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巫鹹撮要五
天元贏弱失時,難獲延年。日主高強化鬼,當膺厚福。
日旺無依,離祖遷居。若不遷居,死在外地。
日旺無依,損財傷妻。若不傷妻,外家零落。
正官被合,平生名利皆虛。
七煞被合,處世反凶為吉。
煞旺更值身衰,衣食奔走。
官柔又遇煞擾,行藏汨沒。
財旺身強,資財迭積。假如:、甲辰甲戌落寅亥,金帛滿屋。
丁亥丁卯到酉亥,珍寶盈室。
六甲日遇庚辛,若重多必主災厄。
六丙身居亥子,無制伏定是貧儒。
行運得失,更當詳察。
得地失時,如田疇得雨。得時失地,如輗損塗泥。
得時者亦能舉躍,失地者難以升遷。
故火到南方而榮,水臨北地而盛。
土到東而病,木至西而衰,金入北而沉。
旺處生而死處滅,死處生而旺處脫。
歲運俱傷日主,遇之命必虧危。
氣運與祖氣傷殘,門戶與父母俱損。
運神克歲,刑訟來臨。歲克運神,官災競起。
金主刀刃刑傷,水主江河覆溺。木則懸樑自縊,虎咬龍嗔。
火則夜眠壓倒,焚死蛇傷。土乃牆推土陷。五行煞重,當如此詳。
又曰:有化而不化之由,聚而不聚之機,合而不合之類,秀而不秀之實。
化而不化損於貴,聚而不聚損於財,合而不合損於官,秀而不秀損於福。
又有不化而化之因,不聚而聚之機,不合而合之理,不秀而秀之用。
不化而化者,定居權貴。不聚而聚者,終於富足。
不合而合者,必遷高職。不秀而秀者,須享祿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