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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一百四十四

葛邲 錢端禮 魏杞 周葵 施師點 蕭燧 龔茂良

葛邲,字楚輔,其先居丹陽,後徙吳興。世以儒學名家,高祖密邲五世登科第,大父勝仲至邲三世掌詞命。邲少警敏,葉夢得、陳與義一見稱為國器。

以蔭授建康府上元丞。會金人犯江,上元當敵沖,調度百出,邲不擾而辦,留守張浚、王綸皆器重之。登進士第。蕭之敏為御史,薦其才,除國子博士。輪對,論州縣受納及鬻爵之弊,孝宗獎諭曰:"觀所奏,知卿材。"除著作郎兼學士院權直。

除正言,首疏言:"盈虛之理,隱於未然;治亂之分,生於所忽。宜專以畏天愛民為先。"又論:"征榷歲增之害,如輦下都稅務,紹興間所趁茶鹽歲以一千三百萬緡為額,乾道六年後增至二千四百萬緡。成都府一務,初額四萬八千緡,今至四十餘萬緡,通四川酒額遂至五百餘萬緡,民力重困。至若租稅有定數,而暗耗日增,折帛益多,民安得不窮乎?願明詔有司,茶鹽酒稅比原額已增至一倍者,毋更立新額,官吏不增賞,庶少蘇疲甿。"上特召,復令條陳,邲以六事對,皆切中時病。除侍御史,論救荒三事,累遷中書舍人。

歲旱,詔求初政得失,邲應詔,大略謂:"虞允文制國用,南庫之積日以厚,戶部之入日以削,故近年以來,常有不足之憂。罷兵以來,諸將皆以賂得升,其勢必至於掊刻取償,益精其選。"遷給事中。張嶷以說之子除知閣,裴良琮以顯仁之侄女夫落階官,邲皆繳奏。廣西議更鹽法,邲言:"鈔法之行,漕臣嘗紿群商,沒入其貲。楮幣行之二廣,民必疑慮,且有後悔。"除刑部尚書。

邲為東宮僚屬八年,孝宗書"安遇"字以賜,又出《梅花詩》命邲屬和,眷遇甚渥。光宗受禪,除參知政事。邲勸上專法孝宗,正風俗,節財用,振士氣,執中道,恤民力,選將帥,收人才,擇監司,明法令,手疏歷言之,上嘉納。除知樞密院事。紹熙四年,拜左丞相,專守祖宗法度,薦進人物,博採公論,惟恐其不聞之。未期年,除觀文殿大學士、知建康府。改隆興,請祠。

寧宗即位,邲上疏言:"今日之事莫先於修身齊家,結人心,定規模。"判紹興府,簡稽期會,錢穀刑獄必親。或謂大臣均佚有體,邲曰:"崇大體而簡細務,吾不為也。"嘗曰:"十二時中,莫欺自己。"其實踐如此。

改判福州,道行感疾,除少保,致仕。薨,年六十六。贈少師,諡文定,配饗光宗廟庭。有文集二百卷、《詞業》五十卷。

錢端禮,字處和,臨安府臨安人。父忱,瀘川軍節度使。端禮以恩補官。紹興間,通判明州,加直秘閣,累遷右文殿修撰,仕外服有聲。高宗材之,知臨安府。

御史中丞汪澈論版曹闕官,當遴選,權戶部侍郎兼樞密都承旨。端禮嘗建明用楮為幣,於是專委經畫,分為六務,出納皆有法,幾月易錢數百萬。

孝宗銳意恢復,詔張浚出師。會符離稍失利,湯思退遂倡和議,端禮奏:"有用兵之名,無用兵之實,賈怨生事,無益於國。"思退大喜,奏除戶部侍郎。未幾,兼吏部。端禮與戶部尚書韓仲通同對,論經費,奏:"所入有限,兵食日增,更有調發,不易支吾。"上云:"須恢復中原,財賦自足。"仲通奏:"恢復未可必,且經度目前所用。"端禮奏:"仲通言是,乞採納。"

思退與張浚議和戰不決,浚方主戰,上意甚向之。思退詭求去,端禮請對乞留,又奏:"兵者兇器,願以符離之潰為戒,早決國是,為社稷至計。"於是思退復留,命浚行邊,還戍兵,罷招納。以端禮充淮東宣諭使,王之望使淮西,端禮入奏:"兩淮名曰備守,守未必備;名曰治兵,兵未必精。有用兵不勝,僥倖行險,輕躁出師,大喪師徒者,必勝之說果如此,皆誤國明甚。"端禮既以是詆浚,右正言尹穡亦劾浚,罷都督,自此議論歸一矣。

端禮至淮還,極言守備疏略,恐召金兵,宜早定和議。遂除吏部侍郎,再往淮上,驛疏言:"遣使、發兵當並行,使以盡其禮,兵以防其變,不必待金書至而後遣使。"書中或有見脅之語,不若先遣以釋其疑,於計為得。"上云:"端禮所奏未是。"思退傳旨撤海、泗二州戍兵,語在《思退傳》。

金帥仆散忠義分兵入,上意中悔,令思退都督江、淮軍馬,端禮試兵部尚書,參贊軍事。思退畏怯不行,端禮赴闕,上曰:"前後廷臣議論,獨卿不變。"兼戶部尚書,俄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上嘗問:"欲遣楊由義持金帥書,而辭行甚力,誰可遣?"端禮請以王抃行,俾與金帥議,許割商、秦地,歸被俘人,惟叛亡者不與,余誓目略同紹興,世為叔侄之國,減銀絹五萬,易歲貢為歲幣。及抃還,上見書,金皆聽許。端禮讚上如其式報之:"謀國當思遠圖,如與之和,則我得休息以修內治,若為忿兵,未見其可。"抃遂行。諜報北軍已回,端禮以和議既定,乞降詔。除參知政事兼權知樞密院事。

