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考史
作者:王應麟
三皇之書,伏犧有《易》,神農有《本草》,黃帝有《素問》。《易》以卜筮存,《本草》、《素問》以方技存,其天乎!新安王晦叔雲。程子曰:“《素問》必出於戰國之末。”
三皇象春,五帝象夏,三王象秋,五伯象冬。見於《王莽傳》,蓋古之遺言也,與邵子《觀物》同。
司馬公詩曰:“虞、舜在倦勤,薦禹為天子。豈有復南巡,迢迢度湘水。”張文潛詩曰:“重瞳陟方時,二妃蓋老人。安肯泣路旁,灑淚留叢筠。”二詩可以祛千載之惑。
《天官書》云:“熟五斗米頃。”李商隱《李賀小傳》“如炊五斗黍許時”,本於此。
趙使樂乘代廉頗,頗怒,攻樂乘;使趙蔥、顏聚代李牧,牧不受命。此非為將之法,頗、牧特戰國之將爾。《易》之《師》曰:“行險而順。”
太史公傳周陽由云:“與汲黯俱為忮。”黯之正直,所謂仁者有勇,剛毅近仁者也,謂之忮可乎?周陽由蝮鷙之靡爾,其可與黯並言乎?汲、鄭同傳猶不可,而以由與黯俱,是鸞梟接翼也。
賈生《吊屈原》曰:“謂跖、蹻廉。”註:楚之大盜,曰莊蹻。《韓非子》:楚莊王欲伐越,杜子諫曰:“莊蹻為盜於境內,而吏不能禁,此政之亂也。” 蹻蓋在莊王時。《漢·西南夷傳》:莊蹻者,楚莊王苗裔也,以其眾王滇。此又一莊蹻也,名氏與盜同,何哉?
《淮南·人間訓》曰:“秦皇利越之犀角象齒、翡翠珠璣,乃使尉屠睢發卒五十萬,為五軍:一軍塞鐔城之嶺,一軍守九嶷之塞,一軍處番禺之都,一軍守南野之界,一軍結餘乾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監祿轉餉,又以卒鑿渠而通糧道,以與越人戰。殺西嘔君,譯吁宋,而越人皆入叢薄中,與禽獸處,莫肯為秦虜①。置桀駿以為將,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殺尉屠睢,伏屍流血數十萬。乃發適戍以備之。於是陳勝起於大澤。”秦擊越之事,詳見於此。《大事記》在始皇三十三年,《解題》不引《鴻烈書》,錄此以補遺。淮南王諫伐閩越,其言略同。
太史公述《楚漢春秋》,其不載於書者,《正義》云:“項羽歌,美人和之。《楚漢春秋》云:‘歌曰:“漢兵已略地,四方楚歌聲。大王意氣盡,賤妾何聊生?”’”是時已為五言矣。五言始於《五子之歌》、《行露》。
《楚漢春秋》曰:“高帝初封侯者,皆賜丹書鐵券,曰:‘使黃河如帶,太山如礪,漢有宗廟,爾無絕世。’”下二句不同。
又曰:“惠帝崩,呂太后欲為高墳,使從未央宮而見之。諸將諫不許,東陽侯垂泣曰:‘陛下見惠帝冢,悲哀流涕無已,是傷生也。臣竊哀之。’太后乃止。”東陽侯,張相如也。又曰:“下蔡亭長詈淮南王曰:‘封汝爵為千乘,東南盡日所出,尚未足黔徒群盜所邪,而反,何也?’”謂英布,《史》、《漢》不載。
漢大啟九國:燕、代、齊、趙、梁、楚、荊吳、淮南、淮陽,皆同姓也。長沙異姓不與焉。《漢表》削淮陽而列長沙,當從《史記》。
斷而敢行,鬼神避之。見末而知本,觀指而睹歸。秋霜降者草花落,水搖動者萬物作。此戰國諸子之言,而趙高誦之爾。高非能為此言也。
