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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啟

昔唐虞之臣,敷奏以言;秦漢之輔,上書稱奏。陳政事,獻典儀,上急變,劾愆謬,總謂之奏。奏者,進也。言敷於下,情進於上也。

秦始立奏,而法家少文。觀王綰之奏勛德,辭質而義近;李斯之奏驪山,事略而意誣:政無膏潤,形於篇章矣。自漢以來,奏事或稱“上疏”,儒雅繼踵,殊采可觀。若夫賈誼之務農,晁錯之兵事,匡衡之定郊,王吉之勸禮,溫舒之緩獄,,谷永之諫仙,理既切至,辭亦通辨,可謂識大體矣。後漢群賢,嘉言罔伏,楊秉耿介於災異,陳蕃憤懣於尺一,骨鯁得焉。張衡指摘於史職,蔡邕銓列於朝儀,博雅明焉。魏代名臣,文理迭興。若高堂天文,黃觀教學,王朗節省,甄毅考課,亦盡節而知治矣。晉氏多難,災屯流移。劉頌殷勸於時務,溫嶠懇惻於費役,並體國之忠規矣。

夫奏之為筆,固以明允篤誠為本,辨析疏通為首。強志足以成務,博見足以窮理,酌古御今,治繁總要,此其體也。若乃按劾之奏,所以明憲清國。昔周之太僕,繩愆糾謬;秦有御史,職主文法;漢置中丞,總司按劾;故位在鷙擊,砥礪其氣,必使筆端振風,簡上凝霜者也。觀孔光之奏董賢,則實其奸回;路粹之奏孔融,則誣其釁惡。名儒之與險士,固殊心焉。若夫傅鹹勁直,而按辭堅深;劉隗切正,而劾文闊略:各其志也。後之彈事,迭相斟酌,惟新日用,而舊準弗差。然函人慾全,矢人慾傷,術在糾惡,勢必深峭。《詩》刺讒人,投畀豺虎;《禮》疾無禮,方之鸚猩。墨翟非儒,目以羊彘;孟軻譏墨,比諸禽獸。《詩》、《禮》、儒墨,既其如茲,奏劾嚴文,孰雲能免。是以世人為文,競於詆訶,吹毛取瑕,次骨為戾,復似善罵,多失折衷。若能辟禮門以懸規,標義路以植矩,然後逾垣者折肱,捷徑者滅趾,何必躁言醜句,詬病為切哉!是以立範運衡,宜明體要。必使理有典刑,辭有風軌,總法家之裁,秉儒家之文,不畏強御,氣流墨中,無縱詭隨,聲動簡外,乃稱絕席之雄,直方之舉耳。

啟者,開也。高宗雲“啟乃心,沃朕心”,取其義也。孝景諱啟,故兩漢無稱。至魏國箋記,始雲啟聞。奏事之末,或雲“謹啟”。自晉來盛啟,用兼表奏。陳政言事,既奏之異條;讓爵謝恩,亦表之別乾。必斂飭入規,促其音節,辨要輕清,文而不侈,亦啟之大略也。

又表奏確切,號為讜言。讜者,正偏也。王道有偏,乖乎蕩蕩,矯正其偏,故曰讜言也。孝成稱班伯之讜言,言貴直也。自漢置八能,密奏陰陽,皂囊封板,故曰封事。晁錯受書,還上便宜。後代便宜,多附封事,慎機密也。夫王臣匪躬,必吐謇諤,事舉人存,故無待泛說也。

贊曰∶

皂飾司直,肅清風禁。筆銳干將,墨含淳酖。

雖有次骨,無或膚浸。獻政陳宜,事必勝任。

譯文

《奏啟》是《文心雕龍》的第二十三篇,以“奏”為主,論述“奏”、“啟”兩種文體。

本篇分“奏”、“啟”兩大部分。劉勰把“奏”分為兩類來論述:第一段講一般的奏文,有三個內容:一是“奏”的起源及其含意,二是秦、漢以來奏文寫作的發展情況,三是寫作奏文的基本要領。第二段專論“彈劾之奏”,有三個內容:一是彈奏和官職的關係,二是評論漢、晉期間的幾家奏文,三是論述寫彈奏的不良傾向,提出正確的寫作態度和基本要求。第三段論“啟”,兼及“讜言”、“封事”、“便宜”等和奏啟有關的名目。

