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第四
治卒得鬼擊方
鬼擊之病,得之無漸卒著,如人力刺狀,胸脅腹內,絞急切痛,不可抑按,或即吐血,或鼻中出血,或下血,一名鬼排。治之方。
灸鼻下人中一壯,立愈。不瘥,可加數壯。
又方:升麻、獨活、牡桂,分等。末,酒服方寸匕,立愈。
又方:灸臍下一寸,二壯。
又方:灸臍上一寸,七壯,及兩踵白肉際,取瘥。
又方:熟艾如鴨子大,三枚。水五升,煮取二升,頓服之。
又方:鹽一升,水二升。和攪飲之,並以冷水?之。勿令即得吐,須臾吐,即瘥。
又方:以粉一撮,著水中攪。飲之。
又方:以淳酒吹納兩鼻中。
又方:斷白犬一頭,取熱犬血一升。飲之。
又方:割雞冠血以瀝口中,令一咽,仍破此雞以?心下,冷乃棄之於道邊。得烏雞彌佳,妙。
又方:牛子屎一升。酒三升,煮服之。大牛亦可用之。
又方:刀鞘三寸。燒末,水飲之。
又方:燒鼠屎末服,如黍米不能飲之,以少水和納口中。
又有諸丸散,並在備急藥條中。今巫實見人忽有被鬼神所擺拂者,或犯其行伍,或遇相觸突,或身神散弱,或愆負所貽,輕者因而獲兔,重者多見死亡,猶如燕簡輩事,非為虛也,必應死,亦不可,要自不得不救爾。
附方《古今錄驗》療妖魅貓鬼病患不肯言鬼方。鹿角屑搗散,以水服方寸匕,即言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