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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一

作者:沈括

上親郊郊廟,冊文皆曰“恭薦歳事”。先景靈宮,謂之“朝獻”;次太廟,謂之“朝饗”;末乃有事於南郊。予集《郊式》時,曾預討論,常疑其次序,若先為尊,則郊不應在廟後;若後為尊,則景靈宮不應在太廟之先。求共所從來,蓋有所因。按唐故事,凡有事地上帝,則百神皆預遣使祭告,唯太清宮、太廟則皇帝親行。其冊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於某所,不敢不告。”宮、廟謂之“奏告”,余皆謂之“祭告”。唯有事於南郊,方為“正祠”。至天寶九載,乃下詔曰:“‘告’者,上告下之詞。今後太清宮宜稱‘朝獻’,太廟稱‘朝饗’。”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冊文皆為“正祠”。

正衙法座,香木為之,加金飾,四足,墮角,其前小偃,織藤冒之。每車駕出幸,則使老內臣馬上抱之,曰“駕頭”。輦後曲蓋謂之“筤”。兩扇夾心,通謂之“扇筤”。皆繡,亦有銷金者,即古之華蓋也。

唐翰林院在禁中,乃人主燕居之所,玉堂、承明、金鑾殿皆在其間。應供奉之人,自學士已下,工伎群官司隸籍其間者,皆稱翰林,如今之翰林醫官、翰林待詔之類是也。唯翰林茶酒司止稱“翰林司”,蓋相承闕文。唐制,自宰相而下,初命皆無宣召之禮,惟學士宣召。蓋學士院在禁中,非內臣宣召,無因得入,故院門別設復門,亦以其通禁庭也。又學士院北扉者,為其在浴堂之南,便於應召。今學士初拜,自東華門入,至左承天門下馬;待詔、院吏自左承天門雙引至門。此亦用唐故事也。唐宣召學士,自東門入者,彼時學士院在西掖,故自翰林院東門赴召,非若今之東華門也。至如挽鈴故事,亦緣其在禁中,雖學士院吏,亦止於玉堂門外,則其嚴密可知。如今學士院在外,與諸司無異,亦設鈴索,悉皆文具故事而已。

學士院玉堂,太宗皇帝曾親幸。至今唯學士上日許正坐,他日皆不敢獨坐。故事:堂中設視草台,每草制,則具衣冠據台而坐。今不復如此,但存空台而已。玉堂東承旨子窗格上有火然處。太宗嘗夜幸玉堂,蘇易簡為學士,已寢,遽起,無燭具衣冠,宮嬪自窗格引燭入照之。至今不欲更易,以為玉堂一盛事。東西頭供奉官,本唐從官之名。自永微以後,人主多居大明宮,別置從官,謂之“東頭供奉官”。西內具員不廢,則謂之“西頭供奉官”。

唐制,兩省供奉官東西對立,謂之“蛾眉班”。國初,供奉班於百官前橫列。王溥罷相為東宮,一品班在供奉班之後,遂令供奉班依舊分立。慶曆賈安公為中丞,以東西班對拜為非禮,復令橫行。至今初敘班分立;百官班定,乃轉班橫行;參罷,復分立;百官班退,乃出。參用舊制也。

衣冠故事,多無著令,但相承為例;如學士舍人躡履見丞相,往還用平狀,扣階乘馬之類,皆用故事也。近歳多用靴簡。章子厚為學士日,因事論列,今則遂為著令矣。

中國衣冠,自北齊以來,乃全用胡服。窄袖、緋綠短衣、長靿靴、有鞢帶,皆胡服也。窄袖利於馳射,短衣、長靿皆便於涉草。胡人樂茂草,常寢處其間,予使北時皆見之。雖王庭亦在深薦中。予至胡庭日,新雨過,涉草,衣褲皆濡,唯胡人都無所沾。帶衣所垂蹀躞,蓋欲佩帶弓劍、帉帨、算囊、刀礪之類。自後雖去蹀躞,而猶存其環,環所以銜蹀躞,如馬之鞧根,即今之帶銙也。天子必以十三環為節,唐武德貞觀時猶爾。開元之後,雖仍舊俗,而稍褒博矣。然帶鉤尚穿帶本為孔,本朝加順折,茂人文也。幞頭一謂之四腳,乃四帶也。二帶系腦後垂之,二帶反系頭上,令曲折附頂,故亦謂之“折上巾”。唐制,唯人主得用硬腳。晚唐方鎮擅命,始僭用硬腳。本朝幞頭有直腳、局腳、交腳、朝天、順風,凡五等。唯直腳貴賤通服之。又庶人所戴頭巾,唐人亦謂之“四腳”,蓋兩腳系腦後,兩腳系頷下,取其服勞不脫也。無事則反繫於頂上。今人不復系頷下,兩帶遂為虛設。

