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齊高帝
一
凡篡位者,未即位皆稱名,已即位則稱帝,史例也。蕭齊無功竊位,不足列於帝王之統系,而以帝稱者,以北有拓拔氏之稱魏,故主齊以存中國。
天下之治,統於天子者也,以天子下統乎天下,則天下亂。故封建之天下,分其統於國;郡縣之天下,分其統於州。後世曰道、曰路、曰行省、曰布政使司,皆州之異名也。州牧刺史統其州者也,州牧刺史統一州而一州亂,故分其統於郡。隋、唐日州,今曰府。郡守統其郡者也,郡守統一郡而一郡亂,故分其統於縣。上統之則亂,分統之則治者,非但智之不及察,才之不及理也。民至卑矣,其識知事力情偽至不齊矣。居尊者下與治之,褻而無威,則民益亢而偷;以威臨之,則民恇懼而靡所騁。故天子之令行於郡而郡亂,州牧刺史之令行於縣,郡守之令行於民,而民亂。強者玩焉,弱者震掉失守而困以死。唯縣令之卑也而近於民,可以達民之甘苦而悉其情偽。唯郡守近於令,可以察令之貪廉敏拙而督以成功。唯州牧刺史近於守,可以察守之張弛寬猛而節其行政。故天子之令不行於郡,州牧刺史之令不行於縣,郡守之令不行於民,此之謂一統。上侵焉而下移,則大亂之道也。而暴君污吏,恆下求以迫應其所欲,於是牧刺不能治守,守不能治令,令抑不能治民。其尤亂者,天子之令,下與編氓相督責,守令益曠,奸民益逞,懦民益困,則國必亡。故統者,以緒相因而理之謂也,非越數累而遙系之也。
江左之有天下,名為天子,而其時之人已曰:適如平世之揚州刺史而已。雖然,荊、揚、徐、梁四州之土廣矣,而又益之以交、廣、寧三州之地,視商、周之天下,版圖不隘也。而天子急奔其欲,日遣臺使下郡縣以徵求於民;則天子一縣令,臺使一胥隸也。乃既名為天子之使而有淫威,則民之死於督迫者積矣;實為天子之令而威已媟,則民之無憚於上以亢守令者又多矣。齊高立,令群臣言事,而竟陵王首以為言,知治道矣。
將亡之國,必頻遣使以徵求於天下。遣御史矣,遣給諫矣,且遣卿貳矣。民愈怨,事愈廢,守令愈偷,未有不亡者也。畫尊卑而限之,乃以聯四海而一之。故春秋書武氏子、家父、毛伯之來求,以著天王之不君而自絕其紐也。
二
義不可襲者也,君子驗之於心,小人驗之於天。心所弗信,君子弗為。天所弗順,小人無成。徒曰義而遂執言以加人,則義在外也。故辟外義之邪說,而亂以不生。
齊無寸功於天下,乘昏虐而竊其國、弒其君、盡滅其族,神人之所不容,義之必討者也。劉昶以宋室懿親,擁拓拔氏之眾三十萬以向壽陽,流涕縱橫,偏拜將士,求泄其大讎,於義無不克者也,而困於垣崇祖之孤軍,狼狽而退;再舉以向甬城,周盤龍父子兩騎馳騁萬眾之中,朒縮鏇師。然則智力伸而義詘,將天之重護蕭齊以佑亂賊、挫忠孝哉?蓋昶者,非可以義服人者也。其奔也不仁,其仕於拓拔氏也不正;而其假於報讎以南侵也,又豫為稱藩於魏之約,以蔑中夏之餘緒;則其挾彊夷以逞也,乘國之亡而遂其私也。
嗚呼!昶誠拊心而自問,果閔宗國之亡、祖考之不血食、合族之殲死邪?否也?昶方流涕之時,不能自喻,而天下又惡從而喻之?然而天鑒之矣。故憤盈以出,而疲攰以歸,天奪之也。若夫昶之耽榮寵於索虜,則千載以下,可按跡以知心者也。義不義,決於心而即征於外,驗之天而益信,豈可揜哉?
三
魏、晉以降,臣節隳,士行喪,擁新君以戕舊君,旦比肩而夕北面,居之不疑,而天下亦相與安之也久矣。獨至於褚淵而人皆賤之,弟炤祝其早死,劉祥斥其障面,沈文季責其不忠;且其子賁以封爵為大辱,而屏居不仕。華歆、王祥、殷仲文、王弘、傅亮之流,均為黨逆,淵獨不齒,何也?此天理之權衡發見於人心者,銖兩之差不昧也。
黨篡逆而叨佐命之賞者多矣。有志同謀合而悅以服焉者,有私恩固結而不解者,有不用於時而奮起以取高位者;其下則全軀保祿位被脅而詭隨者。凡此,以君子之道責之,則無可容,以小人之情度之,則猶相諒,而淵皆不然。淵者,聯姻宋室,明帝任之為冢宰者也。其時,齊高巴陵王休若之偏裨耳,淵不藉之以貴,抑未嘗與協謀而相得,恩所不加,志所不合,勢不相須,權不相下。乃其決於黨逆而終始成乎篡弒者,無他,己則不孝,脫衰乾進,而忌袁粲之終喪,欲奪粲以陷之死;宋不亡,齊不篡,則粲不死,遂以君授人而使加以刃,遂傾其祚,皆快意為之而不恤;於是永為禽獸,不足比數於人倫。故閨門之內,弟願其死,子畏其污;子弟不願以為父兄,而後雖流風頹靡之世,亦不足以容。不然,何獨於淵而苛責之邪?
褚賁之辭父爵,疑非人子之道矣;而屏居墓下,終身不仕,則先自靖而不傷父子相隱之恩;無他,忘利祿而後可曲全於人倫之變也。以名位權勢而系其心者,於君親何有哉?張居正以沖主為辭,楊嗣昌以滅賊自詫,幸而先填溝壑,不及見國之亡爾,不然,其為褚淵必也。絕其本根,見棄於天,人之賤之也夙矣。不待惡已著見而後不容於天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