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卷七十四
循吏
張膺 路邕 閻慶胤 明亮 杜纂 竇瑗 蘇淑 張華原 孟業 蘇瓊 路去 病 梁彥光 樊叔略 公孫景茂 辛公義 柳儉郭絢 敬肅 劉曠 王伽魏德 深
先王疆理天下,司牧黎元,刑法以禁其奸,禮教以防其欲,雖為政以德,理實 殊塗,百慮一致,在斯而已。《書》雲“知人則哲”,又雲“無曠庶官”,言非其 人為空官也。睿哲之後,必致清明之臣;昏亂之朝,多有貪殘之吏。嗜欲所召,影 響從之。故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皆在所由化之而已。蓋有無能之吏,無不可御 之人焉。自罷侯置守,歷年永久,統以方牧,仍世相循,所以寬猛為用,庇人調俗。 但廉平常跡,聲有難高;適時應務,招響必速。是故搏擊為侯,起不鏇踵;懦弱貽 咎,錄用無時。此則已然於前世矣!後之為吏,與世沈浮,叔季澆漓,奸巧多緒, 居官蒞職,道各不同,故往籍述其賢能,以彰懲勸之道。
案魏立《良吏傳》有張恂、鹿生、張膺、宋世景、路邕、閻慶胤、明亮、杜纂、 裴佗、竇瑗、羊敦、蘇淑。齊立《循吏傳》有張華原、宋世良、郎基、孟業、崔伯 謙、蘇瓊、房豹、路去病。《周書》不立此篇。隋《循吏傳》有梁彥光、樊叔略、 趙軌、房恭懿、公孫景茂、辛公義、柳儉、劉曠、王伽、魏德深。其張恂、鹿生、 宋世景、裴佗、羊敦、宋世良、郎基、崔伯謙、房豹、趙軌、房恭懿,各附其家傳, 其餘皆依時代編緝,以備《循吏篇》雲。
張膺,不知何許人也。延興中,為魯郡太守。履行貞素,妻女樵採自供。孝文 深嘉之。遷京兆太守,清白著稱,得吏人之忻心焉。
路邕,陽平人也。宣武時,除東魏郡太守。蒞政清勤。經年儉,日出家粟,賑 賜貧窘。靈太后下詔褒美,賜龍廄馬一匹、衣一襲、被褥一具。稍遷南青州刺史, 卒。
閻慶胤,不知何許人也。為東秦州敷城太守。頻年飢儉,慶胤歲常以家粟千石, 賑恤貧窮,人賴以濟。部人陽寶龍一千餘人申頌美政。有司以聞,靈太后卒無褒賞。
明亮,字文德,平原高昌人也。有識乾,歷員外常侍。延昌中,宣武臨朝堂, 親自黜陟,授亮勇武將軍。亮進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今授臣勇武,其號 至濁。且文武又殊,請更改授。”帝曰:“九流之內,人鹹君子,卿獨欲乖眾,妄 相清濁,所請未可。”亮曰:“今江左未賓,書軌宜一,方為陛下投命前驅,拓定 吳會。官爵,陛下之所輕;賤命,微臣之所重。陛下方收所重,何惜所輕?”因請 改授平遠將軍。帝曰:“運籌用武,然後遠人始平。卿但用武平之,何患不得平遠 乎?”亮乃陳謝而退。除陽平太守。清白愛人,甚有惠政。轉汲郡太守,為政如前, 舉宣遠近。卒,二郡人吏迄今追思之。
杜纂,字榮孫,常山九門人也。少以清苦自立。時縣令齊羅喪亡,無親屬收殮, 纂以私財殯葬,由是郡縣標其門閭。後居父喪盡禮。郡舉孝廉,稍除積弩將軍,從 征新野。及南陽平,以功賜爵井陘男。賞帛五百匹,數日之中,散之知友,時人稱 之。歷武都、漢陽二郡太守,並以清白為名。明帝初,拜清河內史。性儉約,尤愛 貧老,問人疾苦,至有對之泣涕。勸督農桑,親自檢視,勤者賞以物帛,惰者加以 罪譴。吊死問生,甚有恩紀。除東益州刺史,無御邊威略,群氐反叛,以失人和徵 還。遷太中大夫。正光末,清河人房通等三百人頌纂德政,乞重臨郡,詔許之。孝 昌中,為葛榮圍逼。以郡降,榮以為常山太守。榮滅,卒於家。
纂所歷任,好行小惠,蔬食弊衣,多涉誣矯。而輕財潔己,終無受納,為百姓 所思,號為良守。天平中,贈定州刺史。
竇瑗,字世珍,遼西陽洛人也。自言本出扶風平陵,漢大將軍武曾孫崇為遼西 太守,遂家焉。曾祖堪,慕容氏漁陽太守。祖表,馮弘城周太守,入魏。父冏,舉 秀才,早卒。普泰初,瑗啟以身階級為父請贈,詔贈平州刺史。瑗年十七,便荷帙 從師,遊學十載,始為御史。後兼太常博士,拜太原王爾硃榮官,榮留為北道大行 台左丞。以拜榮官,賞新昌男。從榮東平葛榮,封容城縣伯。瑗乞以容城伯讓兄叔 珍,詔聽以新昌男轉授之。叔珍由是位至太山太守。爾硃世隆等立長廣王曄為主, 南赴洛陽。至東郭外,世隆等遣瑗奏廢之,瑗執鞭獨入禁內,奏願行堯、舜事,曄 遂禪廣陵。由是除給事黃門侍郎。
孝武帝時,為廷尉卿。及釋奠開講,瑗與溫子升、魏季景、李業興並為擿句。 天平中,除廣宗太守,政有清白之稱。廣宗人情凶戾,累政鹹見告訟。唯瑗一人, 終始全潔。轉中山太守,聲譽甚美,為吏人所懷。及齊神武班書州郡,稱瑗政績, 以為勸勵。後授平州刺史,在州政如臨郡。又為神武丞相府右長史。瑗無軍府斷割 才,不甚稱職。又行晉州事。及還鄴,上表曰:“臣伏讀《麟趾新制》至三公曹第 六十六條:‘母殺其父,子不得告,告者死。’三返覆之,未得其門。何者?案律: ‘子孫告父母、祖父母者,死。’又漢宣云:‘子匿父,孫慝大父母,皆勿論。’ 蓋謂父母、祖父母小者攘羊,甚者殺害之類,恩須相隱,律抑不言,法理如是,足 見其直,未必指母殺父,止子不言也。今母殺父而子不告,便是知母而不知父,識 比野人,義近禽獸。且母之於父,作合移天,既殺己之天,復殺子之天,二天頓毀, 豈容頓默?此母之罪,義在不赦;下手之日,母恩即離。仍以母道不告,鄙臣所以 致惑。如或有之,可臨時議罪,何用豫制斯條,用為訓誡?恐千載之下,談者喧譁, 以明明大朝,有尊母卑父之論。以臣管見,實所不取。”詔付尚書。三公郎封君義 立判云:“母殺其父,子復告母,母由告死,便是子殺。天下未有無母之國,不知 此子,將欲何之?既於法無違,於事非害,宣布有司,謂不宜改。”瑗復難云: “局判雲‘母由告死,便是子殺。天下未有無母之國,不知此子,將欲何之。’瑗 案典律,未聞母殺其父而子有隱母之義。既不告母,便是與殺父同。天下可有無父 之國,此子獨得有所之乎?”事雖停寢。除大宗正卿。宗室及其寒士,相與輕之, 瑗案法推正,甚見仇疾。官雖通顯,貧窘如初,清尚之操,為時所重。領本州大中 正,兼廷尉卿,卒官。贈太僕卿、濟州刺史,謚曰明。
