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國
(1074—1138)宋建州崇安人,字康侯。胡淵子。哲宗紹聖四年進士。歷太學博士、提舉湖南、成都學事,以不肯阿附,為蔡京、耿南仲所惡。高宗即位,為給事中、中書舍人,上《時政論》二十一篇,力陳恢複方略。鏇以疾求去,不允,除兼侍讀,專講《春秋》。後因反對重用朱勝非去職,提舉宮觀。卒諡文定。有《春秋傳》、《資治通鑑舉要補遺》等。► 0篇詩文
人物生平
幼時能背誦《訓童蒙韻語》,十五歲到州學就讀。一天州學前演出大戲,州學學生都棄學外出看熱鬧,僅安國一人安心誦讀,州學老師非常感動,賞贈他紙筆佳硯。早年拜程顥、程頤弟子楊時為師,研究性命之學。
兩年後,入太學學習。胡安國入太學後,以理學家程頤之友朱長文及靳裁之為師。靳裁之與他討論經史大義,非常器重他。
北宋哲宗紹聖四年(1097年),胡安國參加科舉考試,主管廷試的考官定他為第一,宰相以他的試卷里沒有詆毀元政治的言語,降低了他的名次。哲宗又提拔為第三名。任命他為太學博士。提舉湖北路學事。鏇改使湖南路學事。徽宗、欽宗朝升遷數職,皆辭不就。
北宋政和元年(1111年),胡安國任職成都府。
北宋政和二年(1112年),遭母親喪事,遷居到江東。恰巧父親又去世,他便對弟子說:“我過去做官是為二老雙親,如今即使有萬貫俸祿我又給誰呢?”從此就稱病退出仕途,在父母墓旁建造房屋,耕田種地以自給,準備終老於此。
宣和五年(1123年)始撰《春秋傳》。
北宋宣和末年(1125年),別人薦舉胡安國擔任屯田郎,他推辭了。
宋欽宗繼位(1126年),任命他為太常少卿,他又推辭了;再任命他做起居郎,他還是推辭。欽宗頒旨催促他,他到了京師,以有病為由請假。欽宗召見他,他啟奏說:“賢明的君主以倡導學術為最急之事,聖人之學以端正心術為要害,心是萬事之宗,正心是判斷事情掌理萬物的前提,希望皇帝能提拔那些精通治國平天下的道理的人,虛心向他們諮詢,儘量發掘他們過人的智慧型。”又說:“國家一定要有穩定不變的政策,謀議既然定下來了,君臣就一定遵守,這樣,構想的事就可以做成,治理天下的功業也可以確立。如今皇帝登基臨朝已經半年了,而朝廷法紀制度還處於混亂狀態,社會風氣日益敗壞;施政方針老出現違背常理的內容;大臣相互排擠,結黨營私的苗頭已經出現;各種職位和事物都有人在暗中追求,各種讒言蜂起;用人失當;頒布一項政令竟數度變更,導致臣民無法信任朝廷。若不掃除這些舊習,乘勢改弦易轍,恐怕大廈一旦傾斜,不可能再扶正。請皇上徵求大臣的意見,讓他們各陳己見。若是大臣的策略有不足,則參用台諫之臣的意見;若台諫之臣辯駁不當,則專用大臣謀劃的方法。要在朝中由眾臣提出自己的看法,由皇帝做最後決斷,以此做為治國之策,依次施行。敢有動搖基本國策的,必受懲罰,決無赦免。這樣經過一段時間實踐,新政能夠推廣,中興大業必能成功。”
南宋紹興元年(1131年)為中書舍人兼侍講,上《時政論》21篇,其內容包括定計、建都、設險、制國、恤民、立政、尚志、正心、養氣等。其《定計》篇大意說:“陛下登基已經六年了,要是建都,則未必有一定能堅守的地點;要是征討賊寇,則未必有不再變動的策略;要是建立政事,則未必有一定能執行不再反覆的政令;要是任用官吏,則未必有一定能信任不疑的臣子。捨棄今天這個機會不再圖強,後悔就來不及了。”其《建都》篇大意說:“宜定都建康(南京)以鄰近關中、河內,作為復興的基業。”其《設險》篇大意說:“要想鞏固長江上游,必須保有漢水、沔水;要想鞏固長江下游,必須守住淮水、泗水;要想鞏固長江中游,必須以重兵鎮守安陸。”其《尚志》篇大意說:“應當立下一定能恢復中原、去恭敬地祭祀先帝陵寢的志向;應當立下一定能掃除敵寇,奉迎二帝回國的志向。”其《正心》篇大意說:“當務之急是軍務,希望能選拔正直的臣子,具備見多識廣、為國分憂、敢於直言的品質,安排在皇帝左右,從早到晚與皇帝討論國事,以求協助皇帝決策。”其《養氣》篇大意說:“用兵之勝負,軍隊之強弱,將帥之勇怯,都與人君所養之氣有直接關係。但願君主多注意為善,注意更新自己的道德修養水準,使他頒布的政令能夠在中國執行,讓百姓信服而又能讓夷狄知道,使剛正之氣充滿天地之間,這樣君王就可以使天下安定了。”復任為給事中,到職十餘日求去,攜家寓居湖北荊門。荊門一帶兵荒馬亂,準備遷居。
南宋紹興二年(1132年),適逢湘潭士人黎明、楊訓備船迎接,於是溯湘江抵湘潭,至碧泉定居,遂落籍湘潭。築碧泉書堂,著書講學,從游弟子數十人,潛心續撰《春秋傳》。胡安國志在經世濟民,感於時事,往往借《春秋》寓意,不拘章句訓詁,成為宋代理學家以義理治《春秋》的代表作。
