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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部·卷五十一

作者:李昉

○內史

《史記》曰:汲黯,字長孺。公孫弘為相,乃上言曰:"右內史界部中,多貴人宗室,難治,非素重臣不能任,請徙黯為內史。"數歲官事不廢。

《漢書》曰:倪寬遷右內史。寬既治民,勸農業,表奏開六輔渠,(六輔謂京兆、馮翊、扶風、河東、河南、河內也。)定水令以廣溉田。收租稅,時裁闊狹,與民相假貸,以故租多不入。後有軍發,右內史以負租課殿,當免。民聞,皆恐失之,大家車牛,小家擔負,輸租襁屬不絕,課更最。上由此愈奇寬。

《晉書》曰:孔季恭為吳興內史。吳興頻喪太守,言項羽神為祟。君居郡事,竟無害也。

又曰:王薈,字敬文。恬虛守靖,不競榮利,少歷清官,除吏部郎、侍中、建威將軍、吳國內史。時年飢粟貴,人多飢死,薈以私米作饘粥以飴餓者,所濟活甚眾。

《梁書》曰:顧憲之為衡陽內史。先是,郡境連歲疾疫,死者大半,棺木尤貴,悉裹以生席,棄之路傍。憲之下車,分告屬縣,求其親黨,悉令殯葬。其家人絕滅者,憲之為出公祿,使綱紀營護之。又土俗,山民有病,輒雲先祖為禍,皆開冢剖棺,水洗枯骨,名為除祟。憲之曉諭,為陳生死之別,事不相由,風俗遂改。時刺史王奐新至,惟衡陽獨無訟者,乃嘆曰:"顧衡陽之化至矣。"

又曰:傅昭為安成內史。郡自宋以來,兵亂相接。郡府舍稱凶,每昏旦聞人鬼相觸,在任者鮮以吉終。及昭至,有人夜見甲兵出,曰:"傅公善人,不可侵犯。"乃騰虛而去。有頃,風雨忽至,飄郡廳事入隍中。自是郡遂無患,鹹以昭貞正所致。

又曰:傅昭為安成內史。郡多猛獸為害,昭乃命去檻阱,猛獸竟不為害。

又曰:殷鈞,字季和,陳郡長平人也。為臨川內史。鈞體多疾,閉閣臥理,而百姓化其德,劫盜皆奔出境。

又曰:伏恆為永陽內史。在郡清潔,政務安靜。郡人何貞秀等一百五十四人詣州言狀,湘州刺史以聞。詔勘有十五事為吏人所,帝善之。

《隋書》曰:樊子蓋為河南內史,屢有治績,文帝謂曰:"今為公別造玉麟符,以代銅獸也。"

《唐書》曰:王及善。契丹作亂,山東不安,起授滑州刺史。則天謂曰:"邊賊反叛,卿雖疾闔,可將妻子日行三十里,緩步至彼,與朕臥理此州,以斷河路也。"因問朝廷得失及善備,陳理亂之宜十餘道,則天曰:"彼末事也,此為本也,卿不可行。"乃留拜內史。

○郡丞

《漢書》曰:黃霸為潁川郡守。有郡丞老,病聾,督郵欲逐之,霸曰:"許丞廉吏,雖老,尚能拜起送迎,止頗重聽,何傷其善?助之,無失賢者意。"

又曰:黃霸為河南太守丞。霸為人明察內敏,又習文法,為丞處職,當於法令,太守甚任之,吏民愛敬焉。

《東觀漢記》曰:光武議靈台所處,上謂桓譚曰:"吾欲讖決之,何如?"譚默然,曰:"臣不讀讖。"上問其政,譚復言讖非經。上大怒,曰:"桓譚非聖無法,將下斬之!"譚叩頭流血,良久乃得解,出為六安郡丞。意忽忽不樂,病卒。時年七十餘。

又曰:趙典兄子溫,初為京兆郡丞,嘆曰:"大丈夫生當雄飛,安能雌伏?"遂棄官而去,後官至三公。

謝承《後漢書》曰:劉平為濟陽郡丞,太守劉育甚重之,任以郡職。

《漢名臣奏》曰:張禹奏曰:"案令丞相奏事,司直持案,長史將簿;中二千石奏事,皆與其丞合緣。是以臣下各得心竭誠,而事公明。"