蘇淑,字仲和,武邑人也。兄壽興,坐事為閹官,後拜河間太守,賜爵晉陽男。 及壽興將卒,遂冒養淑為子。淑熙平中襲其爵。後除樂陵內史,在郡綏撫,甚有人 譽。後謝病乞解,有詔聽之,人吏老幼訴乞淑者甚眾。後歷滎陽、中山二郡太守, 卒。
淑清心愛下,所歷三郡,皆為吏人所思,當時稱為良二千石。武定初,贈衛大 將軍、都官尚書、瀛州刺史,謚曰懿。齊神武追美清操,與羊敦同見優賞。
張華,原字國滿,代郡人也。少明敏,有器度。初為齊神武驃騎府法曹參軍, 賜爵新城伯,累遷大丞相府屬。深被親待,每號令三軍,恆令宣諭意旨。尋除散騎 常侍。周文始據雍州,神武使華原入關說焉。周文謂曰:“若能屈驥足於此,當共 享富貴;不爾,命懸今日。”華原曰:“殞首而已,不敢聞命。”周文嘉其亮正, 乃使東還。尋悔,遣追不及。神武以華原久而不返,每嘆惜之,及聞其來,喜見於 色。後除相府右長史,遷驃騎大將軍、特進,進爵為公,仍徙封新安。後為兗州刺 史。華原有幹略,達政體。至州,乃廣布耳目,以威禁。境內大賊及鄰州亡命三百 餘人,皆詣華原歸款。鹹撫以恩信,放歸田裡,於是人懷感附,寇盜寢息。州獄先 有繫囚千餘人,華原科簡輕重,隨事決遣。至年暮,唯有重罪者數十人。華原各給 假五日,曰:“期儘速還也。”囚等曰:“有君如是,何忍背之!”依期畢至。先 是,州境數有猛獸為暴。自華原臨政,州東北七十里甑山中,忽有六駮食猛獸,鹹 以為化感所致。卒官,州人大小莫不號慕,為樹碑立祠,四時祭焉。贈司空公、尚 書左僕射。子宰均嗣。
孟業,字敬業,鉅鹿安國人也。家本寒微,少為州吏,性廉謹。同僚諸人,侵 盜官絹,分三十匹與業,拒而不受。行台郎中郭秀相禮接,方欲薦之,會秀卒。
魏彭城王韶,齊神武之婿也,拜定州刺史,除業為典簽。長史劉仁之謂業曰: “我處其外,君居其內,同心戮力,庶有濟乎?”未幾,仁之入為中書令,臨路啟 韶云:“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業,願專任之,餘人不可信也。”又與業別, 執手曰:“令我出都,君便失援,恐君在後,不自保全,唯正與直,願君自勉。” 業唯有一馬,瘦死。韶以業貧,令州府官人,同食馬肉,欲令厚相酬償。業固辭不 敢。韶乃戲業曰:“卿邀名人也。”對曰:“業為典簽,州中要職,諸人慾相賄贍, 止患無方便耳。今喚食肉,恐致聚斂,有損聲名,所以仰違明教。”後未旬日,韶 左右王四德、董惟金並以馬死托肉,為長史裴英起密啟。神武有書與韶,大致誚讓。 業尋被譖,出外行縣事。後神武書責韶云:“典簽姓孟者,極能用心,何乃令出外 也!”及韶代下,業亦隨還,贈送一無所受。仁之後為西兗州,臨別謂吏部郎中崔 暹曰:“貴州人士,唯有孟業,銓舉之次,不可忘也。”暹問業曰:“君往在定州, 有何政,使劉西兗如此欽嘆?”業答曰:“唯知自修也。”韶為并州刺史,業復為 典簽,仍兼長史。
齊天保初,清河王岳拜司州牧,召為法曹。業形貌短小,及謁見,岳心鄙其眇 小,笑而不言。後尋業斷決處,謂曰:“卿斷決之明,可謂有過軀貌之用。”補河 間王國郎中令。清貧自守,未曾有失。文宣謂侍中裴英起曰:“卿識河間王郎中孟 業不?一昨見其國司文案,似是好人。”對曰:“昔與臣同事魏彭城王元韶。其人 清忠正直,世所希有。”帝曰:“如公言者,比來便是大屈。”除中書舍人。文宣 初唯得姓名,及因奏事,見其羸老,又質性敦樸,無升降之容,加之平緩,寡於方 便。有一道士由吾道榮以術藝被迎,將入內,業為通名。忽於眾中抗聲奏云:“由 吾道士不食五穀。”帝命推而下之。又令點檢百官,敷奏失所,帝遣人以馬鞭擊業 頭,至於流血。然亦體其衰老,非力所堪。
皇建二年,累遷東郡太守,以寬惠著名。其年夏,五官張凝因出使,得麥一莖 五穗,其餘或三穗四穗共一莖者,合郡鹹以政化所感,因即申上。至秋,復有東燕 縣人班映祖,送嘉禾一莖九穗。河清三年,敕人間養驢,催買甚切。業曰:“吾既 為人父母,豈可坐看此急。令宜權出庫錢,貸人取辦,後日有罪,吾自當之。”後 為憲司所劾。被攝之日,郡人皆泣而隨之,迭相弔慰。送業度關者,有數百人,至 黎陽郡西,方得辭決。攀援號哭,悲動行路。詣闕訴冤者非一人,敕乃放還。郡中 父老,扣河迎接。
武成親戎,自洛還鄴,道由東郡。業具牛酒,率人吏拜謁路旁,自稱:“糞土 臣孟業,伏惟聖駕親行,有徵無戰,謹上微禮。”便與人吏俱唱萬歲,導引前入, 帝大嘉之。後除廣平太守,年既老,理政不如在東郡時。武平九年,為太中大夫, 加衛將軍,尋卒。
業志守質素,不尚浮華。為子結婚,為朝肺腑吒羅氏。其子以廕得為平原王段 孝先相府行參軍,乃令作今世服飾綺襦紈袴。吒羅家又恃姻婭,炫曜矜誇。業知而 不禁,素望頗貶。
蘇瓊,字珍之,長樂武強人也。父備,仕魏,至衛尉少卿。瓊幼時隨父在邊, 嘗謁東荊州刺史曹芝,芝戲問曰:“卿欲官不?”對曰:“設官求人,非人求官。” 芝異其對,署為府長流參軍。齊文襄以儀同開府,引為刑獄參軍,每加勉勞。并州 嘗有強盜,長流參軍張龍推其事,所疑賊徒,並已拷伏,失物家並識認,唯不獲盜 贓。文襄付瓊,更令窮審,乃別推得元景融等十餘人,並獲贓驗。文襄大笑,語前 妄引賊者曰:“爾輩若不遇我好參軍,幾致枉死。”除南清河太守。郡多盜賊,及 瓊至,奸盜止息。或外境奸非,輒從界中行過者,無不捉送。零陵縣人魏雙成,住 處與畿內武城交錯,失牛,疑其村人魏子賓,列送至郡。一經窮問,知賓非盜,而 便放之。雙成云:“府君放賊去,百姓牛何處可得?”瓊不理其語,密遣訪獲盜者。 從此畜牧不收,云:“但存府君。”其鄰郡富家,將財物寄置界內以避盜。冀州繹 幕縣人成氏大富,為賊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蘇公矣”,賊遂去。平原郡有妖賊 劉黑苟,構結徒侶,通於滄海。瓊所部人,連線村居,無相染累。鄰邑於此伏其德 績。郡中舊賊一百餘人,悉充左右,人間善惡及長吏飲人一杯酒,無不即知。