時久不置相,端禮以首參窺相位甚急。皇長子鄧王夫人,端禮女也,殿中侍御史唐堯封論端禮帝姻,不可任執政,不報,遷太常少卿。館閣士相與上疏排端禮,皆坐絀。刑部侍郎王茀陰附端禮,建為"國是"之說以助其勢。吏部侍郎陳俊卿抗疏,力詆其罪,且謂本朝無以戚屬為相,此懼不可為子孫法。逮進讀《寶訓》,適及外戚,因言:"祖宗家法,外戚不與政,最有深意,陛下所宜守。"上納其言。端禮憾之,出俊卿知建寧府。

鄧王夫人生子,太上甚喜。先兩月,恭王夫人李氏亦生子,於是恭王府直講王淮白端禮云:"恭王夫人子是為皇長嫡孫。"端禮不懌,翌日奏:"嫡庶具載《禮經》,講官當以正論輔導,不應為此邪說。"遂指淮傾邪不正,與外任。鄧王立為太子,端禮引嫌,除資政殿大學士、提舉德壽宮兼侍讀,改提舉洞霄宮。起知寧國府,移紹興,進觀文殿學士。

端禮籍人財產至六十萬緡,有詣闕陳訴者,上聞之,與舊祠。侍御史范仲芑劾端禮貪暴不悛,降職一等。淳熙四年八月,復元職。薨,贈銀青光祿大夫,後謚忠肅。孫象祖,嘉定元年為左丞相,自有傳。

魏杞,字南夫,壽春人。祖蔭入官。紹興十二年,登進士第。知宣州涇縣。從臣錢端禮薦其才,召對,擢太府寺主簿,進丞。端禮宣諭淮東,杞以考功員外郎為參議官,遷宗正少卿。

湯思退建和議,命杞為金通問使,孝宗面諭:"今遣使,一正名,二退師,三減歲幣,四不發歸附人。"杞條上十七事擬問對,上隨事畫可。陛辭,奏曰:"臣若將指出疆,其敢不勉。萬一無厭,願速加兵。"上善之。

行次盱眙,金所遣大將仆散忠義、紇石烈志寧等方擁兵闖淮,遣權泗州趙房長問所以來意,求觀國書,杞曰:"書御封也,見主當廷授。"房長馳白仆散忠義,疑國書不如式,又求割商、秦地及歸正人,且欲歲幣二十萬。杞以聞,上命盡依初式,再易國書,歲幣亦如其數。忠義以未如所欲,遂與志寧分兵犯山陽。戰不利,驍將魏勝死之。

上怒金反覆,詔以禮物犒督府師,杞奏:"金若從約,而金繒不具,豈不瘠國體、格事機乎?"乃以禮物行。至燕,見金主褒,具言:"天子神聖,才傑奮起,人人有敵愾意,北朝用兵能保必勝乎?和則兩國享其福,戰則將士蒙其利,昔人論之甚悉。"金君臣環聽拱竦。館伴張恭愈以國書稱"大宋",脅去"大"字,杞拒之,卒正敵國體,損歲幣五萬,不發歸正人北還。上慰藉甚渥。

守起居舍人,遷給事中、同知樞密院事,進參知政事、右僕射兼樞密使。時方借職田助邊,降人蕭鷓巴賜淮南田,意不愜,以職田請,杞言:"圭租食功養廉,借之尚可,奪之不可。"上是其言。杞以使金不辱命,繇庶官一歲至相位。上銳意恢復,杞左右其論。會郊祀冬雷,用漢制災異策免,守左諫議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六年,授觀文殿學士、知平江府。諫官王希呂論杞貪墨,奪職。後以端明殿學士奉祠,告老,復資政殿大學士。淳熙十一年十一月薨,贈特進。嘉泰中,諡文節。

周葵,字立義,常州宜興人。少力學,自鄉校移籍京師,兩學傳誦其文。宣和六年,擢進士甲科。調徽州推官。高宗移蹕臨安,諸軍交馳境上,葵與判官攝郡事,應變敏速,千里帖然。教授臨安府,未上,吏部侍郎陳與義密薦之,召試館職。將試,復引對,高宗曰:"從班多說卿端正。"

除監察御史,徙殿中侍御史。在職僅兩月,言事至三十章,且歷條所行不當事凡二十條,指宰相不任責。高宗變色曰:"趙鼎、張浚肯任事,須假之權,奈何遽以小事形跡之?"葵曰:"陛下即位,已相十許人,其初皆極意委之,卒以公議不容而去,大臣亦無固志。假如陛下有過,尚望大臣盡忠,豈大臣有過,而言者一指,乃便為形跡,使彼過而不改,罪戾日深,非所以保全之也。"高宗改容曰:"此論甚奇。"

張浚議北伐,葵三章力言"此存亡之機,非獨安危所系。"或言葵沮大計,罷為司農少卿,以直秘閣知信州。未上,鼎罷,陳與義執政,改湖南提刑,以親老易江東,皆不就。

和議已定,被召,論:"為國有道,戰則勝,守則固,和則久。不然,三者在人不在我矣。"除太常少卿。時秦檜獨相,意葵前論事去,必憾趙鼎。再降殿中侍御史。葵語人曰:"元鎮已貶,葵固不言,雖門下客亦不及之也。"內降差除四人,奏言:"願陛下以仁祖為法,大臣以杜衍為法。"檜始不樂。又論國用、軍政、士民三弊,高宗曰:"國用當藏之民,百姓足則國用非所患。"又言薦舉改官之弊,宜聽減舉員,詔吏部措置。

