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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適才

物有美惡,施用有宜;美不常珍,惡不終棄。紫貂白狐,制以為裘,郁若慶雲,皎如荊玉,此毳衣之美也;壓菅蒼蒯,編以蓑芒,葉微疏系,黯若朽穰,此卉服之惡也。裘蓑雖異,被服實同;美惡雖殊,適用則均。今處繡戶洞房,則蓑不如裘,被雪淋雨,則裘不如蓑。以此觀之,適才所施,隨時成務,各有宜也。

伏臘合歡,必歌《采菱》,牽石拖舟,則歌噓與,非無《激楚》之音,然而棄不用者,方引重抽力,不知噓與之宜也。

卞莊子之升殷庭也,鳴佩趨蹌,溫色怡聲;及其搏虎,必攘袂鼓肘,瞋目震呼。非不知溫顏下氣之美,然而不能及者,方格猛獸,不如攘袂之宜也。安陵神童,通國之麗也,八音繁會,使以噭吹囋聲而人悅之,則不及瞽師侏儒之美。蛇銜之珠,百代之傳寶,以之彈絰,則不如泥丸之勁也。棠溪之劍,天下之銛也、用之獲穗,曾不如鉤鐮之功也。此四者,美不常珍,惡不終廢 用各有宜也。

昔野人棄子貢之辯,而悅馬圉之辭;越王退吹籟之音,而好鄙野之聲。非子貢不及馬圉,吹籟不若野聲,然而美不必合,惡而見珍者,物各有用也。

水火金木土者,六府異物,而皆有施;規、矩、權、衡、準、繩,六法殊形,而各有任。故伊尹之興上功也,長脛者使之蹋鍤,強脊者使之負土,眇目者使之準繩,傴僂者使之塗地。因事施用,仍便效才,各盡其分而立功焉。

商歌之士,雞鳴之客,才各有施,不可棄也。若使寧子結客於孟嘗,則未免追軍之至,囚系之辱也。若使雞鳴托於齊桓,必不能光輔於霸道,九合諸侯也。時須過關,莫若雞鳴;欲隆霸主,莫若商歌。商歌之雅,而雞鳴之鄙,雖美惡有殊,至於適理排難,其揆一也。

楚之市偷,天下之大盜,而能卻齊軍,雖使孫吳用兵,彼必與之拒戰,未肯有望風而退也。晉之叔魚,一國之佞邪也,而能歸季孫,雖使甘蘇聘說,彼必與之較辯,不至恐懾而逃還也。大盜讒佞,民之殫害,無用之人也,苟有士術,猶能為國興利除害,矧乃明智煉才,其為大益,豈可棄耶?

《關雎》興於鳥,而為《風》之道,美其摯而有別也;《鹿鳴》興於獸,而為《雅》之端,嘉其得食而相呼也。以夫鳥獸之醜,苟有一善,詩人歌詠,以為美談,奚況人之有善而可棄乎?

夫檉柏之斷也,大者為之棟樑,小者為之椽桁,直者中繩,曲者中鉤,隨材所施,未有可棄者,是以君子善能撥士,故無棄人;良匠善能運斤,故無棄材。是以人物交泰,各盡其分而立功焉。詩云:雖有絲麻,無棄菅蒯;雖有姬姜,無棄憔悴。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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