奏、啟和前一篇所論章、表,後一篇所論議、對一樣,都是帝制時期臣下對帝王的政治性檔案,和文學創作的關係是不大的。除了對研究古代文體略有參考意義外,其中論及的某些問題,對了解劉勰的思想還很值得注意。如劉勰特別重視彈劾官吏的奏文,對它進行了單獨論述,大力強調彈奏的嚴峻有力,“不畏強御”等,還是有可取之處的。劉勰一貫推崇儒家,本篇不僅講到《詩》《禮》二經,儒家墨家,都有不當之處,甚至以孟子和墨子的互相謾罵,一概當做“躁言醜句”的典型而予以批評,這對儒家是頗為不恭的。他主張彈奏要“總法家之式,秉儒家之文”,也說明劉勰並非在一切問題上獨尊儒術。

本篇尊孔光為“名儒”,反映了劉勰的偏見,范文瀾已指出:“孔光雖名儒,性實鄙佞。彥和謂與路粹殊心,似嫌未允。”這是對的。但劉勰在《程器》篇又說:“孔光負衡據鼎,而仄媚董賢。”曾獻媚董賢的孔光,在董賢死後卻大講其“奸回”,對這位孔子的後代,雖曰“名儒”,就成了無情的嘲諷。

(一)
從前唐堯虞舜的臣下,向帝王陳述問題是用口頭語言;秦漢時的官吏,給帝王的上書叫做“奏”。陳述政事、提出典制禮儀、請示緊急重大的事件、彈劾罪惡和檢舉謬誤的陳辭,都稱之為“奏”。所謂“奏”,就是進;就是陳述問題,下情上達。秦初開始用奏,但法家缺乏文采。如王綰等人的《議帝號》,文辭樸質而意義淺近;李斯的《上書言治驪山陵》,陳事粗略而用意過直:其政治上缺少恩德,已明顯地反映在當時的奏章中了。從漢代以後,奏事有時也叫上疏。博學的文人相繼寫作,特出的文采相當可觀。如西漢賈誼的《論積貯疏》、晁錯的《言兵事疏》、匡衡的《奏徙南北郊》、王吉的《上宣帝疏言得失》、路溫舒的《尚德緩刑書》、谷永的《說成帝距絕祭祀方術》等,道理既講的切實得當,文辭也通達流暢。這就可說懂得奏章的要領了。東漢群賢,好的奏章也不斷出現。楊秉在《因風災上疏諫微行》中,直率地指出風災由帝王而生;陳蕃在《諫封賞內寵疏》,對當時腐敗的吏治表示十分憤恨:這都寫得很有骨氣。又如張衡在《條上司馬遷、班固所敘不合事》、《請禁絕圖讖疏》等疏奏中,對不合史實的史書、宣揚迷信的圖讖提出批評;蔡邕在《上封事陳政要七事》中,從維護朝廷綱紀上來逐一陳述:他們都寫得淵博典雅。到了魏代,名臣的奏疏不斷興盛,如高堂隆的《星孛於大辰上疏》、黃觀的《教學疏》、王朗的《奏宜節省》、甄毅的《奏請令尚書郎奏事處當》等,也是竭盡臣節而懂得治道的了。在晉代多災多難的時期,劉頌的《除淮南相在郡上疏》,認真熱情地陳述當時的政務;溫嶠以《上太子疏諫起西池樓觀》,誠懇地要求不要耗費勞役:這都是體察國事的忠誠規勸。“奏”這種文體,應以公正忠誠為本,以明析通暢為首。要有堅強的意志來完成政務,廣博的見識以窮達事理;參考古人來駕馭今事,抓住要害以處理繁雜:這就是“奏”的基本要領。