檜所厚權戶部尚書梁汝嘉將特賜出身,除兩府,汝嘉聞葵欲劾之,謂中書舍人林待聘曰:"副端將論君矣。"待聘乘檜未趨朝,亟告之,檜即奏為起居郎。葵方待引,檜下殿諭閣門曰:"周葵已得旨除起居郎。"隔下。八月庚辰也。

參政李光擬除呂廣問館職,檜不許。時有詔從官薦士,葵以廣問應,初不相知也。光既絀,葵以附會落職,主管玉隆觀。復直秘閣,起知湖州,移平江府。時金使絡繹於道,葵不為禮,轉運李椿年希檜旨劾之,落職,主管崇道觀。屏居鄉閭,憂患頻仍,人不能堪,葵獨安之。

檜死,復直秘閣、知紹興府。過闕,權禮部侍郎,尋兼國子祭酒。奏:"科舉所以取士。比年主司迎合大臣意,取經傳語可諛者為問目,學者競逐時好。望詔國學並擇秋試考官,精選通經博古之士,置之前列,其穿鑿乖謬者黜之。"

兼權給事中。侍御史湯鵬舉言:"葵以魏良臣薦,躐處侍從;呂廣問,葵之死黨。乞並罷之。"太學生黃作、詹淵率諸生都堂投牒留葵。翌日,博士何俌等言於朝,乞懲戒,詔作、淵皆送五百里外州編管,葵出知信州,隨罷。

起知撫州,引疾,改提舉興國宮,加直龍圖閣、知太平州。水壞圩堤,悉繕完,凡百二十里。傍郡圩皆沒,惟當塗歲熟。市河久堙,雨暘交病,葵下令城中,家出一夫,官給之食,並力浚導,公私便之。進集英殿修撰、敷文閣待制、知婺州。

孝宗即位,除兵部侍郎兼侍講,改同知貢舉兼權戶部侍郎。孝宗數手詔問錢穀出入,葵奏:"陛下勞心庶政,日有諮詢,若出人意表。今皆微文細故,此必有小人乘間欲售其私,不可不察。"蓋指龍大淵、曾覿也。孝宗色為動。

金主亮為其下所斃,張浚自督府來朝,密言:"敵失泗州,其懼罪者皆欲來歸,願遣軍渡淮赴之,此恢復之機也。"葵請對,謂不可輕舉,累數百言。及遣李顯忠、邵宏淵取靈壁、虹二縣,敗績。孝宗思其言,拜參知政事。葵始終守自治之說。

兼權知樞密院事。台諫交章言議和太速,葵與陳康伯、湯思退乞令侍從、台諫集議,眾益洶洶,諸公待罪乞罷,不許。葵獨留身固請,孝宗曰:"卿何請之力也?"曰:"自預政以來,每與宰相論事,有以為然而從者;有不得以強從者;有絕不肯從者,十常四五。洎至榻前,陛下又或不然,大率十事之中,不從者七八,安得不愧於心,此臣所以欲去也。"

嘗乞召用侍從、台諫,孝宗曰:"安得如卿直諒者。"遂薦李浩、龔茂良,孝宗皆以為佳士,次第用之。太常奏郊牛斃,葵言:"《春秋》鼷鼠食牛角免郊,況邊虞未靖,請展郊以符天意。"詔從之。

虞允文、陳康伯相,葵即求退,除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起知泉州,告老,加大學士致仕。閒居累年,不以世故縈心。淳熙元年正月,薨,年七十有七。上聞震悼,贈正奉大夫。後以子升朝,累贈太傅。

葵孝於事親,當任子,先孤侄。其薨也,幼子與孫尚未命。平生學問不泥傳注,作《聖傳詩》二十篇、文集三十卷、奏議五卷。晚號惟心居士。四年,有司請謚,賜謚曰惠簡。

施師點,字聖與,上饒人。十歲通《六經》,十二能文。弱冠游太學,試每在前列,司業高宏稱其文深醇有古風。尋授以學職,以舍選奉廷對,調復州教授。未上,丁內艱。服除,為臨安府教授。

乾道元年,陳康伯薦,賜對,言:"歷年屢下詔恤民,而惠未加浹。陛下軫念,惟恐一夫失所;郡邑搜求,惟恐財賦不集。毋惑乎日降絲綸,恩不沾被。細民既困於倍輸,又困於非泛,重以歲惡,室且垂磬,租不如期,積多逋負。今明堂肆赦,戶自四等以下,逋自四年以前,願悉除免。"上曰:"非卿不聞此言。"詔從之。

八年,兼權禮部侍郎,除給事中。時太子詹事已除,上又特令增員為二,命兼之。賜對,言:"比年人物骫骳,士氣耗薾,當廣儲人材以待用。"上曰:"觀卿所奏,公輔器也。"

假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使金。致命金廷,立班既定,相儀者以親王將至,命師點退位,師點〈立乞〉立。相儀者請數四,師點正色曰:"班立已定,尚欲何為。"不肯少動。在廷相顧駭愕,知其有守,不敢復以為請。九年,使還,有言其事於上者,上嘉嘆不已。及後金使賀正旦至闕,問館伴:"師點今居何官?"館伴宇文價於班列中指師點以示之,金使恍然曰:"一見正人,令人眼明。"

