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卷六十一
姚燧
姚燧,字端甫,世系見燧伯父樞傳。父格。燧生三歲而孤,育於伯父樞。樞隱居蘇門,謂燧蒙暗,教督之甚急,燧不能堪。楊奐馳書止之曰:“燧,令器也,長自有成爾,何以急為!”且許醮以女。年十三,見許衡於蘇門。十八,始受學於長安。時未嘗為文,視流輩所作,惟見其不如古人,則心弗是也。二十四,始讀韓退之文,試習為之,人謂有作者風。稍就正于衡,衡亦賞其辭,且戒之曰:“弓矢為物,以待盜也;使盜得之,亦將待人。文章固發聞士子之利器,然先有能一世之名,將何以應人之見役者哉!非其人而與之,與非其人而拒之,鈞罪也,非周身斯世之道也。”至元七年,衡以國子祭酒教貴胄,奏召舊弟子十二人,燧自太原驛致館下。
燧年三十八,始為秦王府文學。未幾,授奉議大夫,兼提舉陝西、四川、中興等路學校。十二年,以秦王命,安輯庸蜀。明年,漢嘉新附,入諭其民。又奉命招王立於合州。又明年,撫循夔府。凡三使蜀,皆稱職。十七年,除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司副使。錄囚延安,逮系詿誤,皆縱釋之,人服其明決。調山南湖北道。按部澧州,興學賑民,孜孜如弗及。二十三年,自湖北奉旨趨朝。明年,為翰林直學士。二十七年,授大司農丞。元貞元年,以翰林學士召修《世祖實錄》。初置檢閱官,究核故事,燧與侍讀高道凝總裁之,書成。大德五年,授中憲大夫、江東廉訪使,移病太平。九年,拜中奉大夫、江西行省參知政事。
至大元年,仁宗居藩邸,開宮師府,燧年已七十,遣正字呂洙,如漢征四皓故事,起燧為太子賓客。未幾,除承旨學士,尋拜太子少傅。武宗面諭燧,燧拜辭,謝曰:“昔臣先伯父樞嘗除是官,尚不敢拜,臣何敢受!”明年,授榮祿大夫、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四年,得告南歸,中書以承旨召;明年,復召。燧以病,俱不赴。卒於家,年七十六。謚曰文。
燧先在蘇門山時,讀《通鑑綱目》,嘗病國統散於逐年,不能一覽而得其離合之概,至告病江東,著《國統離合表》若干卷,年經而國緯之,如《史記》諸《表》,將附朱熹《凡例》之後,復取徽、建二本校仇,得三誤焉,序於《表》首。略曰:“其一,建安二十五年,徽本作‘延康元年’。《凡例》:中歲改元,在興廢存亡之際,以前為正。當從建本,於建安二十五年下,注‘改元延康’。其二,章武三年,徽本大書‘三年,後主禪建興元年’,建本無‘三年’,則昭烈為無終。徽、建皆曰‘後主’,於君臣父子之教,所害甚大,是起十四卷、盡十六卷,凡曰後主者,皆失於刊正也。當於三年下注‘帝禪建興元年’,明年大書‘帝禪建興二年’,庶前後無齟齬也。其三,天寶十五載注‘肅宗皇帝至德元載’,明年惟曰‘二載’,為無始。當大書‘二載’上加‘肅宗皇帝至德’,使上同於開元。三者鈞失,而建安之取,至德之去,統固在也。若章武之距建興,才三年耳,遽有帝父主子之異,豈不於統大有關乎!”詳見《序篇》。