王隱《晉書》曰:范晷,字彥長,南陽人。僑居清河,仕為郡五官,後為河內郡丞。時裴叔則為河內郡,知之,為裴所伏,後為侍御史。

《隋書》曰:張須陁,為齊郡丞。屬歲飢,穀米踴貴,須陁將開倉賑給,官屬鹹曰:"待詔敕,不可擅與。"須陁曰:"今帝在遠,遣使往來,必掩歲序。百姓有倒懸之急,如待報至,當委溝壑矣。吾若以此獲罪,死無所恨。"先開倉而後上狀,帝知之而不責也。

又曰:王文同為恆山郡丞。有一人豪猾,每持長吏短,前後守令鹹憚之。同下車,聞其名,召而數之。因令左右剡木為大撅,埋於庭,出尺餘,四角各埋小橛。令其露心於木撅上,縛四支於小撅,以棒毆其背,應時潰爛。郡中大駭,吏人相視懾氣。

《唐書·官品志》曰:丹陽、會稽、吳郡、吳興及萬戶郡丞,並六百石。

《汝南先賢傳》曰:周防,字偉公。年十六,任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試經,防尤能誦讀,拜為守丞。防以未冠,請去,師事徐州刺史蓋豫,明經,舉孝廉,拜郎中。

《陸機集上表》曰:伏見司徒下諫議大夫張暢,除當為豫章內史丞。暢才思清敏,志節貞厲,秉心立操,早有名譽。其年時舊比,多歷郡守,惟暢陵遲白首,末齒而佐下藩,遂蹈碎濁,於暢名實損,居之為劇,前後未始有此。愚以為宜解舉,試以近縣。"詔暢既為是人所稱,便差代。

○郡參軍

《晉書》曰:阮孚避亂渡江,元帝以為安東參軍。蓬髮飲酒,不以王務縈心。

《北史》曰:盧文偉,少孤,有志尚,頗涉經史,年三十八始舉秀才,除本州平北府長流參軍,說刺史斐雋案舊跡修督冗陂,溉田萬頃,人賴其利。

晉·劉弘教曰:太康以來,天下無虞,遂共尚無為,貴談莊老,少有說事。外托論公務,內但共談笑,今既同舟而載,安可不人人致力耶?

○督郵

韋昭《辯釋名》曰:釋云:督郵主諸縣罰,以負郵,殷糾攝之也。

《漢書》曰:田延年為河東太守,行縣在平陽,召故吏五六十人,延年皆臨見,令有文者東,有武者西。閱數十人,次到尹翁歸,獨伏不肯起,對曰:"翁歸文武兼備,惟所施設。"延年召上辭問,甚奇其對,使歸府,案事發奸,窮竟事情。延年大重之,徙署督郵。河東二十縣分為兩部,閎孺部汾北,翁歸部汾南。

又曰:孫寶為京兆尹,以立秋日署故吏侯文為東部督郵。入見,敕曰:"鷹隼始擊,常順天氣取奸惡,以成嚴霜之誅,掾部詎有其人乎?"文曰:"無其人不敢空受職。"寶曰:"誰?"文曰:"霸陵杜稚季。"寶曰:"更言其次。"文曰:"豺狼方橫道,不宜復問狐狸。"稚季聞之,杜門不通水火,穿後牆為小戶,不敢犯法。

《東觀漢記》曰:趙勤,字孟卿,南陽棘人。明達好學,介然特立。太守駱珍召署曹吏至掾、督郵,太守桓虞下車,葉令雍霸及新野令皆不遵法,乃復勤督郵。到葉,見霸,不問縣事,但高談清論以激厲之,霸即陳責解印綬去。勤還,入新野界,令聞霸已去,遣吏奏記陳罪,復還印綬去。虞乃嘆曰:"善吏如良鷹矣!下韝即中。"

又曰:虞延,陳留人。光武東巡過小黃,高帝母昭靈後園陵在焉。延為部督郵,詔呼引見,問園陵之事。延占拜可觀,其園陵樹櫱皆諳其數,俎豆犧牲頗曉其禮。帝善之,敕延從駕到魯。還,經封丘城門,大小不容羽蓋,上怒,使撻侍御史。延因陛見,引咎,以為罪在督郵。上詔曰:"以陳留督郵虞延故,貸御史罪。"