唐中書指揮事謂之“堂帖子”,曾見唐人堂帖,宰相籤押,格如今之堂劄子也。

予及史館檢討時,議樞密院劄子問宣頭所起。余按唐故事,中書舍人職堂語詔,皆寫四本:一本為底,一本為宣。此“宣”謂行出耳,未以名書也。晚唐樞密使自禁中受旨,出付中書,即謂之“宣”。中書承受,錄之於籍,謂之“宣底”。今史館中尚有故《宣底》二卷,如今之《聖語簿》也。梁朝初置崇仁院,專行密命。至後唐莊宗復樞密使,使郭崇韜、安重誨為之,始分領政事,不關由中書直行下者謂之“宣”,如中書之“敕”。小事則發頭子,擬堂貼也。至今樞密院用宣及頭子,本朝樞密院亦用劄子。但中書劄子,宰相押字在上,次相及參政以次向下;樞密院劄子,樞長押字在下,副貳以次向上:以此為別。頭子唯給驛馬之類用之。

百官於中書見宰相,九卿而下,即省吏高聲唱一聲“屈”,則趨而入。宰相揖及進茶,皆抗聲贊喝,謂之“屈揖”。待制以上見,則言“請某官”,更不屈揖,臨退仍進湯,皆於席南橫設百官之位,升朝則坐,京官已下皆立。後殿引臣寮,則待制已上宣名拜舞;庶官但贊拜,不宣名,不舞蹈。中書略貴者,示與之抗也。上前則略微者,殺禮也。

唐制,丞郎拜官,即籠門謝。今三司副使已上拜官,則拜舞於子階上;百官拜於階下,而不舞蹈。此亦籠門故事也。

學士院第三廳學士子,當前有一巨槐,素號“槐廳”。舊傳居此者,多至入相。學士爭槐廳,至有抵徹前人行李而強據之者。余為學士時,目觀此事。

諫議班在知制誥上;若帶待制,則在知制誥下,從職也,戲語謂之“帶墜”。

《集賢院記》:“開元故事,校書官許稱學士”。今三館職事,皆稱“學士”,用開元故事也。

館閣新書淨本有誤書處,以雌黃塗之。嘗校改字之法:刮洗則傷紙,紙貼之又易脫,粉塗則字不沒,塗數遍方能漫滅。唯雌黃一漫則滅,仍久而不脫。古人謂之鉛黃,蓋用之有素矣。

余為鄜延經略使日,新一廳,謂之五司廳。延州正廳乃都督廳,治延州事;五司廳治鄜延路軍事,如唐之使院也。五司者,經略、安撫、總管、節度、觀察也。唐制、方鎮綿帶節度、觀察、處置三使。今節度之職,多歸總管司;觀察歸安撫司;處置歸經略司。其節度、觀察兩案,並支掌推官、判官,今皆治州事而已。經略、安撫司不置佐官,以帥權不可更不專也。都總管、副總管、鈐轄、都監同簽書,而皆受經略使節制。

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乃給事中之職,當隸門下省,故事乃隸樞密院。下寺監皆行劄子;寺監具申狀,雖三司,亦言“上銀台”。主判不以官品,初冬獨賜翠毛錦袍。學士以上,自從本品。行案用樞密院雜司人吏,主判食樞密廚,蓋樞密院子司也。

大駕鹵簿中有勘箭,如古之勘契也。其牡謂之“雄牡箭”,牝謂之“辟仗箭”。本胡法也。熙寧中罷之。

前世藏書,分隸數處,蓋防水火散亡也。今三館、秘閣,凡四處藏書,然同在崇文院。其間官書,多為人盜竊,士大夫家往往得之。嘉祐中,置編校官八員,雜讎四館書。給吏百人,悉以黃紙為大冊寫之。自此私家不敢輒藏。校讎累年,僅能終昭文一館之書而罷。