燧之學,有得於許衡,由窮理致知,反躬實踐,為世名儒。為文閎肆該洽,豪而不宕,剛而不厲,舂容盛大,有西漢風,宋末弊習,為之一變。蓋自延祐以前,文章大匠,莫能先之。或謂世無知燧者,曰:“豈惟知之,讀而能句,句而得其意者,猶寡。”燧曰:“世固有厭空桑而思聞鼓缶者乎,然文章以道輕重,道以文章輕重。彼復有班孟堅者出,表古今人物,九品中必以一等置歐陽子,則為去聖賢也有級而不遠,其文雖無謝、尹之知,不害於行後。豈有一言幾乎古,而不聞之將來乎!”當時孝子順孫,欲發揮其先德,必得燧文始可傳信;其不得者,每為愧恥。故三十年間,國朝名臣世勛、顯行盛德,皆燧所書。每來謁文,必其行業可嘉,然後許可,辭無溢美。又稍廣置燕樂,燧則為之喜而援筆大書,否則弗易得也。時高麗瀋陽王父子,連姻帝室,傾貲結朝臣。一日,欲求燧詩文,燧靳不與,至奉旨,乃與之。王贈謝幣帛、金玉、名畫五十篚,盛陳致燧。燧即分散諸屬官及史胥侍從,止留金銀,付翰林院為公用器皿,燧一無所取。人問之,燧曰:“彼藩邦小國,唯以貨利為重,吾能輕之,使知大朝不以是為意”。其器識豪邁過人類如此。然頗恃才,輕視趙孟頫、元明善輩,故君子以是少之。平生所著,有《牧庵文集》五十卷行於世。子三:塤,圻,城。
郭貫
郭貫,字安道,保定人。以才行見推擇,為樞密中書掾,調南康路經歷,擢廣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會例格,授濟南路經歷。至元二十七年,拜監察御史。承詔分江北沿淮草地,劾淮西宣慰使昂吉兒父子專權,久不遷調,蠹政害民。三十年,僉湖南肅政廉訪司事。大德初,遷湖北道,言“今四省軍馬,以數萬計,征八百媳婦國,深入為炎瘴萬里不毛之地,無益於國。”五年,遷江西道,賑恤饑民,有惠政,入為御史台都事。八年,遷集賢待制,進翰林直學士,奉詔與遼陽行省平章政事別速台徹里帖木兒往鎮高麗。十一年,召為河東廉訪副使。
至大二年,仁宗至五台山,貫進見,仁宗因問:“廉訪使滅里吉歹何以有善政?”左右對曰:“皆副使郭貫之教也。”因賜貫瑪瑙數珠、金織文幣,入為吏部考功郎,遂拜治書侍御史。四年,除禮部尚書,帝親書其官階曰嘉議大夫,以授有司。皇慶元年,擢淮西廉訪使,尋留不遣,改侍御史,俄遷翰林侍講學士。明年,出為淮西廉訪使。建言“宜置常平倉,考校各路農事”。延祐二年,召拜中書參知政事。明年,升左丞,加集賢大學士。五年,除太子詹事。貫言:“皇太子受金寶已三年,宜行冊禮;又,輔導之官,早宜選置。”從之。六年,加太子賓客,謁告還家。至治元年,復起為集賢大學士,尋致仕。泰定元年,遷翰林學士承旨,不起。至順二年,以疾卒,年八十有二。贈光祿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國,追封蔡國公,諡文憲。貫博學,精於篆籀,當世冊寶碑額,多出其手雲。
夾谷之奇
夾谷之奇,字士常,其先出女真加古部,後訛為夾谷,由馬紀嶺撒曷水徙家於滕州。之奇少孤,舅杜氏攜之至東平,因受業於康曄。授濟寧教授,辟中書省掾。大兵南伐宋,授行省左右司都事。時行省官與中書權臣有隙,特遣使核其財用,而之奇職文書,亦被按問。張弘范率其屬詣使者言:“夾谷都事素公清,若少有侵漁,弘范當與連坐。”會御史台立,擢之奇僉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事,既而移僉江北淮東。至元十九年,召為吏部郎中,立陟降澄汰之法,著為令式。歲大旱,有司議平谷價,以遏騰湧之患。之奇言:“莫若省經費,輟土木之役,庶足召和氣,弭災變,而有豐稔之期。”二十一年,遷左贊善大夫。時裕宗為皇太子,每進見,必賜坐,顧遇甚優。權臣有欲以均輸法益國賦者,慮提刑按察司撓其事,請令與轉運司並為一職,詔集群臣議之。之奇言:“按察司者,控制諸路,發擿奸伏,責任匪輕。若使理財,則心勞事冗,將彌縫自救之不暇,又安能繩糾他人哉!並之弗便。”事遂寢。又與諭德李謙條具時政十事,上之皇太子:一曰正心,二曰睦親,三曰崇儉,四曰幾諫,五曰戢兵,六曰親賢,七曰革敝,八曰尚文,九曰定律,十曰正名。會皇太子薨,除翰林直學士,改吏部侍郎,遂拜侍御史。二十五年,丁母憂,以吏部尚書起復,屢請終制,不許。明年,卒。