瓊性清慎,不發私書。道人道研為濟州沙門統,資產巨富,在郡多出息,常得 郡縣為征。及欲求謁,度知其意,每見則談問玄理。研雖為債數來,無由啟口。其 弟子問其故,研曰:“每見府君,徑將我入青雲間,何由得論地上事。”師徒還歸, 遂焚責券。郡人趙潁,官至樂陵太守,年餘八十,致事歸。五月中,得新瓜一雙, 自來奉。潁恃年老,苦請,遂便為留。乃致於事樑上,竟不割。人聞受趙潁餉瓜, 欲貢新果,至門,問知潁瓜猶在,相顧而去。有百姓乙普明,兄弟爭田,積年不斷, 各相援據,乃至百人。瓊召普明兄弟,對眾人諭之曰:“天下難得者兄弟,易求者 田地。假令得地失兄弟心,如何?”因而下淚,諸證人莫不灑泣。普明兄弟叩頭, 乞外更思,分異十年,遂還同住。
每年春,總集大儒衛覬隆、田元鳳等講於郡學,朝吏文案之暇,悉令受書。時 人指吏曹為學生屋。禁斷淫祠,婚姻喪葬,皆教令儉而衷禮。又蠶月預下綿絹度樣 於部內,其兵賦次第,並立明式。至於調役,事必先辦,郡縣吏長,恆無十杖稽失。 當時州郡,無不遣人至境,訪其政術。
天保中,郡界大水,人災,絕食者千餘家。瓊普集郡中有粟家,自從貸粟,悉 以給付飢者。州計戶徵租,復欲推其貸粟,綱紀謂瓊曰:“雖矜飢餒,恐罪累府君。” 瓊曰:“一身獲罪且活千室,何所怨乎?”遂上表陳狀,使檢皆免,人戶保全。此 等相撫兒子,鹹言“府君生汝”。在郡六年,人庶懷之,遂無一人經州。前後四表, 列為尤最。遭憂解職,故人贈遺,一無所受。尋起為司直、廷尉正,朝士嗟其屈, 尚書辛術曰:“既直且正,名以定體,不慮不申。”初,瓊任清河太守,裴獻伯為 濟州刺史。獻伯酷於用法,瓊恩於養人。房延祐為樂陵郡,過濟州。裴問其外聲, 延祐云:“唯聞太守善,刺史惡。”裴云:“得人譽者非至公。”答云:“若爾, 黃霸、襲遂,君之罪人也。”後有敕,州各舉清能。裴以前言,恐為瓊陷,瓊申其 枉滯,議者尚其公平。畢儀云為御史中丞,以猛暴任職,理官忌憚,莫敢有違。瓊 推察務在得情,雪者甚眾。寺署台案,始自於瓊。遷三公郎中。趙州及清河、南中 有人頻告謀反,前後皆付瓊推檢,事多申雪。尚書崔昂謂瓊曰:“若欲立功名,當 更思余理。仍數雪反逆,身命何輕?”瓊正色曰:“所雪者冤枉,不放反逆。”昂 大慚。京師為之語曰:“斷決無疑蘇珍之。”
皇建中,賜爵安定縣男、徐州行台左丞,行徐州事。徐州城中五級寺忽被盜銅 像一百軀。有司徵檢,四鄰防宿及蹤跡所疑,逮係數十人。瓊一時放遣,寺僧怨訴 不為推賊。瓊遣僧,謝曰“但且還寺,得像自送。”爾後十日,抄賊姓名及贓處所, 徑收掩,悉獲實驗。賊徒款引,道俗嘆伏。舊制,以淮禁不聽商販輒度。淮南歲儉, 啟聽淮北取糴。後淮北人飢,復請通糴淮南,遂得商估往還,彼此兼濟,水陸之利, 通於河北。
後為大理卿而齊亡,仕周,為博陵太守。隋開皇初卒。
路去病,陽平人也。風神疏朗,儀表瑰異。齊河清初,為殿中侍御史,彈劾不 避貴戚,以正直知名。敕用士人為縣宰,以去病為定州饒陽縣令。去病明閒時務, 性頗嚴毅,人不敢欺,然至廉平,為吏人嘆伏。武平四年,為成安縣令。都下有鄴、 臨漳、成安三縣,輦轂之下,舊號難為。重以政亂時艱,綱紀不立,近臣內戚,請 屬百端。去病訊息事宜,以理抗答。勢要之徒,雖廝養小人,莫不憚其風格,亦不 至嫌恨。自遷鄴以還,三縣令政術,去病獨為稱首。周武平齊,重其能官,與濟陰 郡守公孫景茂二人不被替代,發詔褒揚。去病後以尉遲迥事。隋大業初,卒於冀氏 縣令。
梁彥光,字脩芝,安定烏氏人也。祖茂,魏秦、華二州刺史。父顯,周荊州刺 史。彥光少岐嶷,有至性,其父每謂所親曰:“此兒有風骨,當興吾宗。”七歲時, 父遇篤疾,醫雲“餌五石可愈”。時求紫石英不得,彥光憂瘁,不知所為。忽於園 中見一物,彥光所不識,怪而持歸,即紫石英也。親屬鹹異之,以為至孝所感。魏 大統末,入學,略涉經史,有規檢,造次必以禮。解褐秘書郎。周受禪,遷舍人上 士。武帝時,累遷小馭下大夫。母憂去職,毀瘠過禮。未幾,起令視事,帝見其毀 甚,嗟嘆久之。後為御正下大夫,從帝平齊,以功授開府、陽城縣公。宣帝即位, 拜華州刺史,進封華陰郡公,以陽城公轉封一子。後拜柱國、青州刺史。屬帝崩, 不之官。
隋文帝受禪,以為岐州刺史,兼領宮監,甚有惠政,嘉禾連理,出於州境。上 嘉其能,下詔褒美,賜粟五百斛、物三百段、御傘一枚,以厲清正。後轉相州刺史。 彥光前在岐州,其俗頗質,以靜鎮之,合境大安,奏課連最,為天下第一。及居相 部,如岐州法。鄴都雜俗,人多變詐,為之作歌,稱其不能理政。上聞而譴之,竟 坐免。歲余,拜趙州刺史。彥光曰:“臣前待罪相州,百姓呼為戴帽餳。臣自分廢 黜,無復衣冠之望。不謂天恩復垂收采。請復為相州,改弦易調,庶有以變其風俗。” 上從之,復為相州刺史。豪猾者聞彥光自請來,莫不嗤笑。彥光下車,發摘奸隱, 有若神明,狡猾莫不潛竄,合境大駭。初,齊亡後,衣冠士人,多遷關內,唯技巧 商販及樂戶之家,移實州郭。由是人情險詖,妄起風謠,訴訟官人,萬端千變。彥 光欲革其弊,乃用秩俸之物,招致山東大儒,每鄉立學,非聖哲之書不得教授。常 以季月召集之,親臨策試。有勤學異等,聰令有聞者,升堂設饌,其餘並坐廊下。 有好諍訟惰業無成者,坐之庭中,設以草具。及大成當舉,行賓貢之禮;又於郊外 祖道,並以財物資之。於是人皆克勵,風俗大改。