十年,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入奏,控免,上曰:"卿靖重有守,識慮深遠,朕欲用卿久矣。"復詔兼參知政事,除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師點嘗同宰相奏事退,復同樞密周必大進呈,上曰:"適一二事卿等各陳所見,甚關大體。前此宰相奏事,執政不措辭,今卿等如此,深副所望。"必大奏:"祖宗時,宰執奏事自相可否,或至面相切責,退不相銜。自秦檜用事,執政畏避不敢言。今陛下虛心兼聽,若只宰相奏事,何用執政為?"師點復奏:"臣敢不竭股肱之力。"上因諭之曰:"朕欲天下事日往來胸中,未嘗釋也。"

先是,州郡上供或不以時進,立歲終稽考法,及是,主計臣有喜為督促者,乞不待歲終先期行之。畫命已下,師點矍然曰:"此策若行,上下逼迫,民不聊生。"或謂:"令已出矣。"師點曰:"事有為天下病,惟恨更之不速。"即追寢其議。樞密周必大舉手賀師點曰:"使天下赤子不被其毒者,公之賜也。"一日,入對後殿,上曰:"朕前飲冰水過多,忽暴下,幸即平復。"師點曰:"自古人君當無事時,快意所為,忽其所當戒,其後未有不悔者。"上深然之。

十三年,辭兼同知樞密院事。權提舉國史院,權提舉《國朝會要》。十四年,除知樞密院事。師點惓惓搜訪人才,手書置夾袋中,謂蜀去朝廷遠,人才難以自見,蜀士之賢者,俾各疏其所知,差次其才行、文學,每有除授,必列陳之。十五年春,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泉州,除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紹熙二年,除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師點嘗謂諸子曰:"吾平生仕宦,皆任其升沉,初未嘗容心其間,不枉道附麗,獨人主知之,遂至顯用。夫人窮達有命,不在巧圖,惟忠孝乃吾事也。"三年,得疾薨,年六十九。贈金紫光祿大夫。有奏議七卷、制槁八卷、《東宮講議》五卷、《易說》四卷、《史識》五卷、文集八卷。

蕭燧,字照鄰,臨江軍人。高祖固,皇祐初為廣西轉運使,知儂智高凶狡,條上羈縻之策於樞府,不果用,智高后果叛。父增,紹興初嘗應制舉。

燧生而穎異,幼能屬文。紹興十八年,擢進士高第。授平江府觀察推官。時秦檜當國,其親黨密告燧,秋試必主文漕台,燧詰其故,曰:"丞相有子就舉,欲以屬公。"燧怒曰:"初仕敢欺心耶!"檜懷之,既而被檄秀州,至則員溢,就院易一員往漕闈,秦熺果中前列。秩滿,當為學官,避檜,調靜江府察推而歸。

燧未第時,夢神人示以文書,記其一聯云:"如火烈烈,玉石俱焚;在冬青青,松柏不改。"已而果符前事。未幾,丁憂。三十二年,授靖州教授。孝宗初,除諸王宮大國小教授。輪對,論"官當擇人,不當為人擇官。"上喜,制《用人論》賜大臣。淳熙二年,累遷至國子司業兼權起居舍人,進起居郎。

先是,察官闕,朝論多屬燧,以未歷縣,遂除左司諫。上諭執政:"昨除蕭燧若何?"龔茂良奏:"燧純實無華,正可任言責,聞除目下,外議甚允。"燧首論辨邪正然後可以治,上以外台耳目多不稱職,時宦官甘昪之客胡與可、都承旨王抃之族叔秬皆持節於外,有所依憑,無善狀,燧皆奏罷之。

時複議進取,上以問燧,對曰:"今賢否雜揉,風俗澆浮,兵未強,財未裕,宜臥薪嘗膽以圖內治。若恃小康,萌驕心,非臣所知。"上曰:"忠言也。"因勸上正紀綱;容直言;親君子,遠小人;近習有勞可賞以祿,不可假以權。上皆嘉納。擢右諫議大夫,入謝,上曰:"卿議論鯁切,不求名譽,糾正奸邪,不恤仇怨。"

五年,同知貢舉。有旨下江東西、湖南北帥司招軍,燧言:"所募多市井年少,利犒齎,往往捕農民以應數,取細民以充軍。乞嚴戒諸郡,庶得丁壯以為用。"從之。

夔帥李景孠貪虐,參政趙雄庇之,台臣謝廓然不敢論,燧獨奏罷之。雄果營救,復命還任。燧再論,並及雄。雄密奏燧誤聽景孠仇人之言,遂下臨安府捕恭州士人鍾京等置之獄,坐以罪,景孠復依舊職。燧乃自劾,詔以風聞不許,竟力求去。徙刑部侍郎,不拜,固請補外。出知嚴州,吏部尚書鄭丙、侍郎李椿上疏留之,上亦尋悔。

嚴地狹財匱,始至,官鏹不滿三千,燧儉以足用。二年之間,積至十五萬,以其羨補積逋,諸邑皆寬。先是,宣和庚子方臘盜起,甲子一周,人人憂懼,會遂安令朘士兵廩給,群言恟恟。燧急易令,且呼卒長告戒,悉畏服。城中惡少群擾市,燧密籍姓名,涅補軍額,人以按堵。上方靳職名,非功不予,詔燧治郡有勞,除敷文閣待制,移知婺州。父老遮道,幾不得行,送出境者以千數。

