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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明通賦三

作者:萬民英

柱中日乾健旺,或有比肩破合去財,

則印煞可以雙收,亦主發達,但不清也。

詩云:

忽逢甲己加金局,丙火尋常便可嗟。

運行旺火生身地,功名何處不光華。是也。

建祿遇官則貴,遇財則富。遇印則秀,敗財破印。不吉。

建祿則身旺。故用官、用印、用財皆吉。

有敗財、羊刃、比肩,則身太旺。

皆足以劫我之財,分我之官,奪我之印。

建祿尤喜印與財,故見敗財破印,則偏枯不成造化。

財印俱見混雜,不富不秀,無成之命也。

官煞兩停,喜者存之,憎者去之。

武能去正留偏,化官為煞。文能去偏留正,化煞為官。

運逢身旺必加封。財印交差,欲其進也,忌其退也。

貴能見義忘利,取印舍財。富則見利忘義,取財舍印。

歲遇命強而進爵。

官煞不可並用,財印難以交留,故喜增存棄,或去煞留官,或去官留煞,欲忌進退,或取印舍財,或取財舍印,各從其有力而重者用之。文武富貴,亦推言其類,未必盡然。

四格皆以身旺命強為主,歲運生扶為妙。通容融論之。

身與財旺力停,得官煞來亦可化財助印,為福益厚。

身弱無官煞來化,不惟不勝官煞。

而財印交差,身制不讓,無可為倚,必定貧賤。

十乾背祿,喜見財豐。敗逢比肩逐馬。

官煞俱有,猶如去煞留官。

印助身強,必定收功拜職。

此言傷官格也。

《喜忌篇》云:十乾背祿,歲時喜見官星。

運至比肩,號曰背祿逐馬。是也。

五行食神,許乘馬盛,禍生正印梟神。

官煞一來,誤致反賢敗德。

梟神印旺,立見破敗傷身。

此言食神格也。此因上文背祿逐馬,窮極將官煞而轉為福。故此章言因財致富,被官煞助印為禍,而反大壞。

互文見義,不可不詳察之。

蓋食神喜財怕梟。官煞生印,則梟愈旺。

傷喜見印,食怕見印,故並言之。

戊日午月,勿作刃看。時歲火多,轉為印綬。

此羊刃與印同宮,火多則印旺,故能轉弱從強。

然刃助身強,又得印助,則文理高致,可以隱惡而揚善。

若有己字透出,仍以刃斷。

印刃俱有,其人不免性毒。有好運來成功。

運退刃來,或被財衝起,亦凶。喜正官制中為妙。

如癸亥,戊午、戊午、戊午,此命正合此論。

丙日丑月,非為背祿。支幹金旺,反作貲財。

丙日生逢丑月,醜中己土,傷官背祿,主貧。得乾支庚辛,金氣旺盛,土能生金,卻為財斷。須丙日建,或寅午戌火局亦旺,可任其財。

時支是醜,支中巳酉合庚辛透出,丙火生旺者,亦合此格。如丙日本身自旺,單見丑月,無庚辛透露,及巳酉醜局,真背祿矣。

官坐刃頭終被刑,貴壓三刑須執政。

如甲日見辛卯月,及辛卯時,官不得令,反被卯中丁火傷克,歲運又見,定然遭刑。若官煞制伏得宜,雖以貴論,遇刃年終凶,是羊刃最壞造化也。

貴壓三刑,乃命中犯三刑,雖凶,若得一個天乙貴人正照。生旺得時,反主掌典刑政,可專征伐。貴人不生旺者,亦可作從政斷。是貴神,最為吉煞也。

德蓋七煞,必是安禪之士。花迎六合,豈非淫蕩之人。

德即天月德,乃慈善神也。七煞,乃孤辰煞也。

德蓋七煞,主人有道德,因道德而生富貴。

花即桃花煞,乃淫蕩煞也。六合,乃多情煞也。

花迎六合,主好色歌唱,大非端士。

又如:戊午生人,見癸丑之類,乃支幹交合,為滾浪桃花。四柱子午卯酉,為遍野桃花,主男不媒而婚,女不媒而嫁。

孤寡雙全帶官印,當膺住持;無則只為道行。

孤辰、寡宿二煞,怕雙逢疊見,只一位不論。

帶官印在上,雖為僧道亦貴,如無,只平常僧道而已。

如甲戌、戊辰、庚辰、丙子;

甲戌、戊辰、庚辰、丁丑。

俱是清高長老之命。

控邀隔角,逢生旺必過房舍;絕則終守鰥孀。

控神、邀神,是孤寡煞也。

假令寅卯辰人,見巳,辰人謂之控神煞,又謂之邀神煞。

見醜,寅人謂之窺神煞,又謂之追神煞。余仿此。

更值歲運不和,三元刑戰,為凶尤甚。

吞啖全排,家人消散;空亡遍見,親屬離傷。

吞啖空亡二煞,乃克害孤寡之辰也。須全排遍見,方如經斷。若食遇吞啖,財食貴祿等格,見空亡尤為不吉。

財印雙傷,斷其必無上下。官煞俱去,知其少失爺娘。

此二節專論骨肉。

純耗純刃交差,牛羊類斷。純陰純陽排克,豬狗徒看。

大耗羊刃,乃神煞之最惡者。孤陰孤陽,乃乾支之不調者。耗、刃攢聚交至四柱上,主賤之極,作牛羊之類斷之。

天干皆是一偏,地支沖刑破害,必是無正性之人,作豬狗之徒論之。

若驛馬六害、華蓋劫煞、亡神年月等煞,見偏陰偏陽,尤凶。如甲子、庚午、甲子、庚午,甲用辛為官,庚煞透出,又不得令。甲用己為財,發祿午月,子午對沖,財又不成,作不仁不義斷之。