有滏陽人焦通,性酗酒,事親禮闕,為從弟所訟。彥光弗之罪,將至州學,令 觀孔子廟中韓伯瑜母杖不痛,哀母力衰,對母悲泣之像。通遂感悟,悲愧若無容者。 彥光訓喻而遣之,後改過勵行,卒為善士。吏人感悅,略無諍訟。卒官,贈冀定瀛 青四州刺史,謚曰襄。
子文謙嗣,弘雅有父風。以上柱國世子,例授儀同。歷上、饒二州刺史,遷鄱 陽太守,稱為天下之最。徵拜戶部侍郎。遼東之役,領武賁郎將,為盧龍道軍副。 會楊玄感作亂,其弟武賁郎將玄縱先隸文謙,玄感反問未至而玄縱逃走,文謙不之 覺。坐是,配防桂林而卒。
少子文讓,初封陽城縣公,後為鷹揚郎將。從衛玄擊楊玄感於東都,力戰而死, 贈通議大夫。
樊叔略,陳留人也。父觀,仕魏,為南兗州刺史、河陽侯,為高氏所誅。叔略 被腐刑,給使殿省。身長九尺,有志氣。頗見忌,內不自安,遂奔關西。周文器之, 引置左右,授都督,襲爵為侯。大冢宰宇文護執政,引為中尉。漸被委信,兼督內 外,位開府儀同三司。護誅,齊王憲引為園苑監。數進兵謀,憲甚奇之。從武帝平 齊,以功加上開府,封清鄉縣公,拜汴州刺史,號為明決。宣帝建設東都,以叔略 有巧思,拜營構監。宮室制度,皆叔略所定。尉遲迥之亂,鎮大梁,以軍功拜大將 軍,復為汴州刺史。隋文帝受禪,加位上大將軍,進爵安定郡公。在州數年,甚有 聲稱。遷相州刺史,政為當時第一。上降璽書褒美之,賜以粟帛,班示天下。百姓 為之語曰:“智無窮,清鄉公;上下正,樊安定。”征拜司農卿,吏人莫不流涕, 相與立碑頌德。自為司農,凡所種植,叔略別有條制,皆出人意表。朝廷有疑滯, 公卿所未能決,叔略輒為評理。雖無學術,有所依據,然師心獨見,暗與理合。甚 為上所親委,高熲、楊素禮遇之。叔略雖為司農,往往參督九卿事。性頗豪侈,每 食方丈,備水陸。十四年,從祠太山。至洛陽,上令錄囚徒。將奏,晨至獄門,於 馬上暴卒,上嗟悼久之。贈亳州刺史,謚曰襄。
公孫景茂,字元蔚,河間阜城人也。容貌魁梧,少好學,博涉經史。在魏,察 孝廉,射策甲科。稍遷太常博士,多所損益,時人稱為書庫。歷高唐令、大理正, 俱有能名。齊滅,周武帝聞而召見,與語器之,授濟北太守。以母憂去職。開皇初, 召拜汝南太守。郡廢,為曹州司馬,遷息州刺史。法令清靜,德化大行。屬平陳之 役,征人在路病者,景茂減俸祿為饘粥湯藥,多方振濟之,賴全活者千數。上聞嘉 之,詔宣示天下。十五年,上幸洛陽,景茂謁見。時七十七,上命升殿坐。問其年, 哀其老,嗟嘆久之。景茂再拜曰:“呂望八十而遇文王,臣逾七十而逢陛下。”上 甚悅,下詔褒美之,加上儀同三司,伊州刺史。明年,以疾征,吏人號泣於道。及 疾愈,復乞骸骨,又不許。轉道州刺史。悉以秩俸買牛犢雞豬,散惠孤弱不自存者。 好單騎巡人,家至戶入,閱視百姓產業。有修理者,於都會時,乃褒揚稱述;如有 過惡,隨即訓導,而不彰也。由是人行義讓,有無均通。男子相助耕耘,婦女相從 紡織,大村或數百戶,皆如一家之務。其後請致仕,上優詔聽之。仁壽中,上明公 楊紀出使河北,見景茂神力不衰,還以狀奏。於是就拜淄州刺史,賜以馬輦,便道 之官。前後歷職,皆有德政,論者稱為良牧。大業初,卒官。年八十七,謚曰康。 身死之日,諸州人吏赴喪者數千人。或不及葬,皆望墳慟哭,野祭而去。
辛公義,隴西狄道人也。祖徽,魏徐州刺史。父季慶,青州刺史。公義早孤, 為母氏所養,親授《書》、《傳》。周天和中,選良家子任太學生。武帝時,召入 露門學,令受道義,每月集御前,令與大儒講論。上數嗟異,時輩慕之。建德初, 授宣納中士。從平齊,累遷掌治上士、掃寇將軍。隋文帝作相,授內史上士,參掌 機要。開皇元年,除主客侍郎,攝內史舍人,賜爵安陽縣男。轉駕部侍郎,使勾檢 諸馬牧,所獲十餘萬匹。上喜曰:“唯我公義,奉國罄心。”
從軍平陳,以功除岷州刺史。土俗畏病,若一人有疾,即合家避之,父子夫妻, 不相看養,孝義道絕。由是病者多死。公義患之,欲變其俗。因分遣官人,巡檢部 內,凡有疾病,皆以床輦來,安置事。暑月疫時,病人或至數百,廊悉滿。公 義親設一榻,獨坐其間,終日連夕,對之理事。所得秩俸,盡用市藥,迎醫療之, 躬勸其飲食,於是悉差。方召其親戚而喻之曰:“死生由命,不關相著,前汝棄之, 所以死耳。今我聚病者,坐臥其間,若言相染,那得不死?病兒復差,汝等勿覆信 之。”諸病家子孫,慚謝而去。後人有過疾者,爭就使君,其家親屬,固留養之。 始相慈愛,此風遂革,合境之內,呼為慈母。
後遷并州刺史。下車,先至獄中,因露坐牢側,親自驗問。十餘日間,決斷鹹 盡。方還大,受領新訟。皆不立文案,遣當直佐僚一人,側坐訊問。事若不盡, 應須禁者,公義即宿事,終不還閣。人或諫之曰:“此事有程,使君何自苦也?” 答曰:“刺史無德可以導人,尚令百姓繫於囹圄。豈有禁人在獄,而心自安乎!” 罪人聞之,鹹自款服。後有欲諍訟者,鄉閭父老遽相曉曰:“此蓋小事,何忍勤勞 使君!”訟者多兩讓而止。時山東霖雨,自陳汝至於滄海,皆苦水災。境內犬牙, 獨無所損。山出黃銀,獲之以獻,詔水部郎婁崱就公義禱焉,乃聞空中有金石絲竹 之響。
仁壽元年,追充揚州道黜陟大使。豫章王暕恐其部內官僚犯法,未入州境,豫 令使屬之。公義答曰:“不敢有私。”及至揚州,皆無所縱舍,暕銜之。及煬帝即 位,揚州長史王弘入為黃門郎,因言公義之短,竟去官。吏人守闕訴冤,相繼不絕。 後數歲,帝悟,除內史侍郎。丁母憂,未幾起為司隸大夫,檢校右御衛武賁郎將。 從征至柳城郡,卒。子融。