婺與嚴鄰,人熟知條教,不勞而治。歲旱,浙西常平司請移粟於嚴,燧謂:"東西異路,不當與,然安忍於舊治坐視?"為請諸朝,發太倉米振之。

八年,召還,言:"江、浙再歲水旱,願下詔求言,仍令諸司通融郡縣財賦,毋但督迫。"除吏部右選侍郎,鏇兼國子祭酒。九年,為樞密都承旨。近例,承旨以知閣門官兼,或怙寵招權,上思復用儒臣,故命燧以龍圖閣待制為之。燧言:"債帥之風未殄,群臣多迎合獻諛,強辨乾譽,宜察其虛實。"上稱善。除權刑部尚書,充金使館伴。

十年,兼權吏部尚書。上言廣西諸郡民身丁錢之弊。兼侍講,升侍讀。言:"命令不可數易,憲章不可數改。初官不許恩例免試,今或竟令注授。既卻羨餘之數,今反以出剩為名。諸路錄大辟,長吏當親詰,若死囚數多,宜如漢制殿最以聞。"事多施行。慶典霈澤,丁錢減半,亦自燧發之。

高宗山陵,充按行使,除參知政事,尋充永思陵禮儀使,權監修國史日曆。十六年,權知樞密院。以年及自陳,上留之,不可,除資政殿學士,與郡。復請閒,提舉臨安府洞霄宮。紹熙四年卒,年七十七。謚正肅。

孝宗每稱其全護善類,誠實不欺,手書《二十八將傳》以賜。子逵,登淳熙十四年進士第,唱名第四,孝宗曰:"逵才氣甚佳,父子高科,殊可喜。"逵累官至太常。

龔茂良,字實之,興化軍人。紹興八年,進士第。為南安簿、邵武司法。父母喪,哀號擗踴,鄰不忍聞。調泉州察推,以廉勤稱。改宣教郎,以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薦,召試館職,除秘書省正字。累遷吏部郎官。

張浚視師江、淮,茂良言:"本朝禦敵,景德之勝本於能斷,靖康之禍在於致疑,願仰法景德之斷,勿為靖康之疑。"除監察御史。

江、浙大水,詔陳闕失,茂良疏曰:"水至陰也,其占為女寵,為嬖佞,為小人專制。崇、觀、政和,小人道長,內則憸腐竊弄,外則奸回充斥,於是京城大水,以至金人犯闕。今進退一人,施行一事,命由中出,人心譁然,指為此輩。臣願先去腹心之疾,然後政事闕失可次第言矣。"內侍梁珂、曾覿、龍大淵皆用事,故茂良及之。

遷右正言。會內侍李珂沒,贈節度,謚靖恭,茂良諫曰:"中興名相如趙鼎,勛臣如韓世忠,皆未有謚,如朝廷舉行,亦足少慰忠義之心。今施於珂為可惜。"竟寢其謚。嘗論大淵、覿奸回,至是又極言之,曰:"今積陰弗解,淫雨益甚,熒惑入斗,正當吳分,天意若有所怒而未釋。二人害政,甚珂百倍。"上諭以"皆潛邸舊,非他近習比,且俱有文學,敢諫爭,未嘗預外事。"

翌日,再疏言:"唐德宗謂李泌:'人言盧杞奸邪,朕獨不知,何耶?'泌曰:'此其所以為奸邪也'。今大淵、覿所為,行道之人能言之,而陛下更頌其賢,此臣所以深憂。"疏入,不報,即家居待罪。章再上,除太常少卿,五辭不拜,除直秘閣、知建寧府。自以不為群小所容,請祠,不允。

上後知二人之奸,既逐於外,起茂良廣東提刑,就知信州。即番山之址建學,又置番禺南海縣學,既成,釋奠,行鄉飲酒以落之。城東舊有廣惠庵,中原衣冠沒於南者葬之,歲久廢,茂良訪故地,更建海會浮圖,菆寄暴露者皆揜藏無遺。召對崇政殿,左丞相陳俊卿欲留之,右相虞允文不樂。會俊卿亦罷,除直顯謨閣、江西運判兼知隆興府。

上以江西連歲大旱,知茂良精忠,以一路荒政付之。茂良戒郡縣免積稅,上戶止索逋,發廩振贍。以右文殿修撰再任,疫癘大作,命醫治療,全活數百萬。進待制敷文閣,賞其救荒之功。召對,奏:"潢池弄兵之盜,即南畝負耒之民。今諸郡荒田極多,願詔監司守臣條陳,募人從便請耕,民有餘粟,雖驅之為寇,亦不從矣。"除禮部侍郎。

上亟用茂良,手詔問國朝典故有自從官徑除執政例,明日即拜參知政事。奏事,賜坐,上顧葉衡及茂良曰:"兩參政皆公議所與。"衡等起謝,上從容曰:"自今諸事毋循私,若鄉曲親戚,且未須援引。朕每存公道,設有誤,卿等宜力爭,君臣之間不可事形跡。"茂良曰:"大臣以道事君,遇有不可,自當啟沃,豈容跡見於外。"請詔有司刊定七司法。

淮南旱,茂良奏取封樁米十四萬,委漕帥振濟。或謂:"救荒常平事,今遽取封樁米,毋乃不可?"茂良以為:"淮南咫尺敵境,民久未復業,饑寒所逼,萬一嘯聚,患害立見,寧能計此米乎?"他日,上獎諭曰:"淮南旱荒,民無飢色,卿之力也。"

潮州守奏通判不法,得旨,下帥臣體訪。通判,茂良鄉人也,同列密以省吏付棘寺推鞫,欲及茂良。奏事退,同列留身,出獄案進上,茂良不知也。上厲聲曰:"參政決無此!"茂良遜謝,不復辯。

葉衡罷,上命茂良以首參行相事。慶壽禮行,中外凱恩,茂良慨然嘆曰:"此當以身任怨,不敢愛身以弊天下。若自一命以上覃轉,不知月添給奉與來歲郊恩奏補幾何,將何以給?"