舊翰林學士地勢清切,皆不兼他務。文館職任,自校理以上,皆有職錢,唯內外製不給。楊大年久為學士,家貧,請外,表詞千餘言,其間兩聯曰:“虛忝甘泉之從臣,終作莫敖之餒鬼。”“從者之病莫興,方朔之飢欲死。”京師百官上日,唯翰林學士敕設用樂,他雖宰相,亦無此禮。優伶並開封府點集。陳和叔除學士時,和叔知開封府,遂不用女優。學士院敕設不用女優,自和叔始。禮部貢院試進士日,設香案於階前,主司與舉人對拜,此唐故事也。所坐設位供張甚盛,有司具茶湯飲漿。至試學究,則悉徹帳幕氈席之類,亦無茶湯,渴則飲硯水,人人皆黔其吻。非故欲困之,乃防氈幕及供應人私傳所試經義。蓋嘗有敗者,故事為之防。歐文忠有詩:“焚香禮進士,徹幕待經生。”以為禮數重輕如此,其實自有謂也。

嘉祐中,進士奏名訖,未御試,京師妄傳“王俊民為狀元”,不知言之所起,人亦莫知俊民為何人。及御試,王荊公時為知制誥,與天章閣待制楊樂道二人為詳定官。舊制,御試舉人,設初考官,先定等第;復彌之以送覆考官,再定等第;乃付詳定官,發初考官所定等,以對覆考之等:如同即已;不同,則詳其程文,當從初考或從覆考為定,即不得別立等。是時,王荊公以初、覆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當,於行間別取一人為狀首。楊樂道守法,以為不可。議論未決,太常少卿朱從道時為封彌官,聞之,謂同舍曰:“二公何用力爭,從道十日前已聞王俊民為狀元,事必前定。二公恨自苦耳。”既而二人各以已意進稟,而詔從荊公之請。及發封,乃王俊民也。詳定官得別立等,自此始,遂為定製。

選人不得乘馬入宮門。天聖中,選人為館職,始歐陽永叔、黃鑒輩,皆自左掖門下馬入館,當時謂之“步行學士”。嘉祐中,於崇文院置編校局,校官皆許乘馬至院門。其後中書五房置習學公事官,亦緣例乘馬赴局。

車駕行境,前驅謂之隊,則古之清道也。其次衛仗,衛仗者,視闌入宮門法,則古之外仗也。其中謂之禁圍,如殿中仗。《天官》:“掌舍,無宮,則供人門。”今謂之“殿門天武官”,極天下長人之選八人。上御前殿,則執鉞立於紫宸門下;行幸則為禁圍門,行於仗馬之前。又有衡門十人,隊長一人,選諸武力絕倫者為之。上御後殿,則執檛東西對立於殿前,亦古之虎賁、人門之類也。

余嘗購得後唐閔帝應順元年案檢一通,乃除宰相劉昫兼判三絲堂檢。前有擬狀云:“具官劉昫。右,伏以劉昫經國才高,正君志切,方屬體元之運,實資謀始之規。宜注宸衷,委司判計,漸期富庶,永贊聖明。臣等商量,望授依前中書侍郎,兼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集賢殿大學士,兼判三司,散官勛封如故,未審可否?如蒙允許,望付翰林降制處分,謹錄奏聞。”其後有制書曰:“宰臣劉昫,右,可兼判三司公事,宜令中書門下依此施行。付中書門下,準此。四月十日。”用御前新鑄之印。與今政府行遣稍異。

本朝要事對稟,常事擬進入,畫可然後施行,謂之“熟狀”。事速不及待報,則先行下,具制草奏知,謂之“進草”。熟狀白紙書,宰相押字,他執政具姓名。進草即黃紙書,宰臣、執政皆於狀背押字。堂檢,宰、執皆不押,唯宰屬於檢背書日,堂吏書名用印。此擬狀有詞,宰相押檢不印,此其為異也。大率唐人風俗,自朝廷下至郡縣,決事皆有詞,謂之判,則書判科是也。押檢二人,乃馮道、李愚也。狀檢瀛王親筆,甚有改竄勾抹處。按《舊五代史》:“應順元年四月九日已卯,鄂王薨。庚辰,以宰相劉昫判三司。”正是十日,與此檢無差。宋次道記《開元宰相奏請》、鄭畋《鳳池稿草》、《擬狀注制集》悉多用四六,皆宰相自草。今此擬狀,馮道親筆,蓋故事也。