之奇慮識精審,明於大體,而不忽細微,為政卓卓可稱,雖老於吏學者,自以為不及。為文章尤簡嚴有法,多傳於世雲。
劉賡
劉賡,字熙載,洺水人。五世祖逸,以郡吏治獄,有陰德。祖肅,為左三部尚書。賡幼有文名,師事翰林學士王磐。至元十三年,用薦者授國史院編修官。十六年,遷應奉翰林文字。闢為司徒府長史,仍兼應奉。補外,同知德州事,考滿,擢太廟署丞、太常博士,拜監察御史。是時,御史中丞崔彧好盛氣待人,他御史拜謁,或平受之,獨見賡,則待以上客。大德二年,升翰林直學士。六年,奉使宣撫陝西。由侍講學士升學士。至大二年,遷禮部尚書,仍兼翰林學士。尋拜侍御史。頃之,還翰林為學士承旨,兼國子祭酒。國學故事,伴讀生以次出補吏,莫不爭先出。時有一生,親老且貧,同捨生有名在前者,因博士以告曰:“我齒頗少,請讓之先。”賡曰:“讓,德之恭也。”從其讓,別為書薦其人,朝廷反先用之。自是六館之士,皆知讓之為美德也。皇慶元年,遷集賢大學士,仍兼國子祭酒。延祐元年,復為承旨;六年,拜太子賓客;七年,復入集賢為大學士;尋又入翰林為承旨。泰定元年,加光祿大夫。會集議上尊號,賡獨抗言其不可,事遂已。天曆元年卒,年八十一。
賡久典文翰,當時大製作多出其手,以耆年宿德,為朝廷所推重雲。
耶律有尚
耶律有尚,字伯強,遼東丹王十世孫。祖父在金世嘗官於東平,因家焉。有尚資識絕人,篤志於學,受業許衡之門,號稱高第弟子。其學邃於性理,而尤以誠為本,儀容辭令,動中規矩,識與不識,莫不服其為有道之君子。至元八年,衡罷中書左丞,除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以教國人之子弟,乃奏以門人十二人為齋長以伴讀,有尚其一也。十年,衡告免還鄉里,朝廷乃以有尚等為助教,嗣領其學事。居久之,拜監察御史,不赴。除秘書監丞,出知薊州,為政以寬簡得民情。裕宗在東宮,召為詹事院長史。自有尚既去,而國學事頗廢,廷議以謂非有尚無足以繼衡者,除國子司業。時學館未建,師弟子皆寓居民屋,有尚屢以為言。二十四年,朝廷乃大起學舍,始立國子監,立監官,而增廣弟子員。於是有尚升國子祭酒,儒風為之丕振。二十七年,以親老,辭職歸。大德改元,復召為國子祭酒。尋除集賢學士,兼其職。頃之,遷太常卿,又遷集賢學士。八年,葬父還鄉里。已而朝廷思用老儒,以安車召之於家,累辭不允,復起為昭文館大學士,兼國子祭酒,階中奉大夫。
有尚前後五居國學,其立教以義理為本,而省察必真切;以恭敬為先,而踐履必端愨。凡文詞之小技,綴緝雕刻,足以破裂聖人之大道者,皆屏黜之。是以諸生知趨正學,崇正道,以經術為尊,以躬行為務,悉為成德達材之士。大抵其教法一遵衡之舊,而勤謹有加焉。身為學者師表者數十年,海內宗之,猶如昔之宗衡也。有尚既以年老,力請還家,朝廷復頒楮幣七千緡,即其家賜之。卒年八十六,賜諡文正。
郝天挺