宣諭獎用廉退,茂良奏:"朱熹操行耿介,屢召不起,宜蒙錄用。"除秘書郎。群小乘間讒毀,未幾,手詔付茂良,謂"虛名之士,恐壞朝廷。"熹迄不至。錢良臣侵盜大軍錢糧,累數十萬,茂良奏其事,手詔令具析。俄召良臣赴闕,駸駸柄用,其後茂良之貶,良臣與有力焉。

茂良之以首參行相事也,逾再歲,上亦不置相,因諭茂良:"史官近奏三台星不明,蓋實艱其選耳。"淳熙四年正月,召史浩於四明,茂良亦覺眷衰,因疾力求去。上曰:"朕以經筵召史浩,卿不須疑。"

時曾覿欲以文資祿其孫,茂良以文武官各隨本色蔭補格法繳進。覿因茂良入堂道間,俾直省官賈光祖等當道不避。街司叱之,曰:"參政能幾時!"茂良奏:"臣固不足道,所惜者朝廷大體。"上諭覿往謝,茂良正色曰:"參知政事者,朝廷參知政事也。"覿慚退。上諭茂良先遣人於覿,沖替而後施行。茂良批旨,取賈光祖輩下臨安府撻之。手詔宣問施行太遽,茂良待罪。上使人宣諭委曲,令繳進手詔,且謂:"卿去雖得美名,置朕何地?"茂良即奉詔。

謝廓然賜出身,除殿中侍御史,廓然附曾覿者也。中書舍人林光輔繳奏,不書黃,遂補外。茂良力求去,上諭曰:"朕極知卿,不敢忘,欲保全卿去,俟議恢復,卿當再來。"是日,除職與郡,令內殿奏事,乃手疏恢復六事,上曰:"卿五年不說恢復,何故今日及此?"退朝甚怒,曰:"福建子不可信如此!"謝廓然因劾之,乃落職放罷;尋又論茂良擅權不公,矯傳上旨,輒斷賈光祖等罪,遂責降,安置英州。父子卒於貶所。

覿與廓然死後,茂良家投匭訟冤,遂復通奉大夫。周必大獨相,進呈復職,上曰:"茂良本無罪。"遂復資政殿學士,謚莊敏。

茂良平生不喜言兵,去國之日乃言恢復事,或謂覿密令人訹之云:"若論恢復,必再留。"茂良信之。廓然論茂良,亦以此為罪。茂良沒數年,朱熹從其子得副本讀之,則事雖恢復,而其意乃極論不可輕舉,猶平生素論也,深為之嘆息雲。

論曰:葛邲在相位雖不久,而能守法度,進人才,其處己也,則以不欺為本。錢端禮以戚屬為相,周葵晚雖不附秦檜,而與龔茂良皆主和議。若乃魏杞奉使知尊國體,施師點之靖重有守,蕭燧忠實敢言,仕於紹興之間,可謂不幸矣。

部分譯文

周葵字立義,常州宜興人。周葵年少時努力學習,其學籍從地方上的鄉校遷到京師,州學、太學兩學校的師生都傳誦他的文章。宣和六年(1124),考中進士甲科。周葵被調任徽州推官。高宗移駕臨安,各軍在邊境上與金交戰,周葵與判官主持郡中事,應變迅速,使千里之遠的地方都十分穩定。周葵任臨安府教授,未等上任,吏部侍郎陳與義私下推薦他。皇上召他試任館職,將被試用時,皇上又召他回答問題,高宗說:“侍從們都說你品行端正。”

周葵拜官監察御史,又遷為殿中侍御史。在職僅兩個月,他上奏的事情就多達三十章,且排列出施行不當的事情共二十件,指出宰相不稱職。高宗臉色大變說“:趙鼎、張浚願意管理政事,我必須給他們權力,怎么可以憑一些瑣屑小事而懷疑他們呢?”周葵說“:陛下即位以來,已任相十多人,開始都極力委以重任,最終由於不能被公眾的議論容忍而免去他的職位,大臣們也沒有堅定的意志。假如陛下有過錯,還希望大臣們盡忠指出,可是大臣有過而議事者一指出,就指斥為懷疑他們,使他們有過而不加以改正,而罪惡日深,這不是保全他們之策。”高宗臉色緩和些說“:這種言論很獨特。”

張浚議定派兵北伐,周葵三次上書力言:“這是關係到國家生死存亡的時候,不僅僅關係到國家的安危。”有人說周葵阻擋計畫實施,皇上罷他為司農少卿,以直秘閣身份任信州知州。未等上任,趙鼎被罷職,陳與義執政,改周葵任提刑官,周葵以雙親年老為由請求換到江東任職,沒得到允許。

宋金和議已經訂立,周葵被皇上召見,周葵說:“治國有道,那么向敵人發起進攻就會勝利,對敵防守就堅固,和平的時間就會更長。反之,這三方面就會取決於敵人而不是我們了。”周葵拜官太常少卿。當時秦檜一人為相,考慮到周葵以前因議論事情被去職,必然有怨恨趙鼎之心。周葵再次拜官殿中侍御史。周葵對人說:“元鎮已被貶職,我根本就不想說什麼,即使是我本人也比不上他。”宮內減少差事需裁退四人,周葵上奏說:“希望陛下以仁祖為榜樣,大臣以杜衍為榜樣。”秦檜開始對他不滿。周葵又論及國用、軍政、士民三方面的弊端,高宗說:“國用應當藏於百姓家,百姓富足那么國用就不用擔心。”周葵又指出薦舉改官的弊病,認為應減少薦舉官員之數額,皇上詔令吏部安排處理。

