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語·惠公斬慶鄭
惠公未至,蛾析謂慶鄭曰:“君之止,子之罪也。今君將來,子何俟?”慶鄭曰:“鄭也聞之曰:‘軍敗,死之;將止,死之。’二者不行,又重之以誤人,而喪其君,有大罪三,將安適?君若來,將待刑以快君志;君若不來,將獨伐秦。不得君,必死之。此所以待也。臣得其志,而使君瞢,是犯也。君行犯,猶失其國,而況臣乎?”
公至於絳郊,聞慶鄭止,使家僕徒召之,曰:“鄭也有罪,猶在乎?”慶鄭曰:“臣怨君始入而報德,不降;降而聽諫,不戰;戰而用良,不敗。既敗而誅,又失有罪,不可以封國。臣是以待即刑,以成君政。”君曰:“刑之!”慶鄭曰:“下有直言,臣之行也;上有直刑,君之明也。臣行君明,國之利也。君雖弗刑,必自殺也。”蛾析曰:“臣聞奔刑之臣,不若赦之以報仇。君盍赦之,以報於秦?”梁由靡曰:“不可。我能行之,秦豈不能?且戰不勝,而報之以賊,不武;出戰不克,入處不安,不智;成而反之,不信;失刑亂政,不威。出不能用,入不能治,敗國且殺孺子,不若刑之。”君曰:“斬鄭,無使自殺。”家僕徒曰:“有君不忌,有臣死刑,其聞賢於刑之。”梁由靡曰:“夫君政刑,是以治民。不聞命而擅進退,犯政也;快意而喪君,犯刑也。鄭也賊而亂國,不可失也!且戰而自退,退而自殺;臣得其志,君失其刑,後不可用也。”君令司馬說刑之。司馬說進三軍之士而數慶鄭曰:“夫韓之誓曰:失次犯令,死;將止不面夷,死;偽言誤眾,死。今鄭失次犯令,而罪一也;鄭擅進退,而罪二也;女誤梁由靡,使失秦公,而罪三也;君親止,女不面夷,而罪四也:鄭也就刑!”慶鄭曰:“說!三軍之士皆在,有人能坐待刑,而不能面夷?趣行事乎!”丁丑,斬慶鄭,乃入絳。
十五年,惠公卒,懷公立,秦乃召重耳於楚而納之。晉人殺懷公於高梁,而授重耳,實為文公。
譯文
晉惠公還沒有回到晉國時,蛾析對慶鄭說:“國君被秦俘獲,是你的罪過。現在國君就要回來了,你還等待什麼?”慶鄭說:“我聽說:‘軍隊潰敗了,應該為之而死。主將被俘,也應為之而死。’這兩樣我沒有做到,又加上誤了別人救國君的機會,致使國君被俘,有這樣三條大罪,還能逃到哪
里去?國君如果能回來,我準備等待受刑,好讓國君感到痛快;國君如果回不來,我將獨自率兵討伐秦國。不救回國君,便把命豁上。這就是我等待的原因。我若逃走而遂了私意,會使國君不高興,這是背逆的行為。國君的行為背逆,尚且會失去國家,何況做臣子的呢?”
晉惠公到了國都郊外,聽說慶鄭被捕,就命家僕徒把他召來,問道:“你有罪,還留在都城乾什麼?”慶鄭說:“我怨恨國君,當初你要是回國時就報答秦國的恩德,不至於使國勢下降;國勢下降後要是能聽取勸諫,也不至於發生戰爭;戰爭發生要是能選用良將,也不至於失敗。已經戰敗就要處死有罪的人,如對有罪的人不能伏法,還怎么守衛國家疆土?我因此等待就刑,以成全國君的政令。”惠公說:“殺了他。”慶鄭說:“臣下直言勸諫,是臣子的行為準則;君上刑殺得當,是國君的聖明表現。臣子盡責而國君聖明,是國家的利益所在。國君即使不殺我,我也一定要自殺的。”蛾析說:“我聽說對主動認罪接受刑罰的臣子,不如赦免他,用他來報仇。國君何不赦免慶鄭,叫他去報秦的仇呢?”梁由靡說:“不可以。晉國這樣做了,難道秦國就不能?況且交戰不勝,而用不正當的手段去報仇,不能算勇武;出戰不利,回國後又要惹出麻煩,不能算明智;與秦國講和之後又背棄諾言,不能算誠信;失去刑法亂了國政,不能算威嚴。若這樣做了,對外不能勝敵,對內不能治國,將會敗壞國家,而且太子也會被害,不如殺了慶鄭。”惠公說:“殺了慶鄭,不能讓他自殺!”家僕徒說:“當國君的不計較前嫌,當臣子的甘願死於刑戮,這樣的名聲要比殺了慶鄭更好。”梁由靡說:“國君的政令刑法,是用來治理百姓的。不聽命令而擅自進退,就是觸犯政令;幸災樂禍而使國君被俘,就是觸犯刑法。慶鄭傷害和擾亂了國家,不能讓他逍遙法外!再說臨戰而自退,敗退而自殺,臣下可以隨心所欲,國君卻失去了刑法的威嚴,以後又怎么用人作戰。”於是惠公命司馬說執刑。司馬說召來三軍兵士,當眾列舉慶鄭的罪狀說:“韓原之戰前全軍宣過誓,擾亂軍陣違抗軍令的,處死;主將被俘,部下臉上不掛彩的,處死,散布謠言動搖軍心的,處死。現在慶鄭擾亂軍陣違抗軍令,這是第一項罪;擅自進退,這是第二項罪;耽誤梁由靡而放跑了秦君,這是第三項罪;國君被俘,你不割破面頰,這是第四項罪;慶鄭,你就刑吧!”慶鄭說:“司馬說!三軍兵士都在這裡,我能坐著等待就刑,難道還怕臉上掛彩嗎?趕快用刑吧!”丁丑這天,慶鄭被斬首,然後惠公才進入國都絳城。
晉惠公在執政的第十五年上故世,晉懷公繼位,秦人於是從楚國接來重耳。晉人在高梁殺了懷公,把君位授與重耳,這就是晉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