《樂書》作十九章,《索隱》云:“《安世房中樂》,今考之《漢志》,《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索隱》誤。
《御覽》載淳于髠《十酒說》曰:“羅襦排門,翠笄窺牖。”蓋好事者因《滑稽傳》而廣之,非戰國時語也。
《鄒陽書》:齊用越人蒙。《漢書》云:“越人子臧。”其事未詳。
《李斯傳注》:辯士隱姓名,遺秦將章邯書曰。云云。此書在《善文》中。《隋志》:《善文》五十卷,杜預撰。
《滑稽傳》:齊使淳于髠獻鵠於楚。《說苑》云:“魏文侯使舍人毋擇獻鵠於齊。”魯連子云:“展無所為魯君使,遺齊君鴻。”《韓詩外傳》云:“齊使使獻鴻於楚。”其事皆同,而四書所載異。
《項羽紀》說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法言》以為蔡生,《漢書》以為韓生。
漢高祖起布衣,滅秦、楚,自後世處之,必誇大功業,以為軼堯、舜,駕湯、武矣。其赦令曰:“兵不得休八年,萬民與苦甚。今天下事畢,其赦天下殊死以下。”言甚簡而無自矜之意。此所以詒厥子孫,享四百年之祚歟。
王者莫高於周文,伯者莫高於齊桓,皆待賢人而成名。此高帝之詔也。宣帝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蓋已見於此詔矣。劉向稱賈誼,雖古之伊、管,未能遠過。伊、管豈可並言哉?林少穎論之曰:“王、霸之無辨,漢世為尤甚。擬人之非倫,漢儒為尤甚。尊王絀霸,言道義不言功利,一董仲舒而已。”
班固敘武帝名臣,李延年、桑弘羊亦與焉。若儒雅,則列董仲舒於公孫弘、兒寬之間。汲黯之直,豈卜式之儔哉?史筆之褒貶,萬世之榮辱,而薰蕕渾殽如此,謂之比良遷、董可乎?
為呂氏右袒,為劉氏左袒;軍中皆左袒。按《儀禮·鄉射疏》云:“凡事無問吉凶,皆袒左。”是以士喪禮及大射皆袒左,唯有受刑袒右。故《覲禮》乃云:“右肉袒。”注云:“刑宜施於右是也。”以此考之,周勃誅呂氏之計,已定為呂氏者有刑,故以右袒令之,非以覘人心之從違也。
“與父老約”為句,下雲“法三章耳”。唐高祖入京師,約法十二條,蓋仿此語而失之。
淮陰侯羞與樊噲伍,然噲亦未易輕:諫留居秦宮,鴻門譙項羽,排闥入見,一狗屠能之,漢廷諸公不及也。
吳斗南為《漢書刊誤補遺》,朱文公答書曰:“劉氏所斷句,如《項羽傳》‘由是始為諸侯上將軍’,《儒林傳》‘出入不悖所聞’,皆與《史記》合。‘為原廟渭北’,見一書‘廟’‘渭’之間有‘於’字。劉氏所疑亦有誤,如《溝洫志》‘於楚’字,本文屬下句,下文有‘於齊’、‘於蜀’字,皆是句首,而劉誤讀屬之上句。”
《通鑑》不書符瑞,高帝赤帝子之事,失於刪削,《綱目》因之。《文公語錄》以此事為虛。
《文章緣起》有漢惠帝《四皓碑》,今考《高士傳》:高車山上有《四皓碑》及祠,漢惠帝所立。
武帝年十二,而決廷尉獄防年之疑;明帝年十二,而辨陳留吏墾田之牘。其英明略同,而武帝之事,史策不著,僅見於《通典·刑法·雜議》。