秦檜所倚重的權臣戶部尚書梁汝嘉將被特別賜給出身,拜官兩府,梁汝嘉聽說周葵想彈劾他,就對中書舍人林待聘說“:侍御史將要彈劾你。”林待聘乘秦檜未去朝廷前,就告訴他此事,秦檜立即上奏讓周葵為起居郎。周葵正在宮外等待被召見,秦檜出殿告訴..門說:“周葵已得到聖旨降為起居郎。”

參政李光打算任呂廣問為館職,秦檜不答應。當時有詔令從官推薦士人,周葵推薦了呂廣問,當時他倆互不相識。李光被罷黜後,周葵因為附會李光被革職,被分配主管玉隆觀。周葵又任直秘閣,被起用任湖州知州,改換為平江府知府。當時金使絡繹不絕於平江道上,周葵見到他們從不行禮,轉運使李椿年稟承秦檜意旨彈劾他,周葵又失去職位,被派去主管崇道觀。周葵避居鄉間,當時國家憂患頻仍,人們不堪忍受,周葵獨以為安。

秦檜死後,周葵恢復直秘閣、紹興府知府之職。周葵經過都城時,皇上任命他為權禮部侍郎,不久又兼任國子祭酒。周葵上奏說:“科舉制是用以選拔士人的,近年之考官迎合大臣的心理,把經傳中可以獻諛的語句用以出題,學者們競相追逐時好。希望詔令國學一同選擇秋試考官,精選精通經學、了解古史的士人,把他們放在前幾名,對那些牽強附會、投機取巧的人加以廢黜。”

周葵兼權給事中。侍御史湯鵬舉說“:周葵由於魏良臣的推薦,一下子竄到侍從的職位;呂廣問,周葵的死黨。乞求把他倆一同罷免。”太學生黃作、詹淵率領諸生到都堂投書要求留下周葵。第二天,博士何亻甫等對皇上說起此事,請求對太學生們予以警告,皇上詔令把黃作、詹淵流放到五百里外的州編管,周葵離朝任信州知州,隨後被罷免。

周葵被起用為撫州知州,因患病,皇上改任他提舉興國宮,加直龍圖閣、太平州知州。州內大水沖壞圩堤,周葵令人全部修復,共長一百二十里。鄰郡的圩堤被淹沒,只有當塗仍豐收。市內護城河長久被堵,雨天、晴天都危害州城,周葵下令城中百姓,每家出一男子,官府供應吃的,全力疏通河水,公私都得以便利。周葵被提升為集英殿修撰、敷文閣待制、婺州知州。

孝宗即位,周葵拜官兵部侍郎兼侍講,後改為同知貢舉兼權戶部侍郎。孝宗多次親自寫詔書問錢穀出入情況,周葵上奏說:“陛下勞心各項政事,每天都有諮詢,總是出乎人意。今天都是隱約諷喻之文和一些小事,這一定有小人乘機想實現他們的私心,不可以不加以調查。”周葵是指龍大淵、曾覿。孝宗為之改容。

金主完顏亮被他的部下所殺,張浚從督府來到朝廷,秘密地報告皇上:“敵人失去泗州,那些害怕被定罪的人想歸順宋朝,希望派兵渡過淮河進伐,這是恢復國土的時機。”周葵請求對話,說不可以輕舉妄動,周葵多次勸說的奏言達數百字。等到皇上派遣李顯忠、邵宏淵去奪取靈壁、虹二縣失敗後,孝宗想想周葵的話有道理,任命他為參知政事。周葵始終堅持自治之說。

周葵兼權知樞密院事。台諫交替上書說議和太快,周葵與陳康伯、湯思退乞求令侍從、台諫官開會商議,大家爭論十分激烈,大臣們呈上辭職書乞求罷職,皇上不答應。周葵單獨留下堅持要求罷職,孝宗問:“你為什麼這么竭力請求罷職呢?”周葵回答說:“自從參預政事以來,每天與宰相商量事情,對我提出的建議,有人心中以為然而表示贊同;有人不得已而表示贊同;也有人絕不肯相從,這種情況十次中有四、五次。等到呈送到皇上面前,陛下又或認為不是這樣的,大概十件事中,不同意的有七八件,我怎能內心不感到慚愧,這就是我想去職的原因。”

周葵曾請求召用侍從、台諫,孝宗說“:如何得到像你那樣正直、誠實的人。”於是周葵推薦了李浩、龔茂良,孝宗認為他們都是佳士,將依次重用。太常奏說郊祀的牛死了,周葵說:“《春秋》載鼷鼠吃牛角要免去郊祀,何況邊患未除,邊境未安,請求延期舉行郊祀,以符合天意。”皇上同意了。

虞允文、陳康伯為宰相,周葵立即請求退職,被任命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周葵被起用任泉州知州,他要求告老還鄉,被加上大學士之職退休。周葵閒居數年,不讓世事縈繞心中。淳熙元年(1174)正月,周葵去世,終年七十七歲。皇上聽到後很是震驚,深表哀悼,贈他正奉大夫之職。後來把他的兒子升為朝官,歷贈太傅之職。