舊制,中書、樞密院、三司使印並塗金。近制,三省、樞密院印用銀為之,塗金;余皆鑄銅而已。

譯文

皇上親臨南郊祭天、太廟祭祖的典禮,寫在典冊上的禱祝文字都稱“恭薦歲事”。先到景靈宮薦享,稱之為“朝獻”;然後到太廟行祭,稱之為“朝饗”;最後才到南郊祭天。我在編集《南郊式》時,曾參與討論,每每懷疑這三項典禮的次序:如果以先祀者為尊,則祭天的郊祀不應在祭祖的廟祀之後;如果以後祀者為尊,則景靈宮之祀又不應在太廟之前。考察這種次序的由來,它原是有所因襲的。按唐朝的舊制,凡是祭祀上帝,則對眾多神廟都預先派遣使者祭告,只有太清宮、太廟的祭祀,皇帝才親自參加。所有典冊禱祝文字都稱:“定於某月某日,到某處行祭,不敢不禱告於神靈。”太清宮、太廟的祭祀稱為“奏告”,其餘諸神廟稱為“祭告”,只有南郊之祀才是按規定進行的正式大典禮。至天寶九載,卻又下詔說:“所謂‘告’,本是在上位者對下屬談話的用詞。今後太清宮的祭禮應該稱為‘朝獻’,太廟的祭禮稱為‘朝饗’。”自此以後,“奏告”的名目就不用了,太清宮、太廟的典冊祝文遂皆與按規定進行的郊祀大禮無別。

正衙的法座,是由香木製成,再用黃金裝飾,四條腿,圓角,它的前部略為凹陷,座面上覆蓋著藤織物。每當皇帝出巡,就讓一個老太監在馬上抱著它,稱為“駕頭”。皇上車駕後的曲蓋稱為“筤”,左右兩柄扇子夾著筤,總稱為“扇筤”。扇和筤都繡有花紋,有的扇筤所繡的花紋還是用金線繡的,這就是古代的“華蓋”。

唐代翰林院在皇宮內,這裡是皇帝平日起居之處,浴堂殿、承明殿、金鑾殿都在此院附近。所有在翰林院供職的人員,自學士以下,以及各技藝部門的人隸屬本院的,都可稱為翰林,如現在的翰林醫官、翰林待詔之類都是。只有翰林茶酒司,現在只稱翰林司,是由於習俗相沿而省稱。

唐朝制度,自宰相以下官員,新任命時都沒有皇帝傳旨入使就職的禮節,只有學士是傳旨就職的。這是由於學士院在皇宮內,除非皇帝派宦官傳旨召入,否則就不能入內任職。所以學士院門另設有旁門,也是為了以此門連通皇帝居住的殿庭。學士院又開有北門,是因為該院在浴堂之南,便於出北門應召。現在新任命的學士,由東華門進入,到左承天門下馬聽命,然後由院中兩吏人一前一後引至東上閤門下,這也是用唐代舊制的典故。不過唐代傳旨召學士而由東門進入,是因為那時學士院在西掖門內,所以要從翰林院東門赴召,這個東門並非如現在的東華門。至於唐代學士院設定鈴索的故事,也因為該院在皇宮內,即使是院中吏人也只在本院正廳的門外活動,則本院森嚴禁密的程度可知。如今學士院在皇宮之外,與朝廷各機構無異,而也設定鈴索,都不過是徒具形式的文飾故事而已。

學士院玉堂,太宗皇帝曾親自臨視,至今只有學士上任之日才可以坐到大堂的正座上,其他日子都不敢擅自坐上去。按舊例,堂上有起草檔案用的台子,學士每起草詔制,即穿戴好官服端坐於台前。現在不再這樣做,就只剩一個空台子了。玉堂東面翰林學士承旨的閤子,窗格上有一塊被火燒灼過的地方。太宗曾夜間來到玉堂,蘇易簡為學士,已經睡下而匆忙起床,無燭火照明穿戴官服,隨從太宗的宮女就從窗格子裡伸進蠟燭給他照明。至今學士院不打算更換這扇被燒灼過的窗子,以為它代表了玉堂的一件盛事。

