讓一個死者復活,讓他到人間來宣講善惡和福禍之事。昨天我請求管案子的人,想使自己的名字被冥官知道,並願意為我復活。一會兒冥官對我說:‘你的身體腐爛很久了,怎么辦?’管案子的人稟報說:‘他的同鄉趙子和剛死幾天,我想讓他借屍還魂。’冥官準許了。那管案子的人立即把我送到趙子和家,我這才能活轉過來。”接著說起平生往事,都清清楚楚的,妻才相信而且收留了他。從此季貞不吃酒肉,穿粗布短衣,行乞在陳蔡和汝鄭等縣之間,得到的錢帛隨時用來修造佛寺,施捨給貧餓的人。他時而回一次家,到現在還活著。
陸彥
餘杭人陸彥,在夏天死了十多日後,拜見冥王。冥王說:“這個人壽命沒盡,放他回去吧。”左右的人說,他的軀殼完全腐爛了。這時滄州人李談剛到,這個人該死。冥王說:“拿李談的軀體給陸彥。”陸彥就進入李談的棺材中甦醒過來。說話的口音是吳語,不認識妻子,一一講了還陽的事。隨即,他回到餘杭,尋訪到他的家,妻子卻也不認他。待一一陳述經過後,她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