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惠帝
一
曹參因蕭何之法而治,非必其治也,唯其時之不得不因也。高帝初崩,母后持權於上,惠帝孱弱而不自振,非因也,抑將何為哉?魯兩生曰:“禮樂百年而後興。”唯惠帝之時言此為宜爾。周公之定禮也,流言未靖,東郊未定,商、奄未殄,不遑及也。參非周公之德而值其時,乃欲矯草創之失以改易一代之典,則人心不寧而亂即於此起。易於益之初曰:“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無吉而後無咎,利者非其利也。風風淫於上而雷迅於下,其吉難矣。
夫飭大法、正大經、安上治民、移風易俗,有本焉,有末焉,有質焉,有文焉。立綱修紀,撥亂反正,使人知有上下之辨、吉凶之則者,其本也。緣飾以備其文章,歸於允協者,其末也。末者,非一日之積也。文者,非一端之飾也。豫立而不可一日緩者,其本質也。俟時而相因以益者,其末文也。
高帝之時,不可待也,而兩生之說非矣。無以植其本,則後起者無藉也,而錮人心風俗於簡略慢易之中,待之百年而民俗益偷。雖有其志而無其征,雖有其主而無其臣。故迄乎武帝,僅得董仲舒之疏漏;而曲學阿世之公孫弘者且進也,不足以有為矣。此高帝不夙、兩生不出之過也。
惠帝、曹參之時,不可不因也。有周之遺文,六國之遺老,雖有存者,可與釐定蕭何之法、叔孫通之禮,以折衷三代,昭示來茲;而母后悍,權奸張,內難且作,更張未幾,而禍發於中,勢將指創製顯庸為釁端,天下抑且以修明製作為戒。其弊也,詩書道圮,俗學苟容,人心趨靡,彝倫日斁,漸漬以益流為偷薄,所必然矣。
嗚呼!方正學死,而讀書之種絕於天下,則漢之猶有賈、董、臧、綰以存古道於百一者,非曹參有以養之乎?故唯曹參者,可以因也,時也。前此而為高帝,當敦其質,後此而為文、景,必致其文,時也。兩生傲而不出,文、景讓而不遑,違乎時,違乎道矣。
二
語曰:“明王有道,守在四夷。”制治保邦之道至矣。書曰:“迪惟有夏,乃有室大競。”競以德也,非競以兵也。詩曰:“邦畿千里,惟民所止。”民所止也,非兵所聚也。易萃之象曰:“除戎器,戒不虞。”萃聚二陽於四五,而分四陰於上下。陽,文德也;陰,武功也。近九五者陽,而屏陰於外,內文外武而不虞以戒矣。
漢聚勁兵於南北軍,而兵積彊於天子之肘腋,以是為競王室、鞏邦畿、戒不虞之計焉。然天子豈能自將之哉,必委之人。而人不易信,則委之外戚,委之中官,以為暱我而可無虞者。乃呂祿掌北軍,呂產掌南軍,呂后死,且令據兵衛宮以遂其狂逞,而劉氏幾移於呂。其後竇、梁、何進與中官迭相握符,而恣誅殺以脅天子者,蹀血相仍。即其未亂也,人主之廢立,國事之措置,一聽命於大將軍,而丞相若其府史。使利器不操於其手,則三公九卿持清議於法宮之上,而孰敢恣睢以逞乎?天下散處而可以指臂使者也。兵者,衛四夷而聽命于帥者也,近在肘腋而或制之矣。周勃佹得而成,竇武佹失而敗,人主贅立於上,而莫必其操縱,則亦危矣。
唐當天寶之前,無握禁兵於輦轂者,故撲二張、諸武如縛雛之易。借曰不競,然且安、史犯闕而鏇踵以平。真元以後,魚朝恩、吐突承璀、王守澄、劉季述所挾以驕,而廢主弒君如吹枯而振槁,其所恃者,豈非天子所欲聚以自競之兵乎?垂及五代,郭氏攘於前,趙氏奪於後,不出郊關而天下以移。究所以御夷狄而除盜賊者,又不藉此也。則天子未能有兵,聚兵以授人之亂而已。
邊徼之備不修,州郡之儲不宿,耀武於法宮明堂之側,舍德而欲以觀兵,棄略而欲以衒勇,天子之服天下,豈以左矛右戟、遙震遐方而使讋乎!唯兵在外而守在夷也,則外戚奄宦、遼遠而不相及,利不足以相啖,威不足以相灼,怵然畏天下之議其後而無挾以爭。即有逆臣猝起以犯順,亦互相牽曳而終以潰敗。推而大之,舜、禹之舞乾而三苗效順,亦惟不與天下競勇而德威自震,胥此道焉耳矣。嗚呼!聚兵於王室以糜天下於轉輸,只以召亂而弗能救亡,豈非有天下者之炯戒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