《後漢書》曰:馬援為郡督郵,送囚至司命府。(王莽置司命官,上公已下皆列糾察。)囚有重罪,援哀而縱之,遂亡命北地。遇赦,因留牧畜。

又曰:陳球為繁陽令。時魏郡守諷縣求賄,球不與,太守怒撾督郵,令逐球。督郵不肯,曰:"魏郡十五城,獨繁陽有異政,今逐之,將致議於天下。"太守乃止。

司馬彪《續漢書》曰:鍾離意仕郡,為督郵。縣亭長受民雞酒,府下記考之。意封還記,詣閤白"見以《春秋》責重,先內後外;政化之本,由近及遠;宜先清府內,且闊細微。"太守賢之。

謝承《後漢書》曰:會稽謝夷吾,字堯卿,為西部督郵。烏程長有罪,太守第五倫使夷吾往收之。到縣,入閤便大哭,以三百錢為禮,便歸。倫問其故,對曰:"三十日中當死,故不收之。"至時,果如其言。

謝承《後漢書》曰:許慶,字子伯。家貧,為郡督郵。乘牛車,鄉里號曰"輅車郵"。慶嘗與友人談論漢無統嗣,幸臣專勢,世俗衰薄,賢者放退,慨然據地悲哭。時人稱許子伯哭世。

又曰:聞人襲為郡督郵,行則負擔,臥則無被,連麕皮以自覆,不受人食之費。

《魏志》曰:蒲寵,字伯寧,山陽昌邑人。年十八,為郡督郵,時郡內李朔等擁部曲害於平民,太守使寵糾焉。朔等請罪,不復侵掠。

又曰:高堂隆,字叔平,平陽人,魯高堂生後也。少為諸生,太守薛悌命為督郵。督軍與悌爭,名悌面呵之,隆按劍叱督軍曰:"昔魯定見侮,仲尼歷階;趙彈秦箏,相如進缶。臨臣名君,義之所討也。"督軍失色,悌起止之。

《列異傳》曰:汝南北部督郵西平劉伯夷,有大才略,案行到懼武亭,夜宿,或曰:"此亭不可宿。"伯夷乃獨住宿,去火,誦《詩》、《書》五經訖。臥有頃,轉東,首以絮巾結,兩足以幘冠之,撥劍解帶。夜時有異物稍稍轉近,忽來覆伯夷,伯夷屈起以袂掩之,以帶系魅。呼火照之,視得一老狸,色赤無毛。持火燒殺之。明日發視樓屋間,得魅所殺人髮結數百枚。於是亭遂清靜。舊說狸髡千人,得為神也。

《漢魏先賢行狀》曰:故宗正南陽劉伯,字奉先。少履清節,忠亮正直,研精文學,無不綜覽。嘗為督郵,時豫章太守虞績以饕餮穢污,征至郡界,當就法車,不肯就坐。伯乃撥刀毆績,績恐就車。乃徑上尚書,以肅王道。

《廣州先賢狀》曰:徐征,字君求,蒼梧荔浦人。少有方直之行、不撓之節,頗覽書傳,尤明律令。延熹五年,征為中部督郵。時唐衡恃豪貴,京師號為唐獨語。遣賓客至蒼梧,頗不拘法度,征便收客郡市髡笞。乃白太守,太守大怒,收徵送獄,主簿寧閣曰:"此人無故賣買,既侵百姓,污辱婦女。徐征上念明政,據刑申恥,今便治,郡無復爪牙之吏,後督郵當徒跣行,奉諸貴戚賓客耳。"太守答知征為是,迫不得已。

《會稽先賢傳》曰:茅開,字季闔,餘姚人。為督郵,平決厭眾心,嘗之部,歷其家,不入門,當路向堂朝拜。府君益善之。

《鍾離意別傳》曰:汝南黃讜拜會稽太守,召意署北部督郵。時郡中大疫,黃君轉署意中部督郵。意乃露車不冠,身循行病者門,入家賜與醫藥,詣神廟為民禱祭。其所臨戶四千餘人。後日府君出行災眚,百姓攀車言曰:"明府不須出也。但得鍾離督郵,民皆活也。"

馬融《長笛賦序》曰:融既博覽,又好音樂,能鼓琴吹笛。為督郵,獨臥平陽鄔中,有洛客舍逆旅吹笛,融聞甚悲,遂作《長笛賦》云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