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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智部·陳襄

【原文】

襄攝浦城令,民有失物者,賊曹捕偷兒數輩至,相撐拄。襄曰:“某廟鍾能辨盜,犯者捫之輒有聲,否則寂。”乃遣吏先引盜行,自率同列詣鍾所,祭禱而陰塗以墨,蔽以帷,命群盜往捫。少焉呼出,獨一人手不污。扣之,乃盜也。蓋畏鐘有聲,故不敢捫雲。

〔評〕按襄倡道海濱,與陳烈、周希孟、鄭穆為友,號“四先生”雲。

譯文及注釋

譯文
陳襄為浦城令時,有百姓報案失竊財物,捕役抓到好幾名偷兒,偷兒們互相指稱對方才是竊案的真兇。陳襄對他們說:“有座廟鍾能分辨盜賊,若是真正的小偷觸摸鐘,鍾就會發出聲響;若不是小偷,鍾就不會發出任何聲音。”於是派吏卒押著偷兒們先行,自己卻率領官府中其他官員到廟中祭禱,暗中在鐘上塗滿墨汁,再用幕簾遮住,這時才命偷兒們一一上前摸鐘。等眾人繞鍾一圈後,只有一人手上沒有墨汁,審問後果然是真正的小偷。原來那名偷兒害怕鍾會發聲,所以不敢摸。

評譯
陳襄提倡文章義理,與陳烈、周希孟、鄭穆三人是好朋友,當時人稱“四先生”。

注釋
①襄:陳襄,北宋慶曆年間進士。
②捫:觸摸。
③扣:審問。
④海濱:指福建沿海地區,陳襄與下文提到的四個人都是福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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