郝天挺,字繼先,出於朵魯別族,自曾祖而上,居安肅州。父和上拔都魯,太宗、憲宗之世多著武功,為河東行省五路軍民萬戶。天挺英爽剛直,有志略,受業於遺山元好問,以勛臣子,世祖召見,嘉其容止,有旨:宜任以政,俾執文字,備宿衛春宮。裕宗遇之甚厚。建省雲南,選官屬,遂除參議雲南行尚書省事,尋升參知政事,又擢陝西漢中道廉訪使。未幾,入為吏部尚書,尋除陝西行御史台中丞,又遷四川行省參政及江浙行省左丞,俱不赴。拜中書左丞,與宰相論事,有不合,輒面斥之。一日,以奏事敷陳明允,特賜黃金百兩,不受。帝曰:“非利汝也,第旌汝肯言耳。”
成宗崩,仁宗以太后命,首定大難,及武宗還自朔方,遂入正大統,定策之際,天挺與有力焉。仁宗臨御,收召故老天挺與少保張閭等十人,共議大政,革尚書省之弊,遂成皇慶之治。又出為江西、河南二省右丞,召拜御史中丞。入見,首陳紀綱之要,以獵為喻曰:“御史職在擊奸,猶鷹揚焉,禽之,弱者易獲也,其力大者,必借人力。不然,不惟失其前禽,仍或有傷鷹之患矣。”帝嘉其言,既出,台臣皆以為賀,風紀大振。又上疏陳七事,曰惜名爵、抑浮費、止括田、久任使、論好事、獎農務本、勵學養士,詔中書省舉行之。尋俾均逸於外,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時河南王卜憐吉歹為丞相,待以師禮,由是政化大行。
皇慶二年卒,年六十七。贈光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柱國,追封冀國公,諡文定。天挺嘗修《雲南實錄》五卷,又注唐人《鼓吹集》一十卷,行於世。
子佑,字君輔,小字朵魯別台。由宿衛補官,仁宗時拜殿中侍御史,以廉直著名,大受知遇。遷陝西行省參知政事,拜陝西行御史台侍御史。
張孔孫
張孔孫,字夢符,其先出遼之烏若部,為金人所並,遂遷隆安。父之純,為東平萬戶府參議,夜夢謁孔子廟,得賜嘉果,已而孔孫生,因丐名於衍聖公,遂名今名。既長,以文學名,辟萬戶府議事官,萬戶嚴忠范之兄為陝西行省平章政事,聘孔孫,以母老不應。
時汴梁既下,太常樂師流寓東平,舊章缺落,止存登歌一章而已。世祖居潛邸,嘗召樂師至日月山觀之,至是,徐世隆奏帝,宜增設宮縣及文、武二舞,以備大典。因詔徐世隆為太常卿,而孔孫以奉禮郎為之副,以董樂師,肄成,獻之京師。廉希憲居政府,闢為掾。及安童為相,尤禮重之,授戶部員外郎,出為南京總管府判官。時方議下襄樊,朝廷急用兵,孔孫謂:“今以越境私販坐罪者,動以千數,宜開自新之條,俾得效戰贖死。”朝論采之。僉四川道提刑按察司事,尋升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行部巴陵,有囚三百人,因怒龔乙建言興銀利,發其墳墓而燒其家,燒死者三人。有司以真圖財殺人坐之,孔孫原其情,減罪。遷浙西提刑按察副使,改同知保定路總管府事,俄拜侍御史,行御史台事。
至元二十二年,安童復入相,言於帝曰:“阿合馬顓政十年,親故迎合者,往往驟進,據顯位;獨劉宣、張孔孫二人,恬守故常,終始如一。”乃除宣吏部尚書,孔孫禮部侍郎。尋升孔孫禮部尚書,擢燕南提刑按察使。二十八年,提刑按察司改肅政廉訪司,仍為使,蒞治於大名,一以所沒贓糴粟五千斛賑饑民。拜僉河南江北行中書省事。亡何,除大名路總管,兼府尹,大興學校。有獻故河堤三百餘里於太后者,即上章,謂宜悉還細民,從之。擢淮東道肅政廉訪司使,因讞獄鹽場,民尹執中兄弟誣伏為強盜,平反之。召還,拜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商議中書省事。丞相完澤卒,孔孫與陳天祥上封事,薦和禮霍孫可為相。
