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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智部·安重榮 韓彥古

【原文】

安重榮雖武人而習吏事。初為成德節度,有夫婦訟其子不孝者。重榮拔劍,授其父使自殺之。其父泣不忍,其母從旁詬夫面,奪劍而逐其子,問之,乃繼母也。重榮為叱其母出,而從後射殺之。

韓彥古字子師,延安人,蘄王世忠之子。知平江府。有士族之母,訟其夫前妻子之者,以衣冠扶掖而來,乃其嫡子也。彥古曰:“事體頗重,當略懲戒之。”母曰:“業已論訴,願明公據法加罪。”彥古曰:“若然,必送獄而後明,汝年老,必不能理對,姑留扶掖之子,就獄與證,徐議所決。”母良久云:“乞文狀歸家,俟其不悛,即再告理。”由是不敢復至。

譯文及注釋

譯文

後晉時安重榮雖然是武人,但熟習文治的事,曾經任成德節度使。有一對夫婦控告自己的兒子不孝,安重榮拔劍交給父親,叫他殺自己兒子,父親哭著不忍心下手,而母親卻在旁邊責罵丈夫,並且搶下劍來追趕兒子。問明原因,乃是繼母,安重榮因而勒令母親出去,而從後面殺了她。

宋朝人韓彥古(字子師,名將韓世忠之子)出知平江府時,有一位士族的母親前來控告她丈夫前妻的兒子,當時有一位士紳攙扶著她,原來是她的親生子。韓彥古道:“這件官司茲事體大,本官認為將令郎略加懲戒就好了。”婦人道:“民婦已經告到官府了,但願大人依法論罪。”韓彥古道:“若是如此,就必須進行一段漫長且繁複的審訊過程,你年紀已老,你能將所有細節一一分辯嗎?我看暫且將你的親生兒子關入獄中慢慢查證,再考慮如何處置比較好。”婦人想了良久,說:“民婦請求將訴狀暫且撤回,他如果仍不悔改,便可告請鄉里公斷。”於是,那名婦人再也不敢前來告狀了。

注釋
①衣冠:此處指衣冠整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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