《武帝紀》元朔三年詔曰:“夫刑罰所以防奸也,內長文所以見愛也。”或云:“古寫本無注。《漢書》作:而肆赦所以見愛也。”
魏丁儀《周成漢昭論》云:“成王秀而獲實,其美在終;昭帝苗而未秀,其得在始。必不得已,與夫始者。”
《食貨志》: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貨殖傳》云:“當魏文侯時,李克務盡地力。”以《藝文》考之,《李克》七篇在儒家,子夏弟子,為魏文侯相。《李悝》三十二篇在法家。相魏文侯,富國強兵。盡地力者,悝也,非克也,《貨殖傳》誤。《史記正義》云:“劉向《別錄》亦云李悝。”
賈誼賦:見細德之險微。顏注云:“見苛細之人,險阨之證。”則“微”當作“徵”。見險證而去,色斯舉矣,見幾而作。
《史通》述傅玄之言曰:“孟堅《漢書》,實命世奇作。及與陳宗、尹敏、杜撫、馬嚴撰《中興紀傳》,其文曾不足觀,豈拘於時乎?不然,何不類之甚也。”
陸澄注班史,多引《史記》,此缺一言,彼摘半句,皆採摘成句,標為異說。今其書不傳。前輩謂班之於馬,時有遺失,如“彘肩”之不言“生”;“有以!起自布衣”,而去“也夫”二字;垓下之戰,《史》載甚詳,而孟堅略不及。
《梁書·劉之遴傳》云:“古本《漢書》,《外戚》次《帝紀》下,《諸王》悉次《外戚》下,在《陳、項傳》前,《新唐書·列傳》蓋仿此。
《匡衡傳注》:今有《西京雜記》,其書淺俗,出於里巷,多妄說。段成式云:“庾信作詩,用《西京雜記》事,自追改曰:‘此吳均語,恐不足用。’”今按《南史》:蕭賁著《西京雜記》六十卷。然則依託為書,不止吳均也。
《刑法志》:獄刑號為平矣。《酷吏傳序》:號為罔漏吞舟之魚。《王溫舒傳》:廣平聲為道不拾遺。曰號,曰聲,謂名然而實否也,書法婉而直。
《平當傳》云:“漢興唯韋、平父子至宰相。”愚謂:周勃、亞夫父子為相,事業過韋、平遠甚,班孟堅其忘諸乎?
《藝文志》:於長《天下忠臣》九篇。劉向《別錄》云:“傳天下忠臣。”愚謂:《忠臣傳》當在《史記》之錄,而列於陰陽家何也?《七略》,劉歆所為,班固因之。歆漢之賊臣,其抑忠臣也則宜。
董公之名不聞,魯兩生之氏不著,仁義之說,如山川出雲,時雨既降,而不有其功;禮樂之言,如鳳翔千仞,非燕爵之網所能羅,古之逸民也。
陳萬年為三公,而教其子以讇;范滂、姜敘之母一婦人,而勵其子以義。二漢風俗,以是觀之。
一梁以折七國之鋒,一琅邪以續典午之緒,封建可以支變故。安平之功,以畫邑之王蠋;南陽之興,以東郡之翟義。節行可以回人心。
辛慶忌之救朱雲,張萬福之拜陽城,服儒衣冠者,亦可愧矣。
《功臣表》:靡有孑遺,耗矣。孟康曰:“耗,音毛。”顏師古曰:“今俗語猶謂‘無’為‘耗’。”《馮衍傳》飢者毛食,註:案《衍集》“毛”字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
衛綰以戲車為郎,《鹽鐵論》賢良曰:“戲車鼎躍,鹹出補史。累功積日,或至卿相。”鼎躍,《東方朔》所謂鼎官,《鄒陽》所謂鼎士也。