柳儉,字道約,河東解人也。祖元璋,魏司州大中正、相、華二州刺史。父裕, 周聞喜令。儉有局量,立行清苦,為州里所敬,雖至親昵,無敢狎侮。仕周,歷宣 納上士、畿伯大夫。及隋文帝受禪,擢拜水部侍郎,封率道縣伯。未幾,出為廣漢 太守,甚有能名。俄而郡廢。時帝勵精思政,妙簡良能,出為牧宰。儉以仁明著稱, 擢拜蓬州刺史。獄訟者庭決遣之,佐吏從容而已,獄無繫囚。蜀王秀時鎮益州,列 上其事。遷邛州刺史。在職十餘年,人夷悅服。蜀王秀之得罪也,儉坐與交通,免 職。及還鄉,妻子衣食不贍,見者鹹嘆伏焉。煬帝嗣位,征之。於時,多以功臣任 職,牧州領郡者,並帶戎資,唯儉起自良吏。帝嘉其績,特授朝散大夫,拜弘化太 守,儉清節愈勵。大業五年,入朝,郡國畢集。帝謂納言蘇威、吏部尚書牛弘曰: “其中清名天下第一者,為誰?”威等以儉對。帝又問其次,威以涿郡贊務郭絢, 潁川贊務敬肅等二人對。帝賜儉帛二百匹,絢、肅各一百匹,令天下朝集使送至郡 邸,以旌異焉,論者美之。及大業末,盜賊峰起,數被攻逼。儉撫結人夷,卒無離 叛,竟以保全。及義兵至長安,尊立恭帝,儉與留守李粲縞素,於州南向慟哭。既 而歸京師,相國賜儉物三百段,就拜上大將軍。歲余,卒於家,時年八十九。
郭絢,河東安邑人,家世寒微。初為尚書令史,後以軍功拜儀同,歷數州司馬、 長史,皆有能名。大業初,刑部尚書宇文幹巡省河北,引絢為副。煬帝將有事遼東, 以涿郡為衝要,訪可任者。聞絢有乾局,拜涿郡贊務,吏人悅服。數載,遷為通守, 兼領留守。及山東盜起,絢逐捕之,多所克獲。時諸郡無復完者,唯涿郡獨全。後 將兵擊竇建德於河間,戰死,人吏哭之,數月不息。
敬肅,字敬儉,河東蒲坂人。少以貞介知名,釋褐州主簿。開皇初,為安陵令, 有能名。擢拜秦州司馬,轉幽州長史。仁壽中,為衛州司馬,俱有異績。煬帝嗣位, 遷潁川郡贊務。大業五年,朝東都。帝令司隸大夫薛道衡為天下郡官之狀,稱肅曰: “心如鐵石,老而彌篤。”時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當塗用事,其邑在潁州,每有書 屬肅,肅未嘗開封,輒令使者持去。述賓客有放縱者,以法繩之,無所寬貸,由是 述銜之。八年,朝於涿郡。帝以其年老,有能名,將擢為太守者數矣,輒為述所毀, 不行。大業末,乞骸骨,優詔許之。去官之日,家無餘財。歲余,終於家。
劉曠,不知何許人也,性謹厚,每以誠恕應物。開皇初,為平鄉令,單騎之官。 人有諍訟者,輒丁寧曉以義理,不加繩劾,各自引咎而去。所得俸祿,賑施窮乏。 百姓感其德化,更相篤勵曰:“有君如此,何得為非?”在職七年,風教大洽。獄 中無繫囚,諍訟絕息,囹圄皆生草,庭可張羅。及去官,吏人無少長號泣,沿路將 送,數百里不絕。遷為臨潁令,清名善政為天下第一。尚書左僕射高熲言狀,上召 之。及引見,勞之曰:“天下縣令固多矣,卿能獨異於眾,良足美也。”顧謂侍臣 曰:“若不殊獎,何以勸人?”於是下優詔,擢拜莒州刺史。
王伽,河間章武人也。開皇末,為齊州參軍。初無足稱,後被州使送流囚李參 等七十餘人詣京師。時制,流人並枷鎖傳送。次滎陽,憫其辛苦,悉呼而謂之曰: “卿輩既犯國刑,虧損名教,身嬰縲紲,此其職也。今復重勞援卒,豈獨不愧於心 哉!”參等辭謝。伽曰:“汝等雖犯憲法,枷鎖亦大苦辛,吾欲與汝等脫去,行至 京師總集,能不違期不?”皆拜謝曰:“必不敢違。”伽於是悉脫枷,停援卒,與 期曰:“某日當至京師。如致前卻,吾當為汝受死。”舍之而去。流人感悅,依期 而至,一無離叛。上聞而驚異,召見與語,稱善久之。於是悉召流人,並令攜負妻 子俱入,賜宴於殿庭而赦之。乃下詔曰:“凡在有生,含靈稟性,鹹知好惡,並識 是非。若臨以至誠,明加勸導,則俗必從化,人皆遷善。往以海內亂離,德教廢絕, 官人無慈愛之心,兆庶懷奸詐之意,所以獄訟不息,澆薄難理。朕受命上天,安養 萬姓,思導聖法,以德化人。朝夕孜孜,意本如此。而伽深識朕意,誠心宣導。參 等感悟,自赴憲司。明率土之人,非為難教,良是官人不加示曉,致令陷罪,無由 自新。若使官盡王伽之儔,人皆李參之輩,刑措不用,其何遠哉!”於是擢伽為雍 令,政有能名。
魏德深,本鉅鹿人也。祖沖,仕周,為刑部大夫、建州刺史,因家弘農。父毗, 鬱林令。德深初為隋文帝挽郎,後歷馮翊郡書佐,武陽郡司戶、書佐,以能遷貴鄉 長。為政清靜,不嚴而肅。會興遼東之役,徵稅百端,使人往來,責成郡縣。於時 王綱弛紊,吏多贓賄,所在征斂,人不堪命。唯德深一縣,有無相通,不竭其力, 所求皆給,而百姓不擾。於時盜賊群起,武陽諸城,多被淪陷,唯貴鄉獨全。郡丞 元寶藏受詔逐捕盜賊,每戰不利,則器械必盡,輒徵發於人,動以軍法從事,如此 者數矣。其鄰城營造,皆聚於事,吏人遞相督責,晝夜喧囂,猶不能濟。德深各 問其所欲,任隨便修營,官府寂然,恆若無事。唯約束長吏,所修不須過勝余縣, 使百姓勞苦。然在下各自竭心,常為諸縣之最。尋轉館陶長,貴鄉吏人聞之,相與 言及其事,皆歔欷流涕,語不成聲。及將赴任,傾城送之,號泣之聲,道路不絕。
既至館陶,闔境老幼,皆如見其父母。有猾人員外郎趙君實,與郡丞元寶藏深 相交結,前後令長,未有不受其指麾者。自德深至縣,君實屏處於室,未嘗輒敢出 門。逃竄之徒,歸來如市。貴鄉父老,冒涉艱險,詣闕請留德深,有詔許之。館陶 父老,復詣郡相訟,以貴鄉文書為詐。郡不能決。會持節使者韋霽、杜整等至,兩 縣詣使訟之,乃斷從貴鄉。貴鄉吏人,歌呼滿道,互相稱慶;館陶眾庶,合境悲泣, 因從而居住者數百家。
寶藏深害其能。會越王侗徵兵於郡,寶藏遂令德深率兵千人赴東都。俄而寶藏 以武陽歸李密,德深所領皆武陽人也,以本土從賊,念其親戚,輒出都門,東向慟 哭而反。人或謂之曰:“李密兵馬,近在金墉,去此二十餘里,汝必欲歸,誰能相 禁?何為自苦如此!”其人皆垂泣曰:“我與魏明府同來,不忍棄去,豈以道路艱 難乎!”其得人心如此。後與賊戰,沒於陣。貴鄉、館陶人庶,至今懷之。
論曰:為政之道,寬猛相濟,猶寒暑疊代,俱成歲功者也。然存夫簡久,必藉 寬平,大則致鼓腹之歡,小則有息肩之惠。故《詩》曰:“雖無德與汝,式歌且舞。” 張膺等皆有寬仁之心,至誠待物,化行所屬,愛結人心,故得所去見思,所居而化。 《詩》所謂“愷悌君子,人之父母”,豈徒然哉!