會地震,詔間弭災之道,孔孫條對八事,其略曰:蠻夷諸國,不可窮兵遠討;濫官放譴,不可復加任用;賞善罰惡,不可數賜赦宥;獻鬻寶貨,不可不為禁絕;供佛無益,不可虛費財用;上下豪侈,不可不從儉約;官冗吏繁,不可不為裁減;太廟神主,不可不備祭享。帝悉嘉納之,賜鈔五千貫。又累疏言:“凡七十致仕者,宜加一官;丁憂服闋者,宜待起復;宿衛之冒濫者,必當革;州郡之職,必當遴選,久任達魯花赤,宜量加遷轉;又宜增給官吏俸祿;修建京師廟學,設國子生徒,給賜曲阜孔廟灑掃戶;相位宜參用儒臣,不可專任文吏;故相安童、伯顏、和禮霍孫與廉希憲等,各宜贈謚。”久之,請老還家,拜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致仕,集賢大學士如故。大德十一年卒,年七十有五。
孔孫素以文學名,且善琴,工畫山水竹石,而騎射尤精。及其立朝,讜言嘉論,有可觀者,士論服之。
部分譯文
姚燧字端甫,父名姚格。其世系見《姚樞傳》。姚燧三歲喪父,寄養於隱居蘇門的伯父姚樞家。姚樞對燧教育甚急,使他幾乎不堪忍受。楊奐寫信勸姚樞說,燧是塊好料,長大自會成材,用不著性急,並把女兒許配給姚燧。姚燧十三歲時在蘇門見過許衡,十八歲在長安拜許衡為師,這時他還未開始寫作,但看同輩人之文章不如古人,內心不以為然。二十四歲才讀韓退之的著作,開始習寫文章,人們看後認為有作者風度,許衡亦欣賞其文辭。
至元七年(1270),許衡任國子祭酒,教導貴族子弟,奏請召回他散於四方的舊時弟子十二人,姚燧為其中之一,由河內應召而來。燧年三十八歲時為秦王府文學。不久,授為奉議大夫,兼提舉陝西、四川、中興等路學校。十二年,奉秦王之命安撫庸、蜀。十三年,漢川、嘉定兩地為新占領地區,燧奉命去曉諭百姓,使他們歸順。又奉命到合州去招王立。十四年,奉命安撫夔府人民。連續三次出使四川,都盡其職責。十七年,任命為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司副使,審查延安囚犯的罪狀,凡錯捕者一律無罪釋放,人們佩服他英明決斷。調山南湖北道,巡視澧州,興學校,賑災民,孜孜不倦,唯恐做得不夠。二十三年,自湖北奉旨還朝。二十四年,任命為翰林直學士。二十七年,授大司農丞。
元貞元年(1295),以翰林學士資格參加修纂《世祖實錄》,與侍讀高道凝為總裁。大德五年(1301),授中憲大夫、江東廉訪使,因病呈請辭職。
至大元年(1308),姚燧已年至古稀。時仁宗為太子,仿效漢高祖太子劉盈敦請“四皓”的故事,遣正字呂洙去聘請姚燧為太子賓客。不久,連續拜為承旨學士、太子少傅。燧辭謝,不肯受任。第二年授榮祿大夫、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至大四年,告老南歸,中書省又召他為承旨,未赴任。五年,又召,仍以病辭謝。後於家中病逝,享年七十六歲。謚“文”。
姚燧往年在蘇門山讀《通鑑綱目》時,深感其關於歷代皇帝傳承的世系分見於各年,因著《國統離合表》若干卷,系仿《史記》諸《表》,以年為經、國為緯編輯而成,附於朱熹《通鑑綱目?凡例》之後;又取徽、建二版本進行校勘,查出三處錯誤。詳見所著《表》前的《序篇》。
