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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智部·寇準

【原文】

楚王元佐,太宗長子也,因申救廷美不獲,遂感心疾,習為殘忍;左右微過,輒彎弓射之。帝屢誨不悛。重陽,帝宴諸王,元佐以病新起,不得預,中夜發憤,遂閉媵妾,縱火焚宮。帝怒,欲廢之。會寇準通判鄆州,得召見,太宗謂曰:“卿試與朕決一事,東宮所為不法,他日必為桀、紂之行,欲廢之,則宮中亦有甲兵,恐因而招亂。”準曰:“請某月日,令東宮於某處攝行禮,其左右侍從皆令從之,陛下搜其宮中,果有不法之事,俟還而示之;廢太子,一黃門力耳。”太宗從其策,及東宮出,得淫刑之器,有剜目、挑筋、摘舌等物,還而示之,東宮服罪,遂廢之。

〔評〕搜其宮中,如無不法之事,東宮之位如故矣。不然,亦使心服無冤耳。江充、李林甫,豈可共商此事?

譯文及注釋

譯文

楚王趙元佐是宋太宗的長子,因為援救趙廷美(太宗的弟弟)失敗,於是得精神病,性情變得很殘忍,左右的人稍有過失,就用箭射殺。太宗屢次教訓他都不改過。重陽節時,太宗宴請諸王,趙元佐藉口生病初愈不參加,半夜發怒,把侍妾關閉於宮中,並縱火焚宮。太宗很生氣,打算廢除他太子的身份。寇準那時正在鄆州任通判,太宗特別召見他,對他說:“找你來和朕一起商議一件大事。太子所作所為都屬不法,將來若登上帝位一定會做出桀、紂般的行為。朕想廢掉他,但東宮裡有自己的軍隊,恐怕因此引起亂事。”寇準說:“請皇上於某月某日,命令太子到某地代理皇上祭祀,太子的左右侍從也都命令跟著去,陛下再趁此機會派人去搜查東宮,若果真有不法的證物,等太子回來再當他面公布出來,如此罪證確鑿,要廢太子,只須派個黃門侍郎(即門下侍郎)宣布一下就行了。”太宗採用他的計策,等太子離去後,果然搜得一些殘酷的刑具,包括有挖眼、挑筋、割舌等刑具。太子回來後,當場展示出來,太子服罪,於是被廢。

評譯

搜查東宮,如果沒有不法的事,東宮的地位依舊。不然,也可以使他心服而不覺冤枉。只是江充(漢·邯鄲人,字次倩,以巫蠱術誣害太子)、李林甫之類的人,難道可以共同商議這種事嗎?

注釋
①申救廷美不獲:趙廷美,本名光美,是宋太宗趙光義之弟,太宗之母杜太后有遺囑,要太宗死後傳位給廷美。太宗即位後,將廷美流放,兩年後死於流放地。當廷美流放時,滿朝廷臣無敢言者,只有趙元佐申救之。廷美死後,元佐聞訊而發狂。
②淫刑:殘酷的刑罰。
③江充:漢武帝寵臣,與太子有過節,誣太子在宮中行巫盅詛咒武帝,逼太子起兵,後太子兵敗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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