如甲午、甲戌、甲午、甲子,三甲並見,用官官不顯,財印俱沖並無所託,當是貪圖無厭、不認六親、薄情背禮之人也。

衰客群梟,乃是寄食長工。絕逢重食,宜作屠行牙儈。

梟與食相反,故並舉之,其身嫌衰絕一也。

衰而逢梟,難作偏印;絕而逢食,難作壽星;故皆不吉。

寄食長工,因梟難得飽食。屠行牙儈,因食雖得飽而賤。

若也純官、純煞、純馬、純財,身旺無雜,則官居極品。

凡命,以純粹不雜為上,偏枯混亂為下。

且如甲日,以辛為官,柱中只有酉、辛等,是用純官。

以庚為煞,柱中只有申、庚字,是謂純煞。

以正財為馬,柱中只有醜未己字。

以偏財為財,柱中只有辰戌戊字,謂之純馬、純財。

值身旺,為大富貴格。

建祿得格,出身便是富足。日下次之,時下又次之。

建祿遇正官第一,正財次之,惟煞壽不永。

若羊刃之月,純煞第一,財格則防橫事。

癸卯、乙卯、己巳、乙丑,此命純煞乃能盡善,亦貴為極品。甲戌、丁卯、己巳、乙亥,官煞混雜,賴甲己合化為貴。

因雜化力過,不得善終。

全印、全沖、全制、全食,命強無破,則祿受千鍾。

全印,如甲日見子癸壬亥,或正,或偏,無所駁雜。

全沖,如地支純亥、純巳、純子、純午之類,衝出祿馬。

或寅申巳亥,子午卯酉,辰戌醜未,皆是。

全制如甲日見丁字或午字,傷盡官星,虛空生出土來為財。全食,如甲見丙,柱中純寅之類,須得日主生旺,正庫臨官。月日時者,皆貴人也。

如己未、乙亥、丙寅、辛卯,此全印駁雜,又有辛財克刑,運行身旺則貴顯。行身衰,則刑陷。

如辛亥、己亥、辛亥、己亥,四柱純亥,衝出巳中丙戊。

全沖為貴。)

日乾太旺無依,若不為僧,固宜為道。

天元贏弱無輔,若不為技,則當為巫。

此言太過不及,皆不為吉也。

太過,則財官死絕,所以主孤。

不及,則財官難任,所以主藝。

見造化,貴中和也。若有依有輔,則不可以是論。

《喜忌篇》云:柱中官星太旺,天元贏弱之名。

日乾旺甚無依,若不為僧即道。

身弱有生必發,忌財馬以相傷。

此身弱用印忌財傷印,為貪財壞印之說,須分財印輕重言之。《喜忌篇》云:日乾無氣,時逢羊刃不為凶。

羊刃所以劫財,柱中財多身弱,故羊刃不忌。須並論之。

食神逢梟則夭,喜財星而生救。

此食神怕梟,要財制梟,為用神有救,須分財輕重言之。

印則忌財,食則要財,義各有所當也。

甲子日逢子時,沒庚辛申酉醜午,謂之祿馬飛來。

此子遙巳格也。

庚申時逢戊日,無甲丙卯寅午丁,名曰食神明旺。

此專食合祿格也。

《喜忌篇》云:庚申時逢戊日,名食種乾旺之方;

月犯甲丙卯寅,此乃遇而不遇。是也。

庚壬子沖午祿,切忌丙丁。

此正沖祿馬格也。

辛癸丑合巳宮,須嫌子巳。

此醜遙巳格也。

《喜忌篇》云:辛癸日多逢醜地,不喜官星。

歲時逢子巳二宮,虛名虛利。是也

丙午丁巳準此,最忌刑沖。

此倒沖祿馬格也。

壬子癸亥例同,亦防填實。

以上正沖、倒沖,遙合,通融,互文見義。

舉丙丁與巳,忌填實也。舉子,忌刑沖也。

如丙子、庚寅、丙午、癸巳;

庚寅、壬午、丙午、戊戌,二命喜寅午戌全。

如辛酉、癸巳、丁巳,乙巳;

癸卯、丁巳、丁巳、乙巳,二命喜巳字多,不論有合、無合,皆吉。惟忌辰字絆住,則不能沖。卻喜巳酉醜全,是正沖格也。《喜忌篇》云:若送傷官月建,如凶處未必為凶;內有正倒祿飛,忌官星亦嫌羈絆。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