姚燧的學問造詣,得助於許衡的教誨。他從追求天理,認識世界,到最後身體力行,故成為一代名儒。其文內容豐富,文筆流暢,恰到好處,氣勢豪邁而不放縱,剛健而不嚴厲,聲調宏大響亮,有西漢文風,宋末之弊習為之一變。延..以前的那些文章大匠都還沒有達到這種境界。姚燧認為,文章的好壞,取決於所載道之輕重,而道之輕重又有賴於文章之好壞,相輔相成。當時孝子順孫,欲弘揚祖宗德行,必須請姚燧為之撰文才可傳之後世,得不到姚燧所撰文章,深為愧疚。故三十年間,國朝名臣世勛及其顯行盛德,都是由姚燧撰文記述的。凡來請他撰文的人,其德行必須是有可稱讚者,才同意撰寫,無溢美之辭。還須設宴奏樂,使燧高興,這才命筆大書,否則也得不到他撰寫的文章。
高麗瀋陽王父子與元朝皇室聯姻,以大量金錢交結朝臣。有一天,想請姚燧為他們做詩撰文,燧不肯,皇帝下令才答應。瀋陽王贈姚燧幣帛、金玉、名畫五十筐,表示謝意。燧收下分給各級官吏侍從,只留金銀給翰林院做公用器皿,自己一無所取。有人問他為何如此,他說:“高麗是藩邦小國,以貨利為重,我輕視這些東西,使他知道我大元朝本不在乎這些。”其器量與見識豪邁超人。然而姚燧頗自恃其才華,輕視趙孟兆頁、元明善等人,所以一些有德行的人因此而菲薄他。平生所著有《牧庵文集》五十卷流傳於世。
耶律有尚字伯強,契丹族人,遼東丹王十世孫,祖父在金朝東平為官,因安家於東平。有尚天資過人,勤奮好學,拜許衡為師,並成為高足弟子。他對性理之學頗有研究,尤其把“誠”作為治學為人的根本。其言行莫不遵循規矩,無論是認識他或不認識他的人,都從內心稱讚他是有道君子。
至元八年(1271),許衡辭中書左丞,被任命為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教育蒙古貴族子弟。他奏請聘其弟子十二人為齋長以輔導子弟們的學習,有尚為其中之一。十年,衡辭職回鄉,朝廷任有尚等為助教,繼續領導國子監的教學。在國子監工作了很長時間後,拜有尚為監察御史,有尚未去就任。又任命他為秘書監丞,後又出任薊州知州。他在薊州簡政寬刑,深得民心。
裕宗為太子,召有尚為詹事院長史。國子學自有尚走後,教學停滯,朝廷認為非有尚不能繼承許衡的事業,於是任命有尚為國子司業。當時尚未建立學館,教師學生都住在民房內。有尚多次奏請建設學館。至元二十四年,朝廷才大建學舍,始立國子監,設定監官,增收學生。有尚升為國子祭酒,從此,儒學之風大振。二十七年,有尚因雙親年高,辭職歸家奉養。
大德元年(1297),再次召有尚回京任國子祭酒。不久,任集賢學士兼國子祭酒。又不久,調任太常卿,後又回任集賢學士。大德八年,為葬父而還鄉。其後,朝廷要用老儒生,派專車到家中去接他,他再三辭謝,後起任昭文館大學士兼國子祭酒,官階為中奉大夫。
有尚在國子學前後五年,其教育方針以義理為本,但必須做實地考察,不尚空談。教育學生要講求恭敬,要端正、誠實。對於那些只講求文章詞句華美,修修補補,故意雕刻者,認為有害於聖人之大道,一律排斥。所以學生都知道端正學習態度,尊崇儒學,身體力行,都成為德才兼備之士。這些也大體上是遵行許衡教育方針。有尚身為學者師表數十年,受到海內人士所推崇,如同過去推崇許衡一樣。
有尚因年老,請求歸家,朝廷賜紙幣七千緡。終年八十六歲,賜謚“文正”。
張孔孫字夢符,其祖先為契丹族之烏若部,該部為金人所並,遷至隆安。父張之純,為金朝東平萬戶府參議。有天夜裡夢中拜謁孔子廟,賜他嘉果,其後生孔孫。孔孫這名字,表示是孔子所賜的意思。長大後以文學著名,召聘為萬戶府議事官。