《武紀》元狩二年秋,匈奴昆邪王降,置五屬國以處之。註:不載五屬國之名。《表》雲三年。考之《地理志》,屬國都尉,安定治三水,上郡治龜茲,天水治勇士,五原治蒲澤,張掖治日勒。此武帝初置也。若金城、西河、北地屬國,置於宣帝時,不在五屬國之數。
張良,張仲三十代孫,張老十七代孫。《張氏譜》雲。仲,見《詩》。老,見《春秋》、《禮記》。
《史通》云:“司馬相如始以自敘為傳,然其所敘,但記自少及長,立身行事而已。”今考之本傳,未見其為自敘。又云:“相如自敘,記其客游臨邛,以《春秋》所諱,持為美談。”恐未必然。意者,相如集載本傳,如賈誼《新書》末篇,故以為自敘歟。
《桓譚新論》:漢百姓賦斂,一歲為四十餘萬萬。吏俸用其半,餘二十萬萬藏於都內,為禁錢。少府所領園地作務八十三萬萬,以給宮室供養諸賞賜。漢財用之數,大略見此。
何武曰:“衛青在位,淮南寢謀。”李尋曰:“淮南王作謀之時,其所難者,獨有汲黯。”今人多以淮南寢謀稱黯,而不及青,才能不若節義也。汲黯在朝,淮南寢謀。其語見吳步騭疏。
西漢末,郭欽、蔣詡、栗融、禽慶、蘇章、曹竟不仕於莽。見《龔鮑傳》。孔休、蔡勛、劉宣與卓茂、龔勝、鮑宣同志②,不仕莽時。見《卓茂傳》。王皓、王嘉並棄官。見《李業傳》。《漢史》不能表而揚之為《清節傳》,而僅附見其名氏,然諸君子清風肅然,立懦夫之志於百世之下,不待傳而彰。
《論衡》:孝明之世,讀《蘇武傳》,見武官名曰“移中監”,以問百官,百官莫知。
又云:“司馬長卿為《封禪書》,文約不具。子長紀黃帝至孝武,揚子云錄宣帝至哀平,陳平仲紀光武,班孟堅頌孝明。漢家功德,頗可觀見。”今子云書不傳,平仲未詳其人,孟堅頌亦亡。
荀爽《對策》曰:“今臣僭君服,下食上珍,宜略依古禮尊卑之差,及董仲舒制度之別。”注,引仲舒《對策》。愚謂:制度之別,必有其書,非但正法度,別上下之對也。《春秋繁露》有《度制篇》。
董仲舒三年不窺園,法真歷年不窺園,趙昱歷年潛思不窺園門,桓榮十五年不窺家園,何休不窺園者十七年。
號萬石者五家:漢石奮及四子皆二千石,號萬石君;馮揚為弘農太守,八子皆為二千石,亦號萬石君;嚴延年兄弟五人至大官,母號萬石嚴嫗;秦襲為潁川太守,群從同時為二千石者五人,號萬石秦氏;唐張文瓘為侍中,四子皆至三品,號萬石張家。
漢丞相再入二人,周勃、孔光。御史大夫再入三人,孔光、何武、王崇。後漢太尉再入二人,劉矩、馬日磾;三入一人,胡廣。司徒再入二人,魯恭、胡廣。司空三入一人,牟融。唐宰相再入五十七人,長孫無忌至裴樞;三入十二人,武承嗣至鄭畋;四入三人,韋巨源、姚元之、韋安石;五入三人,蕭瑀、裴度、崔胤。
《宋·禮志》云:“漢文以人情季薄,國喪革三年之紀。光武以中興崇儉,七廟有共堂之制。魏祖以侈惑宜矯,終斂去襲稱之數。晉武以丘郊不異,二至並南北之祀。豈三代之典不存哉,取其應時之變而已。”愚謂:四事唯喪紀廟制,先儒議其失。
揚雄《河東賦》:羲和司日,顏倫奉輿。注云:“倫,古善御者。”愚嘗考《韓詩外傳》:孔子云:“美哉!顏無父之御也。馬知後有輿而輕之,知上有人而愛之。至於顏倫,少衰矣。馬知後有輿而輕之,知上有人而敬之。”此顏倫善御之事也。書此以補《漢注》之闕。
秦亡於嬰,而莽立嬰以嗣平,速漢之亡也。