部分譯文
竇瑗字世珍,遼西陽洛人。自稱祖籍扶風平陵,漢時大將軍竇武的曾孫竇崇曾做遼西太守,於是就在遼西安家。曾祖父竇堪,是慕容氏漁陽太守。祖父竇表,馮弘城周太守,後入魏。父親竇同,選為秀才,早年下世。普泰初年,竇瑗上書以自身地位為父親請求追封爵位,皇帝下詔追封竇同為平州刺史。
竇瑗十七歲時,就挾帶書卷外出投師,求學十年,才做御史。後來兼職太常博士,拜訪太原王爾朱榮求職。爾朱榮留他做了北道大行台左丞。因為任爾朱榮的官職,賞爵新昌男。後來跟隨爾朱榮東行平定葛榮叛軍,封為容城縣伯。竇瑗請求將容城縣伯之位讓給兄長竇叔珍,皇上詔書同意將新昌男轉授給叔珍。叔珍因此而官至太山太守。爾朱世隆等人擁立長廣王元曄為主,南下洛陽。行至東郊外,世隆等人派竇瑗奏請廢去元曄,竇瑗持鞭駕車獨自進入宮內,奏請元曄沿襲堯、舜禪位制,元曄於是禪位給廣陵王元恭。因此竇瑗授職給事黃門侍郎。
魏孝武帝時,竇瑗是廷尉卿。在祭師講習時,竇瑗與溫子癉、魏季景、李業興一同選文。天平年間,任廣宗太守,為政有清正廉潔的讚譽。廣宗一帶人情兇惡暴戾,以前官府都受理不少訴訟案件。只有竇瑗一任,始終清靜。調任中山太守後,聲名很好。常被吏卒想念。齊神武頒詔州郡,稱讚竇瑗政績,以示勸告勉勵。後授任平州刺史,在州府為政一如在郡縣。後來又做了神武丞相府右長史。竇瑗缺乏軍府裁斷的才能,不太稱職。於是又兼任晉州政務。
回到鄴城,上表說:“臣讀《麟趾新制》到三公曹第六十六條:‘母親殺死父親,兒女不得控告,控告者處死。’多次考慮,不能理解。為什麼呢?依照法律:‘子孫有控告父母、祖父母的,處死。’又漢宣說‘:兒女包庇父親,孫子包庇祖父母者,都不追究。’這是指父母、祖父母小到偷羊,大到殺人害命之類,從恩情上講必須隱瞞,從法律上也不追究,道理如此,可見其正確。並不是說母親殺害父親,只讓孩子不告發。如果母親殺死父親而孩子不告發,便是知有母而不知有父,識見如同野人,義理近於禽獸。況且母親對於父親來說,如同嫁天,既殺害自己的天,又殺害兒女的天,二天毀傷,怎樣容忍沉默?這種母親的罪過,義理上不應赦免,下手的時候,母親的恩義便已結束,仍要以母子之義而不告發,鄙臣因此迷惑。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可以臨時商議治罪,為什麼要事先制定這條法律,用作訓誡呢?恐怕千年之後,論者紛紛,認為昭明聖朝,竟然有尊母賤父之說。依我粗淺之見,實在不應採用。”皇上下詔交給尚書。三公郎封君義隨即裁決說“:母親殺死父親,孩子告發母親。母親因為孩子告發而處死,便是孩子所殺。天下沒有無母之國,不知道這種孩子,將到什麼地方?既對法無礙,又對事無害,就通告官府,說不應更改。”竇瑗又駁難說“:官署裁斷說‘:母親因孩子的告發而處死,便是孩子所殺。天下沒有無母之國,不知道這種孩子,將到什麼地方?’瑗參照法典律文,沒有聽說母親殺死父親,孩子要隱瞞母罪的道理。既不告發母親,便是和殺父相同。天下難道有無父之國,這種孩子卻能有所去處的嗎?”事情就此了結。
竇瑗任職大宗正卿,宗室貴族因他出身寒微,都輕視他。竇瑗執法公正,招致很多仇怨。官位雖然通達顯赫,但貧窮依舊,清廉高尚的節操,為時人推重。任本州大中正,兼廷尉卿,死於官任。追贈太僕卿,濟州刺史,諡號為明。
孟業字敬業,鉅鹿安國人。家庭原本貧寒低微。年輕時做州吏,性情廉潔謹慎,同僚中一些人,侵吞盜竊公家絹帛,分給孟業三十匹,他拒絕接受。行台郎中郭秀對他很是以禮相待,剛要向上推薦他,恰巧郭秀死去。
魏彭城王韶,是齊神武帝的女婿,被任命為定州刺史,他安排孟業為典簽。長史劉仁之對孟業說:“我在州衙之外,您在州衙之內,同心協力,或許會有成就吧?”不久,劉仁之入朝做了中書令,臨上路時提醒韶說:“殿下身邊可以信任的人,只是孟業,希望專心任用他,其他人不可信任。”又與孟業告別,拉著手說:“現在我離開彭城,您就失去了援助,擔心您以後不能自我保全,只有忠正耿直,希望您勉勵自己。”孟業只有一匹馬,瘦死,韶以孟業家貧為由,讓州府官員差役一起吃馬肉,想讓他們重重地酬謝孟業。孟業堅決推辭不肯接受。韶就和孟業開玩笑說“:您這是想做名人啊。”孟業回答說“:孟業身為典簽,是州中的重要職位,那些人想賄賂我財物,只擔心沒有機會罷了。現在讓他們吃肉,恐怕導致聚財征物,有損於名聲,因此違背您的英明教誨。”後來不過十天,韶身邊的王四德、董惟金都因馬死送人馬肉,被長史裴英起密奏,神武帝給韶寫有一封信,大致意思是譏誚責備。孟業不久被譖毀,出外巡行縣中事務。後來神武帝寫信責備韶說“:姓孟的那個典簽,非常用心,為什麼讓他出外呢?”等韶代為轉達,孟業也就跟著回去了,贈送物品一點也沒接受。劉仁之後來在西兗州做官,臨走時對吏部郎中崔暹說:“你們州中的人士,只有孟業一人,選拔舉薦的時候,不要忘記他。”崔暹問孟業說:“您以前在定州,有什麼政績。讓劉西兗如此欽佩嘆服?”孟業回答說“:只懂得自身修養罷了。”韶做并州刺史,孟業又為典簽,仍舊兼任長史。