蒙古軍攻下汴梁,汴梁的太常樂師流落於東平。當時,祭祀樂章殘缺不全,只存《登歌》一章。世祖為太子時,曾召樂師至日月山演奏。這時,徐世隆向皇帝建議,增設宮縣及文、武二舞,以備舉行大典時演奏。於是,朝廷詔令徐世隆為太常卿,以孔孫為奉禮郎,監督樂師製成樂曲,獻給朝廷。廉希憲主管中書省,召孔孫為屬官。安童為相,更加器重孔孫,授戶部員外郎之職,出任南京總管府判官。
朝廷計畫攻下襄陽,急需兵源,孔孫提出“:今越境走私而判罪的人,動輒數以千計,最好給他們一條生路,即讓他在戰場上效力,贖其死罪。”這意見被朝廷採納了。孔孫因任僉四川道提刑按察司事,不久升為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他巡視巴陵時,有囚犯三百人將處死刑,經了解,這些人是因為對龔乙提出開銀礦一事不滿,挖了龔家的墳塋,燒了龔家房屋,燒死三人,官府認為他們是圖財害命。孔孫認為這些人犯法有其特殊原因,減了他們的罪。後調任浙西提刑按察副使,又改任同知保定路總管府事,不久拜為侍御史,主持行御史台事。
至元二十二年(1285),安童再次為相,向皇帝陳奏道:“阿合馬專政十年,其親戚、朋友和迎合他的人,往往很快升官,占據重要位置,只有劉宣與張孔孫二人安守舊職,始終如一。”於是任命劉宣為吏部尚書,孔孫為禮部侍郎。不久,升孔孫為禮部尚書,又升為燕南提刑按察使。二十八年,提刑按察司改為肅政廉訪司,仍以孔孫為肅政廉訪使,衙門設在大名府。他在燕南將所沒收贓款買粟五千斛,用來賑濟饑民。拜僉河南江北行中書省事;不久,任大名路總管兼大名知府。他在大名大興學校。該地有人將舊河堤土地三百餘里獻於太后,孔孫知道後立即上書,請求將這些土地全歸還給百姓,得到批准。升淮東道肅政廉訪司使。該地鹽場鹽民尹執中兄弟被人誣告為強盜,孔孫審理清楚後,為此兄弟二人平反。召還朝拜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商議中書省事。丞相完澤去世,孔孫與陳天祥上書舉薦和禮霍孫為相。
這時發生了地震,皇帝下詔,徵求消災之道。孔孫進呈八條意見,大意是:蠻夷諸國,不可派兵去遠征;已被罷職的無用官員,不可重新起用;賞善罰惡,不可多次赦免;凡獻賣寶貨者,一律禁絕;供奉佛祖只是白白耗費錢財,應制止;禁止奢侈,要上下一切從儉;裁汰多餘的無事可做的官吏;要按時祭祀太廟。皇帝認為這些意見都很好,賜鈔五千貫以示獎勵。他又建議:“凡七十退休官員,應加官一級;守喪期滿的官員,應加起用;宿衛軍中有冒名者,應當開除;州郡官吏應選擇任用,在某一地方任久的達魯花赤,應適當地轉至別地;增加官吏俸祿;修建京師廟學,設國子生徒,對於曲阜孔廟的灑掃戶給予賞賜;相位應參用儒臣,不可一律只用文官;已故宰相安童、伯顏、和禮霍孫與廉希憲等,應各贈諡號。”其後,孔孫告老還家,朝廷拜他為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退休後仍為集賢大學士。大德十一年(1307)卒,享年七十五歲。
孔孫素來以文學著名,同時也很會彈琴,其畫工于山水竹石,尤精於騎射,可稱為全才。在朝中敢於直言,而且往往正確,為同朝人所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