紹興五年(1135),因胡安國修纂的《春秋傳》成書,朝廷任命他為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胡安國還未就職,諫官陳公輔上疏攻擊那些自稱是繼承了程頤之學的人。胡安國的奏疏上達朝廷,陳公輔等人則抨擊胡安國的觀點荒唐。改任胡安國永州知州,胡安國推辭未就任,後又改提舉太平觀,升寶文閣直學士。
南宋紹興八年四月(1138年),胡安國逝世,葬隱山,朝廷破格賜諡文定。
南宋紹興八年六月至八月,宋高宗賜金、帛委命湖南監司安置喪事,由潭州官府所建。
主要成就
著作
《春秋傳》、《資治通鑑舉要補遺》一百卷,《文集》十五卷,《宋史》立傳,《宋元學案》中的《武夷學案》
理學思想
胡安國推崇理學思想中的體元與正心。他說:“即位之一年必稱元年者,明人君之用也。大哉乾元,萬物資始,天之用也;至哉坤元,萬物資始,地之用也。成位乎其中,則與天地參。故體元者,人主之職;而調元者,宰相之事。元,即仁也;仁,人心也。”認為“元”的體是仁,是仁人之心。“元”之質即在心之內,吾心通過“踐仁”“體元”達到與“元”合二為一,將宇宙之“元”歸入人的本心,凸顯了心在體認天理中所起的作用。他說:“謂一為元,則知祖述憲章,以體元為人主之職。元者何?仁是也。仁者何?心是也。建立萬法、酬酢萬事、師馭萬夫、統理萬國,皆此心之用也。堯舜禹以天下相授,堯所以命舜。禹首曰:人心惟微,道心惟微。周公稱乃考文王。惟克厥宅心、乃克立玆常事。故一心定而萬物服矣。”他認為“元”,就是人主的“道德之元”,人主要“體元”,“體元”的過程,就是以身踐仁,就是令君心合於天心,就是強調“人心”必須合於“道心”。胡安國以“心”釋“仁”,以“心”為“元”的目的,就是要強調在“明人君之用”的基礎上,盡人君之能,正如其所說:“建立萬法酬酢萬事,師馭萬夫,統理萬國,皆此心之用也。”
認為四端五典萬事萬物是心之用的具體表現,無不統於人之心體,受人之心體的支配和控制。其言曰:“四端五典,起滅心也,有所謂自本自根、自古以固存者,即起滅心事也。不起不滅,心之體;方起方滅,心之用。體用一源,顯微無間,能操而長存者,動亦存,靜亦存,雖百起百滅,心固自若也。” 又說道:“放而不知求者,靜亦亡,動亦亡,燕居獨處,似系馬而止也。事至物來,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矣。是以善學者,動亦察,靜亦察,無時而不察也。持之以敬,養之以和,事至物來,隨感而應,言居獨處,亦不坐馳,不必言致其精明以待事物之至也。”
講涵養本心,隨感而發,但又說明了以致知和誠意為正心的工夫。由致、窮而不昧本心,以求聖門之學,最終以至修身而達天下國家。胡安國說:“聖門之學,則以致知為始,窮理為要,知至理得,不昧本心,如日方中,萬象必見,則不疑其所行而內外合也。故自修身至於天下國家無所處而不當矣”。他的聖門之學關鍵是不昧本心,以達聖門之事業。
承認良知具有先知先能作用的本領:“夫良知不慮而知,良能不學而能,此愛親敬長之本心也。儒者擴而充之,達於天下,立萬世之大經,經正而庶民心興、邪、息矣。”良知是人之本心,可先知先能,具備良知,可以愛親敬長;若儒者加以擴充而推廣到天下,可以由內聖開外王。
通過窮物物之理,使心與萬物之理溝通,實現內外合一,然後求諸本心而盡心。他說:“無所不在者,理也;無所不有者,心也。物物致察,宛轉歸己,則心與理不昧,故知循理者,士也;物物皆備,反身而誠,則心與理不違,故樂循理者,君子也。天理合德,四時合序,則心與理一,無事乎循矣,故一以貫之,聖人也。”這樣無所不在的理與無所不有的心,就達到了內外溝通。因此他又有言“知至理得,不迷本心,如日方中,萬象畢現,則不疑所行而內外合也”。
把心、理當做認識萬事萬物、以達聖門事業的兩個必不可少的手段,即作為人心、物理外在表現的四端、五典,通過充、惇、就可達到“性成而倫盡矣”。 [10] 他說:“聖人之教亦多術,然其要,使人不失其本心而已。欲得此心者,惟志聖人所示之學,循其序而進焉。至於一疵不存、萬理明盡之後,則其日用之間,本心瑩然,隨所意欲,莫非至理。”這種“心與理一”之所在,即落實為“性”,窮理的目的便是盡性。他說:“窮理盡性,乃聖門事業。物物察,知之始也。一以貫之,知之至也。”“四端固有,非外鑠;五典天序,不可違。在人則一心也,在物則一理也。充四端可以成性,惇五典可以盡倫,性成而倫盡,斯不二矣。”