周葵侍奉雙親十分孝順,恩蔭子孫時,他先讓給為孤兒的侄子。他死時,幼子與孫子還沒被命職。周葵平生做學問不拘泥於前人的經傳、注釋;著有《聖傳詩》二十篇、文集三十卷、奏議五卷。晚年號稱惟心居士。淳熙四年(1177),有關部門為他請求諡號,皇上贈予“惠簡”。

施師點字聖與,上饒人。他十歲就精通《六經》,十二歲就能寫文章。施師點成年後遊學太學,每次考試都名列前茅,司業高宏稱讚他的文章很樸實,有古代學者的遺風。不久,施師點被授予學職,以上捨身份被選派到朝廷對話,皇上調他任復州教授,未等上任,遭母喪。服喪期滿後,任臨安府教授。

乾道元年(1165),因陳康伯的推薦,皇上召施師點問話,他說:“歷年屢下詔撫恤百姓,而皇上的恩澤並未深入到百姓中間。陛下悲痛思慮,唯恐一人失所;派人到各郡縣搜求,唯恐財賦不集中。請不要被每天所降詔書所迷惑,朝廷所施的恩澤並不深入廣泛。百姓既困於幾倍於往常的捐稅輸納,又困於朝廷恩澤的不深入廣泛,又加上年成不好,屋裡的存貯將空,租稅不能如期交納,以致積少成多,百姓往往逃避負擔。今天祭祀明堂赦免囚犯,戶等從四等以下,拖欠自四年以前的租稅,希望朝廷也全部予以免除。”皇上說:“不是你,我聽不到這些話。”並詔令有關部門遵從這些意見。

乾道八年(1172),施師點兼權禮部侍郎,拜官給事中。當時太子詹事已被除去,皇上又特令增加二名東宮官,命令施師點兼任。皇上召施師點對話,施師點說“:近年來人才被屈曲,士氣耗盡,應廣泛儲備人才以待急用。”皇上說“:看你所奏的意見,可見你有輔佐的才能。”

施師點假借為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出使金。施師點到金廷致辭,金國大臣排列的順次已定,相儀者以親王將到為由,令施師點退位,施師點屹立不動。相儀者請了四次,施師點莊嚴地說:“站立順序已定,還要做什麼?”不肯稍稍移動,在朝廷上的人互相看看,深感驚愕,知道他有操守,不敢再以此請。乾道九年(1173),施師點出使回朝,有人把這件事告訴皇上,皇上對此稱讚不已。等到後來金使正月初一來到南宋朝廷祝賀時,問館伴:“施師點現居何官?”館伴宇文價從列隊站立的人中指出施師點給他看,金使恍然大悟地說:“一看見正直的人,就感到眼前一亮。”

十年,施師點拜官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施師點入宮上奏,行禮完畢後,皇上說:“你穩重有操守,考慮問題深遠,我早就想重用你了。”皇上又詔令他兼參知政事,拜官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施師點曾同宰相一起奏事退朝後,又同樞密使周必大一起進呈奏議,皇上問“:剛才一二件事你們各陳己見,與國家大體很有關係。在這之前宰相來奏事,執政卻不開口,現在你們又如此做。大大辜負我的期望。”周必大奏道“:過去祖宗時,宰相、執政一起奏事互相之間可以否定,甚至當宰相面加以指責,退朝後還能不互相懷恨。自從秦檜掌權以來,執政害怕定罪而不敢說出自己的意見。今天陛下虛心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如只有宰相奏事,還用執政做什麼?”施師點又奏道“:我不敢不竭盡全力報效國家。”皇上於是告訴他們說“:我想讓天下事每天在心中徘徊,未曾釋懷。”

當初,州郡上供錢物有不按時呈進的,於是朝廷建立了年終稽查考核法。到這時,主管財政的大臣有樂意為督促的人,乞求不等到年終提前考核。書面命令已經下發,施師點驚惶地說:“這種政策如果推行,上下逼迫,民不聊生。”有人說“:命令已經頒布了。”施師點說“:所做之事將成為天下的危害,只恨不能迅速加以更改。”於是立即追去扣住不發這個命令。樞密周必大舉手稱讚施師點說“:天下百姓不受此令危害,是你所恩賜的。”一天,施師點到後殿與皇上對話,皇上說“:我以前喝冰水很多,突然嚴重瀉肚,幸好立即好了。”施師點說:“自古以來人君在國家平安無事時,急切地按照自己所想的去做,而忽略了所應當加以警戒的方面,以後沒有不後悔的。”皇上深以為然。

淳熙十三年(1186),施師點辭去兼職同知樞密院事。施師點任權提舉國史院,權提舉《國朝會要》。十四年,他拜官知樞密院事。施師點誠懇地訪求人才,並記下放在夾袋裡,認為蜀離朝廷遠,人才難以發現,於是對蜀士人中之賢者,讓他們各自呈上他們所了解的人,按其才華品行、文學才能排列順序,每當朝廷有空缺,必定列出他們的名字上報。十五年春,施師點以資政殿大學士之職任泉州知州,拜官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紹熙二年(1191),施師點拜官隆興府知府、江西安撫使。施師點曾對他的兒子說“:我平生做官,都聽其自然升降,當初未曾在心中留意,不由意依附權貴,這隻有君主知道,於是被提為顯貴。人能否在官場上順利或遭挫折這自有命份,不在於巧思圖謀,只有對皇上忠孝才是我的事。”紹熙三年(1192),施師點生病死去,終年六十歲。皇上贈他金紫光祿大夫之職。施師點著有奏議七卷、制稿八卷、《東宮講儀》五卷、《易說》四卷、《史識》五卷、文集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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