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湛
秦湛,生卒年不詳,字處度,號濟川,行名大七(一作祖七),高郵(今屬江蘇)人,秦觀之子。官宣教郎。紹興二年(1132)添差通判常州。四年(1134)致仕。少好學,善畫山水。詞存《卜運算元》一首,見《唐宋諸賢絕妙詞選》卷四。► 3篇詩文
生平
秦湛,幼承家學,工於文,宋元祐五年(1090)應舉未中,隨侍於父親身邊。紹聖元年( 1094)秦觀被誣,目為元祐黨人,追論不已,一貶再貶,一直流放到廣東雷州。流放途中,父子失散。宋元符三年(1100),秦觀卒於廣西藤州,秦湛方從湖南奔喪至藤州,與范元長扶櫬北還,因時局不穩,不便還鄉,遂停殯於潭州(即今長沙)並守制。崇寧四年(1105),秦湛奉父櫬離潭州抵高郵,葬於揚州西山蜀岡祖塋。秦湛歷經十餘年風雨,方回到故鄉。 由於受元祐黨人子弟的限制,秦湛仕途無望,遂遊學於外,成為中官梁師成的座上客,時人非議之。秦湛梁師成座上客,這恐怕與所謂《朱墨史》有關。《齊東野語》中有《朱墨史》一段記載:紹聖中,蔡卞重修《神宗實錄》,用朱黃刪改,每一捲成,輒納之禁中,蓋將盡泯其跡。而使新錄獨行,所謂朱墨本者,世不可得而復見矣。
梁師成在禁中見其書,為秦湛諸人道之,諸人幸其書之出,因回:“此亦不可不錄也。”師成如其言。及敗沒入,有得其書,攜以渡江,遂傳於世。
梁師成自謂蘇(軾)氏遺體,以招延元祐諸家子孫,蘇軾、秦觀有師友之誼,作為秦觀兒子的秦湛自當在被招之列。秦湛則因其父被誣“增損神宗實錄”一貶再貶,謫死道途,為探知其真相,而成為梁師成之座上客,當在情理之中。
秦湛曾通判常州,仕至宣教郞,嘗注《呂好問回天錄》,其詞作僅存《卜運算元》及一些斷句,如“藕葉清香勝花氣”為一時盛傳之句。秦湛亦能詩,嘗與李之儀唱和。其文僅見《西菩山寺記》載於《錫山秦氏文鈔》 卷首。
墓葬
秦湛墓在武進新塘鄉秦村(今雪堰鎮太湖村之沿牆村)),葬後數年,橋塘突產紫蓮花數十莖,土人稱為花墓塘,志甘棠之愛,秦湛墓也稱為花墓墳,並有太史橋、八角井等遺蹟,賴大宗之後萃處相依,一直保留下來,清嘉慶丙辰(1796)26世孫秦震鈞又擇吉興修堆冢。城建坊地,有為他姓侵去者,歸其糧以復之。自公以下凡6世,譜逸其墓無可考,即在墓旁左右相祔,依昭穆立碑。(見附圖)
秦湛墓歷經八百多年,一直完好。近年因雪堰鎮太湖灣開發,殃及秦湛墓,被平毀。墓門被拆毀用作小河駁岸之砌石。作為秦湛後裔子孫,不能不深表極大遺憾。
通判常州
秦湛通判常州的時間有兩種記載,一種記載是在政和中,另一種記載是紹興二年至紹興四年,即所謂政和說和紹興說。
秦觀後裔家譜中無一例外地記載了秦湛政和中通判常州,清康熙《常州府志》記載了秦湛在政和六年(1116)任常州通判,時間較家譜更進一步落實到年份。
1926年錫山秦氏九修宗譜,秦毓鈞據《鹹淳毗陵志秩官門》的記載,秦湛通判常州的時間是紹興二年(1132)四月至紹興四年,並在宗譜上加以說明。(見《錫山秦氏宗譜》上秦毓鈞撰《先淮海公墓改葬年月考》)此說得到了揚州師範大學教授秦子卿的認同,顧吉辰在《祠堂博覽》2005年冬之卷《也談秦觀改葬的時間》一文中予以認同,並提出了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的記載,否定了政和說。據《要錄》卷51高宗紹興二年二月戊子條:“右奉議郎,監諸軍計司秦湛添差通判常州,以黨人子特錄之也。(註:湛,觀子,已見)”記載確鑿,與鹹淳毗陵志合,可證秦湛在紹興二年曾通判常州,但並不能依此推翻秦湛在政和中曾通判常州的事實。
這裡有一個問題值得考慮。鹹淳《毗陵志秩官門》載:“添差常州通判軍州事一員,宋初置,省於建炎,復於紹興。”靖康之難,宋高宗即位改元建炎後南逃,時局不穩,常州通判就沒有了。到南宋定都臨安(杭州)後改號紹興,恢復常州通判,秦湛又通判常州,這時秦湛是右奉議郎,監諸軍計司,是有官職的,因此不能排除秦湛在此前就曾通判常州,即秦湛在政和中通判常州期滿後,就任監諸軍計司之職,因在常州有惠政,故在紹興二年再次通判常州。因此,筆者認為秦湛曾兩次通判常州,因宗譜修輯時只寫了秦湛的最高官職常州通判,記錄了其最初的一次任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