東、西頭供奉官,原本是唐代從官的名號。自永徽年間以後,皇上常居住在大明宮,在大明宮另外設定從官,稱為“東頭供奉官”。而西邊大內的原有從官也不廢除,稱為“西頭供奉官”。

唐代制度,中書、門下兩省的供奉官東西對立,稱作“蛾眉班”。本朝初年,供奉官在百官之前橫列。王溥由宰相改任太子太保時,一品班在供奉班的後面,朝廷於是下令供奉班依舊東西對立。慶曆年間,賈昌朝擔任中丞時,他認為東西班互相作揖不符合禮法,朝廷又下令供奉官橫列。現今供奉官在殿外初敘班的時候,東西分立;百官上殿重新排好班次後,供奉官又改為橫列;參拜皇帝完畢後,供奉官又重新東西分立;百官分班退出大殿後,供奉官才出殿。這種方式是參用了以前的制度。

中國的衣冠服飾,自北齊以來,便全用北方少數民族的服制。袖子窄瘦、或紅或綠的短上衣,長筒靴,有裝飾蹀躞的腰帶,這些都是北方少數民族的服裝。袖子窄瘦便於馳射,短上衣、長筒靴都便於過草地。北方少數民族喜歡茂盛的草地,經常居處其間,我出使遼國時都曾親眼看到,即使他們的王庭也在深草之中。我到遼國王庭時,正碰上剛下過雨,此時過草地,衣褲都沾濕了,只有遼人都無沾濕。他們腰帶上所綴的蹀躞,大概是為了佩帶弓劍、手巾、算袋、刀子和磨石之類東西的。後來雖然去掉了蹀躞,而仍然保存著蹀躞的環。這種環是用來銜著蹀躞的,就像馬車上絡馬股的革帶上的套環,也就是現在腰帶上的銙。天子的腰帶必以十三環作為分節的裝飾,唐初武德、貞觀年間也還是這樣。開元年間以後,雖然因襲了舊的習俗,而腰帶變得稍稍寬大起來。但帶鉤還是在腰帶前端穿孔固定的,而本朝添加分等級的撻尾,表示禮制文明的意味就更濃厚了。

幞頭,又叫“四腳”,就是四條帶子。兩條帶子系在腦後下垂;另兩條帶子由下巴頦下折返,繫於頭頂上,所以幞頭又叫“折上巾”。唐朝制度,只有人主的幞頭能用金屬線支撐的硬腳。晚唐時,地方鎮守官專擅權力,開始僭越本分而用硬腳。本朝的幞頭,有叫做直腳、局腳、交腳、朝天、順風的五種,只有直腳的一種是不論貴賤都通行服用的。又老百姓所戴的頭巾,唐人也稱之為“四腳”。大抵兩條帶子繫於腦後,兩條帶子繫於下巴頦下,是為了在勞作時幞頭不致脫落;若無事時,則都反繫於頭頂上。今人通行直腳而不復繫於下巴頦下,則前面的兩條帶子都成為無用的設定。

我剛兼任史館檢討時,參與討論樞密院札子所問宣頭檔案的來歷。我考察唐代舊事,中書舍人職掌起草詔誥,都寫成四份,其中一份為底本,一份為宣本。這個“宣”本指由宮廷頒行出來,在初並未用作檔案的名稱。晚唐樞密使自宮廷中領受皇帝旨意,出而交付中書省,即稱之為“宣”。中書省承受之後,抄錄一份於檔案簿,就稱之為“宣底”。現在史館中還保存有《梁宣底》二卷,就像現在的“聖語簿”。後梁初置崇政院,專掌傳達皇帝的機密詔命;至後唐莊宗恢復樞密院,使郭崇韜、安重誨為樞密使,樞密院才開始分領軍政大權。當時樞密院傳達皇帝旨意的檔案不經由中書省,而直接頒行於下級部門的,就稱為“宣”,如同中書省所頒行的“敕”;至於較小的事體,則由樞密院發頭子,中書省擬堂帖。至今樞密院仍用宣及頭子。本朝樞密院也用札子,但中書省的札子,宰相的簽名畫押在上面,名次在後的宰相及參知政事(副宰相)的簽名畫押依次向下排列;樞密院的札子,則長官的簽名畫押在下面,副長官的簽名畫押依次向上排列,以此與中書省的札子相區別。樞密院的頭子,只在供給驛馬之類的小事情上使用。