張竦《答陳遵》曰:“學我者易持,效子者難將。”陳無己為《秦少游字序》云:“行者難工,處者易持。”呂成公《書趙忠定父行實後》云:“處者易持,出者難工。”皆本張竦之意。
楊盈川《隰川令志》云:“代恭王之子郢客為侯。”周益公刊《文苑英華校正》,以為楚元王子郢客為侯。今雲代恭之子,未詳。愚按:《漢書·王子侯表》:土軍侯郢客,代共王子。此盈川所用也。
嚴延年劾奏霍光擅廢立,無人臣禮,不道。奏雖寢,朝廷肅焉。呂成公曰:“大哉,延年之奏也。自夷、齊之後,一人而已。”沙隨程氏謂:延年女羅紨,為昌邑王賀妻,生子女持轡。惟漢人風俗之厚,故不以為嫌。王元石曰:“宣帝時,有大議論三:延年以不道劾光,夏侯勝言武帝不宜立廟樂,有司謚故太子曰戾。皆後世所不能及。”劉應起時可奏疏,謂當使近習畏輔相,輔相畏台諫,若申屠嘉能使近習畏之,若嚴延年能使輔相畏之。
晁錯《對策》首云:“平陽侯臣窋等所舉賢良方正、太子家令臣錯。”自言所舉之人及其官爵無所隱。漢制猶古也,自後史無所紀,唯唐張九齡《對策》首云:“嗣魯王道堅所舉道侔伊呂科、行秘書省校書郎張九齡。”自糊名易書之法密,不復見此矣。道堅,魯王靈夔之孫,本傳稱其方嚴有禮法,是以能舉九齡。而秉史筆者,不書於傳,僅見《九齡集》。
皇甫謐《高士傳》云:“成公者,成帝時自隱姓名,常誦經,不交世利,時人號曰成公。成帝時出遊問之,成公不屈節。上曰:‘朕能富貴人,能殺人,子何逆朕哉?’成公曰:‘陛下能貴人,臣能不受陛下之官;陛下能富人,臣能不受陛下之祿;陛下能殺人,臣能不犯陛下之法。’上不能折,使郎二人就受《政事》十二篇。”班史逸其事。孟堅譏太史公之退處士,而不為逸民立傳,是以有目睫之論。
《高帝紀》群臣曰:“帝起細微,撥亂世,反之正,平定天下,為漢太祖功最高,上尊號曰高皇帝。”此謚議之始也。崔駰《章帝謚議》,見《太平御覽》。
歐陽子曰:“始為朋黨之論者,甚於作俑。”愚考《漢史》蕭望之、周堪、劉更生同心謀議,弘恭、石顯奏望之、堪、更生朋黨,欲專擅權勢。“朋黨”二字,始見於此,遂為萬世之禍,可謂一言喪邦。
何武為沛郡太守,決富家翁之子之訟,奪女財以與子,謂翁之思慮弘遠。乖崖斷杭民子婿之事,其意類此。事見《風俗通》。
《古今人表》許繇、巢父為二人。譙周《古史考》:許由夏常居巢,故一號巢父。則巢、許為一人,應休璉又謂之山父。
《儒林傳》毛莫如少路,宋景文公引蕭該《音義》:案《風俗通·姓氏篇》:混沌氏,太昊之良佐。漢有屯莫如,為常山太守,案此莫如姓非毛,應作屯字,音徒本反。愚按:《溝洫志》云:“自塞宣房後,河復北決於館陶,分為屯氏河。”顏師古註:屯,音大門反。而隋室分析州縣,誤以為毛氏河,乃置毛州,失之甚矣。以此證之,則毛、屯之相混久矣。屯之為氏,於此可考。《廣韻》云:“《後蜀錄》有法部尚書屯度。”徒渾切,與蕭該音不同。
王式以《詩》授褚少孫,《褚氏家傳》云:“即《續史記》褚先生。”沛人,為博士。
田何子裝,《釋文序錄》作子莊。《高士傳》云:“字莊。”
《樓護傳》云:“論議常依名節。”東萊謂:居五侯之門而論名節,猶為盜跖之徒而稱夷、齊也。陳群為曹操掾,而《傳》云:“雅杖名義。”其能免樓護之譏乎?
