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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火戰

凡戰,若敵人居近草莽,營舍茅竹,積芻聚糧,天時燥旱,因風縱火以焚之,選精兵以擊之,其軍可破。法曰:「行火必有因。」

漢靈帝中平元年,皇甫嵩討黃巾,漢將朱雋與賊波才戰,敗,賊遂圍嵩於長社。賊依草結營,會大風。嵩敕軍束苣乘城,使銳卒間出圍外,縱火大呼,城上舉燎應之,嵩因鼓而奔其陣,賊驚亂奔走。會帝遣曹操將兵適至,合戰大破之,斬首數萬級。

譯文

大凡作戰中,如果敵人駐紮在靠近草木叢生的地帶,其營舍是用茅竹搭蓋而成,又囤積大批馬草和糧食,如遇燥熱乾旱天氣,就可藉助風力放火焚燒它,選派精銳部隊進攻它。這樣,敵人便可以被打敗。誠如兵法所說:“對敵採用火攻戰法,必須具備一定客觀條件。”東漢靈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左中郎將皇甫嵩(與右中郎將朱儁各統一軍),進討黃巾軍(於潁川),朱儁與黃巾軍首領波才所部交戰而失敗,波才遂乘勝揮軍包圍了退保長社的皇甫嵩。波才軍靠近草木叢生的地帶安營紮寨。是時,正趕上颳大風,皇甫嵩便命令部隊捆好火把登上城牆,又派精銳士卒偷偷越出包圍圈,於城外黃巾軍營地縱放大火併狂呼亂叫,城上的漢軍則點燃火把與之緊密策應,皇甫嵩乘機率軍擊鼓而出城,直奔波才營陣衝殺過去,波才軍猝不及防,驚慌四散。此時,漢靈帝所派曹操援兵恰好趕到,與皇甫嵩、朱儁所部協力合戰,大敗波才,擊斬其軍數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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