朝廷百官拜見宰相於中書省,凡各部門長官以下的官員,待中書省吏人高喊一聲“屈躬”,即小碎步趨前進入。宰相向來者作揖並上茶水,司儀都高唱口號,稱為“屈揖”(來者屈身還揖)。有待制以上銜名的高級官員來見,則吏人只傳“請某官”,更不行屈揖之禮,而直到會見結束前還不斷上茶。會見時,宰相都在座席的南面橫向設定百官的座位,來者若為升朝官則坐,若為京官以下官員則站立。皇帝在後殿接見臣僚,凡有待制以上銜名的官員都自報官職姓名並行拜舞之禮;其餘眾官則但行拜見禮,既不自報官職姓名,也不舞蹈。百官在中書省見宰相禮儀較簡,略顯得受到尊重,這是表示同為朝廷官員的身份是平等的;在皇帝面前則禮儀較繁,身份略顯得低微,這是根據禮制規定而降低等次的做法。

唐代的舊制,丞郎拜官後,要到籠門答謝。現今三司副使以上的官員拜官,就在子階上跪拜、舞蹈;這以下的官員拜官後,就在子階下跪拜,但不舞蹈。這也是沿用唐代籠門謝恩的舊制。

翰林學士院的第三廳,因為學士閤子的正前面有一棵巨大的槐樹,一向號稱“槐廳”。舊時相傳住過此閤的學士後來多至入為宰相,所以諸學士爭槐廳,以致有到任即強行搬出前任者的行李而占據此閣的。我做翰林學士時,曾親眼看到過這樣的事。

《集賢院記》記載:“開元間的舊制,凡校書官都可稱為‘學士’”。現在擔任三館職事者都被稱為“學士”,用的還是唐開元間的舊制。

館閣校書重新繕寫謄清的定本,遇有書寫錯誤的地方,即以雌黃塗抹誤字。我曾考察比較改字的方法,用刀刮削擦拭則容易傷紙破損,用紙貼住誤字則又容易脫落;用鉛粉塗抹則不容易蓋住誤字,要塗好幾遍才能使誤字漫滅。只有用雌黃塗抹,則一塗即能漫滅誤字,且所塗久不脫落。古人以其與鉛粉並稱“鉛黃”,可見雌黃的使用是久有來歷的。

我在擔任鄜延經略使時,新建了一處辦事機構,叫做五司廳。延州府的正廳是都督廳,治理延州的事務;五司廳治理鄜延路的軍務,有如唐代的節度使等機構。所謂“五司”,指的是經略司、安撫司、總管司、節度司、觀察司。唐代制度,凡方鎮長官皆帶節度使、觀察使、處置使的職名。現在節度使的職權多歸於總管司,觀察使的職權歸於安撫司,處置使的職權歸於經略司。其中節度、觀察兩個機構及其所屬的幕職支掌官、推官、判官,如今都僅僅治理州事而已。經略司、安撫司不設定副職,是因為地方的軍事統領之權不可不專擅。都總管、副總管、鈐轄、都監雖共同簽署軍事文書,卻都受經略使的節制。

銀台司兼管門下省的封駁事務,這是給事中的職責,所以銀台司應當隸屬門下省,然而舊制卻隸屬樞密院。銀台司行文到寺監都採用札子,寺監向它行文則用申狀,即使三司向它行文也稱“上銀台”。銀台司的主管不論官品高低,初冬時朝廷都要賞賜他翠毛錦袍。如果任主管的是學士以上的官員,那么就根據他原來的官品進行賞賜。處理公務時如果使用的是樞密院非主要官署的官員,則主管按樞密院的級別發給一伙食補助,實際上是樞密院的下屬機構。