《魏志》:建安二十年,始置名號侯。裴松之謂:今之虛封,蓋自此始。按《漢·樊噲傳》:賜爵封號賢成君。顏注云:“楚、漢之際,權設寵榮,假其位號,或得邑地,或空受爵。”則虛封非始於建安也。
《崇文總目》:《史雋》十卷。《漢雋》之名本於此。
壺關三老茂,《漢武故事》以為鄭茂。顏師古曰:“荀悅《漢紀》云:‘令狐茂。’”今《漢紀》本脫“令狐茂”三字。《御覽·上黨郡記》:令狐征君隱城東山中。
《張敞集》:朱登為東海相,遺敞蟹,報書曰:“蘧伯玉受孔氏之賜,必以及鄉人。敞謹分斯貺於三老尊行者,曷敢獨享之?”其言有儒者風味。
宣帝以刑餘為周、召,非獨弘、石也。平恩侯亦刑餘,而魏相因以奏事。戚官之禍漢,自宣帝始也。
《宣紀》:神爵三年,益吏百石以下奉十五。《通典》引應劭曰:“張敞、蕭望之言: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今小吏奉率不足,常有憂父母妻子之心,雖欲潔身為廉,其勢不能。可以什率增天下吏奉。宣帝乃益天下吏奉什二。”與《漢紀》不同。
《黃霸傳》鶡雀,顏氏註:當為“鳻”。徐楚金考《說文》,當為“[介鳥]”。
《皇極經世書》:惠帝崩,立無名子為帝。王陵爭非劉氏而王,而宮中已有非劉氏而帝者矣。
賈捐之上書罷朱崖。杜佑云:“捐之,誼之孫。高見,實類其祖。”
漢之劉歆,魏之元韶,賣宗國以徼利,而身亦不免。小人可以戒矣!
張文潛《文帝論》謂:絳侯之跡,異於韓、彭者無幾,文帝所以裁之者,乃所以深報之也。其說太過。賈誼“體貌大臣而厲其節”,乃正論也。
揚雄自比孟子,而《校獵賦》乃曰:“群公常伯,楊朱、墨翟之徒。”學孟子而尊楊墨,與《法言》背馳矣。
樓護之執呂寬,小人之不義者也,不當傳於《遊俠》。《法言》獨稱朱家之不德,以為長者樓護,朱家之罪人也。
讓,美德也,然當審其是非。趙充國不歸功於二將軍,君子以為是;顏真卿歸功於賀蘭進明,君子以為非。
劉道原曰:“歷代國史,其流出於《春秋》。劉歆敘《七略》,王儉撰《七志》,《史記》以下,皆附《春秋》。荀勗分四部,史記、舊事入丙部。阮孝緒《七錄》:記傳錄,記史傳。由是經與史分。”
《漢名臣奏》:丞相薛宣奏漢興以來,深考古義,惟萬變之備,於是制宮室出入之儀。故司馬殿省門闥,至五六重,周衛擊刁斗,近臣侍側,尚不得著鉤帶入房。《太平御覽》。
匈奴遺漢文帝書曰:“天所立匈奴大單于。”又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于。”突厥致書隋文帝曰:“從天生大突厥,天下賢聖天子,伊利俱盧設莫何沙缽略可汗。”
西山先生稱天台劉深父,每舉史傳數百千言,漢許後《上成帝書》,於班史為隱僻處,學者多不道,一日對客誦“奈何妾薄命,端遇竟寧前”及“設為屏風張某所”等語,無一字差。前輩讀史精熟如此。
李靖曰:“張良所學,《六韜》、《三略》是也。韓信所學,《穰苴》、《孫武》是也。”光武詔報,臧宮、馬武引《黃石公記》。《隋志》有《三略》三卷。《館閣書目》云:“恐後人依託為之。”近世有《素書》一卷,六章,曰原始、曰正道、曰本德宗道、曰求人之志、曰遵義、曰安樂。晁公武云:“厖亂無統,蓋采諸書成之。”謂晉有盜發張良冢者,於玉枕中獲此書。亦依託也。《初學記》又引《黃石公陰謀秘法》。
董仲舒在建元初對策,願興太學,置明師,以養天下之士,數考問以盡其材。《傳》謂立學校之官,自仲舒發之。考之《武帝紀》,建元五年置五經博士,此所謂學校之官也。元朔五年,始有禮官勸學之詔,於是丞相弘請為博士置弟子員。《儒林傳》所載,其著功令也,詳於取而略於教,不過開祿利之塗而已。明經而志青紫,教子而擬籯金,孰知古者為己之學哉?儻以仲舒為相,使正誼明道之學行於時,則學者興於禮義,庶幾三代之風,豈止彬彬多文學之士乎?
韓信無行,不得推擇為吏;陳湯無節,不為州里所稱;主父偃學從橫,諸儒排儐不容;李陵降匈奴,隴西士大夫以為愧。秦漢之後,鄉黨清議猶嚴也,是以禮官勸學,則曰崇鄉里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