(二)
至於揭發檢舉罪過的奏文,是用以嚴明法紀、廓清國政的。從前周代的太僕,就是負責糾正過失的官員;秦代的御史大夫,就是職掌法令條文的官吏;漢代設定御史中丞,則是主管彈劾罪過的監察官。所以,既然身為執法嚴厲的監察官,就應磨鍊其氣勢,以求把彈奏寫得像筆下生風、紙上結霜那樣勁厲。讀漢代孔光對董賢的彈奏,是如實列舉其罪行;漢末路粹對孔融的奏本,卻是捏造罪名。由此可見,在彈奏的寫作上,名儒和險士的用心是大不相同的。至於西晉傅鹹,為人剛勁正直,因此彈奏寫得有力而深刻;東晉劉隗雖嚴峻正直,他的彈奏卻寫得有些粗疏:這也是各有其不同的情志所致。後世的彈奏文,相互參酌,在不斷運用中雖有新的發展,但和古代的基本格式沒有什麼大的差別。可是,製造鎧甲的工匠是為了使人安全,製造弓箭的工匠,卻是希望使人受其傷害;彈奏是為了糾正罪惡,也就勢必寫得深刻嚴峻。《詩經》裡面批判毀謗好人的讒人,說要把這種人投給豺狼虎豹;《禮記》中痛恨無禮的人,把他比作鸚鵡和猩猩。墨翟攻擊儒家,稱之為公羊和大豬;孟軻譏諷墨家,就比之為禽獸。《詩經》、《禮記》、儒家、墨家,尚且如此,嚴峻的彈奏之文,又怎能避免?所以,一般人寫這種文章,都是競相辱罵,吹毛求疵,尖刻得深透骨髓,甚至以謾罵為能,大都失於折中。如果開闢禮的大門和義的道路,就可以此為準則,對不通過“禮門”越牆而過的人,就砍他的手,不走“義路”而走小道的人,就斷他的腳;何須用暴躁醜惡的言辭,以無理謾罵為工巧呢?所以,確立規範,衡量取捨,應以表達要義為主。必須做到說理有常規,用辭有法度,取法家的判斷精神,用儒家的文辭采飾,不畏強暴的權勢,使盛氣流貫於筆墨之中;也不放任詭詐欺騙的人,使聲勢振動於竹簡之外,這就可說是御史大夫的傑作,正直的壯舉了。

(三)
所謂“啟”,就是開。商王武丁曾說,“打開你的心竅,澆灌我的心靈”;“啟”就是取這個意思。西漢景帝名“啟”,為了避諱,所以兩漢時期的奏啟不用“啟”這個名稱。到魏代的箋表中,才開始用“啟聞”,或者在奏事的最後說“謹啟”。晉代以後,“啟”的運用相當普遍,而兼有表奏的作用。在陳述政見、議論國事上,“啟”是“奏”的分支;在辭讓封爵、感謝恩典方面,“啟”是“表”的枝幹。奏啟的寫作,必須整飭得合於法度,緊縮音節,抓住要害,簡明輕快,有一定的文采,但不能浮誇,這就是“啟”的基本要領了。此外,因為表奏文有須要寫得準確切實的特點,所以又稱為“讜言”。所謂“讜”,就是不偏。如果帝王之道有了偏頗,就不可能有廣闊遠大的氣象;正因為是沒有偏頗的話,所以叫做“讜言”。漢代設定善音律的八能之士,向帝王秘密呈奏陰陽變化;因為要用黑色袋子密封簡板,所以又叫“封事”。晁錯向秦博士學習《尚書》回來後,向帝王陳述應辦的事叫做上“便宜”。後代的“便宜”,大都用密封呈奏,是為了保守機密。作為帝王的臣下,辦事不是為了一己之私,上奏必須說直話,這都事實俱在,就沒有必要多說了。

(四)
總之,要整頓必講直話的監察機構,以肅清政教風紀。奏啟的寫作,筆要如寶劍那樣銳利,墨要像劇毒的鴆酒那樣猛烈。雖應深入刺骨,但不要用讒言傷人。這樣,用奏啟來提供政見,陳述事宜,就一定能勝任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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