齊天保初年,清河王岳授職為司州牧,召孟業為法曹。孟業身材矮小,等拜見時,岳心裡鄙視他渺小,只笑而不說話。後來在孟業判決案件時,對他說:“您判案英明,可以說有超過您身體的用處。”補用為河間王國郎中令,清貧自守,不曾出現過失。文宣帝對待中裴英起說“:您認識河間王郎中孟業嗎?前些日子見到他辦理的文籍檔案,像是好人。”裴英起回答說“:過去孟業與我一同侍奉魏彭城王韶,這個人清廉忠心,正直耿介,當世少有。”帝說:“真像你這種說法,一直是太委屈他了。”授職中書舍人。文宣帝當初只是知道孟業的姓名,等到他因事上奏,才見他身體老弱。而且本性淳厚樸實,沒有升官降職的喜怒表現,加上平穩緩和,很少有機會。有一個道士由吾道榮因道術被皇上迎請,將要進入朝中,孟業替他通報名姓,忽然在人群中大聲奏道“:由吾道士不吃五穀。”帝命令人將孟業推下。又令點檢百官,陳奏他的失職不當之處,帝派人用馬鞭抽打孟業頭部,以至流出血來。然而又體恤他年老體衰,不能承受武力。
北齊昭帝皇建二年(561),升為東郡太守,以寬厚仁惠聞名。這年夏天,五官張凝因為出使外地,得到一棵莖桿長有五個穗的麥子,還有三個穗或四個穗長在一棵麥桿的,全郡的人都以為是政令感化的結果。隨即上報皇帝。到秋天,又有東燕縣人班映祖,送來一株上面長有九個麥穗的好莊稼。北齊武帝河清三年(564),皇帝命令民間養驢,催購相當急迫。孟業說:“我既然是百姓的父母官,怎么能坐看百姓的這種急難?應該拿出國庫中的錢財,貸給百姓購買。今後有了過錯,我自己承擔下來。”後來被憲司彈劾。被捕那天,郡中百姓都哭著跟隨他,不斷地慰問。送孟業出關的,有幾百人,到黎陽郡西邊,才得以辭別,拉手痛哭,悲慘之景感動了行路的人。到朝廷訴冤的不只一人,皇上於是下令將他放回。郡中父老百姓,到黃河邊迎接。
武成結交戎人,從洛陽回到鄴城,路途經過東郡。孟業備辦牛肉與酒,帶領吏卒百姓在路旁拜謁,自稱道:“糞土之臣孟業,俯伏恩惟聖主親自北行,出征而無戰鬥,謹獻薄禮。”就和百姓官吏齊呼萬歲。在前面做嚮導引入城中,皇帝非常稱賞。後來任命為廣平太守,年紀已老,處理政事不如在東郡時。北齊後主武平九年(578),做太中大夫,增封衛將軍,不久死去。
孟業立志恪守質樸本性,不崇尚浮華。給兒子備辦婚事,對方是朝中近親叱羅氏。他兒子蒙受恩蔭,做平原王段孝先相府行參軍,就讓人製作當世富家子弟穿戴的綺麗服飾。叱羅家又倚仗這種婚姻關係,炫耀自誇。孟業知道而沒有禁止,平日的聲望大為降低。
蘇瓊,字珍之,長樂武強人,父親蘇備,在魏做官,官至衛尉少卿。
蘇瓊幼年時跟隨父親在邊境,曾經拜見東荊州刺史曹芝,曹芝開玩笑地問他說“:你想做官不?”蘇瓊回答說“:設立官職選人充任。並不是要人去找官做。”曹芝對他的回答感到驚異,便安排他做了自己府中的長流參軍。北齊文襄帝以儀同的名號建府設定屬官,召蘇瓊為刑獄參軍,並經常鼓勵慰勞他。并州曾經有強盜出沒,長流參軍張龍追查此事。被懷疑為強盜的人經過拷問已經招認,丟失財物人家也都認定這些強盜,只是沒有找到搶劫的贓物。文襄帝把這個案子交給蘇瓊,要求他徹底審查,於是另外追查元景融等十多個人,同時也得到了贓物和證據,文襄帝大笑,對先前那些被胡亂牽連為強盜的人說“:你們這些人如果沒有遇到我的好參軍,差一點被冤枉而死。”
後來被任命為南清河太守,該郡盜賊很多,等到蘇瓊上任,犯法偷盜的事再也沒有發生過。有時外郡的奸詐不法之徒,擅自從南清河郡的地界經過,沒有不被捉送官府的。零縣人魏雙成,住處與京城地區的武城交界,丟失一頭牛,懷疑是同村人魏子賓所偷,便把他押送到郡上。但蘇瓊經過仔細審問,知道魏子賓不是偷牛賊,便把他放了。魏雙成說:“府君您把賊放跑,老百姓的牛去哪兒找呢?”蘇瓊沒有理睬他的話,暗中派人下去查訪,找到了偷牛的人。從此以後,百姓放牧牲畜都不加收檢,說:“只管交給蘇府君。”鄰郡的富豪將財物存放在南清河郡以躲避盜賊。冀州繹幕縣人成氏很富有,被盜賊追得很緊,就對他們說“:我的財物已經寄放在蘇公處了。”盜賊便離去了。平原郡有一個會法術的賊劉黑苟,招納黨徒,勾結海外。蘇瓊治下的百姓,和劉黑苟村子連靠村子而住,都沒有牽連進去。鄰郡的人因此佩服他的德行政績。南清河郡以前做過賊的一百多個人,都充為蘇瓊的耳目,民間好事壞事,甚至連官吏們喝百姓一杯酒,蘇瓊無不立刻知道。
蘇瓊生性清廉謹慎,從不拆看找他辦私事的信。道士道研做濟州沙門統,財產極多。在郡中放了不少債。以前常請郡縣官吏幫他催債。等到他來求見時,蘇瓊已知他的意圖,見面就談論佛法。道研雖然為催債多次前來,都沒法說出口。他的弟子問其中的原因,道研說“:每次見到蘇府君,他就直接把我帶到青雲之中,哪有可能談論地上俗事?”師徒回家後,便焚燒了債券。郡中人趙潁,官至樂陵太守,八十多歲辭官歸家。五月間,他摘了兩隻剛產的瓜,親自送給蘇瓊。趙潁仗著自己年紀大,竭力請求蘇瓊收留,蘇瓊於是把瓜留下。他把瓜放到大堂的樑上,竟不切開。人們聽說蘇瓊接受了趙潁饋贈的瓜,也想進貢新摘的瓜果,來到門前,打聽到趙潁送的瓜仍放在那兒,便相視離去。有個名叫乙普明的百姓,兄弟倆爭奪土地,多年沒有裁決。都各自尋找證人,竟有一百多個。蘇瓊把普明兄弟叫來,告訴眾人說:“天下難以得到的是兄弟,容易得到的是土地。如果讓你們得到了土地而失去了兄弟情誼,怎么樣呢?”說著便掉下了眼淚,那些證人也無不哭泣,乙普明兄弟磕頭請求讓他們出去再想一想,兩個人已經分開十年,現在又住在一起。