前代國家藏書,都隸屬於幾個地方,這是為了防止因水、火災害而散亡。現在三館、秘閣的藏書共有四處,然而都在崇文院中。其間國家圖書多被人盜竊,士大夫之家往往可以得到。嘉祐年間,朝廷置編校書籍官八員,以四館之書互相校讎,並配給書寫吏等百餘人,將所校之書全部以黃紙繕寫裝訂成大冊的書本,從此私家才不敢擅自收藏。不過這次校讎持續了好幾年,僅能校完昭文館一館的書籍就停止了。

舊時翰林學士地位清貴親近,都不兼任其他事務。文館的職任,自校理以上,都有貼職錢,只有內外兩制官不添給。楊大年久為學士,家境清貧,請求外任地方官,其章表達千餘言。其中有兩聯文字說到:“空占著甘泉宮侍從之臣的職位,最終卻成為像若敖氏一樣的餓鬼;孔子的隨從弟子們病餓得不能起,東方朔也漸漸飢餓得要死。”

京師百官上任之日,只有翰林學士奉旨設宴可以用樂舞,其他官員,即使是宰相,也沒有這種禮儀。宴會所用的樂工和歌舞藝人,都由開封府指定招集。陳和叔復為翰林學士,當時他權知開封府事,遂不用歌舞女藝人。學士院奉旨設宴不用女藝人,自和叔開始。

禮部貢院考試進士之日,在階前設定香案,主持貢舉的官員與參加考試的舉人對拜,這也是唐朝舊制。舉人所坐的考位,一應物品的供給陳設甚為排場,有關部門還給準備茶水和飲料。至於學究科的考試,則帳幕氈席之類的用品全都撤去,也沒有茶水,考生渴了就喝研墨用的水,以致人人都染黑了嘴巴。這並不是要故意與考生為難,而是為了防止有人利用氈幕和送水的人私下傳遞所考的經義。因為以往曾有這樣做而敗露的,所以現在要事事為之防備。歐陽文忠曾有說:“焚香禮進士,徹幕待經生。”以為對待二者禮數上的輕重如此懸殊,其實這中間自有原因。

嘉祐年間,貢院奏上進士名冊後,尚未殿試,京師已妄傳王俊民將為狀元。這種傳言不知是從哪裡來的,人們也不知道王俊民為何人。等到殿試時,王荊公當時為知制誥,與天章閣待制楊樂道二人同為詳定官。按以往的制度,殿試舉人設初考官先閱試卷,確定合格者的等次;再封彌試卷,送覆考官審核,進一步確定等次;然後才交付詳定官,拆封看初考官所定的等次,以與覆考官所定的等次對照,如果二者相同就不再變動,如果不同就再詳閱不同者的試卷,或從初考官所定,或從覆考官所定,均不得另外確定等次。其時王荊公以為初考、覆考所定的第一人都不允當,欲從名冊上另外取一人為狀頭;楊樂道堅持舊有的法規,不同意這樣做。二人的爭議還沒有結果,太常少卿朱從道這時為封彌官,聞知此事,就對同掌封彌的人說:“二公何必要力爭,我在十天前就已聽說王俊民為狀元。其事必然是預先定下來的,二公只不過自尋煩惱罷了。”稍後二人各以自己的意見進呈稟奏皇上,而皇上詔令採取荊公的意見。等到發榜,狀元果然是王俊民。詳定官得以另立進士名次由這次開始,後來遂成為定例。

選人不能乘馬入宮門。天聖年間,以選人擔任館職,始於歐陽修、黃鑒等人,他們都自左掖門下馬入館,當時稱他們為“步行學士”。嘉祐年間,在崇文院設定編校局,校官都允許乘馬至院門。後來中書五房設定習學公事官,他們也按慣例可以乘馬到官署。

皇上的車駕出行時,隊伍的前驅,即古代的清道。其次是衛仗。衛仗,對照闌入宮門法,就是古代的外仗。隊伍的中間部分稱為禁圍,就是殿中仗。《周禮·天官·掌舍》說:“沒有宮殿,就讓人站立著代表門。”今天這樣的人稱為“殿門天武官”,從天下挑選八名個子最高的人。皇上到前殿坐朝時,這八個人就持鉞站立在紫宸門下;皇上出行的時候,他們就站立在禁衛門下,他們行走在儀仗、馬隊的前面。還有衡門十人,隊長一人,挑選武藝超群的人擔任。皇上往後殿聽政時,他們執撾東西對立在殿前,這就是古代稱為虎賁、人門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