每年春季,蘇瓊召集大儒生衛覬隆、田元鳳等在郡學堂講學,郡吏們處理公務後的閒暇時間,蘇瓊都讓他們來讀書。當時人們把官署稱為學生宿舍。禁止不合禮法的祭祀。婚禮喪葬,也都要節省節約,遵守禮儀。另外養蠶的月份預先公布綿絹的長度式樣,徭役賦稅的先後次序也都明確規定。每當征派徭役時,蘇瓊總是先把事情辦好,郡縣官吏一般沒有因延誤而受到輕度處罰。當時其他州郡無不派人到南清河郡,詢問處理政事的方法。
文宣帝天保年間,南清河郡內發大水,百姓受災,缺糧少食的有千餘家。蘇瓊把郡內有糧食的人家都召集來,親自向他們貸糧,全都分給那些挨餓的人。州府按戶徵收租稅,並且想追究貸糧的事,郡主簿對蘇瓊說:“雖然是可憐那些飢餓的百姓,恐怕還要連累府君。”蘇瓊說“:一人獲罪,而能救活千家,還有什麼值得怨恨的呢?”於是給朝廷上表陳述情況,使徵稅查問得以免除,受災人家也能平安生活。這些人撫愛兒女時都說“:是府君使你們活了下來。”蘇瓊在南清河郡六年,百姓都歸向他,所以沒有一個人向州申訴案情。前後四次上表報告政績,蘇瓊都名列最上等。後來因居喪離職,老朋友送來的財物,他一點也不接收。
不久蘇瓊又出任司直、廷尉正,朝中官員都感嘆對他不公平。尚書辛述說:“蘇瓊為人正直,名實相符,不必憂慮他不能升遷。”當初,蘇瓊任南清河郡太守時,裴獻伯做濟州刺史,裴獻伯為政嚴厲,擅用刑法,蘇瓊則施行恩惠以養育百姓。房延..出任樂陵郡太守時,從濟州經過。裴獻伯向他詢問自己的外界聲譽,房延..說:“只聽說太守善良而刺史殘暴。”裴獻伯說“:受到人們稱頌的並非很公正。”房延..回答說:“這樣說來,黃霸、龔遂這樣的清官倒成了你眼中的罪人了。”後來朝廷下令,讓各州推薦清廉而有才幹的人。裴獻伯因為先前曾說過那種話,害怕被蘇瓊陷害,而蘇瓊卻替他申訴長期不得提升的委屈,談論這件事的人都推崇蘇瓊為人公正。畢義雲任御史中丞,以兇猛殘暴為己任,法官們都畏懼他,不敢違背他的意圖。蘇瓊推審案子務必保證符合實情,得到昭雪的人很多。大理寺各衙門處審理的案子要經尚書省複查,就是從蘇瓊開始實行的。升任尚書三公郎中。趙州與清河、南中等地有人多次報告將有謀反事情發生,前後都交給蘇瓊追查,很多人事被平反昭雪。尚書崔昂對蘇瓊說“:你如果想建立功名,應當再想想其他法子。你還多次為謀反作亂的人洗雪罪名,怎么把自己的生命看得那么不值錢?”蘇瓊嚴肅地說“:我所昭雪的都是被冤枉的人,並沒放過謀反作亂的人。”崔昂很羞愧。京師里的人稱頌他說“:判案無疑蘇珍之。”
皇建年間,封賜爵位安定縣男,徐州行台左丞,代理徐州刺史的職務。徐州城中五級寺突然被盜走一百座銅像。官署追查結果,在五級寺四周防守住宿以及有跡象而受到懷疑的人,被逮捕的有數十人。蘇瓊把他們全都釋放,寺院僧人抱怨蘇瓊不替他們追查盜賊。蘇瓊送僧回去,告訴他們說:“只管暫時回去,得到銅像後自會送還。”之後十天,蘇瓊將盜賊姓名與贓物存放處寫出來,派人直接去搜捕,全部得到真實憑據。盜賊們從實招供,僧人百姓都驚嘆敬服。先前曾規定,淮河兩岸商販不得擅自過河交易,淮南收成不好。蘇瓊上書請求允準淮南人到淮北買糧。後來淮北人又受饑荒,他又奏請讓淮北人到淮南買糧,於是淮河兩岸商貿往來,互相都得到好處,水陸物產竟運到黃河以北。
後來蘇瓊任大理卿時北齊滅亡,在北周做官。任博陵太守。隋開皇初年死去。
樊叔略,是陳留人。父親樊觀,在魏朝做官時,任南兗州刺史,河陽侯,被高氏所殺。樊叔略被處以腐刑,在殿省供役使。身高九尺,很有志氣。頗遭嫉妒。內心不安,於是逃到函谷關西。周文帝器重他,安置在自己身邊,授職都督,蔭襲爵位為侯。大冢宰宇文護執掌政權時,召用他為中尉,逐漸受到信任,兼管宮內事情,任職開府儀同三司。宇文護被殺後。齊王憲召用他為園苑監。多次進獻用兵謀略,憲很驚異他的才能。跟隨武帝平定齊朝。因功封職為上開府,清河縣公,任汴州刺史,當時被稱為決事明斷。宣帝建造東都,以叔略常有奇妙構想,授他為營構監。宮室規模標準,都是他制定的。
尉遲迥叛亂時,樊叔略鎮守大梁,因軍功授為大將軍,又做汴州刺史。隋文帝受禪即位後,升任上大將軍,晉封爵位為安定郡公。在汴州數年間,很有聲名稱譽。調為相州刺史,政績在當時為第一。皇帝發下璽書嘉獎,賜予粟帛,布告天下官民。老百姓因此說到:“智慧無窮,清鄉公;上下公正,樊安定。”征授司農卿,吏卒無不流淚傷別,商議立碑歌頌他的功德。
自從做了司農,凡屬種植的東西,樊叔略都另有條律規定,都出人意表。朝廷有疑難不通的問題,公卿大臣不能裁決的,樊叔略就根據道理評判是非曲直。雖然沒有學問,可以有所依據,但是以心意為師,獨出己見,與理暗合,很得皇上親寵信任。高赹、楊素對他以禮相待。樊叔略雖然是司農,也常常參管九卿事務。性情喜愛奢侈,每當飲宴,一定肴饌豐盛,水陸所產很齊全。隋文帝開皇十四年(594),隨皇帝祭祠泰山,到洛陽,皇帝讓他審查囚犯罪狀。準備奏呈,早晨到監獄門口,在馬上突然死去,皇上哀傷感嘆很久,追封亳州刺史,諡號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